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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11

  我都说我不记得了,怎么回去啊,我哪儿也不去,就不去,就不去。”说来有点丢人啊,可真没办法,看来讲理是没用了,那就不讲理了。不过要说耍赖,这可是我的强项!
  “好了,好了,云儿你先不要急,我们慢慢想。”刚才还是那个沉着脸威风粼粼的大将军,一下子就慌得脸上都出汗了。看来这招百试不爽啊!
  我又要忍不住偷笑了,这个叶之翔真的是在乎叶之云啊,那问题就大了。不过看他紧张的那个样子,跟他回去应该也不错吧!
  不行,光想美事了,这不是晕了头了吗?跟他回去,想都不要再想了。我一定是发疯了,要是真眼他回去了,恐怕麻烦真是甩也甩不掉了。算了吧,我还想多活两天呢。
  逃之夭夭
  “你先回去吧,让我好好想想要不要和你回去。”现在只有用缓兵之计了,希望能拖过今天,只要过了今天一切就好办了。
  “你住在这里,缺衣少食的,我实在不放心。如果你实在不想回将军府,就去别苑吧!”说着又要上前,看架势又象是要拉我的手。
  这都是些什么毛病?一次两次也就算了,还没完没了了。
  没等他过来,我转身就朝外走,“这个院子我住久了,如果真要和你走,还有点舍不得呢。你吃饭了吗?没吃跟我一块吃点吧。”
  “这个蔬菜汤不错,清淡可口,可惜有点凉了。不过现在天热也没什么。”我盛了碗汤给他。
  叶之翔接过去,并没喝,“你怎么会认识程王和楚王的?”
  我就知道他会问的,“其实我不认识程王和楚王,他们两个没跟我说过他们是王爷。我们也是偶然相识的。”
  他慢慢地喝汤,好象很多问题的样子。不等他问我又说“其实我的日子过得还不错啦,并不是你想的那样缺衣少食,我每顿吃得可都是福云楼啊!”
  这顿饭真是吃得如坐针毡,不过还好,在我真诚答应叶之翔,明天就给他一个明确的答复之后。总之可算是把他打发走了。
  我一分钟也不敢耽误,回屋拿出上次就包好的包袱,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家。
  “阿良,到了前面,我们休息一下吧!”我对着身边当我是瘟神的小镖师说到。
  “我要是留在康城就好了,”听他小声在嘀咕,我又是一脸坏笑。
  现在天底下最倒霉的人,除了我就只能算他了吧!看看他见我时的表情就知道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如果不是我实在对这里的环境太不了解,我是不会去赖着这个阿良的。
  总不能象个没头苍蝇一样四处乱闯吧,不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惹祸上身了。还有我不是说了吗,我的钱从来可都是不白花的。
  不要认为我真的会相信雨恶的话。这年头,求人不如求己,指望别人的事还是少干点吧!真想看看雨恶看到我留给他的字条时的表情。
  “刘转,我……”
  “好了,阿良,你不用担心。不是都和你说了,上次你见到的那个人是我姐夫。我是和我姐姐吵架了,才跑出来想回家的。所以我姐夫才会找我。这次不同,我是被我姐夫赶出来的。
  不要听他说,我要是真有殴打朝廷命官的本事,还用你给我当保镖吗?你也知道的,总在姐夫家里住着也不是办法。这次我打算去仙城投奔我姨妈。”
  “你怎么不回家?”
  “都是我后妈啦,还有我爹。他们想把我嫁给当官的人家,所以才托了我姐夫。可你也知道的,官太小我爹看不上,要是大官又都有老婆了。我又没有我姐姐漂亮,总不能给人当小老婆吧,所以家我是不能回了,也不想回了。这才想起来要去找我姨妈的。”
  很好听的故事吧,没听过吧。我自己也认为编得很好,在看着阿良一脸同情的表情,不用再加眼泪了。
  其实也不算完全是编的啦,套套叶之云的经历也差不多。艺术创作也都是来源于生活的。
  只是他信了就好办了,“可你姐夫真不会再来找你吗?”
