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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我爱他,其实我心里非常清楚,我是爱他的。但我同时明白,李凌琛确实只是想从我身上寻找刺激,正值青春年少的他根本不愿被爱所束缚,“谁先爱谁先死,我对你只是感觉比较好而已”,我故作洒脱地对李凌琛说着违心的话,假意称自己只知道与他找感觉而已。
每一次与李凌琛做完爱,这个男人从我身边消失时,我就会悄悄地躲在背窝里哭,找来纸笔,不断地写着:“李凌琛,你这个猪头,你一点都没有发觉我有多么爱你吗?”
那天从金色夏威夷出来,时间刚好五点,那天不是星期天,我是借口拜访客户出来的,我还要回单位交差,李凌琛没有带我去吃晚饭,他急着回家。他把我送到公司楼下,轻轻吻了我一下,就匆匆离去了。我好饿,只得到附近买了个小太翁锅魁,然后飞快地冲回办公室。打完卡后,我独自坐在办公室啃着有些凉意的锅魁,泪水不知怎么就滑了下来。“李凌琛,你真他妈的混蛋,人是有感情的,你懂吗?”我对窗外大声地吼着,写字楼内的人都走的差不多了,公司在8楼,没人听得见我的喊声。我顺着窗边的墙壁滑到了地上,哭泣,漂亮的铅笔裙已经坐皱了,兰蔻睫毛膏固然好,但终究经不住泪水的冲刷,我的精致妆容变成了熊猫,我依然不知道自己这样做究竟是为了什么,爱情来了,上它干吗,我不停地骂着自己和李凌琛,既然没有陈倩那样的心态,何必去搅那趟浑水。
但哭过之后,我还是忍不住给李凌琛打电话,我的爱已然入骨,这个傻瓜却不知道。他总是搂着我说我是自由的,可以随时去找爱人,一边讲他是怎样疼他的老婆,他的老婆曾经在吃饭时卡了根鱼刺,这种小事情,他心疼得立马开车把老婆送到了川医。他总是忘情地讲着,全然没有顾及身边这个漂亮的女人,这个优秀的女人,也是他的女人,对他也那样专一那样好的女人,渴望他爱的女人。听他讲这些,我总是忍不住偷偷地落泪,我总是在心里使劲骂道:“我靠!李凌琛,既然你那么爱你老婆,还要来找我干吗,干吗要欺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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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乐未央》 62
老爸老妈不知道我在干什么,为什么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他们除了不断地为我留着热汤,实在没有别的法子。只是在我出门时,不停地提醒我说,我年纪已经不小了,有合适的对象快选择,谈几年恋爱,正好在30岁以前把自己嫁出去。身边的朋友也不断地让我去相亲,但我每次相亲都会给李凌琛打电话,我把他当成了自己惟一的男人。既然能让我在那样的情况下爱得入骨,李凌琛自然也有他可圈可点之处。的确,这是个太会讨女人欢心的人精。
最让我感动的是,他总会在我加班时默默地在公司附近等我下班。有一次,我们去华阳吃完饭回成都已经很晚了,他急匆匆地想回家,中途又接了他女朋友的电话。我一下子悄悄哭了出来。他没有吱声,放起了经典英文歌曲,然后把那首歌改成了成都经典骂人句子“妈的x”,还饱含深情地重复着。我忍不住想笑,这个家伙,见我情绪有所好转,默默地把换档的手伸过来,握住我的手,他其实知道我的心思,但没有说。“妹子,你不要化妆嘛,我最喜欢你的样子了。看嘛,那些睫毛膏都掉进眼睛里去了吧。”他有意把话题岔开,这是他的聪明之处。看到喜欢自己的女人哭,很多男人都去解释自己不能舍弃家庭的原因,他不同,他根本不提,让你往高兴的地方想,这才是情场高手。
看到我生气,他总会有这样或那样的方法逗我开心,他会唱好听的情歌,会讲许多的黄色笑话,也许,我们都在人前伪装得太多,需要放松,所以我就一直那样与李凌琛搅着。我与李凌琛的老婆一天生日,他送了我一双温暖的白井手套,一大束鲜花,我们在车上匆匆做了爱后,他就匆匆回家陪老婆了,让我忍不住感叹,做男人,真累。
