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可是,回到大宋,却传来蜀中被克,战火纷乱的消息,明珠惦念母亲,执意要回,龚世倾只好陪她一起回来。
另外,明珠似乎还想要找一个人。她就是为这个才坚持回这危险之地的。
龚世倾很怀疑,到底明珠还认识什么故人。
但当她说出那个名字,他吃了一惊。
杨家,杨招弟。那不是杨好以前的府邸嘛。
杨好父母意外过世后,府邸和财产全被其叔伯霸占,杨好自后已和他们没有往来了。
这杨招弟又是谁?
龚世倾好奇。
可明珠还是故弄玄虚,不明说。当两人赶去杨府时,不由大失所望。
昔日豪华的杨府现在已经一片废墟。是的,农民起义,把所有富豪地主全杀了,把他们的财产全部均分了,杨家是大户,所以也不免落得如此下场。
龚世倾望着一片废墟,暗自唏嘘——杨好十五岁,失去双亲,失去家财,失去原先的幸福和富贵,这是她这辈子最耿耿于怀的事。她最大的心愿就是有朝一日,赶走那些亲戚,夺回自己的家,重建家园。
你争我夺的家园、财产,转眼成为废墟,如果她看到现在的情景,不知道会做何感想呢。
“怎么办?”明珠紧张,“杨府上下一定遭遇不测了,那招弟呢,她还只是个孩子啊!”她焦急不已。
招弟?孩子?
龚世倾好奇地望着她。
哎!明珠也不瞒他了。那是在潘知府被害,杨好被抓时的事。
杨好最后在狱中,求见明珠,希望她帮她。
原来杨好有个才四、五岁的女儿,一直偷偷寄养在杨家。杨家大伯没有子女,一心想领养个女儿招弟,杨好正好设计把自己的女儿取名招弟,由他们领养。杨家见这女孩生的漂亮,名字也正对他们心意,就收留下来。后来,几年后真的生了儿子。
现在杨好自知自己获罪,无法再照顾女儿,就把这个秘密告诉了明珠,希望她帮忙照顾。
“这是谁的孩子?”明珠好奇,当时这么问。
“胡世容的。”杨好答,“所以我没有告诉龚世倾,就想拜托你,也希望你保密。”
明珠理解她,于是答应帮她照顾。
现在,杨好下落不明,蜀中兵荒马乱,所以,明珠回大宋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找到招弟。
原来如此。
没想到,杨好有这么大的秘密,竟然没告诉自己,龚世倾暗叹口气,她太好强倔强了,这是她的致命伤啊。
龚世倾点点头,“放心!我帮你一起找!就算尽全力,也一定要找到她!”龚世倾安慰她。
虽然人海茫茫,但毕竟吉人天相。
这还要从明珠的舅舅说起。
明珠的舅舅庞忠近两年参加了起义军,靠着他熟悉益州城内的关系和经验,竟然也混上了个不小的头目,而且因为革命军提倡抢地主富人的钱财均分,所以他也抢到和分到不少。
还算他有良心,也懂得去看望自己的妹妹,然后竟然遇到明珠。
“明珠啊!”庞忠看见自己的侄女竟然出落的如此美丽,实在惊讶,一看见就上前一把拉过细细打量,“舅舅多亏早年你的救助,否则早被追债的杀了,怎么可能有今天!”他兴奋地叫,并掏出块玉佩,“送给你!别说舅舅这么多年什么都没给你。”
望着舅舅能弃邪归正,还做上小头目,明珠也觉得欣慰。
她接过那玉佩,却楞住了——这个?!
白玉雕牡丹的玉佩,温润剔透无暇,虽然不大,但胜在精美。
这个不是自己送给招弟的吗?
那是自己离开四川随赵王爷回京前受好姐之托去看望招弟。
当时的招弟只有六、七岁,就和自己当年一样。
本来是作为杨家千金收养的,可杨家养到了自己的儿子,就把她当成了丫头。
她见到她,她正在柴房劈柴,小小年纪怎么做得了这些粗活,于是,她边劈边偷偷哭泣。
于是明珠走上前,送给她这玉佩。
那是王爷第一次送的礼物,她非常珍惜,一直珍藏。
但现在看见这小女孩,不自主地,她送给了她。
“给你!”她往她手里塞下玉佩,“记住!女孩子无论怎么样,都一定要意志很坚强!”
招弟停止哭泣望着她,“你是谁?”
