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叶临霄的声音陡然响起。
  蓝凌抬头看了他一眼,“你以为我是受虐狂,喜欢替你挡鞭子啊,就是身体不听使唤,看着那鞭子就快打到你,自己就冲出去了嘛,我现在别提多后悔了,你少在这里浇冷水。”
  “姑娘,其实苏小姐是打不到少主的,你这又是何必。”络腮胡扶她起来坐下,道。
  蓝凌小心的卷起衣袖,看着那一指长的血肿,轻轻一碰,便因为疼痛而倒吸了两口冷气,伸手在背包里一边摸索一边道,“我怎么知道他不会被打到,就算能被打到,要再来一次我还冲出去我就不信蓝!”
  幸亏她随身带了云南白药的喷剂,早知道今天有血光之灾,带什么云南白药啊,直接带盔甲得了。蓝凌摸了半天终于把药摸了出来,摇了两下,喷在那血痕上。另外两人虽不知道这形状奇怪的东西作何用,但闻到飘散在空气中的药味便也明白了几分。
  “我们明早天一亮就出发,别来迟了,我们是不会等人的。”看到蓝凌用奇怪的东西处理伤口,伤口上什么都没有,止痛效果却是立竿见影,叶临霄心想她或许真的可以救丹谷郡那边的人,加上先前苏靖雨这么一闹,他心里也是有些气愤,早上他们就为了路线的问题大吵了一架,都还在气头上,现在又火上浇油,那索性就带上这女子,好让她的误会成真!
  “切,还是算了吧,你想报复人家自己想办法去,别拖上我,我还想多活两年呢。”蓝凌白了他一眼,撇撇嘴不悦道。
  叶临霄眼底闪过一丝诧异,不是为她拒绝与他们为伍,而是自己的心思被看穿了!一时竟愣住了没反应过来。
  蓝凌看他的神情,笑道,“怎么,诧异我知道你的想法?告诉你吧,恋爱中的人是会变笨的,这种拙劣的行为也只有脑子里蒙了猪油人才会做。”此话一出,蓝凌顿时觉得心里畅快了,被鞭子抽中的手臂似乎也不那么痛了,反正不用寄人篱下,何必费力气去讨好。
  她面色得意,而一旁的络腮胡却为她捏了一把冷汗,叶临霄的性格他比谁都清楚,这女子说话没个轻重,恐怕没好果子吃呢。
  “好了,我先走了。”眼下已无事可做,蓝凌便打算回去了,就算买小毛驴也要趁早去物色个好的吧。可她没走出两步,就看到眼前一个蓝色的影子晃过,快如鬼魅,甚至连一丝风都没有掠起,她以为自己眼花,揉揉眼睛再看却什么都没有,心里暗笑自己多疑又准备继续走人。
  “怎么,东西不要了?”身后叶临霄的声音响起,蓝凌下意识回头,看到他一手负在背后,一手勾着一个蓝色的布包,定定的看着她。再看自己的身上,哪还有挎包的痕迹,蓝凌暗自心惊,他什么时候把包拿去的,在她记忆中,可没把包取下来过呢,忽然想起方才的蓝影,难道是他?
  “包还我!”蓝凌大声道。
  “你要是有本事就自己过来拿啊?”叶临霄的声音中透出慢慢的自负。
  蓝凌知道自己是肯定是拿不到包了,也露出一副了然的笑容,“这种包我还有好多个呢,你要是喜欢就拿去好了,只是堂堂一个少主竟然抢一个弱女子的东西也不觉得害臊,传出去难道不怕被人笑话?”
