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 161,绽放
(蒲公英中文网)“你也知道,我从小就因为心脏的缘故,不能像别的孩子那样到处去玩,后来,到了叔爷爷家里,他其实也不会带孩子,就拿识字当游戏哄我……”
久雨之后的空气格外的清透新鲜,饱满水气,傍晚时分,霞光明亮温软,如同郑曦低缓的声音,带着一种让人放松又安宁的感觉。蒲公英中文网
他们没有骑车,这是白晓棠的要求。郑曦单手推着车子,她挽着他的另一只胳膊,专注入神的听他像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娓娓讲述着那一招之后的故事。
从开始学会认字以后,不能随意跑跳玩耍的郑曦很快便形成了看书的爱好,一直到现在,几乎无论何时何地,他的手边总有书的陪伴。
白晓棠的脚步顿了一下,侧头看向身边的郑曦。
“怎么了。”她的动作很轻微,他却留意到了。
“没,继续讲。”白晓棠很快的回答,转过头,相当认真的目视前方。
郑曦的目光轻缓的在她脸侧转了一周,收回,垂下的眼里似乎带了一点疑惑,又似乎有一点了悟,沉默了几秒,又继续不缓不急的讲了下去。
他童年时有一阵子极其迷恋武侠,也许是属于儿童的精力无处发泄,也许是因为自己身体不好,所以特别羡慕书里的那些可以四处闯荡江湖,除暴安良,来无影去无踪的侠客们。
后来,当叔爷爷教他认穴的时候,他便想到将中医知识跟里的点穴联系起来,觉得可以用这招来防身。
“那时,我简直对这个想法着了迷,不断的琢磨。叔爷爷也不管我,他平时看着严肃,其实兴趣非常广泛,当然,仅限于书本。”郑曦的脸上不由得露出几许笑意:“所以,家里的藏书涉及的方面很广,还有许多武术健身方面的书,什么格斗,擒拿,长拳,太极拳,瑜珈……都有,我就一一找来研究,决心自创一门功夫。不过,也就只能坐在椅子上,伸手比划比划,或是自己在纸上画小人,把那些招数记住,是典型的纸上谈兵。不过,到现在有很多招数我还记得,挺有意思的。”
“诶?那你下午使的那一手还真是功夫啊?”白晓棠好奇的瞪大眼。
郑曦笑着摇头:“我那一手并不是什么真正的功夫,有些类似于擒拿的动作,主要还是要找准穴位。”
“呀!点穴?!像武侠里那样?”
看过几本武侠的中国人,几乎多多少少都有些武侠情节,从小把武侠片当偶像剧看的某色鬼更是如此,她不知不觉松开了郑曦的胳膊,停住脚步,转到他的面前,仰着头,乌黑的眼睛亮盈盈的,目光中的崇拜,激动、兴奋和惊喜简直快形成实质,流溢而出,轻声叫着:“我还以为里都是骗人的呢!”
“并不全是骗人。简单的讲,你知道麻筋?”
“知道,知道,有时不小心磕了手肘尖会麻好半天。”白晓棠配合的使劲点头。
“其实人身上的麻筋有很多处,大多都是穴位,当按压其中一些穴位的时候,轻则酸麻,暂时丧失控制力,受制被拿,重则残疾,甚至致命。一些武术的招式就是利用这些原理(见注1)。”
郑曦失笑的看着白晓棠继续努力的点头,又接着说:“所以,说起来,我今天不过是按了刘响手臂上的麻筋而已。不过,这招用起来也有很大的限制,你必须要保证在出手的瞬间有效的找准位置,动手的时机也很重要,特别是本来就没有什么战斗力的非专业人士。最重要的是要能很好的掌握力度。所以,你之前主张不告诉刘响是很有道理的,如果不能自如的控制力道,后果会很严重。我当年为了好好掌握自己的手劲,还特别反复的练习过。”
“可是,你在自己身上试,不难受吗?”白晓棠偏过头,打量着郑曦的手臂。
“我当然不会在自己的身上试。”郑曦脸上的笑带了几分故弄玄虚的神秘。
“诶?!!”
白晓棠果然更好奇了,双手不自觉的捏成了拳头,平日里除了贪吃好色别无用途的脑子迅速的转了起来,转得太用力,以致于无数电影的片段疯狂的在脑子里闪现,并把其中的男主角毫无障碍的替换成了郑曦。
于是,某色鬼思考的结果就是:哥哥如果换了古代的服装一定一定很好看!
