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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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站,永恒:现实中的凄美》
  这一站 序
  这是一部情感小说,确切的说它是一部情殇小说。
  第一次拿到作者这部小说的样稿时,感觉作者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随着人物的粉墨登场,故事的开展,突然发觉这部小说里的主人公和他所经历的故事,像是一副栩栩如生的生活画卷。作者用自己的语言方式在叙述感情,站在独特的角度为读者讲述刻骨之情,那份情感,同时深深触动了我的心。
  据作者称,这部小说取材于身边朋友的现实生活,小说讲述当代年轻人纠结在爱情中的第一感受,和即将面临抉择时的矛盾心理。爱恨情仇、是非对错一并交织。
  在这部以首都为背景的小说中,重点勾勒都市生活背景下,主人公在城市里的种种遭遇和面对感情时的束手无策,以及精神自残,揭示人性的另一面。随着故事的延伸,人性的弱点更加表露无遗。每个人,似乎都有自私的一面,当那个自私魔鬼吞噬了你的心的那一刻,灵魂已然不再属于自己。但是无论如何,每个人都将在这个超现实的社会里为自己犯下的错买单。
  在一波三折的感情路上,主人公可谓历尽艰辛,靠着内心深处一点点的信念,坚持到通往幸福的轨道上,人人都以为这将是一个圆满的结局,但是在这个时候,人性的弱点再次被暴露在外,爱恨情仇忽然交织在一片火海之中,令人惆怅、惋惜。
  小说的名字也提醒着读者,《下一站,永恒》,言外之意,这一站的诺言无法履行,借着这个醒目的标题,作者告示因感情困扰许久的人们,及早摆脱内心的纠结,才能真正走出阴影,才能扑捉到属于两个人的真情。
  作者文笔清新细腻,读来有如绿茶般的清香;故事凄美动人,人物形象栩栩如生,虽不至于读罢让人掩面而泣,文中没有特别出色的琼瑶式煽情,却字字句句抨击着人心,这或许就是最精彩之处。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是一部关注人性的小说,作者通过对人性的揭示,展现了现代都市生活中人性的扭曲……
  读完这部小说,令人感慨颇多。它们就像是刚刚发生的事实,一切都历历在目,清晰可辩。
  慕容余华
  2010年1月25日
  这一站 第1节 酒吧事件
  北京的冬天很冷,十一月天就已经把气温骤降到三、四度以下。也许是靠近东北的缘故,风刮得让人真切感受到什么叫做刺骨之痛。虽然三四年前就离开了杭州,到现在我已经逐渐习惯了北京的冬天,但是今年的冬天较以往不同,具体哪里不同我也说不上,只是,总有一种预感告诉我,我的生活将会进行一次严酷的历练。
  一直以来,我把自己定义为流浪儿、小混混,但不是流氓,因为和前女友分手以后,我再没对任何女人分泌过荷尔蒙。最近这三年,我喜欢穿梭在灯花酒绿的娱乐场所,但不管走到哪里,她的影子始终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我有一份还算不错的工作,但是我没有理想、没有目标,甚至非常自卑。
  这天晚上,我怀揣苹果牌mp3,听着郁冬的《北京的冬天》在工人体育场附近闲逛。身旁经过三个浓妆艳抹的女子,看见我像见了国宝一样,并向我抛来令人恶心的媚眼儿,见状,我不屑地哼了一声,没搭理,继续走。突然,中间一个穿红色棉裙的女人指着我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很白痴的样子,我想八成是因为我把郁冬的歌哼走调了吧。我把耳麦扯下来,气呼呼的骂道:“神经病!”
