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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物以稀为贵。数量愈少便愈值钱。
  太平天国钱币形制有小平、折五、当十、当五十、当百五种,钱文多为宋体,次为楷书,面背铸纹形式,计有“天国通宝”、“天国圣宝”、“太平天国圣宝”、“天国太平圣宝”、“天国圣宝太平”、“太平圣宝天国”等六种。由于“天国通宝”铸制最早,数量最少,传世极其稀少,最为珍贵。
  到九十年代中期,一枚“天国通宝”的价值便在三万五千至四万元之间。
  以我目前不到十元人民币的“身价”来衡量,三四万元无疑是一笔巨款,头晕一下也属正常。只不知那铜钱的背纹是何种文字。
  这时只听得方文惕说道:“我押通宝。”
  敢情他说的就是这枚铜钱的背纹字了。难道真是“天国通宝”?
  当下我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瓷碗,一阵“叮当”脆响过后,瓷碗揭开,却是“天国”,方文惕低声咒骂,眼睁睁看着自己唯一的几毛钱,也归了光膀子所有。
  “t的,又输光了,手气这么背……不赌了……”
  我突然说道:“这个铜钱是谁的?”
  “我的,怎么啦?”
  我心中大喜,居然是方文惕的。如果是别人的,还不大好办。向他们索要,只怕不肯。是方文惕的,那就容易了。
  “给我玩好不好?”
  一个“玩”字,点明了我小孩子的身份,不至引起他们的怀疑。
  “去去去,想得倒美,叫你借钱你都不借……”
  “好,我给你一块钱,买这个铜钱。”
  我毫不犹豫,立即掏出一块钱来,递到方文惕面前,故意晃了两晃。
  “当真?”
  方文惕生怕我反悔,一把抢过纸币,却仍有些不解。
  “小俊,你干嘛花一块钱买这个明钱?”
  柳家山方言,称铜钱为“明钱”,出自何典却不可考。
  “好玩嘛,我可以拿来画圆圈。”
  我索性装傻到底,也不等方文惕再有何言语,直趋而前,将铜钱抓到手里,迫不及待翻过背面一看,“通宝”二字赫然印入眼帘。
  哈哈,果然是最罕见的“天国通宝”,而且品相在中等以上,顿时一阵狂喜,差点叫喊出声。
  见方文惕又有了本钱,光膀子大为高兴,说道:“方跛子,再来?”
  “当然再来,赢了就想跑吗?”
  “好好好,再来再来……小孩,把你的明钱借给我们用一下行不?”
  我立即将“天国通宝”紧紧握住,装进衣兜,连连摇头。
  “算了算了,用银角子也是一样的。”
  另一个泼皮甚是不耐,拿出一枚五分硬币来。
  光膀子见我宝贝那“明钱”,笑道:“小孩,你小气什么?这样的明钱,我家里多的是,一块钱一个,都卖给你,要不要?”
  世上居然有这等好事?我简直不敢相信!当即点头。
  “好啊,你带我去,只要我看上眼的,我就买。”
  “当真?”
  光膀子不成想我如此爽快,倒有些意外。
  “当然是真的。不过要好看的,我才买。”
  一块钱一枚,不管是什么铜钱,都十分划算。待到九十年代,随便一转手,就是成百倍的利润。奈何我手头只有不到十块钱的“资本”,自然要有所选择。
  谁不想追求利润最大化啊?呵呵!
  当下我按定性子,坐等方文惕再次输光。反正他从未赢过,输光不过是迟早的事。不想这小子居然时来运转,手气一下子变得大好,连连押中,不到半个小时,光膀子竟输得精光。
  光膀子大声咒骂,见我仍在一旁等待,顿时如同见到救星。
  “小孩,你当真要买明钱?”
  “是啊,我在这等你啊。”
  “好好,你在这等我一会,我这就回家去拿。”
  光膀子折返甚快,料必住得很近。回来时手里竟然拿了七八枚铜钱之多,送到我面前,神情有些惴惴,似乎生怕我反悔。
  我拿过来仔细察看,居然又发现一枚品相上等的“天国通宝”,另有三枚“祺祥通宝”。“祺祥”是清穆宗同治皇帝初御极时用的年号,出自《宋史》“诞降祺祥”。不过短短两月时光便改元“同治”,因而“祺祥通宝”也是古钱币中的珍品。其中一枚背纹“巩局”的,价值与“天国通宝”大致相当。
  一九七七年古钱币收藏还是冷得不得了的冷门,几乎无人听说过,所以光膀子也就绝无可能作假,没有作假的动机嘛。拿过来的这些铜钱,百分之百是真品。
  我按住心中狂喜,装模作样看了一阵,挑出一枚,说道:“一块钱一个,太贵了,我买不起。我就买这一个吧。”
  “不行不行,说话要算数。既然我拿来了,你就一定得买。”
  光膀子大急,语气中隐隐含了威胁之意。
  嘿嘿,见过送钱的,没见过这么性急给人家送钱的。
  “我都说过了,我没那么多钱嘛……”
  “那你有多少?”
  “三块。”
  “好好,三块就三块,你快拿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我心里暗笑,装作不情愿的样子掏出三块钱来,交给光膀子。光膀子大喜过望,将铜钱一古脑塞到我手里,跑到赌桌前叫道:“再来,再来……”
  不过他做事倒也精细,临了还不忘叮嘱一句。
  “小孩,是你自己愿意买的,我可没有吓你。你不要告诉你爸爸啊……哎,你们都可以作证的,是不是?”