郑曦伸手轻轻的拍了拍白晓棠的脑袋,看这丫头瞅着自己两眼放光,神情却又怔怔的,就知道她那天马行空的思维不知又跑到什么地方溜达去了。蒲公英中文网
白晓棠挨了拍,慢了好几拍,才回了神,脸上还带着一些恍惚,依旧直直的瞅着郑曦,脚尖无意识似的在地上踮了两下,大概是脑补得太入神了,最后使劲晃了下脑袋才清醒了过来,问起问题也没之前那么起劲了:“那你在谁身上试的?”
“苗添。”
郑曦淡淡吐出的这两个字再度成功的燃起了白晓棠心里兴奋的八卦之火:“真的,真的?真的呀?”
郑曦郑重的摇了摇头:“假的。”
白晓棠朝他瞪眼睛,鼓腮帮子,认真严肃的批评他:“哥哥,你太不像话了,越来越淘气了!”
然后两人一起笑了出来。
郑曦推起车,白晓棠又挽上他的手臂,慢慢的继续走了起来。
“还记得我和苗添是怎么认识的吗?”
“记得啊,据苗大哥说,那会儿他被你揍了一顿,整个下午半边身子都发麻……哦,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恍然大悟的白晓棠激动得直摇郑曦的手臂:“你那时用的就是今天下午的那种方法!对,对!”
见郑曦笑着点头,白晓棠停住了脚步,偏着头,默默的在脑海中脑补了一阵小郑曦收拾小苗添的情景,自顾自的嘿嘿傻笑起来,过了一会儿又小心眼的瞪向郑曦,不满的撇了撇嘴:“哼,哥哥你最会吊人胃口了,我那会儿怎么问你,你都不告诉我!”
“今天告诉你不好吗?”郑曦不以为意的拍拍车后座绑着的那个粉蓝色的软垫:“好了,故事讲完了,上车,送你回家。”
白晓棠瞬间在脑海里重放了一遍今天下午郑曦出手的片断,接着又想起自己的那点小心思。
“不,今天说最好了。”白晓棠一边跳上车后座一边轻声自语似的喃喃道。
没有比今天更好的时机了,最美的糖果要留到最后,味道才最好。
晚上,郑曦并没有在白晓棠那里吃饭,有位同系的师弟早就说好,请他今晚帮一个小忙。见白晓棠上之后,在阳台上向自己挥了挥手,他便又匆匆的赶回学校去了。
卫凯今晚学校有活动,大概结束的时间会很晚,早上便打过招呼说晚饭不用带他的份了。
韩浅因为学校和公司两边跑,回来的总是比较迟,大多数时候都是掐着饭点。因为家里有白晓棠这个吃货在,她也渐渐在不知不觉间养成了一个习惯,走在道里便会不自觉的吸吸鼻子,猜测一下自家的饭桶今晚又给他们做了些什么好吃的东西,推开门的时候,把菜名叫出来,换来白晓棠喜洋洋的一句:“浅浅,你最聪明了!”
“咦,今天似乎做了不少的菜啊,棠棠。”韩浅打开房门,一边换鞋一边朝厨房的方向扬声问:“是有人要来吗?”
没人回答,只有锅勺相撞,蔬菜在锅中翻炒发出的滋滋声。
韩浅微微皱眉,平时你要是喊句话,白晓棠保准不会让话掉到地上,肯定要接上一大篇话,今天这丫头是怎么了?
“棠棠?”她顺手将包丢到沙发上,一边轻声喊着一边往厨房里走。
厨房的料理台上摆着十来盘已经做好的菜,热气腾腾的香味四溢,白晓棠正站在灶台前,垂着眼翻炒着,油烟机在她的头顶上呼呼的响着。
“棠棠,今天都有谁要来啊?”韩浅看着那些菜更肯定了自己的想法。
白晓棠自顾自的做着手里的动作,似乎一点都没有听到她的问题。
“棠棠,你怎么了?”韩浅有些担心的走到白晓棠的身边,将手轻轻的搭在她的肩上:“有什么事吗?”
这个轻柔的动作却把白晓棠吓得一把扔了手里的炒勺,“啊”的一声,向后一跳。
韩浅也被她的反应吓了一跳,又连忙上前扶住了差点翻个的炒勺,关了小火,才舒了一口气:“棠棠,你想什么呢,想得这么入神,我叫你好几声你都没听见?是……有心事?”
“啊……”就这么会功夫,手里还拿着锅铲的白晓棠又怔怔的发起呆来。蒲公英中文网
韩浅无奈的关了火——不是她不想接手把菜做完,实在是……不会。
把白晓棠拉过来,盯着她的眼睛问:“棠棠,今天有客人要来?”
