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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要伸手摸人家毛毛的话,也是同样坚决地嘎嘎叫嚣着反对。
巫龙吟和炙焰寒天,这两人夜合欢自是不担心。
本身两人都不是好玩的人,并且两人武功也都不赖,小影要伤他们也是不容易。
炙焰寒天虽然任性孩子气,却没有少年人好动的跳脱,更是不喜欢任何生物靠近的典范。
说到好动这点,反倒夜合欢大叔很具有童心。
要不是他见鹰起意,堂堂雪鹰之王怎会‘沦落’到,翅膀被捆上红丝绦的地步?!
但澜听雨,夜合欢可是不敢冒险的,所以,可怜的一撮毛,不但翅膀被捆上了红丝绦,连嘴巴,都给套上了黄色嘴套。
小翠连夜赶着绣出来的,皇家专用黄锦,专用金线,小翠还很用心地给绣上朵牡丹花,红花金叶,很漂亮。
昏君对小翠闺女的手艺大加赞赏,曰:“小翠绣的花,真是天下无敌的耀眼,就冲你这手艺,你家皇上一定给你找个好婆家!啧,小影,你有福了,本皇帝御用绣工小翠给你绣口罩,一般的,人都捞不着,别说鹰了,来,戴上,多俊美无敌的小影,让那些鸟类羡慕死!”
于是,被逼无奈的小影,就这么戴着见鬼的‘口罩’,来到澜听雨面前。
自然不是自愿的,可怜它翅膀正被御用红丝绦捆着呢!
澜听雨有些手脚发软地下了榻,眼前这只浑身雪白的稀罕物,实实在在吸引了他的目光。
活了整整三十年,前二十年,意气风发正值少年,不知忧愁为何物,不知爱恨有多深。
后十年,一半为忧愁左右迷茫,一半为爱恨痛不欲生。
到最后,爱也好,恨也罢,都因为一个灵魂的移位而改变;
忧也好,愁也罢,十年的光阴,可以恍惚很多事。
存在的,似乎,只有眼前,这个一身普通青衫,笑意殷殷,眉眼弯弯,带着一只举世罕见的雪鹰,不顾身份来讨好的人。
还有,可以温暖身与心的,秋日的阳光。
伸出细白的指尖,神魂俱动地,触到了那一片雪白的柔软。
一撮毛很乖地,一动不动地,任由苍白的人儿触摸。
看得一直小心警惕的合欢皇帝满意地点点脑袋,这一撮毛,真不愧俺的宠物,知道这人不能得罪,真听话,有赏!
杏眼闪动着可疑的光芒,皇帝陛下道:“听雨,这是雪鹰呢,还是个王,你看它眉头那缕金毛,看到没?”
扒拉开小影眉尖的羽毛,露出金黄灿灿的羽毛,夜合欢满意地看到澜听雨眼瞳的流光,美妙无比。
隐约有些喜悦,那是久违了的心情,澜听雨居然对着夜合欢点头,浅浅一声应和,“嗯。”
听雨说‘嗯’呢,某欢立刻眉花眼笑起来,毫不掩饰心头的喜悦。
在夜合欢的为人原则里,对亲情的人,对亲近的人,对认准的人,从来都不吝于表达自己的心情。
开心也好,伤心也罢,痛快淋漓地表现出来,即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对方的尊重。
在公司里,在逢场作戏里,他是何总,不装也得装,那是身不由己。
在亲情面前,在爱情面前,他只是儿子,只是哥哥,只是关心爱人的人。
而笑容,向来都是表达感情最快、最直接的方式。
澜听雨眸子盯着的是雪鹰,眼角是无法忽略的笑模样,他笑成裂开的瓜一样,想忽略都难。
他总是能笑得风光月霁,似乎再大的事,到了他面前都可以轻松放下。
我一直不理他,他也是笑着,即使转身就隐去笑容。
澜听雨是个有梦的人,太多的苦痛只是压制了梦,那梦却总是深藏心底一隅的。
那带着怜惜的眼神,努力温和的笑容,还有现在,只因为我一个应和,就开心成这副德行。
这样的笑容,这样的性情,再也不能,把不同的灵魂与躯壳合并成一个。
这个灵魂,是我盼望了不知多少个日夜的,是这一切苦难的尽头,是命中注定的终结与救赎。
他愿意这么怜惜地看着,愿意这么讨好地笑着,愿意这么包容地在意着。
是不是,不管他是谁,不管我是谁,不管过去,不管将来,他只是在意眼前这个澜听雨的?
淡淡的喜悦心绪,浅浅的安心感觉,悠悠就让澜听雨宛似死水的心,悄悄有了涟漪。
缓缓蹲到雪白的鹰王身前,一点一点感受指尖的温顺,低下的眉眼,夜合欢没看到,有一些安定,有一些放开,还有,淡到几近于无的希翼。
“听雨,”夜合欢跟着蹲到小影鹰头前,“身体好些了,就出去走走,晒晒太阳身体会好得快些……童儿一个人伺候太少,我让小秋也过来吧,小秋稳重懂事,好不好?”
