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我把他推出门外,应道:“遵命!”
  按他说的,穿了那件裸色长裙,又挑了一双配得上的鞋子,对着镜子看了半天,本想花个妆的,但又不忍心他等太久,索性作罢。
  一走出门,就看见高一坐在吧台,和鸽子相聊甚欢,我走过去,从后面拍了拍他:“没吃饭就喝酒!”
  他还没说什么,鸽子就喊起来:“大小姐!我给他倒的是果汁!”
  说罢,又挤眉弄眼的对高一说:“你这婆娘好生刁蛮!”
  高一站起来,揽住我的腰,将杯子推了推:“你的手艺当真是好。我家二碰到贵人了。”
  鸽子接过杯子,耸耸肩笑了笑,道:“说真的,我觉得你才是她的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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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携着走出天下晓,他忽然举起牵着我的手:“看,你的手腕,这么细。”
  他把食指和拇指掐在一起,就能拢住我的整个手腕。
  “怎么?瘦点不好吗……”我就着他的手看了看自己的手腕“我觉得细细的蛮好看的啊。”
  高一摇摇头:“不好……我得把你养起来。养到一只手圈不住,这才行。”
  我看他一副很认真的样子,便也认真了起来:“行什么啊,胖起来很难再减下去的。”
  他终于将视线从手腕处转回到我的脸上,笑的一派得意:“胖起来,才好给我生个儿子啊!”
  我的一张老脸,终于因为这一句话,而红到极点。
  过了许久,才低声说出一句:“说什么呢……”
  正好司机将车开过来,他将车门打开,侧身看着我:“先从这顿开始养起。”
  我羞红了脸,躬着身子钻进车。
  司机从后视镜里好奇的看着我通红的脸,以及身边的人那好不得意的表情。
  我尴尬的看向车外,却忽然发现车窗的反光中,那面带笑意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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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虽说想吃炸酱面,但到底那都是我们读高中的时候吃的路边摊,现在还有没有了都不一定,司机问他去哪里,他报了一个我很爱吃的饭店名。
  我转过头去看他,他恰巧也看着我,眼神里暗含得意,与隐约的需要夸奖的意思。
  好像哄小孩儿似的拍了拍他的头:“嗯……很好。还记得姐爱吃什么。”
  高一眉毛一挑,似笑非笑的看着我。我心里一毛,顿时狗腿子的说起好话:“哎呀高一大人你最英勇最无敌最英俊啦,你就是高英俊啊,大人不记小人过呀。我不是姐是孙子成吗。”
  他笑了出来,一把将我揽过去按在腿上:“别闹,看一会儿怎么收拾你。”
  我安心躺在他腿上,看着窗外霓虹的路灯一闪一闪的在眼前浮过,心里像是喝了蜜糖水一样舒坦。
  吃饭的时候高一要了一瓶红酒,我本不爱喝酒,他却是个极其享受生活的人,随随便便的一顿饭也要开一瓶十几万的红酒,我“啧啧”咋舌,不停鄙视:“奢侈!”
  他不理我,自顾自喝了一口,饶有兴趣的品尝了一会儿,而后才眯起眼睛来,略带威胁:“不要惹我,小心我酒后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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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顿饭因为他大少爷要品酒,居然吃到了快十一点,我好意提醒:“餐厅里可一个人都没有了啊。”
  高一不在意的扫了一眼,而后道:“你看他们有胆量赶我们没有。”
  这么一说,我才发现,还真没有服务生来婉转表达。
  好吧,我庸人自扰了。
  饭店是一共上下两层楼,楼上都是包房,因我不喜欢包房的设计,所以他迁就我,在一楼大厅吃的。方方要吃完,就见楼上有女人高跟鞋的声音,不时伴着聊天的声音。
  当那一对儿在楼上吃饭的人走下来,我整个人差点没从椅子上栽歪过去。
  居然是刘思慧和辛穆?
  这俩人怎么可能……
  刘思慧想来也没料到会在这里遇见我,但她却只是稍微惊讶了几秒,便走过来同我打招呼。一起过来的还有辛穆。我心里不断哀嚎,早知道还不如在家里跟高一煮方便面吃呢。
  高一见到辛穆,站起身来,笑着锤了辛穆肩膀一下:“你怎么在这儿?”
  原来他们很熟?
