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没有人不爱脸面,然而现实太酷钱包太瘦,因此粟米没有节操的妥协了。
  搬家那天,容蓉凭借灵活的身手抢先占领了有落地窗的卧室,又怕风漓趁其不备来抢,便照宛婉提议,当着风漓的面从衣服里面掏出个内衣,摔到了床上。
  风漓迷人面颊抽了几抽,拎行李箱的手青筋暴露,关节发白,做了好几个深吸才控制住自个儿没扑上前掐死这个女人。老话说的果真没错,丑人多作怪。一个丑女人更是怪上加怪。自己是个风度优雅的男人,跟她争只会掉价。
  可惜,容蓉不认为他有风度,而是觉得他色厉内荏,害怕自己腰间的匕首。匕首是宛婉给她的,宛婉在两元超宛婉说,夫君,你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必须做好除狼措施。
  容浅翻个白眼,咬着牙槽说:他要敢欺负我,我就踢他个断子绝孙。
  说话间,容浅有意无意扫了眼欢快吃着肉丸的初淌。
  也许是内心有鬼,亦或许是容浅眼神太犀利,初淌竟然噎到了,恰点没有被憋死。
  宛婉一面往初淌背上噼里啪啦的施展着铁沙掌,一面点头如捣蒜说:这个法子好是好,但稍不注意就可能踢死人,因此,你还是带刀较好。他欺负你,你就捅他大腿和屁股。说完,她又拍了拍胸脯,夫君,你放心捅,这两个地儿皮粗肉实,轻易捅不死的。你相信奴家,奴家是有经验滴。
  容蓉瞅了眼初淌,有心问问宛婉,她的经验如何得来?然而,瞅着初淌被宛婉铁砂掌蹂躏的两眼吟满水雾的可怜相,便心软了。
  然而,当天夜间,容蓉就意识到这把匕首今生只能沉睡了。因为,风漓喜欢男人。
  ☆、第一章:离心而同居(3)
  第一章:离心而同居(3)
  当然,这种事谁都不愿说出来。是容蓉准备睡觉时,风漓突然跑来跟她介绍自己的习惯:他没事时喜欢做点美食,可以请她免费品尝;晒内衣裤时要有固定的衣架,即使刮风下雨,都请她视而不见;不喜欢晚睡,喜欢裸睡,说能使全身神经放松;他洗澡时,向来敞着浴室门,理由是呼吸流畅……
  前几条,容蓉毫不犹豫的点头了,唯这条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他不怕被看,自己还怕看呢。
  敏锐如风漓,他一眼就瞧出容蓉的心思,他说,“不要说你面孔平凡身材平铺,就是你花面柳姿,我都没兴趣。”
  容蓉嚼了嚼,这安慰人的话怎么带了种瞧不起人的感觉。她越嚼面色越青,就在她要发作时,风漓又识趣的补充说,“如果你变性,我就考虑了。”
  容蓉瞪大着眼睛,好半响方消化掉他的话:她是女的,如果变性,就是男的,那么,他喜欢……
  风漓觉得眼前的女人有头无脑,于是,干脆抱来大堆相册,略有赧色地指给她看。
  花花背景中,风漓与一个男人或搂或抱或躺,亲密无间。
  他又说,你再不信,就叫来当你面亲吻。
  容蓉对他们亲吻没兴趣,倒对他们谁攻谁受有兴趣。当然,鉴于刚认识,她就没好意思问,只私下一个劲儿揣测。
  几个月晃过,不必风漓再说什么,容蓉就确信他对自己没兴趣,他能当着自己的面入室洗澡,能在她洗内衣时跑来跟她面不改色的说话,他甚至清楚容蓉“大姨妈”几号,内衣尺码,内裤什么颜色。自打认识他老人家起,容蓉买内衣时,再不必因忘了尺码而绞尽脑汁。
  说良心话,容蓉觉得,风漓除了记性好,其他方面也不错,就是有点儿过。
  风漓是个爱干净的人,把家里打扫的纤尘不染.电视中丈夫下班回家,妻子拿拖鞋守候于门前的场景几乎天天被他们亲身演绎。只是,容蓉总觉得,脚没洗便出揣入每周刷两回的拖鞋实在有点做孽。
  风漓说他喜欢做点心时,容蓉以为他是美化自己,当风漓将大碟泡芙端到她面前时,才意识真的小看他了。风漓不光会做各种点心,还会做饭,他不喜欢吃外卖,不是嫌贵,而是嫌不干净,就是容蓉在外面吃了个茶叶蛋,回来都得先沐浴更衣,不然就不要指望耳根能清净。
  容蓉深深觉得,看风漓做饭是件很锻炼人耐心的事。风漓做饭时,要先备好菜,把预备做的菜摘好、洗好、配好,切菜的器具洗好、放回原处,再把摘菜留下的垃圾打包扔到楼下。
  他说,这样做菜比较有感觉,容蓉嗤了又嗤,心想又不是谈恋爱,要个p感觉。
  做完菜,风漓又不慌不忙的洗净锅铲、搁回原处,锅台擦净,地板拖净。收拾的无以复加,他方上菜,而往往这时,容蓉已经饿的眼花缭乱了。因此,她提议帮他传菜,他挥舞着锅铲说,行啊,只要你不偷吃。
  ☆、第一章:离心而同居(4)
  第一章:离心而同居(4)