澜听雨轻轻摇头,一头华发铺在身后,垂至地面,隐约有些光泽,晃动了阳光。
雪白的发,淡极的颜色,漆黑的眼瞳,无可言喻的安静,无可言喻的美丽。
夜合欢眼里的澜听雨,就是一幅泼墨山水画,浓淡宜人,空灵致远。
还有——难舍难弃。
昏君本纪 卷一 昏君皇朝 第四十二章 锦折
章节字数:3569 更新时间:09-10-28 08:32
因为澜听雨的放开成见,虽然只是单音的回应,但对总是被视若无物的夜合欢来说,真的是等了太久。
站在秋日大太阳底下的时候,似乎天也蓝了很多。
看着湛蓝的天空时,心情也轻松起来。
想着巫龙吟冷漠的脸,想着炙焰寒天嗜血的红眸,似乎取得他两个的谅解,也不是什么难事。
龙吟和小鸡最大的歧义,就是那四傻,也就是他得罪他们两个的根本原因。
实在说,夜合欢的私心是想把四傻收编了,崔嫣要是有这么四个人帮衬,‘寻欢阁’自然更是前途光明。
但龙吟的说法,他又不能不考虑。
只是,龙吟担心的是夜国皇帝的安危,夜合欢考虑的,却是整个大夜国,乃至整个天翔大陆的未来。
虽然,在他内心深处,其实一直存有暂时而安的念头的。
如果能让他自己选择的话,他宁可选择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乞丐身体,也不要夜合欢这个高贵的躯壳。
这个身份,太多束缚,太多责任,原主人可以不在意的责任,他却不能不在意。
每每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总期望明早一睁眼,还是在自己那八十坪的狗窝里,晓森还会轻盈地捧着油条豆浆喊他吃早点。
什么分手,什么车祸,什么异世,什么皇帝,统统不过是他南柯一梦而已。
却总在一眼浅黄、淡青里恍惚,终是一梦千年。
想得太多,失望太多,也就死了那条渴望的心。
他想着,自己占据了人家皇帝的身体,也霸占了人家的身份,既然一切都是命所使然,自己总要对得起这白得的一切。
既然上天注定,自己要用夜合欢的身份,活在这个异世,而现在,游荡的灵魂似乎又有了牵挂。
龙吟,小鸡,听雨,千寻,甚至崔嫣,原彩蝶,甚至崔庄,司马杉,更甚至小柳等几个侍儿,渐渐都成了牵挂。
有了牵挂,有了在意,看着蓝天白云,闻着草香花香,那心思,似乎就不会再飘忽不定。
起初过客的念头,早已经在朝夕相处的时光里起了变化。
起初路人的想法,也已经在坦然以对的过程里发生了改变。
没有亲眼去游览这个世界,却在每日览读崔嫣送来的奏报里,一点一滴,喜欢上了这个古朴的大陆,喜欢上了大夜国淳朴的民风。
甚至那个精明而鬼祟的柳左相,背地里所作的一切小动作,都有崔嫣传回来的监视记录,看着他的处心积虑,夜合欢也会为自古不变的奸臣定律,会心一笑。
夜合欢是个喜欢凡事都在自己掌握的人。
不管是在利欲横流的金钱时代,还是在谁主江山的冷兵器时代,掌握对手,强大自己,永远都是他的人生信条。
所以才有对崔嫣的关注,有‘寻欢阁’的诞生。
而且,‘寻欢阁’——已经由夜国落伍的暗卫队,改造成何总的固定资产了。
防患于未然,更是电视剧教育的深层意义,何总可一直都是,很能领略中心思想,加强观念意识的人。
深深吐出口浊气,好吧,何总从来不打没把握的仗,既然为了那四傻,连龙吟都得罪了,怎么的,吃亏也不是夜合欢的风格。
想让四傻成为崔嫣小美女的‘裙下之臣’,最快捷的办法,就是从他们主子——炙焰美人,身上下手。
想起炙焰美人,自然就想起御书房那激情一吻。
炙焰寒天殷红的唇,细长迷蒙的眼,纤细柔韧的腰身,带着迷茫春意的脸蛋,在在都让合欢皇帝心头荡漾,心头荡漾了,小合欢不由就想抬头。
嗷,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我穿裙子也能看到帐篷的!该死!
夜合欢懊恼地一屁股坐到石凳上,是不是,俺太久没有运动,精力太过剩的关系?
我一天三顿围着沙袋蹦跶,这精力咋越蹦跶越过剩呢?
唉,苍天那,傻子都知道不是,我胳臂腿倒是运动得很频繁,合欢小兄弟却是只‘吐’过一次呀!
男人嘛,虽然不介意‘吐’的过程中,是哪条‘道’,或是自家五兄弟,但是,我总不能在大白天做这事啊!
至于晚上为啥不劳动五指兄弟,你想一下吧,除了昨晚,哪个晚上炙焰小鸡没枕着他肚皮的?谁能在有人枕着肚皮的情况下,还能动用五指,让弟弟‘吐’个不也悦乎的?
至于唯一的机会,昨晚,光顾着拳打脚踢发泄郁闷去了,哪还有自摸的心情啊!
手下轻抚着一撮毛柔软的羽毛,夜合欢等着弟弟低头,无事可做,只好昂头看天,盯着云来云去发呆。
远远跟着帝王的小秋和小春,看着坐在一丛秋菊边的一人一鸟。
青衣的帝王眉眼细致,眼光似水,昂起的脖颈一个优美的弧度,看着悠悠蓝天白云出神。
浑身白羽的鹰王,乖顺地任一只修长的手轻抚,圆圆的鹰眼,也学着帝王,微微眯起,很享受抚摸的样子。
那丛黄白间杂的秋菊,开得正当时,远远看去,青衣、白羽、黄菊盛开在蓝天如洗下,人在画中的怡人——
自然,谁也想不到,外人面前优雅有度的皇帝叔叔,此时是为什么在出神。
小春悄悄嘀咕,“秋哥哥,我刚进来的时候,你总叮嘱我小心侍候皇上,说……”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