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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元昊……李元昊!
  宋小花的历史知识贫瘠得天怒人怨,完全不知道李元昊其人究竟做了些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但她却知道,这位仁兄乃是在历史上留下了响当当名号的,而且,不是宋人。换句话说,在这个时代算是‘外国人’,还是个外国的王子。
  之所以了解这些完全因为她宋小花想当年也曾经是一个货真价实的‘腐女’,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拜读了一本很是有名的‘同人文’,在文中,说的便是李元昊的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而那,是一段和男人之间的风流韵事……
  前些天,那个药浴,赤身裸体的陆子期,在昏迷中……噗……
  菊花残啊满地伤……噗噗噗……
  宋小花这边厢瞠目结舌风中飘零,陆子期那边厢则是苦笑抚额无奈轻叹。
  到底还是说出来了,而且就这样大大方方当着他的面儿。真不知是光明磊落呢还是存心挑衅,又或者,是想让他有危机感?……
  元昊,党项王李德明之子,李元昊。
  传言这位党项王子爱着白衫,戴黑冠,身佩弓矢,出入常百余人前呼后拥威风八面,自幼便素有英武之名。何曾想,竟会是如此俊秀风雅的人物,当真是百闻不如一见。
  也正因了这个缘由,才会一直没有判断出其真实身份。直到去了州府,与兄长谈及边关战防以及辽国与党项正在谋划的联姻,才忽然灵光一现将此前的种种联系起来,待到那日与其碰面,略作试探,方最终落实了猜测。
  元昊到‘北崖’,是为了取道前往辽国,因为是孤身一人的秘密行径不想曝露身份,之前想必早已打点妥当,故而能轻松出入边境不需通关文书。
  其入辽只为一事,商议迎娶兴平公主。
  辽主虽然年少,但雄心勃勃一心图谋再复当年长驱直入中土之雄风。然则,当今大宋国泰民安已非数十年前饱受战乱之苦的羸弱任欺,单凭日渐没落的辽国绝难有所作为,除非与西部新近崛起之党项一族联手,形成三足鼎立之势,方有攫取富庶中原的可能性。
  而元昊的野心,从之前赠予遥遥的那本游记中便可见一斑。书里所记载的几乎尽是大宋的边关要塞以及经济民生最为发达之地的风土人情,既然是亲笔所作也就意味着这些地方是其曾一一踏足过的。花费如此大的时间精力,所图者何,不言而喻。
  还有那张指点了来犯辽人宿营之处的羊皮地图,详尽至极堪称毫无误差,令人不由得便心中发冷。相信这样的图纸绝不只有那一张,也不绝不只描绘了那一处。
  三年……
  是有信心在三年之内便能让党项与大宋平起平坐?
  剑眉一轩,欺我大宋无人么?未免太过狂傲!
  复又一敛,既然已这样表明了身份,日后若有机会相见,再想如这段时日般毫无芥蒂全无计较的开怀畅谈,怕是不能了……
  压下心中怅惘,打开手中药方,一扫,顿时变了颜色,默了一默,终于忍无可忍从牙缝里蹦出几个字:“这家伙真是……”
  而宋小花也恰好暂且中止了越跑越偏的不正三观,听到这句话,下意识便歪头靠过来一看,顿时傻眼:“禁欲三月!”