  这次不会了吧?我都快要祸国殃民了,他不杀我灭口就不错了,还来找我,应该没有这个可能。不过叶之翔呢?应该不用愁,只要雨恶不找我就好办,他应该不会让谁找到我的。
  想到这里安心不少,“放心吧,阿良。这次我姐夫赶我走是因为,他想把我嫁给他的同僚的,可那个人都有五个老婆了。我一气之下和他大吵一架,他就把我赶出来了。说以后再也不让我进他家的门了。”
  “真没看出来啊!”
  “可不是,看他的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其实心眼小得不行。所以说,看一个人光看外表是不行的。”雨恶,这可我对你的真实感受啊!
  “刘转,没想到你的命也挺苦的。放心吧,我一定平安把你送到你姨妈家。”
  这个阿良,真是有点让人不忍心啊!谁让我心肠软呢,把他带在身边也好,让他长长见识,下回就不怕被别人骗了。
  危险
  说实话,我对这次出行感觉很郁闷。是多少带点逃命的性质,但至少也能兼故着游山玩水吧?
  可事实上没有。没有也就算了,就算亡命天涯,那也是逃难对吧,再怎么也不能是逃荒啊!
  人的优点在某种情况下,就变成了缺点。当初阿良对我的胡诌八扯深信不疑时,我就该想到会有今天的这个结局。
  三天前,据阿良说他问过一个貌似善良的老头之后。我们就走进了这片乱石岗子。并且一路荒芜人烟。
  最后一个镘头也在昨天,被我和阿良分着吃了。阿良还很肯定地告诉我,这地上长的荒草叫醉草,也就是一种麻醉药。是当地特有的一种植物。
  后来我才想明白,其实他是想婉转地说,就别指望还能吃着什么烤鸡烤鱼之类的东西。最后让我绝望的是,就算是蛇虫鼠蚁也别想了。但凡我们平时能吃的东西,在这片地上都活不了。
  这也难怪这醉草长得那叫一蓬勃。不光没什么东西吃它,连被拖回去筑巢垫窝的可能都不大。你当飞禽走兽都是白痴啊!
  “你确定走过前面那个山包,就能看见仙城?”我随便找了块石头坐上去气喘如牛。
  “应该是,那个老樵夫说这条路比官路近得多,三天就能走到,官路至少要走七天。”
  “等等,我还以为只有一条路呢,原来还有官路,那你为什么要走近路?事先怎么不问问我?经我同意了吗?谁是老板啊,是你还是我?你当我是死人啊!”
  可能是饿的,让我的血糖偏低。不然就是我那些不争气的下属,给我养成的毛病。一时控制不了情绪。
  我瞪着眼睛嗷唠这一嗓子,阿良当时就被吓着立在地上不动。气势真是不减当年啊!
  完了,我可怜的温柔小女人形象毁于一旦了。习惯这东西真是可怕,动不动这职业女性的气质就能吓人与无形啊!
  “我是说,我们吃的也没有了。如果今天我们还走不出去,不用等到仙城,我们就先升仙了。”赶紧收敛办公室里老妖精的嘴脸架势,换上清纯小女生的甜甜面孔。
  “那个,那个,”阿良还在震惊中,“以前,我和师傅来过仙城的,不过走的都是官道。我是想你可能寻亲心切,我想让你快点见到家人。你不要害怕,我们就快走出去了,方向没错,应该快到了。”
  “那好吧,阿良。我相信你。”就这一次。“我可全指望你了,如果走不出去,后果就严重了。”你会死得很惨的。
  阿良重重地点头。“全包在我身上。”
  与其说一路上找个小镖师保护我,不如说是找个人来壮壮声势。作用不外乎就是让那些不入流的小混混,不要来上演个调戏妇女之类的戏码。外加兼个跑腿打杂的。至于对对付传说中的高手,怕就没什么大用了。
  刚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是因为我饿得太久出现幻觉了。这片乱石岗子不要说大树,就连膝盖那么高的灌木都不长。目所能及的地方,除了石头就是那个什么醉草。所以当几个人影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现的时候。我可是反映不过来的。
  看阿良的神情,我已经放弃了想要对他,或是对我自己大下其嘴的想法。不用咬了,我想我见到的情景应该是真的,不是眼花了。
  我捅捅又在立正中的阿良,“以你的功夫,你能对付几个?”
