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在以前,古衣的苹果都是卖给我的。这样想来,在任可未出现之前,我都被古衣当女友宠着了。古衣家境很好,对我也不错,但是可惜的是景晨出现的那么及时。
我想起了景晨,脚步就控制不住的往有景晨的地方走去——红色石头咖啡屋。那是他开的一家店。
走到那里我便看到他坐在靠窗的位子上,身穿着黑色的西服,他在专心致志地看一份报纸。我走到他的身边时他发现了我。“你来了,不是没时间吗?”
“又有了。”我说,在前几天他就说他有事和我谈一谈。
“请坐。”他客气的说,估计是因为我是老板的客人,服务员很快的给我的来一杯咖啡。
“什么事?”我也好奇他会对我说什么?我们在吃饭分离后几乎都没有交集。
“我就直说好了,我是因为古衣。”他继续说:“听说他是任可的男友。”
“是。”我有点意外,他会提到古衣。他们应该没见过面吧!
“我想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他问我。
“是绝对能保护任可的人。”我说,他问这样问题使我很不舒服。
“听说他是这里有名的混混,这样也能保护认可吗?”他挑了挑眉,表示对我的不认同。
“那你觉得怎样的人能带给任可幸福呢?你这种人吗?”我反问他。他不再开口说话了,一脸沉思。他真是有些瞧不起人呢。“你觉得我这种人怎么样?”我又说:“别人说我很优秀,可是我以前也是有名的混混。只要有女生打架事件都有我的影子。但是我不是照样活得很光彩吗?总有一天,古衣也会变的有成熟。”我顿了顿又说:“你不能因为这些原因就强行把任可拉到你身边。你要顾虑一下她的感受。”
我不傻,我能看出来景晨喜欢任可。如果不是爱,他会千里迢迢的赶来找到任可,并且放弃工作在这里小留些日子?白痴才会认为他从大城市来到这破地是旅游欣赏风景的。
当然,我不会捅破他喜欢任可的秘密。任可有古衣,景晨是不可能和任可在一起的了。我要装傻,然后才有机会获得景晨。
他继续沉默着,看到他痛苦的样子,我想逃。
“我走了,我还有事,你自己想想吧!”我要离开。我看不下去自己心爱的人为别人苦思冥想。
“古衣爱的人不是你吗?在我看来,他就是在利用任可。”他短促而有力的说出这句话。这话使我的浑身一震,或许他说的是事实。看着古衣眷恋爱慕的眼神,我自己也很难相信古衣仅仅是把我当朋友。虽然不知道景晨是怎么发现的,但我还是佩服他对任可的用情至深。
“那你以为我会和古衣在一起吗?”我又问他,我要他知道我不会和古衣在一起,古衣将永远属于任可。那个拆散他们的人将不是我,坏人只可能是他。我希望他死心。
他不语,我急了,我是很怕他会领着任可离开的。如果他们离开,那么一个是妹妹,一个是让我着迷的人,他们都将在我生命中消失不见。我对他说:“你给我听好了,我喜欢的人是你。从遇见你的第一面起就喜欢了。”说出来后,我就全身轻松了,我不虚伪,敢爱敢恨。
然后,我就看见他惊讶的瞪大了眼。
那一秒我感觉很难受。他的表情让我觉得自己就是妈妈的盗版,下贱的可以,竟然脸不跳心不红的去勾引别人。我又想逃走了,但是我没有。那样下次见面我们就会当做什么也没发生了,我不想这样。***
2007年8月*号星期*天气*(游荡日记)
今天我与一群的伙伴翻墙来到了大街上。我们一个人拿了一个棒子,准备开始我们的游戏。
我们今晚揍了5个人,没有目标的群殴他。这是我来到职业中专后最觉得快活的事。其实我自己也知道这样做不对。我们打的第一个人是一个很显眼的人。他戴着墨镜,手里掂着个公文包,一副大款的样子。我们看着他就觉得不舒服便把他揍得哭爹喊娘。
几次打完后我就会习惯性的用手指扶一下刘海。可是今晚我的刘海没有了。我老班今天找了一个理发师,“帮”我们剪了头发,我现在是比和尚长不了多少的发型。真是后悔当初没有听话的自己去剪头发,那样还长点呀!职业中专败坏了我!我原有的骄傲、气质、自信、优越感、不平凡!重要的自尊、就连发型都给我毁了、靠、。!
