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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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快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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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厮混了,就一定会厮守么?
  作者:宝妻
  【推荐理由】
  这部小说并不那么童话。我看完后怎么也忘不了,应了那句话“纵然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女主最后和她第一个暗恋的男生好了,那个男生其实一直很爱她,也是从小就认识的。我压错了男主。
  看完本文,我爱上了一首歌:亲爱的,那不是爱情。
  【文案 】
  alawn高大而阳光,是和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我们从小形影不离,打打闹闹的成长,他对我很是照顾,我对他也很依赖。随着成长逼近,我和他的纯粹的友谊,早已在朝夕相处下慢慢变质,渐渐萌发出让我们迷惑而彷徨的爱情。
  leo是alawn的表哥,有着法国血统,金发碧眼,英俊成熟,曾让我一度盲目的崇拜,并在我情绪最低落最阴暗的时候,和已经有家室的他发展了一段让我终生羞愧的地下情。
  安良是我的初恋,稳重内敛,外表时尚,对待感情却执着而传统。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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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情窦初开时 ...
  作者有话要说:没有人为爱情发疯失忆,没有人轻如鸿毛的死去,没有神话般完美无暇的男人,我只是想讲述在我有惊无险的青葱岁月里,或缠绵悱恻或惊鸿一瞥或稳如磐石的三个过客。
  这真是一场,犯贱的青春。
  因为是女孩,我从小在父亲的娇生惯养中长大,任性又娇蛮。扎马尾,穿短裤体恤,心情舒畅,脚尖着地的走路,不知天高地厚的笑,高兴得没头没脑。
  在我的豆蔻年华里,泪水和幸福一样多。特别是看电影时,很容易受情节影响,死只小猫小狗都能让我泣不成声,要是一不小心遇上死了男女主角的戏,那肯定要阴霾好多天。alawn就常笑我,说我是看别人的爱情,流自己的泪。
  我一直想朝自强不息的女强人方向发展,由于有alawn在,努力未遂。1米86的alawn在高度方面就直接将我打回柔弱小女人的原形。因为我只有1米60,他总喜欢拿身高说事,他最万恶的一次就是问我,“格格巫,你知道为什么我永远不可能和你交往吗。”我说不知,然后他一本正经的说因为怕接吻时得颈锥炎。
  那时喜欢吃糖。alawn喜欢模仿大人的表情,叫我糖养的孩子,他随身都带着我爱吃的柠檬味软糖,会将我惹恼后,塞一颗放我嘴里,得意的看着我逐渐平息的脸。
  那时候也有不开心的时候,但只是一瞬间而已。
  那时候天高高的,云远远的。
  那时候他一喊我格格巫,我就恶狠狠的喊他王八蛋,
  我和alawn在婴孩时期就认识了,我们两家是对门邻居。两家母亲平时里都半开玩笑的以亲家相称,暗示我和alawn一定会花开蒂落。
  alawn比我小两个月,我俩从小关系就好,小时候长着一双无辜大眼的alawn就爱黏在我屁股后,姐姐前姐姐后的转悠。大约三岁时他就知道将自己嘴里的奶瓶扯出来,贿赂哭闹不止的我。不记得什么时候改的口,稍稍大点的alawn死活不喊我姐姐了,而是给我起了个外号叫格格巫。
  格格巫是小时候看动画片《蓝精灵》里一个坏蛋,却让alawm拣到了,用在我身上。还不许其他人这么喊,说是他的专利。
  想来我和alawn从小一起长大,小学到高中都在一个班里,可说青梅竹马,但是我和他却是真正意义上的铁哥们,谁都没跨越那层朦胧的鸿沟。
  上中学之后,矮我半个头的alawn依旧和我十指相握的上下学。不顾同学暧昧怀疑的目光。自觉清者自清。
  初二时我有了女孩子的生理特征。妈妈告诉我,从此我就是女人了。
  女人一词让我羞涩而焦躁,却在看见男生时有了一种莫名的示弱之心。
  有一次alawn帮我背书包时,卫生巾掉了出来,身边的同学一愣,轰然大笑起来。我羞得捂着脸蹲地上。alawn什么也没说帮我捡起来装书包里,我一把从他手里夺过书包,转身跑掉。
  有很长段时间我再不跟alawn说话,我们的关系莫名其妙就冷淡了两年。
  上高中后他整天和班里那帮野男生拥促着在足球场上呼啸而来,又呼啸而去。有次放学我扫操场时,有足球老是滚落到我跟前,alawn就站得远远的叫我踢过去。我要么假装没听到,要么故意将球往反方向踢得更远。alawn丝毫没有生气,反而跑到我身边,说:“格格巫,放学一起回家吧!我请你喝柠檬水!”他将手掌摊开来给我看,“还有柠檬糖!”alawn那时正处于变声期的末端,声音像公鸭子叫一般。一听他说话我就想笑,见我笑,他也笑了。他手里的柠檬糖透明的包装纸在阳光下闪着晶莹的光。
  于是我俩的关系再一次冲破早恋一词,在同学老师敏感的眼皮底下,友好得纯洁而生动。举着扫帚满教室追逐打闹过;并排坐在台阶上托着腮将理想和未来畅想过;在考试不理想时装默作样的交流人生的路不平旦过;怀揣五十块钱为了抗议命运的不公而一起离家出走过;一起吃冰一起游泳;他会陪我去上舞蹈课,我也会等他踢足球。
  alawn的零花钱总是比我多,于是他可以肆无忌惮的将我惹哭,再以必胜客或哈根达斯来把我逗笑。我吃东西时,alawn就喜欢看着我吃,假装善意的提醒我:“格格巫,贪吃的女人很容易被男人拐走的!”