  “怕是一个也对付不了。”阿良真是太老实了,可诚实有时候不能算一种美德。
  “都是高手?”
  “嗯!”
  “有多高?”
  “就算我师傅来了,恐怕跟这些人也过不上十招。”
  想那刘老头在上都也算是个有名号的。
  这下子凶多吉少了。要是冲着我来的。那我就死定了。原因如下:
  第一,要说劫财,这荒郊野岭的,方圆几十里连喘气的东西都不多。实在不是个占山为王的好地方,所以在这打家劫舍,恐怕不是份很有前途的工作。
  第二,要说劫色,自从跟着阿良进了这片醉草山,我基本就没人模样了。现在就算风帅和雨恶他们两个见了我,也不见得能认出来。真看不出来还有什么色。
  第三,还有这么高的功夫,到这种地方劫财劫色都大材小用了。如果去当杀手一定能一本万世利,如果去当采花贼一定能贼不走空。
  综上所述,估计惦记阿良这个单纯的傻瓜的可能性不大,十有八九不是来捉我回去的,就是来要我命的。这跟叶之云惹麻烦的能力成正比,至于有没有我的成份,目前我还在考虑中。
  目的
  我真不希望坏事每次都被我说中。也可以说,我希望我每次说中的都是好事。但是希望就是希望,它从来都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
  那剑明晃晃的,已架在我的脖子上了。要说还可以镇定自若,那绝对就是在吹牛。
  这五个蒙面高手?不然是杀手?再不然是侍卫?再再不然是谁家的家丁?反正不是蒙面超人就对了。看来是训练有素,步调统一,超酷,应该也超强。
  别看阿良平时可不怎么聪明,不过现在的他,就算是我也不得不说,真是个审时度势的主。早就主动弃械投降了,这招看来深得我的真传,也不枉这一路我耳提目染。
  “几位……英,英雄……我们不反抗,给个宽大吧!”
  “哼!把东西交出来。”
  “不知,几,几位想要什么?”我怯怯地问。不要命,那一切就好办了。“我手里还点钱,虽然不太多,如果几位想要,我都给你们。”
  “把你的凤符交出来?”
  凤符?什么东西,没听说过啊!
  我看向阿良,“你有吗?”
  脖子上的剑又近了一寸,“不要给我装傻,再不交出来就要你的命。”
  “大侠,你要先告诉我凤符是什么东西啊!”什么叫秀才遇见兵,看见了吧,现在就是。
  杀手二号,上来跟杀手一号咬耳朵。只看那杀手一号瞥了我两眼,又不住地点,口中还道“言之有理。”
  不知他们说什么,再看向我目光凛冽,又一个眼神递给那边的杀手三号。这杀手三号也真不含糊,一个箭步冲上前来,还没等我把这个惊诧的眼神使完,我身上的包袱已经被他抢去了。真是个干大事的料。
  “头儿,七彩霞衣在,凤符一定在此。”
  他们翻出了我出狱时,和那套手饰在一起的花衣服。本来我老早就想当了,好看是挺好看。不过没场合穿,放着也是浪费资源。可因为卖了镯子有钱了,也没着急。
  这次之所以带着它,也是看在它值钱的份上。再有一点,它很轻不占地方。
  “你要是再不说,不要怪我们不客气了。”都成笑话了,他们还客气,有这么客气的吗?
  “这小子跟我没关系,跟你们说的凤符也没关系,不然你们把他先放了吧。”
  “哼!死到临头了,你还挺有情有义的。不把凤符交出来你们都要死,交出来就放你们走。”杀手一恶狠狠的说。这就是威胁,他这话的威力可比当初雨恶的强多了。
  “我是真不知道凤符是什么,你们真没找错人?如果我有,我一定给。”我说的是真话,命都没有了,什么东西都没用了。
  可能是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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