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有了它,人就不会感到孤独友谊是一盏明灯。它能使人在彷徨之中增加信心,在困难之中见到希望,在黑暗之中见到光明,它能弥补一个人心灵中的创伤,可以将一个人从危险的堕落之中挽救过来。
  总之,友谊是人生最重要的东西,所以英国伟大学者达尔文说:“谈到名声、荣誉、快乐、财富这些东西,如果同友谊相比,它们都是尘土……”
  一个人要获得真正的友谊,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
  真正的友谊不能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有的人今天想要友谊时对他人就好得不得了,明天不想要友谊时则冷若冰霜,态度来了一个180度的大弯;有的人“需要”友谊时就什么都愿意做,什么都愿意给,不“需要”友谊时,则特别怕麻烦,甚至懒得答理他人,这样的人是很难获得真正的友谊。
  真正的友谊不能从个人的私利出发。有的人功利性极其强烈,将建立友谊作为达到个人某种目的的工具,将友谊看作是谋取私利的手段。有利可图时,则亲密无间;无利可图时(或者当自己的利益与朋友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则立即反目为仇;私利没有达到目的时,就尽量去建立友谊,私利达到后则尽快摆脱友谊。隋朝学人王通曰:“以势交者,势尽则疏;以利交者,利尽则散。”这种人是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友谊的,即使有了友谊也不会天长日久。为什么青少年时代建立起来的友谊最难使人忘怀,使人留恋?因为这个时代是人们最纯洁、最真诚、最无私的时代。
  真正的友谊要忠实,要真诚,要赤诚。既是朋友,就要彼此信任,就要诚恳老实,就要襟怀坦白,就要推心置腹,就要有什么就说什么,不能犯疑心病,不能总怀疑别人友善行为的背后,有什么别的动机(如要利用自己、陷害自己),不能“杯弓蛇影”、“草木皆兵”,相互间有了矛盾就放到桌面上来,敞开自己的心扉,是一就是一,是二就是二,彼此要充分交换意见,不能当面一套,背后又是一套,不要遮遮掩掩,不能三心二意,不能虚情假意,经过忠诚考验的。
  第三节 男孩——友谊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能把这三者串成一捧精美珠链的东西,那么毫无疑问,篮球是其中之一。
  不知是谁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不喜欢篮球的男孩就不是百分之一百的男孩。”话语虽然有失偏颇,可我个人认为还是相当有道理的。
  男孩子,就应该打篮球——起码也应该喜欢篮球。
  因为,这是一项饱含激情、充满青春活力的运动。男性的力与美,少年的蓬勃朝气,会渗透过每一个百步穿杨的三分球,每一个令人陶醉的假动作,每一次畅快淋漓的封盖,就像千百年前的维苏威火山一样,感天动地地喷薄。当然,能做到这些并不容易。它需要男子汉的品质:坚强的意志力,果敢勇猛的作风,冷静,敏捷以及永不言败的斗志。
  篮球也是一项依靠协作的运动。一个球星虽然可以主宰一场比赛,但若没有一群齐心协力并肩作战的战友,没有倾注全部热情摇旗呐喊的球迷,他就永远无法主宰最终的胜利。真正的成功,需要一个球队从主力到替补、教练以及球迷的精诚合作。
  篮球还是一片充满着梦想的天空。在这蔚蓝的梦幻中,没有规则,没有定律,也没有扰人好梦的枯燥和鸦鸣。每一个新手都可以梦想成为姚明、艾弗森、奥尼尔,甚至是乔丹;都可以幻想在三分线起跳灌篮,在后场投出百发百中的三分球,或连盖三个大帽。把无法实现的梦想小心翼翼地贴心珍藏,在心灰意冷、百无聊赖的时候,枕着它甜甜地睡上一觉。希望会乘着梦想的翅膀,亲吻你的前额,在灰色茫然的心境中,点亮你一片豁然开朗的澄明。
  男孩在篮框下成长。
  他会被赋予男子汉的优良品质,尽管他在大人眼中还只是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小子。然而在球场上,他会懂得珍惜每一次来之不易的进攻机会。面对对手的狂轰乱炸,他抹一把额上的汗,坚韧而不屈。领先的时候,他所想的只是更加努力地完成比赛;落后的时候,他在山雨欲来的狂风中屹立不倒。
  他也会主动地寻求友谊,珍惜友谊。他会尝试和每一个真正热爱篮球的人交朋友。他知道真正友谊的珍贵,会悉心呵护每一朵友谊的蔷薇。他会无私地把球分给机会更好的队友,哪怕两人之间曾有过无数次不愉快的争斗;和对手撞个满怀的时候,会用真诚而善意的笑容,化解对方满腔的恼恨。
  最重要的是,他心灵的橱柜中始终会搁着几分梦想。因为有梦想,在他的人生路途中永远高悬着一盏指路的明灯;因为有梦想,他能看破混沌的迷雾、迷离的夜,直面希望的曙光,永远都不会对人生丧失信心。