“我叫明珠,是你母亲好姐的朋友,她要去很远的地方,暂时不能来看你,由我来看你的。”明珠说。
招弟懂事的点点头,小心地收好玉佩,“我会坚强的。”
明珠回忆往事,不会错的,这个就是她送给招弟的玉佩。
“这个,舅舅哪里得来?”她急问。
☆、五十三、难道美丽也是一种错误
根据舅舅的回忆,当日他们抢了城里一户杨姓财主家,那家是大户,他们百来个冲进去的时候,杨家早逃的逃,死的死,还有的下人都里应外合,把杨家抄得底朝天,并一把火烧了个精光。他记得,当时是个杨家下人小女孩为他们引的路,她不要报酬,只要也加入起义军。可庞忠见她一个十几岁小女孩,就没收留她。把她安置在百福庵,那是专门收留战乱中无家可归孩子的地方,他们大蜀军会定期提供食物和衣服。
这个玉佩大概是当时那小女孩在混乱之中掉的,他就捡归自己了。
明珠按照舅舅的说法,和龚世倾到了百福庵。
百福庵很大,但已经住满了战乱的孤儿,忙乱、穷困,很是热闹。
而负责的竟然是明智师太。
明珠真是喜出望外,当日,就是承蒙师太相救,她才能重新开始,现在再见,恍若重生。
在师太帮助下,他们见到了招弟。
杨招弟,十四、五岁,虽然生得瘦弱,却纤细亭亭,她俨然成了庵里义工,负责照顾其他孩子。
这是龚世倾第一次见到她,这杨好的女儿。
仿佛时光倒退,他好象看见了杨好和明珠的年轻时代,一种莫名的亲切油然而生。
而招弟对他们也很不陌生,她天生就有一种自然熟、小大人的气质。
“明珠姐!”一见到明珠,招弟就喜出望外,象终于见到亲人一样。
“好了!“明珠把玉再次交给她。
招弟欣喜万分,“还以为再见不到了,我急死了!我一直记得明珠姐告诉我的要坚强!每当软弱的时候,就看着它,然后又充满力量了。“她小心翼翼收好。
“他是你母亲最好的朋友,叫刘世倾,也是我大哥。”明珠介绍。
招弟闪亮的眼睛望着他,点头,闪过一丝害羞的红晕。
总算找到招弟了,明珠也算没辜负好姐的嘱托。
她要龚世倾把她送出城。
龚世倾惊。虽然他也想亲自送她,可他也不想离开明珠。
“这里始终是慌乱之地,听说朝庭再次派了十万大军来此,我担心……”
明珠用眼神阻止了他,“我有娘和舅舅,我们要一起走。可这招弟是好姐唯一的亲人。好姐现在生死不明,这是你必须要做的。”
既然这么说了,龚世倾也无语。他知道有密秘山路,“我送走她后,再来接你。”
明珠点点头。
这几日,明珠一直留在母亲处。
舅舅也不常来,听说,风声更紧,城里更乱。
因为起义军大多都出蜀四处攻城略地去了,所以留守的不多,朝庭则又加派了重兵,所以形势对大蜀很不利。
然后有一天,舅舅急急地来,拉上明珠就走,“好侄女!”他边走边说,“舅舅的未来就全靠你了!你再帮我这一次。”
“你要带明珠去哪里啊?”庞母急,竟也被庞忠一并带上了。
她们被带到了原来的知府府邸,现在的大蜀皇宫。
起义的农民李顺在其妻兄王小波战死后,攻占益州,建大蜀。他的宫殿和政权暂时设在原知府之处。
其实,庞忠一见到明珠,就已经被她的美貌惊住了,而李顺的结发妻子只是个普通农妇,根本不能担任大蜀的皇后。
一次酒后,庞忠无意提到自己侄女长得如花似玉无人能及,没想到言者无心,听者有意,竟传到上头,明说如果真的无人能及,就献上,保他做大蜀的丞相。
庞忠穷了太久,好不容易靠起义中浑水摸鱼翻身,现在自己还有机会做丞相,他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于是连拉带扯地就把明珠献上了。
“真是被你害死!”庞母知道真相,气地直打他。
“干什么啊!妹妹!”庞忠急躲,“这是我们几辈子修来的福分!明珠要做皇后,我是丞相,妹妹就是太后啦!”
“修你个头!做你的梦!”庞母气啊,“就你,也配做丞相,你也不看看自己什么身份!”
明珠被带走,庞母也没办法,只有一个劲追打自己哥哥。
天!
这是什么世道啊!
“什么身份?”庞忠一把抓住庞母,“这是穷人翻身,当家做主的世道!”他恶狠狠,“当年宋朝皇帝也是从贫民打得天下的!他能打得,我就不能?”
庞母被他的气势吓住了,也就忘了打骂。
算了,一切都是命,都是明珠的命。她无奈了。
“妹妹,你就等着做太后吧!”庞忠把她安置在一个安静的厢房,笑着离开。
大蜀,皇宫。
到处张灯结彩的,根本连她想反抗,想逃的机会也没有,明珠竟然被穿戴大红,送入了布置喜气的洞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