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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66

  从上边看下去,五彩锦色的羽毛,绿绒采锦的凤头,敛收的长尾,有铜色里带着蓝绿色,华丽的椭圆装圆羽,这应该是只——孔雀?
  “啊,老爷,这个可以给鹰王了,真漂亮!”小翠拍着手道。
  “嗯,可以考虑,这么娇贵的东西,难为他能在北方养活。”
  夜合欢点头,孔雀只有雄的才有这么艳丽的外表,和一撮毛的纯白,蛮相映成趣的,很好。
  最要紧的,此孔雀性别为公。
  澜听雨也点头,是很漂亮,“娇贵?在我们这里很难养?”
  可以说,这是截至目前,听雨哥哥对某欢说的最长的一句话了,理所当然就振奋了皇帝心。
  不过夜合欢也觉得奇怪,既然孔雀都被当成异兽了,难道说,这时代还没流行孔雀这种动物?
  “看它椭圆的锦色长尾屏,和凤型羽冠,该是只孔雀,孔雀一般情况下,是生长在南方开阔地带,我们北方的气候其实并不适合养它。”
  “孔雀?名字很好。”听雨又轻声回应。
  “老爷是怎么知道的?澜国师都不知道呢!”小翠的星星眼,闪烁着‘陛下学问真深’的崇拜之光。
  夜合欢脑门一滴汗,我就知道个孔雀你就崇拜我了,那我要是还知道恐龙,你还不得把我给供起来?
  “红娘,让各位看看鄙人的宝贝!仙雀!”楼下大肚子老者洋洋得意,声若洪钟。
  呃,仙雀,倒是接近到只差一个字,却和孔雀稚科鸟类天壤之别。
  可不是吗,人家是仙,咱是鸟,一个位列仙班,一个鸟中头名。
  “啊?那老头说是仙雀?”小翠嘀咕,崇拜之光熄灭。
  夜合欢懒得和小丫头一般见识,却对澜听雨解释,“按天翔大陆地理位置看,孔雀应当生长在炙国和凉国南边的接界处,只有那里才适合这种绿孔雀生长。这老头不知在哪里淘来的,拿到夜国就成仙了。”
  “孔雀。”听雨眼睛盯着楼下,低声两字,肯定可怜巴巴的皇帝大叔。
  “绿花,”夜合欢扭头对没有存在感的绿花道:“找个人去,把这东西给我标下来。”
  此时一楼大厅,因为孔雀的现世,早已引起多人的竞价。
  不过半柱香的当口,已经从最初的百两纹银,飙到三千黄金。
  伪装客人竞价的橙花,在下边不停打眼色,想让红花劝主子放弃。
  主持斗局的红花犹豫,何大的命令不能不听,但这三千黄金买只鸟,确实也太奢侈了。
  但有人不觉得奢侈,柳邺那桌,一直由苏放堤不停抬价,红、橙交换眼色的瞬间,三千黄金抬到三千五。
  这种哄抬,夜合欢没有意外,但意外的是哄抬的人是柳邺,不说柳相的家产,只说柳邺的志在必得,看柳邺与金色披风人的亲密,不用意外,想必是为讨好贵客了。
  炙焰静湖和柳淞卿那桌,倒从一开始就没反应。
  而澜听雨,在价格飙到一千黄金的时候,已经不赞同地摇头了。
  眼一眯,夜合欢果断地命令,“绿花,放弃。”
  命令迅速由雅阁暗处守卫的成员,传达到橙花那里,橙花感激地看了眼楼上,何大,你还是比较会过日子的。
  要真花三千多黄金,给皇帝买只不知啥时候就死了的雀,今晚回去,毫无疑问,大姐大指定会把我们几朵花,都‘温柔’地掐断,然后生吃了。
  事实证明,夜合欢的果断放弃是很正确的。
  因为,先不说那孔雀最后终是以五千黄金的价格,被苏虾米眼标得。
  更因为,孔雀刚刚下去,就有一位黑纱蒙面的侠客,带上来一只异兽,一只真正的异兽——
  拇指粗的铁笼,关着一只浑身火红的狐狸,浑身上下没有一丝杂毛,就连尖尖的耳朵里,那细细的绒毛都是火红色的。
  若说单单只因为毛色纯正,就称为异兽的话,那也不足为奇。
  最奇异的是它一双眼,眨动间,竟然有金色闪现!
  看到它金色眼眸的一瞬间,夜合欢就决定,一定要标下它,不管多少黄金!
  昏君本纪 卷二 风云际会 第七十五章 斗狐1
  章节字数:3591 更新时间:10-03-16 14:40
  就在夜合欢想决定,不惜‘寻欢别野’破产,也要得到这只金眸红狐的时候。
  楼下众人的反应,却让夜合欢大为惊讶。
  甚至身边的小翠小柳,都露出奇怪的表情。
  不过,夜合欢不明白,这表情,可不象是看到稀世异兽的表情,反倒像是看到什么不详的东西一样。
  疑惑地端详澜听雨的表情,听雨哥哥唇角下弯,点漆的眸里,唯一的情绪,居然是——悲哀?
  悲哀?夜合欢再扭头看那笼子里的火红,没啥啊,还是一只狐狸,也没听说听雨和狐狸有啥亲戚啊!
  挠下头皮,夜合欢问小柳,这不能问小翠,那丫头说的没有她姐姐可信,“小柳,它,有什么不对吗?”
  小柳不期然看了眼澜听雨,期艾着回:“传言,这种红毛金眸的精怪,只有一个种族才有,奴婢却从没见过,传闻说它若现世,是不祥之兆。”
  昂?种族?金眸火狐是精怪?
