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哦。”百里经时疑惑的把手伸了出来,那老大夫说了一声“失礼了”,就开始把脉。许久,老大夫叹了口气:“姑娘的伤,已无大碍,不过姑娘的心跳得格外快,让老夫很是疑惑。这……”
乐正良接过话:“大夫有什么话尽管说吧。”
大夫犹豫了一下,缓缓开口说道:“我想取这位姑娘的一些血,回去做个验一下,然后再对症下药。”
乐正良皱了皱眉,转头问百里经时:“时经,你觉得呢?”
“好。”百里经时将信将疑的答道。
得到了百里经时的首肯,老大夫拿出了一个刀片,放在火上烧了一会儿,划破百里经时的手腕,放了一小碗血,之后给百里经时包扎。
当天下午,就传来了乐正诗小姐病发昏迷的消息,山庄上上下下都变得匆忙了起来,百里经时瞧着这是个好时机,这里玩的也差不多了,准备走人。哪知,刚溜到后门,就从身后传来一个声音:“时经,你这是准备到哪里去呢?”
乐正良!
百里经时顿住脚步:“出去逛逛。”
“山庄那么大一个门,时经为什么不走那里?”
“个人癖好。”
“是么。”乐正良走到百里经时身后,扣住她纤细的颈脖,“阿诗身子有些不好,希望你去照料一下。”
“山庄那么多仆人,还会差我一个么?”百里经时不以为然的轻哼,“想干什么就直说好了。”
“既然时经这么说了,那么就跟我走吧。”说罢强行拖着百里经时快步穿越一个个庭院,回廊,走到乐正诗居住的地方。那个老大夫也在里面,见人来了,二话不说,拿出刀片就割百里经时的手腕。
“放开!”百里经时趁着他们分神,用手肘重重的往后一撞,乐正良一声闷哼,不由的松了手,经时反身再朝着他的□补上一脚。
那乐正良也不是个好应付的主,眼疾手快一个闪身躲开,抓住经时的纤细的脚,往后猛的一扯,经时自是站不住脚狼狈的跌倒在地。乐正良一脚踩到她的胸口,一边接过老大夫递过来的绳子,把经时绑得严严实实。
“这就是你对未婚妻子的态度?”百里经时嘲讽的扯起唇角。
“百里姑娘胡说什么?”乐正良微微一笑,“老阿婆救了姑娘,不料姑娘却是得了失心疯,还妄图下毒毒害阿诗,百里姑娘你说,于情于理,难道我不该杀了你吗?”
不错,他最初发现了这女子的特殊体质后,便让老大夫设法让她昏迷不醒,利用这段时间,先找够能治阿诗的药材,配以这女子的血液服用。哪知这女子却提前苏醒了,不过幸运的是,她什么都不记得了。为了拖延时间,他说自己和她是未婚夫妻,荣华富贵,他就不信她不贪念。如果只是当做陌生人让她留下来静养,一直拖的话,肯定会被怀疑。
不过现在,阿诗已经差不多了,大夫说大概再喝她的一碗血,也就足够了,阿诗也会醒来的。而这女人,也没有活着的必要了。
不过绑住她,还不够。为了以防万一……
乐正良吩咐人从去找了一根又粗又长的铁链,融入内力,朝百里经时的锁骨下面拍去,一下子穿过百里经时的锁骨下,再从另外一边穿了出来,铁链的一头,钉入墙壁,霎时,鲜血淋漓,血肉模糊成了一片,在白皙的皮肤上更加的显得妖艳。百里经时痛苦的惨叫起来,脸色瞬间惨白毫无人色,撕心裂骨的痛,像是要把她的身子撕裂开来,一波又一波的传来的剧痛,让百里经时直接痛晕了过去。
乐正良眸中闪过一丝冷意,甩了她一巴掌,结果经时还是没有醒,他心里恼火着,拿着桌子上的白色陶瓷酒壶,就直接向百里经时的伤口处砸过去。
“啪——”酒壶尖利的破碎声响起,尤为刺耳,烈酒淋在了经时的伤口处,加上尖利的瓷器碎片——伤上加伤。
乐正良狠戾的扳着百里经时的下颚:“还有你这张脸,我真想毁了。阿诗是独一无二的,你,完全是多余的!”