  高三那年,经过一个暑假,alawn个头疯长,比我整整高出一个头。就这样一个黑不拉叽,说话扯着青筋像公鸭子叫的瘦猴子,居然也时不时的有女孩子叫我帮着送巧克力,送千纸鹤,送10页以上的情书。千纸鹤他一般丢掉,巧克力一般都我吃了。
  alawn说他吃了甜食牙痛。我也乐得帮忙。
  双方父母以为我会和alawn好,同学好友以为我会和alawn好,但我的初恋却不是alawn。和alawn虽然亲近,却是好得没必要羞涩,加上我对男女一事本就迟钝而后知后觉,所以我从来没将自己那颗情窦初开的少女芳心系在alawn身上,尽管他不叫我姐姐,我却依然把他当弟弟。
  我的初恋是隔壁班一个叫安良的男生。
  临近高考的春天,我坐在操场边舔着雪糕,看我们班和一班的足球友谊赛。半场休息时alawn跑来问我大学准备考哪所学校,我说b大,他说他也是。火红的夕阳延绵洒在远方的地平线上,十七岁的alawn一只脚踏在足球上,右手粗鲁的抓起衣服下摆往脸上一阵乱抹,他的眼睛很大,很明亮,双眼皮特别漂亮,炯炯有神,常常带着揶揄的神气。歪歪的戴着白色鸭舌帽,遮盖住亚麻色的乱发,那张跟夕阳一样通红的标榜着青春的脸有淡淡的汗水流下,下巴处冒了颗红色的青春豆。他左耳戴了颗小小的钻石耳钉,太阳下张扬的闪着耀眼的光。
  他神气活现的笑笑,然后又一头扎进球场里。
  alawn刚走,一班的一个男生就跑了过来,我抬头便看见一张背对阳光的笑脸,高高在上,头发被渡了层金色的绒丝。
  他直接叫我的名字,三两下脱掉外套,丢给我:“落落苏,帮我拿下外套。”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便转身跑进了球场上。
  “你认识他吗?”同桌季茹问。
  我茫然的摇头。
  “他叫安良,一班的!踢中场,很帅吧!他们班暗恋他的女生超多!可是他怎么知道你的名字?还叫你帮他拿衣服,是不是看上你了?”季茹开始发挥她的花痴情节,双手托腮不管不顾的陷入她自编自导的浪漫情节中。
  “哦。”我不明所以的抱着那个叫安良的人的衣服,只觉得一阵陌生而清淡的汗味充斥着我的嗅觉,莫名其妙的让我一阵心悸。
  alawn转身恰好看见了这一幕,身旁有多事之人吹起暧昧而嘹亮的口哨声,我脸猛的就红了。
  “凭什么叫我们班的女生帮你拿衣服,你们班没人吗?”alawn像个自己领地被侵犯了的公狮,誓死要捍卫他的母狮。他立即跑过来,将衣服从我手里夺下,挑衅的丢到安良身上。
  安良反应不急,衣服未接住,掉到地上。能听见四周有人倒吸口冷气的声音。
  我以为安良会暴跳如雷,没想到他人如其名,安详温良的捡起衣服,走到我跟前,指着alawn问我:“落落苏,他是你男朋友吗?”
  “……”我摇头,视线的余光瞟到alawn身上,他的钻石耳钉的光芒刺得我一阵眼花。心下暗想,不知何时开始,alawn 这个从小跟我屁股后的软弱的小屁孩居然也能长得如此高大英俊,一表人才!而小时候还相当可爱的我长到青春年华时竟一副肉嘟嘟的模样!那小子还嫌不够招摇惹眼吗,还学鼓惑仔穿耳钉?!想到这些就来气,于是我嘴角一撇,“他是我弟。”
  “你能帮我拿下外套吗?”安良绅士的模样令我一阵小鹿乱撞,大脑受蛊的就接过了他手上的衣服。
  “该我上场了。”安良对alawn做了个无奈的耸肩动作,潇洒十足的跑进球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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