“诶,浅浅,你什么时候回来的!”白晓棠朝她瞪眼睛。
韩浅:“……”
今天晚上当然没有人要来,之所以会做那么多的菜,白晓棠解释说,是因为她没留意,做着做着就多了。
至于说她在想什么?
白晓棠神情十分迷茫,一边往餐桌上端菜一边自语似的喃喃回答:“我还没想明白,还得再想想。”
韩浅看着一边吃饭一边发呆的某吃货,心说,不管这丫头想的是什么事,肯定都小不了。
理由?
让一个把吃饭当人生追求的吃货先是在做菜的时候发呆,把菜炒得咸的咸,淡的淡,大丢手艺不说,还在吃饭时候,一改平生的认真态度,边吃边走神,这事小得了吗?
其实,白晓棠一直在想郑曦。
从她站在阳台上望着郑曦骑车离去的背影开始,她就陷入了恍惚之中。
不,从时间上来说,那里还不是开始。
她真正开始走神,是下午郑曦挡在她和刘响之间时开始的。从那会儿起,他的背影就一直充满了她的视线。
然后,一些先前没有留意,或是说,沉在脑海深处的记忆和片段开始一点点的在眼前浮现起来。
从白晓棠认识郑曦那天开始,他就一直是个非常镇定冷静的人,冷静到苗添当年会戏称他为“古墓派传人”,好像是练了古墓派的功夫,什么急事到了他那里都溶成了静水深流,即使当初白晓棠那么冒冒然的闯进他家的院子里,又是哭又是揩油,也没见他多露出一点吃惊的表情来。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正是郑曦今天的失态才导致了白晓棠的反常。
那种形之外的愤怒,就像猛然出鞘的刀剑一样,锋利,寒冷,甚至有些杀气腾腾。虽然他曾努力的收敛和压制,但是,那个紧绷着的背影和眼里未来得及收回的凌厉,都在白晓棠的眼前反复的闪现着。
他好象是怕吓到她,放在她肩上的手劲很轻,其实她当时感到心里有种热热的,特别温暖和安全的感觉,就像……就像淋了一场东北深秋的冷雨,浑身透湿后喝上了一杯热热的巧克力,那样甜甜的幸福。到现在,她还记得他的手指落在脸上的感觉,还有他那时的眼神,那样的……好看,看了会让人醉得……嗯,有一种特别想亲亲他的冲动。
不是想调戏揩油的那种亲吻,而是那种想把他变成自己的,认真的,细致的,带着异常郑重的态度和幸福迷醉的感觉的那种亲吻。
短短的一个下午,想亲他的感觉不只一次。
听他说小时候只能把看书当成游戏的时候,让她想将曾经那样寂寞孤独的他拉过来,心疼的吻一吻。
在她脑补郑曦变成武侠片里的大侠,目光清冷深邃的手执长剑,迎风而立,衣袂飘飞的模样时,就忍不住踮踮脚尖,险些冲动的搂住郑曦的脖子,拉下他的头,好好的啃一啃他的嘴唇,那种感觉一定很美味!
由今天下午的事情延展开去。
白晓棠很自然的就联想到上一次郑曦的失态——她遇到车祸进医院的那次。
前世的哥白尼在夏天的时候特别喜欢挨着主人妈妈的脚睡觉,她的身体不好,温度比常人要低,又谈不上凉,很舒服。
今生的白晓棠从小就喜欢偎在郑曦的身边,他那时身体不好,即使在盛夏的阳光下,也少见他出汗,体温总是带着温凉的感觉。一直到现在,他动了手术,身体康复,这一点也没有明显的改变。
可是,她清楚的记得那天下午,他身上的汗水将衬衫都浸透了,额前的头发湿成一络一络的。抬头看到他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舒展平静,但是从那个紧得几乎窒息的拥抱里,她可以清楚的知道他的恐惧和担心。
而她则因为那个怀抱感到格外的幸福,那种幸福跟后来回家时被韩浅拥抱时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让她将因车祸而感到的恐慌和害怕被驱离得干干净净,暖暖的,想笑,让她这个“哥白大胆”放弃了哭泣和撒娇,甚至有了反过来安慰他的勇气和力量。
……
就这么一路以倒叙的顺序慢慢的回放着最近的一些记忆片段,整理着自己的心情。
白晓棠发现,似乎自己想好好的亲吻郑曦的想法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想法出现的频率越来越密集,也越来越强烈的难以遏制。
只是,不知为什么,她却没有像以往那样,大声的讲出来,只是将它们使劲的按下去,悄悄的藏在心底里,没想让郑曦知道。
甚至,在他看过来的时候,还会有一种心虚的,脸红的感觉,心跳得特别快,就像以前她为了他去读的那些关于心脏病的描述,有心律不齐的症状。
对了,就是心律不齐,有时跳得特别的快,有时,特别是望着他的眼睛的时候,一下一下跳得很慢,就像喝了酒似的,晕乎乎的,舒服的躺在温暖柔软的被窝里,幸福洋溢的滋味……
然后……然后,她又想把他搂过来,好好的亲一亲了!
