王子公主番外(3)

  李颜拎起我的书包,翻起一本本的教科书,没有找到写着莫少云三个字的,因为我向来就不屑在教科书上签名。终于他找到一本作业本,假意念出声:“班级:高二、三;姓名:莫少云。”然后做戏似的点点头,把东西塞进书包,递给我。
  看到他没有要我证明自己是莫少云,我稍微松了口气,接过书包,背上。他似乎是有意碰到了我的手,同样修长,骨感,粗糙的手划过我敏感的指尖,掠走其上的温度。冰凉,是的,不同于刚打完球时的火热,也不同于玩闹过后的温暖,李颜的手,是站在傍晚的冷风中不知吹了多久的冰凉。
  “学长,还有我的速写本,”我忽略掉心中乍起的愧疚,想要要回自己明确在意的东西。
  “上面没有写你的名字。”他翻也没翻,想来早已看了个清楚。
  我听到自己把牙齿咬得格格作响,然后一言不发地转身离开。
  “不是说要一起走吗?”林忆风追上来,笑着问,“怎么走那么快?”
  我瞪了他一眼,没有放慢脚步。他也并不在意,甩开长腿跟上我的速度。由于腿短的原因,跟不上的反而是我。他不理我,一直朝前走,我几乎小跑起来。
  突然,他停下脚步伸出左手,把我握拳的右手包早温暖且干适的掌心,没有看我,问道:“你的速写本怎么办?”
  “能怎么办?”我苦笑,“算了,我还有。”
  “不是‘无可替代’的吗?”暮色中传来他有些忧伤的声音。
  “嗯?”我不敢理会,假装没听清。
  他没有再说,牵着我的手一直走。
  小巷里,夕阳、路灯和住户的灯光下,我俩的影子层层叠叠地重在一起。
  “公主的城堡到了,”在我家公寓楼下,他向我道别。
  我点头,试着收回自己一直握成拳而掌心微湿的手,却被他一把拉进怀里。他抬起我的下巴,吻上我的唇,狂乱地肆虐一通,然后在我还没有从惊吓中恢复过来时结束了这过于突然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预演。”沙哑的声音飘进我的耳朵又终于传进我的大脑时,我只能呆呆地目送他的身影往来时的路上越走越远。
  风,轻轻地吹着,原本温热的手渐渐失去热度,薄汗惹来微凉。我细想他丢下的话,是指这个吻是灰姑娘的预演,或是今天的事是往后的预演?我不知道。太过意味深长。
  第二章
  周日上午八点三十分,我坐在教室里,翻看着快用完的速写本,准备再过二十分钟才去科技会场报到。离学园祭只有一周多了,表演用的道具和服装已经做好,听说今天就会送到。周六全校放假,李颜说想看我们正式彩排一次,所以这一周的练习全是在表现场地走台。想想李颜说什么来着,叫我们不要胡乱诠释他的台词?哼,不说别人,就我和林忆风,两个都是半路出家,不也演得挺好的么?
  说到林忆风,从周三开始,连续四天,我们都一起上下学。我也终于知道,林忆风的家住在离学校近得多的某某花园富人区。他每天都骑着他可爱的山地车上下学,只除了上周三。附带一提,被我拖走那晚,他的车不仅被盗走铃铛,还凭空多了无数刮痕,气得他几乎认为是我在报复他的抢吻。那以后,他依然骑着可怜的破相山地车上下学,不同的是,宁肯绕远路也必定带上我一同丢脸。今天我是故意早出门才躲过了他的盯梢。
  我拿出铅笔,在空白的纸页上开始勾画。由于不知道要画什么,我只是习惯性地拼凑出一张女孩的脸。突然灵光一闪,我一边想象着灰姑娘的衣服,一边画着。裁剪简单的褪色格子布连衣裙,原本白色但却沾满炉灰的带花边的围裙,然后是深色的袖套。画好之后,添上脏兮兮的粉足和柔荑,最后把脸补完,任性地加上属于自己的黑亮短直发。
  我画得极认真,连中途听到的声响也没注意。直到画完后,一只套着阿迪达斯休闲服袖子的手越过我的肩,指着图问:“你在画自己吗”才不得不承认他的存在。
  “不是。”我否认。
  “不介意我看看你的画吧。”他说。
  “仅限于这一页。”我回答,把本子递给他。
  知道我的禁忌他并没有翻。
  “有张夹页。”他看见本子中突出的较大的洁白卡纸。
  “李颜画的。”我没有费心解释这张可以看,因为我知道他懂。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应该是在仔细打量,然后问:“他什么时候拿给你的?”