李凌琛送的鲜花很美,蓬勃的一大束,这个让人心疼的男人,终究是粗心的,只顾着选大束的,这一大束有香水百合、康乃馨的鲜花里却找不到代表爱情的玫瑰的身影,我的泪水忍不住再次滑落。若是有一个容器,可随时把眼泪接来装起,我想,与李凌琛搅在一起后,我为这个小眼睛男人流的泪至少可以放在一方的大鱼缸里养鱼了。我确实太爱李凌琛了,我把包装手套的包装纸,我们的电影票全都放在了一个漂亮的锦盒里。那双普通的白井手套,是李凌琛留在我身边惟一可以触摸的东西,我随时随地戴在手上,连睡觉时都舍不得取下。人云,只有爱到入骨的痴情女人才会如此。我把对李凌琛的每一分爱恋都刻在自己的骨子里面,我没有意识到,对李凌琛的爱,最终将让我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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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乐未央》 7
与李凌琛的地下情就这样甜蜜而酸楚地进行着。看着优秀的销售部经理形单影只,我的老板吴建平不干了,他为我介绍了一个xx处的处长。老板介绍,我不好明着拒绝,只是不断说自己现在忙着制定明年的销售计划,过一段时间再说。其实,我心里已全是李凌琛那个混蛋的影子,哪有什么兴趣相亲啊。
一个阳光很好的午后,街上都是些晒着太阳、斗着地主的闲人。我想起了我的乖乖,我的混蛋李凌琛,我给他打电话:“乖乖,我们去华阳喝茶,行不行?”在爱的男人面前,我的语气像是在乞讨。
“日本人哦,没得时间,我跟我们老婆、老妈在一起。”他有意用对同事的口吻对我说道。
再打,他不再接电话。情人就是这个样子的,主动权永远掌握在爱少一些的那一方,谁先爱谁先死,做情人最好不要爱得太深。
我坐在窗边,打望着街景,看着手机上的时间一分一秒地走,过了一小时,我再打。
“出来个毛,我要陪我们老婆。”他继续以同事的口吻伪装着我们的身份,而且有些不耐烦。妈哟,老子又不是没人要的女人,老子相亲去,于是我给吴建平打了电话,说自己现在闲得很。
那个处长姓姚,他让我叫他姚哥,看他的第一眼我就不自觉地把他与李凌琛相比。他很胖,有那种机关男人惯有的肥肚子,如果说李凌琛的azda是自行车中的小b,那么那个姚哥开的晋桑就是28圈的加重自行车。我是为了报复李凌琛才与姚哥相见的,所以经过精心打扮的我并没有把那个姚哥放在眼中。
“姚哥好,不好意思,说了那么久才见面,主要是这段时间事情太多。”我非常客气地与姚哥打着招呼。
“没事,没事,人年轻嘛,是该多做事噻。”一见面,这个中年男人就打着官腔。
我们在神仙树的故乡缘吃的饭,这个地方在2000年的时候还是一片棚户区,全是城郊的农民工住房,现在成了一个高档小区。姚哥的谈话让我很烦,这个离异的中年男人以为自己是一个处长就怎样怎样了,一个劲儿地介绍着自己的工作,说他们单位其实现在是一个闲置机构,他正在过渡,下一步是到什么区去当区委副书记。他犯了一个中年男人的病,因为自己青春不在,就拿自己的工作、地位和物质作炫耀。其实,真正优秀的女人不用男人讲,她自己会观察的,而且优秀的女人是懂得如何将自己深爱的男人往成功的路上引导,在女人面前标榜自己如何强大,其实是把那个女人变相的贬低了。
我很反感姚哥,我喜欢我的李凌琛,李凌琛从来不向我炫耀他的未来,虽然他的未来确实值得炫耀。但李凌琛不完全属于我,他不开心时才给我打电话,但当我需要他的时候却总是找不到他的人,他有他的小老婆,现在的女孩可真是厉害,听李凌琛的同事讲,李凌琛从未进过那个女孩的家门,可那个女孩还是住到他家去了,换了我,永远也拿不出那个胆量。
有好几次,我孤零零走到双楠紫云花园李凌琛的家门前,望着那熟悉的灯光,却没有勇气敲门。我的装束、容貌使保安从未对我的举动产生怀疑,我就那样一动不动地坐在窗户前,拨打着电话,听着他不接电话,听着他对他的小老婆说认不得打电话的人,然后我就一直哭,闷坐了一个小时,然后喊姚哥那个老男人来接我。