“你……是什么……东西……”百里经时冷冷的一笑,虽然虚弱,还是憋出了一句话。话还没说完,经时又一吃痛,脸差点扭曲了起来。老大夫在旁拿刀片不断割她手腕上的动脉,因为,伤口在缓缓的愈合,只有一直割着动脉,不让它愈合才行。而锁骨上的伤就惨了,愈合了,但是铁链在里面。
痛!好痛!百里经时脸色本来就不好的脸色更加惨白,额头上、脸上还有身上,虚汗淋漓,她死死的咬住嘴唇,不肯发出呻吟。倘若她不死,她一定要这群人,痛苦一百倍!而这时,大量的回忆画面涌入她的脑海之中……
一下子,像是要把她的大脑撑到裂开,终于人受不住的用另外一只可以活动的手,用力拍打自己的头部,尖叫。
这时,一个柔媚入骨的呼唤声传来。
“哥哥。”床上的少女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眼睛却直直的看着那一碗鲜血,眯着眼睛说道,“好香啊。”她就那样单衣下床,纤足落在了冰冷的地上。“哥哥,我饿。”那老大夫见她下了床,就一直低下头,做自己的事情。
乐正良朝着她温柔的一笑,给她拿了一件衣服披上,“我去叫丫鬟给你弄点吃的。”
“哥哥。”乐正诗弯腰下去看地上的那个人,“呀,这个不是百里姐姐吗?”
“阿诗不是不喜欢她么?你看,哥哥替你抓来,你想怎样都可以。”
“谢谢哥哥。”乐正诗冲哥哥妩媚的一笑。
作者有话要说:大虐伤身,小虐怡情啊怡情,我们怡怡情就可以了。山庄下一章就过去了..光明的日子要来了。
周六搬家,明天开始准备了。所以这段时间就一日一更。搬家后还要装宽带,汗……事情还真多。
☆、祸不单行
乐正良有些失神,阿诗的身子当真好很多了,面色红润,已无病态,但是她好像在一夜之间改变了很多,青涩退去,现在愈发的妩媚诱人。当他回过神来的时候,竟然发现阿诗夺过老大夫手中的碗,喝了起来。血液被喝的一滴不剩,乐正诗那殷红的嘴唇,越发娇艳欲滴。血液刺激了她的神经,心跳异常的加速,脑中的什么东西像是炸开了,混沌的一发不可收拾。
她渐渐的有一些控制不住自己了,粗气微喘,忍不住的低啸着,像动物一般,听起来很吓人,然后她朝百里经时扑了过去,一口咬在百里经时的颈脖静脉之处。
血!
血!
血!她还想要!她还要!
乐正良惊异之下,却没有去拦住阿诗,他想,反正死的不会是阿诗就好了,其他的,都只是贱民蝼蚁,是死是活与他无关?
而百里经时却在乐正诗咬住她颈脖的一刹那,恢复了全部的记忆。她手指生成光刃,割断了绳索,紧接着一个光刃劈向乐正诗,乐正诗偏头躲开,抹了一把嘴唇:“味道真不错。”光刃失了准头,速度也慢,看来自己受伤不轻啊。
本来那北堂纹给了她一剑,还没有完全康复,这会儿被放出大量的血,紧接着又是铁链穿锁骨。老阿婆说她昏迷了一个月,那么这个月还是阳月。祸不单行的日子啊。不行,她必须要设法先逃离这里。
是了,这普通人喝了她的血,只有成为血族的份。其实,血族是按眼睛的颜色来划分等级的,紫色-蓝色-灰色-黑色。黑色眼睛的吸血鬼是最低级的,即是普通的人类被血族吸取了血液,而并不给他们自己的血液,这样是未完成的初拥。而这种吸血鬼是不能露在阳光下,他们的存在,被血族认为是污秽,如果被发现了即刻销毁。而乐正诗,完全的打乱了原本的程序,所以她虽然是黑色眼眸,但是她比黑色眼眸的吸血鬼还要不如,完全没有一点力量。
“是么?”百里经时捂住伤口站起来,声音带着蛊惑,“欢迎加入血族啊,乐正诗。”
“血族?”乐正诗睁大了眼睛。
“是啊,永远的生命,永远的青春。”百里经时眯起了眼睛,“可惜的是,永远要与鲜血为伴,也不能暴露在阳光下。”
“那就是说,我可以长生不老了。”乐正诗呆了,急忙跑去铜镜面前,呆呆的摸着自己的脸,满脸狂喜,“那样的话,就算要喝血又有什么关系。”
“阿诗!”
百里经时趁着乐正诗和乐正良发神的那会儿,已经缓了一下,兀自的把力量集中到手上,咬着牙,以指为剑切断身后连接到墙壁的铁链,转身再用凝聚在手上的力量,化为光刃,密密麻麻的向乐正诗和乐正良两个人劈去,乐正良迅速推到乐正诗,两个人趴在地上,好一会儿才抬眼。但是百里经时已经见不着身影了。
百里经时拖着沉重铁链子,满身的伤,踉踉跄跄的跑着,后面追来的家仆和她保持一段距离,不敢靠近她,现在的经时就像一只刺猬,不管不顾的用光刃乱劈一通,霎时,惨叫声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