  好吧,容蓉承认,自己的伎俩在风漓面前就是小儿科,自己的耐心在他心中就是裹脚布,她不偷吃,她外出吃。然而,她在外吃了几次,就几次被风漓挡在门外,斥责她是细菌的携带体,非叫她到楼道窗处风干个把小时。
  也不知被哪个眼尖的看到了,没过几天,楼里楼外,凡是个人就晓得九楼有个怕丈夫的可怜女人。
  风漓,在容蓉生命中,承受了无数个“最”,最思维奇特的人,最爱干净的人,最杀人不血的人,还有:最臭美的人。无论何时,他都要求自己像完美看齐,白天除了沐浴其他时候绝不允许自己衣衫不修,吃饭时绝不允许自己打嗝儿,吃零食前手中必须备好擦面巾,洗完澡要浑身擦满柔肤水,夜晚不能在被窝外的地处打哈欠。即使不化妆,每天早晨亦会在镜前待半个小时以上,有时候做饭,都有意无意对着玻璃、瓷砖、洗菜水等能照影的物什浅颦微笑。
  至于,那天他怎么搞的满身怪味,容蓉自然不会忘记,只见风漓细皮大脸红、黑、白、绿各种颜色不断交替变换着,好半响才支支吾吾的说出缘由。
  原来,前天他跟同事爬山爬累了,便就地野营。半夜有同事有事回家,黑灯瞎火看不清,便把他的袜子穿走了。而他没带备份,郊外又买不到,深思熟虑下便跟女同事借了点香水……
  风漓一面说,容蓉一面笑,从沙发滚到地板上,觉得穿走风漓袜子的人是天下最可爱的人。
  风漓不尽严以律己,对容蓉同样毫不懈怠,三天两头就搞得容蓉欲哭无泪。比方说,某天,他突然跑来跟容蓉说你腿挺长,穿高跟鞋会very beautiful 。
  容蓉当时正跟宛婉聊天,没往深处想,等她隔天回家时,惊然发现自己的鞋柜被洪水洗劫似地,只剩下一双从未见过的银色高跟鞋,小巧的鞋跟似冰雪晶莹。
  她正惊疑时,风漓从卧室出来,靠着门框摆了优雅的姿势,说,“小区来了个收二手货的大叔,我就把你那些破鞋卖了,又添了点钱买了这双鞋,漂亮吧?漂亮吧!”
  漂亮?容蓉只想那鞋跟给他头顶凿个花想必更漂亮。
  风漓选择无视容蓉的愤怒,“你不懂吗?你真不懂吗?即使你不懂,看书也能懂。研究说了,女人穿根高跟不仅姿态美,更是衬托某种高度,给人印象积极良好,是公认的社会版女人;而穿平底鞋的女人,不是没有远大理想极易满足,就是被男人捧在手心当瓷娃娃呵护,再不就是甘愿平庸,向虎背熊腰猪臀象腿靠拢……”容蓉仿佛听到了大群蜜蜂在耳蜗里嗡嗡作乱。
  ☆、第一章:离心而同居(5)
  第一章:离心而同居(5)
  当容蓉穿着高跟鞋时,风漓拇指和食指在下巴处摩挲又摩挲,容蓉谦逊词儿都准备好了,他竟严肃说:“你腿弯啊!得了,你也割肾整容吧。”
  他大叔能忍,他大婶能忍,姑娘我不能忍。于是,容蓉回请他猜谜,大珠小珠落玉盘。
  风漓自然想不出,容蓉得意一笑,翘着兰花指点了点他额头的两个小疙瘩。风漓面色煞白如灰烬,掉头走了。
  小人与女人都不好养。因而,风漓还是专门找容蓉解释,她跟他合租,就得对他的颜面负责。
  隔天逛街时,在风漓的三寸不乱的舌头鼓鼓吹下,容蓉又头昏脑胀的买了条白裙。风漓嗜白如命,他的上衣除了白色其它什么颜色都不穿。
  受言情小说熏陶,容蓉很赞同男人穿白,“白衣翩然,清逸绝俗,少年英姿勃发,自是俊朗不凡。”常瞅着风漓陷入陶醉状态,觉得李寻欢复活了。
  风漓见容蓉很支持自己,便自掏腰包把家中里里外外都换成了白色,白门窗、白地板、白家具、白碗碟……连容蓉的牙刷都被他剥了紫外皮成了白的。
  容蓉瞅着毁容的牙刷,只觉得的血液倒流。当风漓再次跟她乐不疲倦的说白色如何好看时,脑海就浮现出佟湘玉的名言,“额错咧,饿真滴错咧,饿就不该到这个地方来……”
  每次逛街时,风漓都要求容蓉穿白裙踩高跟,大红腰带紧紧束着略微细致的腰身,长发流落两肩。风漓觉得,只要不细看,都会觉得容蓉妩媚又动人。
  其实,容蓉不愿逛街,除了嫌累嫌花钱,便是嫌风漓。喏,他分明眼神迷离绵长的注视着某个帅哥,嘴巴里仍能源源不绝的吞出各种让容蓉抓狂的话,且深刻的结合着其下的地利人和。
  自知说不过他,容蓉只能拼命抚着胸臆,心中默念“我叫不生气,我叫不生气,问世间冷讽乃何物,只叫人惊觉生不如死……”然而,当她踏入社会,遇过各类冷诮时,惊然发现他们拍马都追不上风漓半个衣角儿……
  扎完营,容蓉就开始找寻自己的人生战场。毕业前,被学校分配到校友的公司做实习文秘,专业不对口,做的战战兢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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