  “不怕因为没人会信你。”叶临霄道,然后把包递给络腮胡,“秋叔,麻烦你看好这包,没我的命令谁也不许还给她,也不许动里面的东西。”
  络腮胡愣了一下,他从未交过少主这么失态的时候,以前不管什么时候他都是严谨而不失风度的,且脾气还很沉烈。而眼前被这女子洗刷一番不但没有生气,还抢人家东西。
  “秋叔?”叶临霄看他在发愣,皱了皱眉头,又唤了一声。络腮胡这才回过神来,应承着接过包,然后带着满腔疑惑出去了。
  蓝凌眼看着包被带出去,却没有办法抢回来,恨恨道,“你要就拿去吧,我说不跟你们一起走就不跟你们一起走,哼!”然后大步走了出去。
  第十一章  无奈之举
  次日晨,天还未亮,一群人便忙开了,叶临霄和秋叔四处检视了情况,确认一切无误,只等派出去办事的人回来就可以上路了。
  站在院门口,晨风迎面,带着几分夏日的凉爽,甚是舒适。叶临霄无意的瞥了眼院外,道,“她还没来么?”他做出带着蓝凌的决定是经过考虑的,并不是秋叔眼中的态度转变。第一,蓝凌不会武功,成不了什么气候。第二,丹谷郡是真的有人等她治病。至于这第三嘛,也就是他最头疼的苏靖雨了
  “没有,属下已经派人去驿站门口接应了,如果她来了就会带她过来的。”秋叔答道,他不知道少主为什么会对这素未谋面的女子上心,无论是长相背景性格她都是比不上苏靖雨的,少主却从未对苏小姐这么在意。
  其实蓝凌又怎能不来,包里装的东西不多,却有一件最重要的东西,没了那东西她举步维艰呐——钱袋。也怪她太粗心,怎么能把全部钱都带上呢,要不然她现在也可以潇洒的走开了,那还用得着被人威胁。看到叶临霄未露任何表情却诡计得逞的眼神,蓝凌有种上去狠狠咬他一口的冲动。
  “我现在人来了,可以把东西还我了吧。”蓝凌没好气道。
  “来人,把她的东西接过来好好看着,后面路途遥远,她的身体强度定然是无法负重。”叶临霄一声令下,便有两人强行把她手里的药箱和衣服包袱拖走了。叶临霄虽然答应带着她,但此次的任务是不容差池的,不防着点怎么行?而那些不知道真正缘由的人,只当是她与展沐影相识的缘故,才带她上路的。
  蓝凌本来是打算先把包骗回来,然后再趁机离开,哪知道别人给自己安排这么一出,这次她是真的一无所有了——除了跟着叶临霄。
  “秋叔,带她去换身衣服。”说完这句话,叶临霄便走开了。
  换衣服?为什么要换衣服?蓝凌大为不解。看出她的疑惑,秋叔一边带路一边道,“简单的说,这次的任务按理说是不允许女人随同的,但是所以,你必须女扮男装。”
  看样子这衣服是早就准备好了的,因为穿上去不大不小,刚好合身!一身蓝灰色粗布麻衣棉裤,再加上一条灰色的腰带,的确不惹人注意。不过这腰带也未必太长了吧,都能拿去吊颈了。她整整缠了两圈,剩下还是长至膝盖。
  蓝凌看着镜中的自己,掂量了一下,把头发放下里,随意的扎了一个马尾。不过在她眼里,这不活脱脱一个女子扮相嘛,怎么在那些人眼中就成了假小子呢?这些人的思想还真是单纯,要生活在二十一世纪,估计裤子都被人家骗走了。
  等到队伍出发了,蓝凌懒懒的跟在最后面,粗略的看了一下。这支队伍加上她一共就二十二个人,有三辆马拉的板车,车上的东西用厚厚的雨布包的严严实实,不过从外观轮廓上,看得出每辆车上装的是三只大箱子,只是不知道内为何物。每辆马车有六个人负责押送。而最得瑟,要数前面的三个人——叶临霄,苏靖雨和秋叔了。因为其他人都是步行,就他们三个骑个小马,悠悠闲闲的带路。
  她本来还好奇为什么不让所有人都骑马,那速度不就快了很多么,后来就自然而然的知晓了,因为他们走的不是平坦宽阔的官道,而是出城后不就便拐进了一岔道之中,开始还好,只是越走越偏僻,越走越荒凉,路也就越来越窄,有时候打密林中经过,路上早已长满了半人高的野草,一踏进去便惊起了一群黑色的大鸟尖鸣着四处逃窜,然后成群结队的盘旋在头顶,冲这帮闯入它们领域的陌生人怪叫,叫得人心里一阵发毛,生怕它们一下子全涌上来,等再离开的时候,人就只剩下一堆白骨了。
  蓝凌在学校的时候,算得上一个十足的宅女。每天除了上课和吃饭,基本上都是呆在寝室,周末更是不愿踏出寝室半步,所以这种长途跋涉的体力劳动对于她来说,简直就是慢性自杀——让她自杀的念头越来越重,最后狠心抹脖子。
  尽管如此,她却不敢喊累。从开始出发那天起,叶临霄就没再看过她一眼,更别提和她说话了。其他人更过分,蓝凌都绞尽脑汁的把所有古代人应该感兴趣的话题说了个遍,却没有人应她一个字。就算是说话,他们也是避开蓝凌这个外人的,她心里那个心酸呐,都快把她自己酸成一压缸底的泡菜了。
  还有一个最严重的问题就是——蓝凌的胃不好,不能饿着也不能吃得过饱,且必须按时吃饭。对于这一队纪律严明的队伍来说,天亮出发,天黑休息,三餐定时都是铁令。问题就出在吃的东西上了,早上一个冷馒头,中午一个被太阳烤热的温满头,晚上起锅野菜馒头汤,任何一样,蓝凌吃个一两次还能接受,在连续吃了半个多月之后,她觉得自己都快变成馒头了。
  这天清晨,蓝凌同样天不亮便被人从睡梦中唤醒,由于昨晚她老是感觉有虫钻进自己衣服里面,挠了一夜几乎没能睡觉,又大清早被人叫醒,还要吃那冷冰冰的馒头!她一点儿心情都没,随手就把馒头丢进了一旁的草丛里。
  屋漏偏逢连夜雨,蓝凌无精打采的跟着他们走了约莫两个小时过后,肚子就开始骨碌碌叫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