  “第二天来的时候就夹在速写本了了。”我伸着懒腰,头倒向后面的桌子,看见正上方的自己“失而复得”的速写本。
  他把插页当书签似的夹在灰姑娘那一页上,合起速写本,将之放在我头边,对上我的视线,说:“神韵相当象。”
  我有些开心地笑了,不知道是为了画那幅画的李颜,还是为了上方帅气逼人的王子。
  王子伸手抚上我的额头,覆在他掌下的我的发硌着我痒痒的,我将头偏向一边,他的手就顺着我的脖子滑到锁骨,然后用食指轻轻地描着。我闭上眼睛享受温柔的触感,随后感觉到他靠近的气息,他轻轻地在我耳边吹着气,然后吻上我的耳垂,又轻轻地咬住。
  “嗯……”异样的感觉从身体深处窜出,我任自己呻吟出声。
  “够了,莫少云,别叫。”轻斥我的声音低沉而沙哑,让我知道不只自己一个人烧了起来,点火的人不仅没有幸免,而且似乎比我还惨。
  我又笑了起来,没有出声的笑。他蜻蜓点水似的轻吻了我,然后放开。我直起身,转了转脖子,站起来,邀他去集合。
  他眼神复杂地看着我,然后翻翻白眼,走过来,拉住我没有拿速写本的手走出教室。
  我的手被包在他的掌心,干干的,暖暖的,舒舒服服的。
  好不容易从台上走了下来,我迫不及待地冲向王子,抢过他一直拿在手中把玩的水杯,仰头豪爽地一饮而尽,丝毫不想想王子会不会象先前一样抱怨。
  我其实很讨厌自己的作风,太过自以为是、得寸进尺,也知道这样会惹人厌。一旦和他人发生什么关系,无论是朋友或是恋人,我做是习惯性地索求,一再索求,仿佛永远不会停止似的;所以,我没有朋友,恋人也纷纷离我而去。不是他们受不了而逃走,就是我发现再也捞不到油水而开溜。没有刻意去比较哪一样多些,因为结局都是一样,我孤独,并且寂寞。其实好些时候,我是希望爱情能长长久久,但总不能如愿。有些明了为什么自己总和男人混在一起。孤独的男人寂寞,好勾搭;自大的男人富有,好坑蒙;分手的男人潇洒,好摆脱。而我,或许严格地说来并不算男人吧。
  “为什么今天不等我?”很自然地从我手中接过空杯,王子平静的语气没有夹杂抱怨和发火的先兆。
  “因为不想坐破车丢脸。”我不怕死地说出实话的一部分,另一部分连我自己也理不清,所以决定隐瞒不说。
  “破车?怕丢脸吗?”王子似乎很不悦,为什么?
  “是啊,我比较中意南瓜车。”不明白如何消除王子的怒气,我决定转移他的注意力。
  王子很领情地笑了,用手指梳着我的发,轻轻地梳着。
  “感情真是好啊!”坏继母兼导演助理顾若昕小姐,不知何时走到了我们身边,用卷起的剧本敲我的脑袋,把她的角色克隆了个十成十,对灰姑娘凶恶至极,对王子却谄媚无比。
  “为什么你不打他?”我拉下极暧昧地抚着我的脸的手,指着手的主人质问继母。
  “因为现在该你上场了,不该他。”是女人天生的直觉吗?她为什么知道随便丢给我一个破理由,我都习惯性地无话可说?