  古语有云‘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今年到我家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通通报销’……宋小花深以为然,古人诚不我欺焉~
  元昊的那张纸上除了药方之外还交代了很多东西,诸如一日三餐该吃些什么一年四季该注意些什么等等,宋小花拿出当年奋战‘马原邓论’的架势将其一字不拉通通给背了下来,并誓要半点不打折扣的将之贯彻到底。
  至于最后的那四个醒目大字,她的第一反应是装鸵鸟无视,第二反应是质疑自己的眼睛和理解力,第三反应是揪头发郁闷学狼嚎,第四反应则是,淡定。
  因为看到了陆子期的脸色,白里透着红,红里透着黑,那满面黑线所网聚成的大锅底哦,让宋小花猫挠一样的小心肝一下子就安生了。
  经科学论证,在‘原始的□本能’这方面,男人是远远强于女人的。
  对男人而言,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冲动,基本上到了年龄即便没有前辈教授也会无师自通一发而不可收拾。所以,男人们用下半身思考乃是天性,他们对此也觉得很无奈很无辜……
  对女人而言,则通常是在有了实际经验之后才会‘井喷’,这也是为什么同样年纪的少妇和熟女相比较,前者会比较容易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春闺寂寞很是难耐的原因……
  综上所述,在客观条件上,鳏居三年的陆子期已然比目前为止还是仅停留在精神饥渴层面的宋小花要更加像一根燥得透透的干柴。最重要的是,在主观意识上,宋小花终于成功将其拿下,面对动心动情的女人却不能动那啥啥,着实非常凄惨非常不人道……
  宋小花算了算,从她垂涎‘美色’想将他推倒吃干抹净到现在为止,差不离也是三个月样子,时间上来看还真是扯平了。
  想想自己之前所经历过的那些郁闷和纠结,虽然绝大多数并不能怪他,但究其源头总是与他脱不了干系的,不找个途径发泄一下委实有些愤愤不平的憋屈,除了‘回报’给他还能‘回报’给谁去?如今有元昊的这支‘鸡毛’当‘令箭’,真真儿是天助我也!
  不过话又说回来,元昊这莫名其妙神来的一笔,估计十之八九是开玩笑的,从没听说过胃病跟圈圈叉叉有什么必然联系……
  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不让宋小花碰陆子期还是为了不让陆子期碰宋小花呢?好复杂诡异的‘3p’关系,啊噗……
  又或者,只是为了让她能有个机会出出气,扳回一城吧?就像,之前给陆子期的药茶里故意少写了一味而让他苦了个够呛,其实,是因为初相见时她兔子一样的眼睛还有粽子一样的手指吧?
  元昊,现在回想,点点滴滴,你竟默默为我做了那么多,而我,却一直懵懂。
  待到蓦然醒觉,心却早已沦陷。既然无以为报,便当彻底断了诸般纠缠。
  那日对你说的那番话,是我对冬青的情意,也是我对你的歉意。
  若是伤到了你,对不起……
  作者有话要说:那本同人文乃是猫鼠经典之作——《征服》
  本妖怪对李元昊的浅显认知便是始于此文~话说,他跟猫儿的感情那真是……吾大爱的强强啊!
  凌乱飘过……
  第五十章 忍无可忍
  “冬青,穿这件袍子吧!”
  入眼所及蓝盈盈一片,眉头一皱:“不,换一件。”
  一双玉白小手拎着衣服的肩领,踮着脚在他的身上比划来比划去,脂粉未施的脸上挂着非常认真极度纯良的表情:““干嘛要换啊,你瞧,这件蓝色的多配你多好看啊!”
  略略后仰,两道剑眉靠得越发亲密无间:“我不喜欢蓝色。”
  顺势而为,索性整个人往前一倾,忽闪着貌似天真的大眼睛:“为什么呢?”
  下意识展臂将这投怀送抱的软玉温香揽住,依然板着面孔:“我只喜欢黑白二色。”
  “啊?”满脸的失望委屈,皱皱鼻子:“那就是说,我穿的衣服你其实都不喜欢了?还是说,你从来就没注意过我的穿着?女为悦己者容,看来,我是白费力气了,你压根儿就无视我……”
  虽然明知道她这是在借题发挥装可怜,心中却就是忍不住一软,面上的神情也跟着柔和下来:“你又胡思乱想了。”
  “真的么?那就是说,我每天费尽心思打扮自己,不是徒劳喽?”
  “当然啊。”
  “那就是说,你很喜欢我的样子喽?”
  “对啊。”
  “你是喜欢我的样子,还是喜欢我这个人呢?”
