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当叶伦说到这里的时候我看到他眼中闪过一丝忧伤。后来他去投奔过别的中学,除了三中一高价生的名义给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其它的学校对他就像多瘟神一样。
叶伦的故事讲完了,而我却陷入了深深地伤感之中,我居然有点羡慕他了,我不敢再正视他的眼睛,我怕他眼中那些忧伤会像南极的冰天雪地一样将我彻地的冰冻,其实我已经感受到了他心中暗暗的疼痛。我不禁伸出右手在他的肩膀上轻轻地拍了一下说:“兄弟,你真棒”就因为这三个字我们成了好朋友,也同样是这三个字让我对自己的人生重新思考了一番,这十几年以来我几乎散失了自己的个性,我在爸妈的庇护下,无忧无虑的生活着,从来没有真正给自己一次把握命运的机会,我的生活就如同一杯白开水。
我是否也应该逆流而上寻找我曾经失去的东西,但我又不能确定我是否能够承受住为此而付出的代价。
也许当有一天你在世俗的滚滚红尘中消磨掉那点少的可怜青春时,剩下的也就只有绝望了吧!
于是我拼命的游,我想我的人生轨迹会因为我的某种执着的意念而发生改变吧!但愿那时我可以在属于我自己的空间里伤春悲秋或者缅怀我的过去,或者展望我的未来。
我本想对叶伦再说几句话的,可是我终究沉默了,他低着头看着崭新的课本,满脸的惆怅。
我转过头不再看他而是看看窗外,透过窗户可以看到大半个校园,一撞一撞的楼,一块一块的草地,还有一棵一棵的桐树,当然还有校门前那条车水马龙的公路......。
阳光温柔的照在我的身上,十分的惬意,那天早上老师都没有讲课,而是郑重其实的宣布他们的课规,并且明确的告诉我们,高中不能像初中那样自由散漫了,你们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高考”。
当老师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我突然感觉自己有了一种使命感,刹那间我似乎明白了自己这么多年来读书的目的和意义,难道仅仅是为了高考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很多,我只是无法选择一个最合适的罢了。
总之上高中的第二天上午,我接受了一次全方位的思想教育,使我这个具有很强优越感的人,肩上挑了一副担子,那就是考名牌上重点。
可能从那天我就真正确定了自己的人生轨迹,就想冥冥中早已注定的一样,小学读完了上初中,初中完了上高中,高中完了上大学,大学毕业了找工作,工作了就可以挣钱了,有了钱就可以买车,买房。
有车有房有事业了再找个女人结婚,结婚以后就可以生个宝宝了,接着我和我的老婆就得抚养他长大,他到了3岁开始上学,先进幼儿园然后进小学......接下来的人生道路就和我们大相径庭了。
生命是你自己把握的,可有时候你没有办法改变他,你必须顺着他的指引或者安排,一步一步走下去,即使你侥幸地逃脱了他的摆布,但在以后的人生中你也会为之付出代价。
当中午放学的铃声响起时,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终于可以回家了。
等我回过头来,叶伦早已经站在教室门口对我挥手大喊:“兄弟,再见!”我朝他点点头,接着往我的书包里塞课本,我感觉我的那个小的可怜的书包正在饱受我对它无情的摧残,当我把所有的东西都塞完时,我提起它,感觉足足有二十几斤。
天哪,我不敢相信,但我由又不得不相信,当我背起书包站起来时,我才发现教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不得不惊叹,重点高中就是不一样,个个都讲求时间就是效率。
在我经过讲台时,我又想索性再等一会吧!因为透过窗户我看到校门口已经水泄不通,到处都窜动着人头。
我拿起板檫,把黑板檫干净,又把凌乱的桌椅重新摆整齐,把地上大快的白纸捡进了垃圾桶,我想,像我这样的好学生估计已经很少了吧!
想到这里我感觉有点可笑,我这是自恋吧!管它呢,毕竟我过去还是市级三好学生呢!