那个老男人应该是喜欢我的,总是随叫随到,我就这样折磨他,李凌琛折磨我,我就折磨姚哥。但姚哥不好耍,这种机关里头的老男人除了洗脚和打麻将似乎没有更多的业余活动。陪嫖看赌,是人生最痛苦的事情。看着几个没有一点花色的男人凑成一桌子麻将,我越来越不能忍受。
但事实上,姚哥是毫无疑问的结婚人选,至少,这个有稳定工作、有两套房子的男人愿意娶我。但李凌琛不能,他一直在劝我找个归宿,这个小男人,一边享受着我带给他的快乐,一边暗示着我不要给他添麻烦,男人啊,都经不住分析,越分析越失望。我开始希望自己能够找家医院,把我脑中关于爱情的神经切了。我和李凌琛,就那样怀着各自的心事,互相安慰着对方,但又互相怀着各自的心事。我犹如在两个男人中间跳舞,虽然我与姚哥其实只算是朋友般的接触,吃吃饭,喝喝茶而已,但我还是觉得心中有些不安。
《常乐未央》 81
对于漂亮而能干的女人来说,结婚是排在第二位的
爱情是排在第一位的
结婚是为爱情而准备的
因为她不需要通过婚姻来安排自己的后半生
不知是机关干部的通病抑或是别的原因,我对姚哥越来越反感,第一次打电话,只要得知我在跟谁谈业务,他就会说那个单位的谁谁他认识,以前是他的什么人的部下。我知道他是在向我证明着什么,但确实太让人反感了,我还认识布什呢,连我的混混老爸老妈都知道萨达姆之类的。
姚哥跟我说,他的工资没我多,只有2000多,但他有很多关系网,他可以利用这些关系网帮人做些事情,赚点钱。
这个我知道,我们老板吴建平就曾经给过他一笔回扣。但我虽然是个混混,却在内心里异常地反感这些动作,我想还是对李凌琛的爱情占了绝对上风。姚哥四处带着我应酬,他正跟监狱局的一帮人谈事情,川东一个监狱要拆迁,那些废旧的钢材在拆迁后如果能低价搞到手的话可以赚至少百万以上。他找了一个做生意的朋友入股,其实就是不断地给那些个管事儿的送礼,买这买那,跑腿,我也被拉着去办事,去应酬。应酬我是没问题,就是说好听的话,陪人喝酒而已,随着监狱的招标期临近,姚哥的心情越来越紧张,他说他为那个事情已经准备了一年,前前后后已经送了四万多元的财物给那人了。
在招标会开始之前,出于对姚哥经常请我吃饭的感谢,我受他的委托为他在文殊院烧了一炷高香。但烧香并没有效用,从川东回来后,姚哥的情绪非常低沉。他说幕后还有高手,当地一个商家直接找到了处理这件事的相关部门领导。而那个背后不知收了多少人的礼,他说他虽然没有损失什么,但那个帮他出钱的股东这一年的时间和那四万多元钱不能打了水漂,他要帮他搞定。
而这个时候,李凌琛在挡获一个抢劫团伙时手被歹徒打伤了,我突然发觉,其实李凌琛是个很单纯的大男孩,我开始反思。的确,跟姚哥继续发展下去,我们是完全可以结婚的;而与李凌琛,我只有过一天算一天的把握,但我能享受他带给我的爱情。我不管陈倩所说的真假,我所看到的李凌琛就是一小警察而已,他没有太多的复杂的事情跟我讲。姚哥的东西在我的眼中确实太烫手了,这个关系,那个关系,让我看到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的工作看起来简单,其实已经很累了,我不想掺和进那些东西里去。如果爱情和婚姻只能选择一个,那我要爱情。
我是一个单纯的女子,永远不会算计得与失,其实人生哪有得与失可算。爱情在我心中最为重要,我认为李凌琛让我得到了最好的感情,我当然要爱情。婚姻,即使有物质上的满足,但那又如何?所以我选了个最需要的。我找了个借口疏远姚哥,如果生活中真有什么黑道白道的话,我宁愿选择黑道。在黑道里面,混混就是混混,我就是坏人。机关那就不一样了,背后头使了坏,表面上还要装得人模人样的,用东北话说就是让人看着闹心。陈倩说经常都有好稿子被枪毙,可能就因为触动了那样的痛处,媒体嘛。
“陈玲,我想与你好好处,你能不能再考虑一下。”姚哥总是那句话。想挽回我都不说爱我,要我?
我接到姚哥的电话就开始烦,非常痛苦。女人有时候其实是渴望男人能够主动的,当然对于不喜欢的男人最好不要太主动。姚哥跟我相处那么久,从未主动吻过我,也不敢牵我的手。但他带我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