最后,我们安全返校。真担心被老班逮到我们偷溜了出去。老班是退伍军人,整天的不打几个人不舒服。有时拿皮带抽,有时让顶着一盆水一整夜,走狗屎运的让你举着被子在操场上跑上几圈。幸运的是现在不是冬天,我们也不是老太太老爷爷,经得起折腾。
2009年9月#日
星期#天气大雨
今天的雨呜咽的倾盆而下,大有气吞山河之势。
我想我最终是属于土壤的,属于雨滴的,于是我把头顶上的雨伞给丢在地上,提早的进入了它们的怀抱。暑天的雨不是凉的刺骨的,它们温热,甚至有些滚烫。我沐浴在气势磅礴的鸣奏中,任雨水燃烧着我的肌肤、灵魂、希望与生命。
回头看是一家顶级权威的大医院,即使下着雨仍然门庭若市。它像一个英雄纪念碑挺立在那里,骄傲的让人忽视不了它的存在。也许它阴暗低矮些会更迷人,至少不要那么宽敞,再低矮一些。如果它没那么的高大与骄傲,我就可以幻想刚才看到的检查报告不是真的了,我就感受不到死亡接近的气息了。
我的检查报告也不知道飘到哪里了。它被我折成一张纸飞机,从高楼的窗户上运了出去。它在我的视线中还没有片刻的飞翔便被湍急的水注急剧的坠了下去。
我想它在它已经被雨水淋的不成飞机型了,上面癌症两个字也被雨水打烂了吧!看来不仅仅是雪花能覆盖住东西,雨水也能抹杀掉不想见的事物。
现在只有我,日记本,和那只消失的纸飞机会在意我这只可怜虫要死了吧!
我其实挺惧怕死亡的。当警察,怕因公殉职;做医生,怕手术把病人弄死;当司机,怕出车祸死;做官员,怕贪污受贿死;做士兵,怕战死。就连做个小小的收银员,也害怕某天会被抢劫的罪犯给一刀捅死。不要误会,我不是胆怯的人。几乎所有的职业都潜在着危险,但是有危险并不代表着死亡。死人,是避免不了的,它就像生孩子一样的自然。每个人立足于社会中的人都在与老天玩命,我的命和他们一样大,哪能动不动就会死呢?
现在我连死亡都不在害怕了。或许,我是一直都未曾害怕过。我只是害怕神秘未知的力量。以前不知道自己是哪种死法,是跳楼死还是饿死?是气死还是药死?现在答案揭晓了,反而不再异常的平静。
突然有辆车在我的旁边开过,我也没有开骂。突然觉得所有的事情都变小了,小的所有的所有都不必在乎。现在我上不上学也没关系了,未来怎样都无所谓了。我想辍学了。
2010年9月星期#天气晴
今日,我又去了医院。同样难闻的苏打水味,同样阴冷潮湿的医院,却因为小作作的出现而变得有生气有情起来。
小作作只是一个陌生人。起初,我们只是坐在了一起,都一言不发,直到同一个医生接待了我们。我们惊讶的看着对方,一种亲切感流淌在我们周围。我们都是将撒手人寰的癌病患者,如此相见只觉得相逢恨晚。
我请他去网吧,他毫不犹豫的答应了。绝望孤独的两个人聚在一起,天天说地,很欢乐。我们相同的境遇,有相同的话题。我问他:“你怕吗?”他喝了一口酒,说:“怕就不是爷们。”我们就拜了把子。我对他说:“我的运气不错。黄泉路上有伴了。”
其实,我想人早晚是要死了,早死晚死都是一样的。真搞不懂人一辈子勾心斗角、追逐名利是为了什么?你混好富有了,变得有名了。吃的再好,也和穷人一样异化成大便;穿的再好,也和穷人一样赤裸裸的走进坟墓;活的再精彩,也和穷人一样留下一具恐怖难看的尸体。不管你是贫穷或富有,罪臣或功臣都是匆匆的来又匆匆的走,不带走什么,也不留下什么。
在时间面前,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你德高望重或是过街老鼠都将在生命终结的那一天重归于零。死刑犯与总统有什么区别呢?对于时间来说,它只是一场风。所以我不明白我们在追求什么,又为什么执着于活着,早死与晚死又有什么区别?
由此我们想到采尼、海子、梵高等自杀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是不珍惜生命的傻瓜。相反他们可能是太聪明了,他们看透了世界,就是找不到生命的意义。他们活着寻不到生命的意义,那么留着生命苟延残喘没有也多大意思了。于是他们选择了解脱。
1岁死是死,为学业奋斗,为为赚钱忙碌,为离婚忧愁,为沦为房奴烦恼,为孩子不孝担忧后,100岁死也是死。死的结果都是一无所有。那人为什么还要在世界上痛苦的走一遭呢?你也许会嘲笑讽刺那些自杀的人不如你勇敢,因为你选择了直面惨淡的人生,而他们却逃避了生活得艰辛懦弱的死亡。但是他们也许也在嘲笑你呢,他们觉得你不如他们勇敢。或许你也有自杀的念头,但是怕你死后被嘲笑。别人会嘲笑你,就像你嘲笑自杀的人一样。于是你把轻生的念头扼杀到了尘世间的悲欢离合中了。而他们却能鄙视着我们这个虚伪、无知、浅薄的世界,幸福的在世人的嘲笑中停止了血液与思想的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