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此时打着电话的卡卡笑着的脸上完全可以挤出一层层的包子褶出来:“他叫刘峰,“变化的态度”的乐队的主唱。什么?苏末啊,你还是人类吗?这么有名的乐队你都没听过?变化的态度啊……”
  “什么?你想起来了,简称“变态”的乐队?去你的,你才变态,你全家都变态……”
  苏末呆呆的挂掉电话,在目瞪口呆的李霄的注视下呆呆的摸出钥匙,呆呆的像个机器人般的开了门,然后迈着僵硬的步子默默出了门……
  “我……去跟朋友看下演唱会……”
  只剩下摸不着头脑的李霄诧异的留在原地。刚刚还好好的呢,这是又怎么了?女人,真是奇怪的生物啊……
  苏末此时正在去往演唱会门口的路上,卡卡的声音还一直回响在她耳边:“一见钟情知道吗?就他妈的一瞬间就对了!我跟你说,你必须来,十分钟后一起来看演唱会!变化的态度的门票啊,多难买啊,还是刘峰特意留给我们的呢。”
  苏末如果没记错的话,卡卡几天前还跟她路过演唱会的告示掩面而笑:“你看看,这名字多搞笑!变化的态度!简称变态!哈哈,不知道哪个傻瓜在这个变态的乐队里面,笑死我了,这演唱会谁会傻不拉几去看啊……哈哈哈哈哈……”
  而此刻,苏末正看着一本正经正儿八经兢兢业业的卡卡在人群中像个傻x一样的举着个牌子疯狂的喊着:“变态,万岁!变态,加油!”
  完全想象不到几天前那个笑着说“这演唱会谁会傻不拉几去看啊”的人和眼前这个疯子般的女人是同一个人。
  越是一见钟情,往往越是疯狂。因为一见钟情这个东西本身就是不靠谱的。当然这种几率很小,可是总有可能的世上总有些人是经过一见钟情而在一起的。不然这个词是哪来的,它的存在就可以证明了。
  但是更多的一见钟情是一种不靠谱的感受,激情退去后,我们静下来,仔细想想,我们真的是一眼,就喜欢上了对方了吗?还是对方的某些特质,哪怕一个细微的动作,吸引了我们呢?但是那如果只是对方特定时间的时候的特质呢?
  如果只是在我们遇上对方的那一刻的时候恰好露出那样吸引我们的特质呢?一见钟情,到底只是掩饰自己中意于某种特质的心呢?还是真的,一刻就爱上了对方呢?
  有人认为一见钟情是最纯洁的爱情,没有掺杂任何其他的因素.但是现实生活却不是这样,毕竟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所以爱情就会牵涉到很多,很多.似乎就变得不纯了。不知道那是明智,还是让人心痛。一见钟情的感觉也许不是爱情,而是强烈的痴迷感。一见钟情,往往爱上的是自己心目中编织出来的完美形象,然后投射到某个你认为合适的人身上。一旦发现对方不是那么回事,会很疼的。
  曾伟轻轻捻灭了一根烟头:“一见钟情?一见钟情,二见中情,三见终情...刘峰,你荷尔蒙分泌过多了吧?这年头,一见钟钱听过,一见钟情没听过!”
  刘峰被曾伟吓了一跳:“我还没说什么呢,得得得,你急什么呀。”
  每个男人身边总是有那么一两个推心置腹的哥们,你出事他们比你还急,你有事再困难他们也会帮。而曾伟就是刘峰的哥们,曾伟比刘峰大十岁,三十出头的年纪,为人成熟稳重,身边的女孩儿一堆,乐队的幕后运营者,他经营着一家传媒公司,刘峰理论上算是他属下,但是两个人却是不折不扣的好哥们。
  曾伟说:“你说你多大年纪的人了,还相信一见钟情?反正你自己注意点吧,我就不干涉了。”说罢慢慢走出房间,刘峰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点燃了一支烟。
  策划师进来催促:“该上场了,准备好了吧?”
  台下,卡卡一脸痴迷的看着台上的刘峰,刘峰深情的望着台下的卡卡:“如果今生不能和你一起,来生请你说,你爱我……”
  女人是很容易心动的动物,比起男人,女人更讲求情调。一杯红酒,一段沙哑的音乐,还有一段动人的歌,都会让女人开始迷失自我。陶醉在迷幻的氛围中。此时的卡卡便是。
  苏末静静的在人群中被挤来挤去,看着卡卡幸福的笑脸,她忽然想起了王羲,往日的那些甜蜜,一一涌上心头,仿佛止不住般。人群很喧嚣,她却莫名的寂寞。
  这时候,一只温暖的手搭在她的肩上:“傻瓜,终于找到你了。你走的急,追不上,找了好久,终于找到你了。你知不知道我很担心你。路上看到了一个跟你很像的女孩子被流氓围着,我以为是你,就……我现在是不是很狼狈?”