  我无奈地再度走上舞台,不太意外地发现自己不怎么专心,因为我无意中惹我的王子生气了。
  由于不习惯舞台的大小,今天的练习费了很多时间。结束的时候,我扳着林忆风的手腕看了看表,已经下午一点多了。还好我吃饭向来没规律,所以一点也不觉得饿。
  陪着他走出科技会堂,我放慢脚步,想着该怎样提出独自回家的要求。他停下脚步看着我,
  我以为他看出了什么,只得硬着头皮开口:“我今天还有事,你自己先回去吧。”
  “我今天还有事,你自己先回去吧。”
  咦?我怎么听到重音?很快我就反应过来,那是王子的声音。不敢不识相地大赞我俩的默契,因为清楚地看到王子眼里的怒气,觉得莫明的心疼。
  随后发生的事让我以为自己中了邪。我走到王子面前,站在高他一级的阶梯上,伸手环住他的脖子,把头搁在他肩上,身体向前倾贴向他,然后用拿着速写本的手安慰似的拍着他的背。我该说什么?对不起?
  王子使劲地抱住我,象在借故忍受什么似的,毫不留力地抱住我,几乎把我给揉进他的身体。好一会儿,才放开。我抓紧时间补充新鲜空气,却在下一秒被他深深吻住。我因缺氧而站不住脚,不得不用手攀住他,速写本因此而掉在地上,我已无力再看一眼。我迷迷糊糊地听到有人在叫“小子”,却因为王子毫无节制的掠夺而以为那是幻觉。他的舌滑过我的牙齿,逗弄着我的。我试图回应他,发现自己完全跟不上他的动作,只好完全被动地任他为所欲为。
  也许是终于发现我被吻得几乎昏了过去,善良的王子不再那么粗暴,只是用舌轻轻地舔着我的唇,然后将濡湿的地方惩罚似的吮吸啃噬,直到我痛得以为自己的唇已经破了才停下。
  我喘着气,没有责问他为什么这么做,没脸在他怀里红着脸湿着眼用充满情欲的声音问他,没有余力那么做,也深知不可能得到答案。他静静地扶着我,然后在我耳边温柔地说:“既然遇上我,就别自以为能逃掉。我很霸道,看上的就不喜欢放开。”霸道吗?我见识到了……
  说完,他轻轻地把我向后一推,我便倒近不知何时开始站在那里的人的怀里。有力的手臂宣告接手似的揽住我的腰,这情景让我有些想笑。林忆风蹲下身,捡起我的速写本,拭去沾上的灰尘递给我,被身后的人拦截。他并不在意地放开本子,看向我说:“好好玩儿。”然后转身离开。
  他误会了,我并没有和人有约。这话我没说出口。我转过身,抬头看着来人。是李颜。一早知道是他,但亲眼确定还是让我十分难过。想起刚刚自己被林忆风吻得几乎晕过去的丑态被他瞧见,我的脸就刷的红得发烫。不知为什么,在李颜面前,我总是特别纯情,连自己都觉得惊讶,象个处子似的。
  他将速写本塞到我怀里,拉起我的双手将之抱住,然后轻轻地捧住我的脸,抬起我几乎钻进胸口的头,直视我迷蒙的双眼,说:“小子,听好:我喜欢你,从现在开始我追你,即使你是林忆风的人也无所谓,我会把你从他那里抢过来,好好疼你,爱你。”然后他吻了我的脸颊,补充到:“小子也好,公主也好,反正你是我的。”他哪里来的这种认知?我诧异。
  我惊讶地盯着他,顶着一副呆瓜的模样而不自知。“你的嘴可还在流血,”他说着伸出拇指拭过我的唇。我吃痛地皱皱眉,伸出舌头舔过伤口。他盯着我,把带血的拇指放到唇边舔净,“志在必得”四个字在他眼中闪闪发光。“如果不想更痛就别用那种眼光看我。”他的话让我一惊,还以为自己犯了什么案子而得受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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