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番外:周媚
我是一名记者,三流小报,可我还是甘之如饴。
我大学所学的专业并不是新闻,也不是中文,而是与它们没有丝毫关系的金融与保险。保险,我一辈子的伤痛,毕业后,曾去卖过一阵子的保险,还是一家挺正规的xx公司。每天早上六点半准时走,第一班公交车,经历两个多小时的颠簸,到银行去蹲点,每天殷勤来,殷勤去,为客户填各式各样的存款单,挂失单,找准机会,抓住那些“好欺负”的客户,软磨硬泡,劝说他们买保险。
开始,我只是实习生,当然也没有银行配套的衣服,每天在师傅身后,忙这忙那,从早站到晚。有时也会被客户骂,我问:先生,你办什么业务。他会说:关你什么事!然后一脸鄙视地走过去。
晚上,银行五点下班,再坐两个多小时的公交车,颠簸回家。每次回家,累得整个人就跟瘫了似的,本是该我尽孝心,现在反倒是爹妈过来伺候着我,心里总是特别难受,酸溜溜的。
我本就不爱说话,脸皮薄,也不太好意思劝说老头,老奶奶买保险。保险期限起码是五年,虽本利和要比定期高些,可说得不好听些,万一他们挂了,那可是血本无归呀。我也不太好意思让中年人买保险,这万一他们的孩子有什么事急需要用钱,也取不出,非要取,一般连本金都没有,更不要提利息了。至于年轻人,都和我一般大,正是需要用钱的时候,我更加不好意思。
这样一来,我每天的工作就是跟在师父后面,为银行打杂,为客户服务。唯一的缺点就是每天累死累活,而提成依然为零。我摸着一个月来的工资,除去公交车费,所剩无几,一冲动,辞职了。
家里稍稍动用了点薄弱的人际关系,帮我找了家报社,三流,但好歹能混得下去,总比保险要强些。
在这里,不需要太过勤快的人,每天混混就行,有些绩效,偶尔出去采访采访啥的,不过这得提前一个月跟主办方约好,不然,很轻易就被人遗忘了。实在不行,等有人举办新闻发布会的时候,偷偷溜进去,躲在角落里,只要不站起来提问,就没啥大事。有些时候会被保安大叔抓住,此时我们只要对着大叔卖个萌啥的,多半都会睁只眼闭只眼。
直到我遇到于正,这个冷漠的男人。不,这个人可以说是比狼还冷漠,也许在他的眼中,没有哪个女人是人类,唯有他心中的那个女神。
我和他的相遇是在一家酒吧,情虽未到深处,但意境正浓。那妖娆的舞姿,那令人心驰神往的身段,我突然有些庆幸,还好自己没有结婚,还好,没有男朋友,这一切的难以启齿秘密,在遇见他之后,却成了我最有力的资本。
我突然为自己还是大龄单身女感到自豪,以为这样才能配得上他。那晚,你情我愿,不,也许只是我一个人的向往,而他仅仅是意识不清。那晚,我成功的成为了他的人,看着他那如同孩子般的睡颜,我靠紧他的怀里,这是我二十九岁以来,睡得最安稳的一觉。
于正醒过来的样子让我有些害怕,仿佛这一切都是我的刻意安排,我的刻意接近。看着他打开皮夹,我紧紧的闭上眼睛,心里暗暗担心,怕他会用钱来羞辱我,挥落我最后仅有的自尊。等来的只是他的脚步声,渐渐远离我的听力范围,直到他的声音完全在这空间中消失,直到他的气息渐渐飘散,我才敢慢慢睁开眼睛。床头柜上放着的是一张名片,是一张于正的名片,其实这根本没有必要,他的名字,他的电话,甚至他的照片,公司里完全登记在册,但我仍然将它拿起,仔细地放入我的钱包中,这与公司的不一样,这名片可以让我有个念想,仅是念想而已。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这件事,就让它埋葬在我心底的最深处,依旧做着大龄女青年,也不去相亲,也不交男朋友,坦然地接受别人嘲笑的目光。我存在着幻想,这本不应该,只是无法摆脱我自己的心魔,除了他,我接受不了别人。我甚至清楚的知道,我们之间,就像两条平行线,永远都没有相交的一天,我钱包里,他的名片静静地躺在里面,可我永远都不会将它抽出,拨打上面的电话,坦白说,它充当的仅仅是一个物件,一个可以让我睹物思人的物件,仅此而已。
我从没想过,我们还有再次相遇的一天,真的,这次是真的是你情我愿。
他的难过,我能看到,能体会到,就像我对他的感情,之于他对心目中的那个女神。他心里住着一个人,这我们整个公司都知道,甚至所有的报社都知道,大家都在伺机出动,想抓住这最美味的肥肉,大挣一笔。
我们整个星期都保持着联系,原本还以为没机会使用的名片,而他的电话已经存入我的手机,没有编辑姓名,整个电话本里,除了他跟10086,其他都是完整的。而他,是我心底唯一缺的一块。
之后,他去了香港,说是去出差,从那次以后,再也没有了联系。我亦不是主动之人,他不愿,我怎能强求?
我们的再次相见是在新闻发布会上,他们兄弟三个一起出席,我奉公司之命,偷偷潜入,待在最角落里,想要获得点新闻,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转。
当我身边的女人开始相互讨论于正,讨论他相思的人,还相互鼓励,打算站出来提问,她们甚至商量好,一个倒下,接下来的依旧要奋勇前行,直到挖出她们想要的新闻为止。
我变得不淡定了,我怕他会受伤,我怕他一个人抵不过众多的悠悠之口。没有多想,我站起来,提问。总以为自己做好了准备,可还是被他冷冷的目光所刺伤。我暗暗告诉自己,我一个人问,当炮灰而已,总好过他被群起而攻之。
他冷漠的话语,让我心痛,眼泪在不知不觉间流下,为我,也为他。
还好,一切都如我所料,他离开了现场,没有给任何人询问的机会。他没有向保安,没有向所有记者揭发我,我这样一个没有资格提问的记者,他给我留了足了颜面,已经是我最大的满足。
我们会在一起,这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我既没有怀孕,也没有再过纠缠,只是不知道怎么的,慢慢彼此靠近,究竟是谁先妥协,我已经记不清了。唯一记得的是那次夜里,他醉酒后打电话给我,叫的是我的名字,而不是他心底的某位姑娘,我居然在电话里泪流满面,而他却睡了过去,我听着电话里绵长的呼吸,一夜无眠,直到早上,才默默挂断电话,爬到床上补眠。
我们慢慢靠近,开始像正常的情侣一样恋爱,不再仅限于夜里彼此安慰。
我怀孕了,孩子顺理成章的生了下来,是个女孩,名字是他取的,很简单,也很纠结,叫于爱媚,每次叫孩子的名字,我都会笑喷,想起我们初次夜里的暧昧。我让他重新换名,他不肯,说爱媚暧昧,叫着挺好的,也就随了他的意。
他向我求婚,我没有同意,不想牵绊住他,想让他想离开的时候可以随时离开,不必处处顾虑着我,可他始终都在我身边,从未走远。
孩子七岁了,该小学上学了,于正提议让孩子有个完整的家。哪里不完整,我倒没觉得,只是仔细一想,我们的相遇相爱,转眼间十年就过去了,答应他吧,这个男人在我身边十年,从未离开,真的是时候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