无数记忆在眼前回放着,脸红的,心跳的,傻笑的,幸福的,还有对安妮那个美女抢碗贼反常的厌恶的……
自己似乎变得不对劲了,白晓棠想。
为什么自己会变得不对劲呢?
显然是因为郑曦。
可是因为郑曦,自己为什么就会变得不对劲呢?
……
这个问题像是系着蝴蝶结的绕口令,足足让白晓棠从傍晚一直想到晚上十一点钟。
韩浅不太放心的看了看她,刚准备劝她好好睡一觉再接着想的时候,却被白晓棠一把搂了腰,然后按到了客厅的沙发里,坐在她的旁边,与她脸对脸,眼对眼,鼻尖对着鼻尖,一张脸板得死紧,声音严肃而有力:“浅浅,我下面要说的话非常重要,你要好好的听着,然后帮我思考一下,我说的对不对。”
她开始说自己这一下午的所思所想,说她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反常,特别说了她想亲吻郑曦的冲动,车祸那天的拥抱和今天下午郑曦的背影所带给她的那种强烈的幸福感——
“就象吃了最最最最好吃的美食一样。”
说完这句话,白晓棠就咬住了嘴唇,房间里一下子静了下来,时钟在墙上咔哒咔哒的走着,有一种安静的紧张感。
“浅浅,你说,这种感觉……”一会儿之后,她小心翼翼的看着韩浅,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用一种极轻巧的声音,好象怕声波振动空气而将什么惊飞一般的问:“是不是……爱?”
然后几乎是立刻,她看到韩浅用很严肃很慎重的神情,对她轻轻的点了点头。
“原来……这就是爱……”白晓棠带着一点沉思的,轻声说着,随即她抬起眼,望着对面的韩浅,笑了:“浅浅,这真好!”
爱情到底会怎样在一个人的脸上瞬间怒放?
韩浅在刹那间有了感悟。
她一直就觉得白晓棠的笑很灿烂,很好看,像北方五六月里最美丽的阳光,让人见了便觉得从心底往外的暖,忍不住便跟着她笑起来。
可是,当爱情在她的心里觉醒的时候,韩浅才知道,白晓棠可以笑得更好看。
那笑容宛如盛夏清晨的朝阳,带着一股无法阻挡的光芒和蓬勃向上的生机,让色彩沉郁的天空和灰暗的万物一下子就明亮了起来。
此刻的她眼底是亮的,面庞是亮的,整个人从里往外的亮了起来,就像一轮小小的太阳,带着初升的无限灿烂的热情和力量,去追寻属于她的爱情。
韩浅慢慢的,也笑了起来,轻轻的点头:“对,真好。”
白晓棠使劲的将头点了又点,垂下眼,默默的思索了几秒钟。然后,“啊”的一声大叫了起来,从沙发上跳起,冲到电话旁,手指飞快的点着按键。接着,她朝着话筒兴高采烈的叫道:“……喂,姥爷?姥爷,姥爷,我是糖糖,我跟你说,我爱上哥哥啦!哥哥?哥哥就是郑曦啊……”
韩浅被她突然的抽风吓了一跳,虽然已经习惯白晓棠各种不靠谱的行为,但是,她真没想到刚刚确定自己恋爱了的事之后,这丫头居然接受得这般坦然迅速,忐忑滴没有,不安滴没有,只有一片欢天喜地。尤其此时,给她姥爷打电话的这副语气,就像……就象一个初次进山的猎手发现了上好的猎物,兴奋异常的向领队汇报:“太好了,我发现了一只野猪,我要把它打晕了,拖回家里,慢慢吃!”
“咳咳咳——”韩浅被自己的脑补给惊得一阵的咳嗽,站起来身来走到厨房,打开冰箱给自己倒了杯清凉的水果茶,坐在沙发上,慢慢的喝了起来——她需要压压惊。
却说这边白晓棠放下电话,心情大好,好到满心的喜悦瞬间涨满了胸口,简直要像烟花一样,想嗖的一下钻上天空,开出一朵大大的花,告诉别人:我爱上哥哥了!