  哽了一下:“都……喜欢。”
  “我也是呢~”
  拉长了尾音,抱住他仅着中衣的身躯,将脸贴在那微敞领口露出的肌肤,额头在温热的锁骨轻轻摩挲:“冬青,你说我为什么会这么喜欢你呢?”扬起脸儿,伸出食指,沿着那描摹了无数遍早已深深刻在心底的轮廓缓缓游走:“我喜欢你的眉毛喜欢你的眼睛喜欢你的睫毛喜欢你的鼻子喜欢你的嘴……”在紧抿的双唇上停住,极慢地打了两个圈,接着继续下移:“还有你的下巴你的胡茬你的喉结你的脖颈……”
  及至肩窝又至锁骨再至胸膛以上,终于被一只修长大手牢牢抓住:“遥遥……”
  声音里含着威胁,只不过那份难掩的沙哑却换来了一个吻,一个蜻蜓点水般印在已经开始发热的胸前肌肤上的吻:“好啦,我去帮你换一件。”
  说完,手在那柔韧腰际微一借力便轻盈地离开了坚实的怀抱,将那不被待见蓝色的棉长衫叠好收起,打开柜门,埋首另寻。
  而兀自呆立在床边的那个人则一脸古怪之色,半晌,方轻舒了一口气,悄悄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肌肉,看向俏丽身影的目光里满是无奈和郁闷。
  这丫头,刚刚居然……居然还在他的腰上捏了两把……这个动作……这个动作……
  元昊,下次倘若能再见到你,定要用酒坛子在你的脑门上砸出一个窟窿来,你这个家伙玩的阴招也实在是太过……缺德!
  “爹爹,娘亲!看凌儿捏的这个雪球圆不圆?”
  随着一声轻脆脆的童音,一个红彤彤的大圆球举着一个白润润的小圆球撞开房门‘滚’了进来。被包裹得长宽高尺寸几乎一样的陆凌,后面跟着四肢着地也比他直立行走还要高上一点点的宋无缺,吐着腾腾热气,带入一阵冷风。
  “快进来快进来,你老爹还没穿外衣呢,小心着凉!”
  宋小花忙不迭关了门,又赶紧捧着小糯米团子被冻得冰冰凉的脸蛋搓了搓:“宝贝儿,这大清早的就满院子跑,冷不冷呀?”
  “不冷,凌儿还有些热呢!”
  一旁的宋无缺抖落一地的冰碴,伸着舌头往陆凌的身边贴了贴,像是在表示有他这一身厚实的毛发在,小家伙是绝对不会被冻着的。
  笑眯眯拍了拍已经快要到自己胸口的硕大狗头:“还是咱家无缺好,天生的保暖衣省钱又环保。过几天我也给你做件衣裳,咱新年新气象也得瑟一把好不好?”
  大黑狗听懂了似的把尾巴摇成了一个电风扇,同时,扭头对远远贴墙站开的陆子期呲了龇牙。
  陆子期那叫一个憋屈……
  宋无缺果然不愧是奔驰在草原上牧马放羊的牛掰犬种,满六个月长成型后,膘肥体壮威风凛凛,昂首挺胸往那儿一蹲,活脱脱跟个黑毛狮王似的。
  陆子期和宋小花刚回来的那一天,早早得了信守在路口的一人一狗斜刺里猛地窜了出来,带来了十足的惊喜。
  只不过,对宋小花而言是惊中有喜,对陆子期而言却是全盘皆惊。
  阔别月余,陆凌倒是没什么大的变化,还是粉嘟嘟可爱到爆的小粉团子一枚。
  宋无缺则颇有一番脱胎换骨的架势,从普普通通的短毛黑狗成长为了隐隐然有王者之风的长毛大犬,那一身黑亮亮油光光的毛发,那一派傲视天下的神情,尤其是那大了整整两倍不止堪比一头小马驹的体格,真是让人一望便口水横流移不开眼睛,一望便冷汗直冒腿脚发软。前一种症状是形容宋小花的,而后一种便是当时陆子期的真实写照。
  都说狗是最通人性的,这话想来应是不假,反正,老陆家的这条就把人的心思摸了个一清二楚。比如,知道谁怕自己,就时不常地耀武扬威一番吓上一吓添点堵啥的。
  在陆子期看来,这小混球简直就是一标准白眼狼,完全不念到底是谁给它做了第一张床,是谁带着它度过了在这个家的第一晚,是谁不辞辛劳给它打造了一间那么漂亮的木头房子……
  看着又转身跑出去继续玩雪的‘人狗兄弟组’,陆子期自怨自艾叹了一口气。
  被狗儿欺负倒也罢了,毕竟人不跟狗斗,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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