  苏末回头看到满脸大汗脸上青了一块衣衫不整的李霄,忽然释怀了什么,是啊,王羲已经成为过去,珍惜现在身边这个爱自己的人,才是应该做的不是吗?幸福是个比较级。其实自己也很,幸福。
  苏末的鼻子酸酸的,这刻她忽然意识到,李霄的重要:我一直以为我不爱他,但是当我看到他为我变成这个样子心会痛之后,我就明白,我是爱着他的。当一个女人,看到一个男人为她做的事情,会心疼的话,她,大抵是爱着这个男人的。
  她忽然泪眼滂沱,紧紧抱住李霄:“原谅我!李霄,我刚开始,跟你在一起,是因为我需要一个人来让我忘掉分手的痛苦,因为我需要一个证明我很优秀的证据,满足我悲哀的虚荣心。可是现在我明白了,我错了,我已经不知不觉爱上了你,我爱你,我想跟你在一起!”
  李霄没有说话,只是紧紧的,紧紧的,紧紧的,抱着她......
  台上激情澎湃,台下的粉丝们也疯狂的尖叫着,谁都没有注意到,台下嘶吼疯狂的粉丝中,有一对紧紧拥抱的情侣......
  lesson 6 :初恋这件小事儿
  更新时间2012-2-8 14:07:56 字数:1795
  初恋是人一生中最难忘的事。那时的我们都本着天长地久的愿望而在一起。我们都在用一颗单纯的心真心的对待彼此,将彼此视为唯一和未来。初恋的我们带着几许青涩色彩、幻想着童话般的未来。初恋难忘,因为它有我们之后对待爱情没有的东西。单纯的心灵、青涩的色彩还有童话般的未来。
  街上挂满了各种气球和彩灯,圣诞节的甜蜜气氛弥散开来。苏末挽着李霄甜蜜的走在街上。
  苏末拿起一个圣诞老人的帽子:“看,哈哈……我美不美?”
  李霄拍了拍她的小脑袋:“我家小末最美啦!”
  苏末咯咯的笑着转过身跑着:“来抓我呀,我是圣诞老公公,哈哈。”
  她跑着,整个世界都是幸福的,仿佛是巧克力做的,咬一口都是满满的甜蜜,恋爱就是这样啊,明明是熙熙攘攘的街道,却仿佛只有他们两人。苏末跑着跑着撞上了一个温暖的怀抱,她笑着抬起头,正欲说抱歉,却在看清来人的那一刹那,忽然止住了笑容,笑容变得僵硬:“王羲……”
  望着眼前这个男人,往事一幕幕回放,属于初恋的记忆的回放。
  王羲是苏末的初恋,没错。那还是三年前,三年前,苏末刚出校园,那一抹青涩还没有褪去,那时候她开了一家小小的店,卖化妆品。她还记得,那是一个雨天,一个男人急急忙忙的走进了店里:不好意思,我没带伞,小姐,可以在你这避会雨吗?”
  王羲就这样跟苏末相识了,王羲比苏末大三岁,他聪明,体贴,懂女人心,是女人心中的标准男人,在恋爱中简直无往不胜所向披靡,号称“恋爱高手中的007”。
  这样一个男人,拿下思想单纯的苏末,简直是小事一桩。三个星期后,苏末已经幸福的和王羲在一起了。
  当苏末生病时他一定会把苏末深深暖在他的怀里;
  他会在打雷的雨夜枕着苏末的胳膊睡觉,无论外面有多么重要的应酬;
  他会以感恩的心理津津有味地吃完苏末做的每道菜,哪怕是忙碌时匆匆熬的一锅白粥加上一碟咸菜;
  冬日,他会用宽厚的手掌握着苏末,嘴里喃喃道:“走!我带你去买手套,这么冰。”
  而此刻,苏末的眼里已经洋溢着无比的满足感和幸福感了。
  苏末初恋了。
  初恋,顾名思义,人的爱情萌发的最初部分。也可以说是人第一次尝到“情”的滋味,不一定是真正的爱情。比如一个人喜欢上另一个人,他不一定要爱她,但是他对她的喜欢是独一无二不能被别人轻易替代的。初恋的发生和年纪没有关系,无论是少年还是老年都可能有初恋。
  恋爱中的女人,尤其是初恋中的女人,完全看不到恋人的缺点、或者对恋人的错误故意视而不见,很傻吧,而男的呢基本相反,得到才觉得不好。
  恋爱中的女人以盲目著称,没办法,除却一些更年期超提前和生理不调的,很少有女人在恋爱时候还能理智的看待事物。大部分都是以另一半为准。
  初恋中的苏末完全是集恋爱中的女人的特质于一身,她的世界就是王羲。她跟别人谈论王羲的时候根本就不觉得累,而且越讲越起劲,每天晚上都要想着他才能入睡。可以为了他付出任何的代价。看着他的笑脸,也会不知不觉的微笑。不希望让他看见自己不好的一面……
  直到,那天,也就是她遇到李小易的那一天,她看到了王羲和她的闺蜜小雪亲昵的在一起。
  那一天,世界都颠覆了,眼泪,溃不成军。
  那段时间,她时常从梦中惊醒,她会幻想着这不是真的,她不敢接受从头到尾就只是一场游戏!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