人变烟花这事白晓棠无能为力,但是高兴到了极致,忽然就扯开了嗓子,喊了一声:“啊~~~~高兴~~~~高兴~~~~”
这一嗓子在渐渐静下来的夜色里喊得真有种直冲云宵气势,绕梁三日的味道。
喊得沙发上本来捧着茶杯望着她微笑,毫无准备的韩浅差点扬手将杯子扔出去,顺带一个跟头出溜到地上,半晌才抚着乱蹦的心肝,无奈的笑骂:“疯丫头!”
这正是,情窦初开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欲知某色鬼到底怎样风风火火泡美人?
……咳,咱们且听下回分解!
作者有话要说:摊手,我就说某色鬼这块料不开窍则已,想开窍的话快着呢?咱就属于热烈奔放禽兽派的!
明儿正文完结,咱们来个痛快的,嘎肥嘎肥的一章
注1:相关资料来自百度,原作者不详,估计说得有点神,有没有用我是一点都不知道,大家就当看着好玩
手部麻筋:手部麻筋,共有三支,第一支位于食指与中指之间。属伸筋,邻附神经,拿之伸而不曲,极为麻痛,影响全臂活动。每支有二筋点,拿之尤易制敌,一在手背中间,一在指之围端,骨节陷入处。
臂部麻筋:臂部麻筋,以肘节麻筋为主,肘节乃联络大小臂,使之连接,而司其转动,实为大小臂间的重要关键,此节被拿,直接影响全臂活动能力,其部位在上臂骨下面末端,与尺桡二骨上面一端结合之中间,肘曲时,骨即外突,臂直时,则其处有小线窝,名曰曲尺穴,属要穴,拿之足制止肘部活动;此外曲尺外侧有一筋点,属伸筋,拿之敌臂不但麻痛,且影响其全臂伸而不屈;曲尺内侧又有一筋点,属曲筋,拿之则影响其全臂曲而不伸,麻痛自不待言。此三穴点,轻拿足使敌麻痛被制,重拿可使敌痛极而晕倒。
肩部麻筋:肩部麻筋,可分三部述之:第一部为前肩部,位于扁肩胛骨与锁骨相接处的中间,有一凹陷处如臼状,名曰“肩井穴”,即俗称肩窝,此筋点位两臂联络躯干之重要关键,在人体各要穴中亦为大穴,如气血流行,正达此穴,而被点拿,虽不足以致人死命,但亦足以戕害其肢体而成残疾。即使拿之轻,亦可使被拿者臂部,受其影响,发生巨痛,而失去原有活动能力。
颈部麻筋:颈部可分为左右即后三部,唯此部下手多在前后两部,以前颈项言,完全为软骨,并无骨骼支撑,多系皮肉与筋络所组成,其内部则气管与食管相附,皆为重要部分,人之所以生存,全在呼吸、饮食,呼吸必经气管,饮食则全靠食管,两者若受伤,足以使人丧失性命,故前颈一部,非常重要,在擒拿法中,是致命要部。然拿法可分数种,如拿喉结、闭气管、拿筋等等,颈筋最易拿,而影响大者,为耳部垂斜接胸前锁乳突肌,经左右皆有,此处被拿,虽不至死,但极易昏晕,因此筋附有神经直达大脑。虽未扼其气食二管,势必受到压迫,气运不舒,神经受压迫而昏倒。
腰部麻筋:腰肋各部,要害分部极广,在擒拿法中,对于胸、肋、腰等部,可拿之处极少,以胸背所占之部位,因不易三指掂取。惟腰部、肋部,尚可施拿,但并不能制敌使其失去反抗,而出手即致人死命,故此部筋点,以不拿为佳,即万不得已而用时,落手亦亦从轻;以敌人受伤为度,切勿过份,擒拿部位,在左右肋骨之最尾端之软腰处,俗名腰眼穴,又名笑腰穴。筋头为外斜肌,附有神经,拿之腰肌疼软,半身受影响,活动不灵,如重手伤及内部,可致刺激神经大笑不止,面唇青白,额出冷汗。因腰后两旁,乃肾脏所在,腰前上部,为右肝脏,左为胃脏,皆要害。
腿部麻筋:腿部麻筋,分胯节筋点,大腿筋点,腿弯筋点,小腿筋点,足腕筋点及足部筋数部。
**贱小受,我就知道不该对你抱希望,不上鞭子你就不舒服,第二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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