也许有一天他们会知道有一个叫鱼谦的男生曾经像雷锋同志那样为人民服务了一次,想到这我我背起书包笑着走出了教室。
已是中午12:25分了,我没想到我的办事效率这么低,干那么点活用了我20分钟。
走出教学楼,马路上已经没有推自行车的人了,我快步向自行车停放处走去,一边走一边想着中午老妈做的拉面,肚子就越来越饿。
当我走到2号车棚的时候,我就看到那里只有两辆自行车,一辆是我的,而旁边紧挨着一辆蓝百相间的飞鸽牌变速自行车。
我走过去打开了我的车锁,扭转车头刚要走,旁边的车就倒了,我无奈的摇摇头,本来不想管了,可我又觉得这和我有关系的。
我应该有责任把它扶起来放好,于是我把我的自行车停在一旁,刚弯下腰去扶那辆自行车时,就听到身后有人说道:
“不用了,我来吧!”
我没有理会,因为我知道这个人也许是车的主人,那么这种情况下我更应该扶起车来,这样至少可以减轻我的自责感。
我迅速扶起那辆自行车,然后把它停好,接着我想应该给人家道个谦,我一边转身,一边对他说:
“对......”话还没有有说完,准确的说只说了一个字,我就说不出口了,因为在我转过身来时,我就已经完全的惊呆了。
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女孩,她穿着粉红色的圆领衬衫,白色的牛仔裤,白色的运动鞋,背着一个浅绿色的书包,她的脸很圆,两只大大的眼睛,像是卡通漫画上美少女的眼睛一样,清澈见底,炯炯有神,额头上的留海凌乱却毫不颓废,她嘴角微微向上翘起露出一个比阳光还灿烂的笑容,那是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美的笑容,那一刻时间停住了脚步。
我想她的笑容已经在我生命中定格,成为一幅唯美的画卷,同时也刻在了我记忆中最深的角落,他会让我走过某个街角,或者在听某首歌曲的时候,触景生情。
我呆呆的看着她,似乎停止了呼吸,但我可以明显的感觉到我的心跳像摇滚乐队敲打架子鼓的鼓点一样,狂乱不止。
我站在离她不到两米的地方,看了她45秒(后来她告诉我的)。然后她伸出右手在我眼前晃了晃,笑着对我说:
“同学...同学...你可以把车子还给我吗?我急着回家。”
我才发现自己的失态,马上跟她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我把车给她推过去,她微微仰了仰头,对我说:
没关系,我看见了,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那...再见了。”
说完她向我挥了挥手,转身走了。我使劲的在地上踩了一脚,脚很麻,我知道我不是在做梦。
突然我感到莫名的兴奋。似乎十几年以来第一次能够理解男人为什么要跟女人在一起这个问题了。
我想我真的张大了,不论是心理上还是生理上都发生了改变。
我忽然又想到了张萌,那个在我根本什么都不懂的时候,说喜欢我的女孩。
我觉得那时侯的我真傻。但,我可以给自己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了,那就是那时侯我还小。
其实,自从张萌离开之后我就已经在想什么叫做恋爱这个问题了。
那时侯我的理解很肤浅,因为我看到我身边的许多的男生和女生手拉手,肩并肩,一起回家,一起做作业,形影不离,于是我觉得恋爱就是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不论做什么都要在一起。
后来我发现我的这个理论有点问题,因为洗澡,上厕所不能包括进去。
再后来我又对它进行了解释,我认为恋爱就是一个男生和一个女孩为了让彼此过的充实和快乐而彼此的交合。
结果我发现我的好多朋友在恋爱中不但没有得到快乐,更没有充实自己,相反,他们最终变得郁郁寡欢,一副看破红尘的样子。
也许一个人在没有经历过这个过程时,就永远也不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或者没有发生过也就没有资格去做出任何的评价。
那时侯我总觉的那种东西很神秘,更让人无法琢磨,况且我出生在那样的一个家庭中,除了学习我也没有时间去想这么多问题。只是在每次看到我身边的朋友在感情散场的时候,我就会为他们黯然神伤,那不是虚伪,那是我本真的悲伤,愿汁愿味。
最后我把它比喻为一个还没有成熟的苹果,虽然我们都知道它的味道是酸涩的,难以下咽,但我们还是义无返顾的伸手去摘,因为它翠绿的外表就已经足以让你垂涎三尺了,只要能把它捧在手里都会得到一种心灵上的蔚籍。
我从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一见钟情的说法,因为那太难了,尤其是我,我觉得在我的人生观里,我绝对不会一眼就爱上一个人,我觉的那太荒唐了。
可是那天在一中的车棚里历史将为我见证,我确实是喜欢上了那个女孩子,而且真有种一见钟情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