  我诧异的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辛穆。高一一把抱过我,置于胸前,微醺的口吻:“你小子可不兴再说我是同志了啊,看着……我守身如玉这么多年,为着的是这个丫头。二,这是我大学的哥们儿。”
  辛穆这才将目光放在我身上,微微颔首:“初老板。”
  “你们认识,二?”
  我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眼风恰好扫到站在一边像个盆栽一样的刘思慧,就只好把她拉过来:“刘小姐原来是在天下晓的,辛先生去找过她几次,恰巧就认识了。”
  高一看了刘思慧一眼:“这样。”
  而后对着辛穆道:“老辛,回聊。”
  辛穆点点头,侧身让出路来:“你喝了酒,能开车吗?”
  高一指了指我:“我家政委能开。”
  军区大院长大的孩子,都知道政委是指自家老婆。我脸上一红,不动神色的掐了掐他的手背。高一疼的呲牙咧嘴,却到底没有放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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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停车场,才知道原来他叫司机不用等了。我看他那副样子,显然不能开车,于是伸手:“钥匙给我吧,我来开。”
  他恶作剧一样把钥匙举高,看着我:“来拿吧!”
  嘴上说着你幼不幼稚啊,却还是踮起脚来去够,无奈他举得太高,我努力的踮着脚,却一个踉跄栽到他怀中。
  高一如愿以偿的笑起来,顺势抱住我,低下头来细细的吻我。
  他嘴里还有红酒的味道,*极其灵活的带着我。
  他嘴角有英俊的微笑,身上有年轻男子清冽的香,晚风从他和我相贴的脸颊之间吹过,我知道现在我的脸一定很红。
  想问他什么,到底还是没有说出口。他是我在这个世上对于美好的最后的向往,我不想他同我那些肮脏的过去扯上任何关系。
  【10.】
  烈日炎炎,众生跪而问佛,炎炎夏日,何以度日?佛笑而对问,何不直入烈日之中?
  之所以说这样一段晦涩难懂的话,是因为最近遇到了麻烦。
  麻烦不小,我一个人应付的焦头烂额。
  主要是上面要清查一些*,天下晓作为行业代表,自然首当其冲的当了炮灰。
  这事儿,用小漏的话说,委实就是送钱送的少了。
  我干这行这么多年,其实也明白有些公务员就是打着国家的幌子行着*的路子。当机立断的上银行取钱准备送礼。
  不巧原来认识的一位市长秘书,最近跳槽去了帝都,当了中央新闻办书记。我心里感叹这厮都能去中央的同时,却也不得不头痛一番。
  送钱送不出去,这果然憋屈。
  心里把认识的人都过了一遍,最后决定给何静打个电话。
  何静自那次从我店里诉苦完之后,再没有联络过了,也不知道她家那不是东西的老王到底和她离了没有,希望何静别瞎闹腾。老王其人,我虽看不上,但是他这种小人在这社会里委实吃得开,一张脸皮厚的钢钉都戳不破。当年他第一次来天下晓的时候,就死不要脸的拽着何静的手叙旧,哥哥妹妹的好不恶心。何静一开始也是看不上他的,后来大概摆到在了老王的钞票裙下,拼死拼活的从小三转了正。有一阵子我特看不上何静,我觉得她大好的年华,二十岁刚刚出头,干嘛非要做破坏人家庭的事情呢,在天下晓里工作,吃喝也是不短她的。赚的钱养活自己,理直气壮,被一个男人养起来,活的没了尊严,算是什么人生追求?
  她是个玲珑心思,跟我的时间也长,我的想法她自然是知道,却也从来不触怒我,行事还算低调。起码在转正之前,老王的糟糠妻并没有来天下晓闹过。
  只她结婚的前一晚,来找我喝了半宿的酒,她在魔都没有房子,平日里都是住在天下晓的,当然接亲不能从天下晓接,于是老王就给她买了一栋别墅,只住了一宿的别墅,权当娘家用了,我作为她的老板兼朋友,当之无愧要陪她在娘家住的。
  那一晚我们到底喝了多少酒,我都记不清了,只记得第二天何静在教堂里的时候,脚底下还打颤呢。
  在我的印象中,何静最美的却是跟我宿醉的那一晚,她手里拿着杯子,月色清辉映在她的脸上,徒添了一种道不明的哀愁。
  她说:“若我有你一半的勇气,倒也不必落得被你鄙视的下场。”
  我抿了抿唇,过了许久,才对她说:“人各有命,你既然选择了这样的生活,就好好的过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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