  肚子有点空,感觉走起路来都比白天时轻快很多。
  我看了下手表:晚上21:45分。时间还不算晚,便准备去“男孩女孩”酒吧喝点东西。我喜爱酒精,只要有酒,不管白的、红的、啤的,都比吃些什么肯德基、巴西烤肉之类的能填饱肚子。为此,我的好朋友成耀总不能理解的笑称我是泡在酒精里的鱼。
  成耀和我一样都是1985年生人,是我在来北京的火车上结识的。祖籍内蒙古,小时候家里穷的揭不开锅,初中一毕业便独自在我家乡杭州打零工,后来当过保安,干过保险,还在某酒店做过一年的领班。尽管非常辛苦,但是他很聪明,说话办事利落而干脆,这些年挣了不少小钱。多年的辛苦劳累使他看上去像是南非难民,不过他特别重情义,讲哥们义气。如果当时不是在火车上相遇,而是在古时候碰上,可能真要来场喝血酒、拜把兄弟的仪式。可以说,在北京的几年里,我就交了成耀这么一个朋友,我们就像是亲兄弟一样互相照顾。人生难得一知己,因为成耀,我感觉自己很荣幸,也充满了感激。
  今天成耀回老家看望病重的老妈,剩下我自己一人儿怪无聊的,正好去酒吧里解解闷。
  我最常去喝酒的地方就是三里屯酒吧街,一般情况下都直奔“男孩女孩”,因为那里气氛最好,环境最优雅,当然也比较奢侈。在北京生活过一段时间的人,没有几个不知道北京的三里屯酒吧,知道三里屯酒吧的几乎都去过“男孩女孩”。很多人喜欢去那消费就是因为这里的自由和开放,而我去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喝酒,然后醉醺醺的回家休息,这样才更容易入眠。因为爸妈离婚后,我就得了“失眠症”,只有喝酒才能帮我踏踏实实的睡着。
  酒吧里面有很多种不同皮肤的人,不同性格的人,不同脾气的人。有的人喜欢这里的宁静,有的人喜欢这里的喧嚣。人们多数是来此交际,但也有一些混混是去泡妞的,可以说是三里屯酒吧丰富了北京的夜生活。这里就是酒吧的聚集地,娱乐的紫禁城。
  不过今天酒吧里没有乐队演出,照以往显得有些冷清。我找个空位子坐下,招呼服务员端来三瓶燕京啤酒,便开始自斟自饮起来。
  这时,外面走进来两个年轻女孩,朝四周张望了下便准备走。一男服务生见状三步并作一步跑到她们前面,忙不迭地问:“两位是么,两位小姐想点点儿什么,先去里面坐吧?”
  “不了,又没有空位子,我们去别的地方,这附近酒吧多去了。”烫着一头波浪卷发的女孩说。
  服务生刚要说什么,忽然往往我这边看了看,然后就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惊喜的转过头去说:“那张桌子只有一位客人,尚有三个位子空着,不如两位就坐在那儿吧?”没等人家回答,就接着说:“两位先坐,我马上去拿酒水单!”
  我端起左手边的啤酒杯,放在嘴边,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服务生那张笑的很假的脸,意思是说我不乐意,我不欢迎。
  “你看那家伙,跟香港古惑仔似的。咱还是走吧。”卷发女孩对同伴说我。尽管声音压得很低,可我还是听见了。
  “怕什么呀,他又不吃人,有本小姐在你就放心好啦。”
  “可是……”卷发女孩欲言又止。
  “可是什么,过去吧!”
  俩人走过来,分别拉开两张椅子就坐。这时服务生拿着酒水单放到桌子上,我呆呆的托着腮继续喝酒,完全将眼前一切视为空物。虽然这家名酒吧的口号是“坚决和陌生人说话”,但是我郁郁的性格不允许随便跟人搭讪,即使坐在我面前的是玛丽莲•梦露,我也不怎么感兴趣,何况这俩女孩并非天生丽质,充其量只能算一般。
  “我要一杯热咖啡,你呢瑞蕊?”卷发女孩问道。
  “我也一样吧,要原味的。”瑞蕊边说边把酒水单递给服务生。她的声音有一丝沙哑,却很好听。
  借着柔和的灯光,我抬头瞄了一眼这个叫瑞蕊的女孩:单眼皮,脸蛋圆圆的,白里透红,齐领短发又黑又亮,两侧耳垂坠着乒乓球大小的银色耳环,看上去很朴实却又不失时尚,而且很像一个人,与我记忆中的那个人特别相像。我拍着脑门思索了半天,可怎么也想不起究竟像谁来了,大概是酒精作用吧,感觉脑子沉沉的。
  服务生端着两杯热气腾腾的咖啡放到桌上,一股浓郁的卡布其诺香味扑入我的鼻孔。
  瑞蕊“哇”地一声,“真棒,好久没吻卡布其诺了,我最爱呀——”说完冲着卷发女孩咧嘴一笑,露出两颗标准的小虎牙。
  我猛地一振,脑袋嗡嗡作响。徐萍,是徐萍——我那糟烂父亲的,徐萍!
  想起徐萍我就气得直打哆嗦。此时脸上青筋暴露,眼里冒出凶光,死死的盯着瑞蕊。
  “看什么,喂,你看我干什么?”
  “没什么。”我这才意识到徐萍跟她不是一码事。我吐出一口酒气,手忙脚乱地端起一杯热乎乎的东西往肚子里灌,想尽量使自己情绪稳定下来。
  “喂,你个浑蛋,凭什么喝我的咖啡!”瑞蕊“嗖”地站起来冲我大吼。
  我被她吓了一跳,顺着她冒火的眼低头一看,手里竟是她的咖啡,“对不起。”
  “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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