  一个男孩子可以没有篮球,但他决不能没有友谊,更不能没有梦想。
  第四节 复制情书
  我第一次给她写情书还是在高一的时候。中考之后,来到高中新的班级,上课的第一天早晨,坐在自己的课桌上,周围都是陌生的新同学,一个个连名字也叫不上来,不甘寂寞的我禁不住四下打量着,希望能见到一位熟悉的同学,这时候我的后脑勺被重重地敲了一下:“呆子,东张西望的瞧什么啊,老同学坐在你后面呢。”
  我扭头一看,哟,还真有一位老同学呢,不过是小学的女同学,叫朱静。
  女的就女的吧,无所谓了。这么个陌生的环境,突然碰到个几年没见面的老同学,也够有缘分的,幸亏是女的,要是个男同学,差不多就该乐得抱在一起搂上一阵子了。
  朱静是那种比较活泼开朗的女孩子。不过这一次同学聚会还真让我大吃了一惊,真是女大十八变啊,她跟小学时比可变了很多,高挑的身材曲线毕露,白皙的脸蛋微微泛红,笑起来媚力十足,这么靓丽的女孩子在身边,真是我的福分啊。
  大概也就半年多点的时间吧,同学之间基本都熟悉起来后,班上明的暗的情书也就漫天飞舞了。谁让我们班校花级的女生就有好几位呢,照班上“老油条”的话来说,那就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啊。
  我一直想给朱静写封情书,可是一直没敢写,就凭我肚子里那点可怜的墨水,写了不让她笑死才怪。
  说来也怪,我这个人脑袋其实挺好使,成绩也还不算差,就是作文不行,也从来不喜欢看中外名著。每次写作文都让我搜肠刮肚像害了一场大病,想起来就头痛,要写一封让朱静满意的情书,还不知道要熬到什么时候,心里面那个急啊,可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那天“老油条”从传达室老头那儿又领回一叠书信来,分到朱静手上的就有好几封,又是贺卡又是明信片还有信件,看得我眼又馋心又酸的不是个滋味。“老油条”还起哄吓唬要拆开情书,弄得朱静脸红红的不知所措,末了一甩手说:“你们要看就看吧,没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抄来的情书吗?我不看就知道写的什么,还不敢署名,全是匿名的,一个个都是胆小鬼。”
  朱静的自白还真提醒了我,敢情那些情书都是抄来的啊,他们能抄我为什么就不能抄。回家马上找来家里所有的书籍,东翻西找,不多会儿也炮制出了我的第一封情书。写好了自己读了几遍,感觉挺好的,想想若是写作文的话,这篇情书至少也会得个80分了。
  到邮局里挑了张最好看的信封,又买了张最漂亮的邮票贴上,放入邮箱里的时候,心里咚咚直跳,七上八下的有点惶惶然。虽然我也没敢在落款写上我的真名实姓,可是我这字迹,朱静还能认不出吗?
  信寄出后,我的腿也勤快起来,没事就往传达室跑,义务给大家取信分信。第三天下午最后一节课下课时,我又从传达室取来十几封信件,那里面有我写的第一封情书。我忽然想起自己有点傻,干吗要多此一举从邮局寄呢?夹在这一摞信里给她不就得啦,真是太笨了。
  寄给朱静的信,连我的那封一共是三件,我将它们交给朱静的时候,她看也没看便揣进了书包说:“走吧,放学了,赶紧回家做作业去。”
  沿着护城河跟在朱静的后面,也不知道该不该提醒她有封我的情书,眼看快到了分手的路口,我撵了上去,叫住她说:“朱静,我今天取回三封信给你,你别忘了啊。”
  朱静看看我笑了:“你不说我还真忘了,那叫什么信啊,都是千篇一律的东西。我扔了它们。”说着她就从书包里找出那三封信,扬手便要往护城河里扔,我一瞧不好,这还弄巧成拙了不是?一着急忍不住脱口而出:“别扔啊,还有我的一封呢。”
  “啊?”朱静扬起的手在半空停了下来,吃惊地对我说:“你也会写情书?长见识了啊,我来看看老同学的情书写得如何。”
  一时我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不知说什么好。
  她很快找到了我的那封信,拆开来后,狡黠地瞄了我一眼,便专心地读了起来。末了她竟哈哈大笑起来,笑得我心惊胆颤,差点就要溜之大吉了。
  “写得挺好的,真的。我收藏了。”朱静乐呵呵地说,随手将另外的两封信扔进了河里。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心里却乐开了花,什么也没说扭头便走,就听得朱静在我后面叫道:“记得下次写信署上你的大名啊!”
  从那以后,我的情书一写便不可收拾,反正都是从爱情小说中复制而来。抄得多了,越抄越顺手,越写越来劲,渐渐地自己也能说上几句,这写作水平眼看着提高不少,作文本上也挣扎着亮出了几个优秀,可乐坏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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