  能让世人觉得不祥之兆的种族,只有一个,听雨哥哥和炙焰美人的娲族呗!
  这世界怎一个奇妙了得啊!某欢感叹不已。
  娲族就是奇妙中的奇妙,不但会羽化,比如听雨的白发,比如小鸡的红眸;
  还有神奇的能力,比如听雨的预言能力和神奇的诅咒;
  更奇妙到,如今,连动物都与众不同了!
  不过,夜合欢深沉一下,好象这娲族,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恁个艳色夺人,一个赛一个地绝色标致。
  娲族,在某欢的脑海里,已经是美人遍地跑,美动物满山钻,美花草遍野开,连鸟都美得不敢到天上飞!
  娲族,就是一让皇帝流口水的风水宝地!
  这副憧憬美人的表情,落到丫头眼里,那是很诡异的,小翠就疑惑了,“陛下,老爷,您这是看上……这不详狐狸精的意思?”
  怎么一副垂涎欲滴的样子,丫头不敢这么说,怕皇帝又拿扇子敲脑门,很疼的。
  狐狸精?它要真能变成个美人,倒也是求之不得。
  ‘啪’的一下,小翠的脑门终是没有逃过一敲,皇帝道:“哪有不详的狐狸?狐狸是国宝,这种金眸红毛的狐狸,更是特级宝贝!常人连见都没见过的,哪里不详了?”
  澜听雨从他开始垂涎娲族美人开始,就把目光定在他脸上,此时听他这么说,黑眸里,就闪动了光泽,似乎,是恳求。
  伸手把他耳边的乱发捋到耳后,夜合欢温和一笑,“我喜欢这只狐狸,所以啊,一撮毛的如意郎君眼前是找不到了,给它找个伙伴倒是可以的。”
  澜听雨听着他的承诺,迅速把脸扭向楼下,专注那一片火红的眼里,有无人发现的波动和喜悦。
  此时的楼下,在最初的安静之后,不出片刻,就有人开始嘀嘀咕咕,随着嘀咕的声音加大,渐渐形成了躁动。
  “烧死它!不祥之物!”
  “杀了它!还有那个控制它的人!”
  “对,要烧死它!让它挫骨扬灰!”
  “这样不吉的东西,怎么会有人拿来斗,杀了!”
  ……
  嘈杂声越来越大,最后统一成一句,“烧死它!”
  人多势众的声音,在空旷的天井里加大回声,有压倒一切的气势。
  那个拎着红狐来的蒙面人,一直沉默,也不反驳,更没有动作,就稳稳地站在场子中间。
  夜合欢看着下面的形势,沉吟,他没想到,人们会愚到这个程度,容不下娲族的人也罢,如今连只动物都容不下。
  或许不能怪子民愚昧,因为在他们心里,娲族就是个禁忌,恐惧与娲族有关的一切东西,早已经一代一代被深深刻在血脉里,成为他们的信仰了。
  悲哀,听雨眼里的疼痛,是整整六十年的沉淀。
  那么,夜合欢,你愿不愿意,为了听雨,为了小鸡,去尝试、去努力,扛起这深重的悲哀?
  夜合欢凝视着澜听雨浅淡的侧脸,点头,我是愿意的,为了听雨,为了炙焰寒天。
  我的肩膀或许并不宽厚,但三大国的国君之一,夜合欢的身份,怎么的也比国师和背弃的皇子顶用些。
  夜合欢的沉吟,和楼下鼓动的嘈杂,让澜听雨的脸色,越发苍白。
  这幕,如此熟悉,熟悉到有刻骨的痛涌上心间。
  那年,自己就和这只关在笼子里的火狐一样的茫然,茫然等待着一个结局,无从选择。
  他不想扭头去看夜合欢的表情,那会让他更深地忆起那场悲伤。
  他只是紧盯着楼下那双金眸,金色的眼眸,从花草里发现了黑色眼瞳后,就一眨不眨,带着渴望,和浓厚的伤感,热切地直视。
  是不是,从相同的悲伤里,它感觉到同族类的意念,它想祈求这个同族人类,能对自己施以援手。
  “听雨,”夜合欢轻轻拉过他藏在广袖里的一只手,轻轻掰开他不自觉紧攥的拳头,柔和的眼光看着他茫然扭过脸,“别担心,这斗局是咱开的,想要只狐狸而已,很简单的事,绿花已经下去了,就那么信不过我?”
  手心里,是温热的手指轻抚,手背外,是温热的掌心紧握,眼前,是精致的眉目柔和似水。
  原来,这张脸,不曾象自己以为的,会薄凉寡情,会抛情弃义。
  “……陛……”
  听雨嗫嚅一下的声音,被夜合欢笑着打断,“嘘,难道听雨想听我叫您国师?合欢就很好。”象那晚那样叫合欢,或者欢。
  “这位壮士,这狐狸低价标多少?在下可否标个价?”楼下一道声音,清亮地穿过噪杂,在大厅响起。
  这声音,夜合欢皱眉,抬眼搜寻,果然,一袭墨绿衣衫,风~流无匹的佳公子,从座位上站了出来,面容改了夜合欢也知道是谁,炙焰静湖。
  “他要它干什么?听雨,你先坐着,我下去一趟。小柳小翠,你们也在这儿。”
  夜合欢扭身就走,衣袖却被任拉住,澜听雨漆黑如墨的眸,有丝惊慌,夜合欢安抚地拍拍那只瘦削的手,“没事,这里很安全,门外都是自己人,我去去就回。”
  澜听雨摇头,“不,那个人,你,不行。”
  “听雨?”听雨是有预言能力的,他看出什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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