  “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的,更不会告诉我爸爸。”
  宝物到手,我再也没有心思看他们赌钱,转身出门。一到门口,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料必方文惕等人在里面听了,一定莫名其妙,不知道我有何好笑。
  说起来,我这不叫欺诈吧?毕竟在当时,可绝没人愿意花三块钱买八个破破烂烂的“明钱”。光膀子还占了我的便宜呢。假如到一九八五年,新中国第一只股票——上海“电真空”上市时,每股不过九毛一分钱,我买了下来,等它涨到一千七百元的时候抛出去,也无人能说我是欺诈。
  这大概就是穿越者的先天优势罢!
  红旗公社的“稻田养鱼”大面积丰收,然而也出了不少问题。
  当时一切生产资源都归公家所有,不是国营就是集体,属于农民自家的生产资源是极少的,几乎没有。“稻田养鱼”的水田是集体资源,购买鱼苗也是大队投入,照看水田,换水排水之类劳动,都在生产队记了工分。因而所有捕捞的鱼,所有权都归大队,这一点殆无疑问。
  问题出在分配上。
  红旗公社的社员有史以来第一次在水田里捞起来这么多鱼,而且没费多少事,和天上掉馅饼也差不多少。每个大队多的两千五六百斤鱼,少的也有近两千斤,不是小数目。大家眼巴巴地指望着公家分鱼。
  当初决定投放鱼苗,是公社严书记一声令下,各大队一体遵从,毫无疑议。丰收之后,因为属于大队集体财产,公社不干涉分配,甚至连个指导性意见都没有。二十一个大队各行其是,有的按工分多寡一次性全都分配到人;有的按人头平摊;有的分了一半,另一半归大队处置,卖掉一部分算作大队的积累,另一部分则被大队干部送了人情,更有甚者被个别干部瓜分;还有几个大队没有全部捕捞,只捕捞一部分分给社员,剩下来的移养到水塘里,等待过年时更大的丰收。
  集体所有的财产,集体决定分配,也属正常。
  但红旗公社在早稻收割的时候一下子冒出这么多新鲜鲤鱼鲫鱼来,整个向阳县的水产品供销系统都受到了不小的冲击。大队统一交售给县区供销社,倒也罢了,供销社自会安排销售出去。而一些分配到鲜鱼的社员,节俭惯了,绝不会一顿吃掉,也偷偷卖了出去,甚至临近公社和县城一些日子过得稍好的干部家属,纷纷跑到红旗公社来买鱼,一时之间,红旗公社交通便利的几个大队人流如织,煞是热闹。
  如果放在几年之后,改革开放伊始,这种场景要在红旗公社负责人的政绩簿子上浓墨重彩地写上一笔。可惜的是,提早了几年。这就不是政绩而是罪状了。
  罪状还不止一条。
  第一是滋生了贪污现象。所谓贪污,前面已经提及,少数大队干部在分鱼的时候多吃多占,个别人还给公社干部甚至是县里干部送鱼。。。引起广大社员群众强烈不满。
  初次听说此事,我头晕得厉害。
  送鱼?贪污?
  在我这个二十一世纪的穿越者看来,这两者之间,实在难以扯上什么干系。头晕一阵也在情理之中。
  其次就是扰乱了正常的供销渠道,滋生了投机倒把的现象。向阳县处于内陆山区,准确一点说是丘陵地带,历来没有丰富的水产出品,鲤鱼鲫鱼之类虽不罕见,也不是经常能吃到。此前通常要在逢年过节时,供销系统才会组织淡水鱼供应城区居民。如今市面上平白无故突然多了两三万斤鱼,还有私自买卖的行为出现,非投机倒把而何?推源祸始,这笔债自然也要算到红旗公社的负责人头上。
  投机,我是听说过的,也不是什么贬义词。至于“倒把”是啥意思,却委实不知。一九七七年又没有网络,想查都没地方查去。
  第三就是唯生产力论与“资本主义思想抬头”。
  多养几条鱼就是唯生产力论,多吃几条鱼就是资本主义思想抬头,这个推理的方式我虽然明白,却想不通。大约是生活时代不同使然。
  第四条罪状却是私底下的,上不得台面。
  红旗公社“稻田养鱼”大获丰收,很快就传遍了全县,其他公社甚是眼红,大队干部纷纷向各自公社的头头脑脑们询问,是不是可以有样学样,照此办理,让社员们也尝点荤腥?这可是个敏感问题,许多公社一把手不敢自专,又将矛盾上交,一级级请示到区里、县里。
  王本清曾经主政多年的古镇公社,甚至专门写了个请示报告,上交县革委会,请求批复。
  据说王本清大为恼怒。
  什么叫计划经济?计划经济就是一切得按计划来。谁定的计划?当然是上级了。难不成你一个小小红旗公社革委会,也能定计划?
  你要是随随便便养几条鱼,捞起来一顿吃了,也就算了,没人管你。这一家伙整出几万斤来,吃的吃卖的卖,搞得全县沸沸扬扬,这要让宝州地区的领导们知道了,还不知该怎么定性呢。
  严玉成和柳晋才这两个混帐东西,真不让人消停。
  王主任发怒,在向阳县就是大事情。县革委正副主任中排名第三,分管农业生产的副主任唐海天亲自组织了一个调查组,赶赴红旗公社调查“稻田养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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