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我早早的准备好了夏季的漂亮裙子,奈何春天迟迟不肯愤然离去,奈何夏天犹犹不肯冒然前来。
  我就是在这样一个没完没了的春天里,我和安良双双踏上了教堂的红地毯,而安良那颗在怀里捂了两年的钻戒,终于得以见了天日,戴上了女主人的无名指。感谢安良,在喧嚣鼎沸的人群里,找到默默无闻的我,并义无返顾的陪伴我,珍视我。
  安良,认识你真好。
  新婚之夜时,悦悦让她老公独自看守儿子,自己一个人跑来,拉着我说了大半夜的话。
  她问我,你知道什么是厮混,什么是厮守吗。
  我想了想说不知。
  于是悦悦语重心长的说,和alawn、leo是厮混,从今往后你就要和安良厮守,为他画地为牢。那些过往,就是心湖里的波光倒影了。
  我揣摩着悦悦这过来人的金玉良言,觉得受益非浅。
  悦悦拽着我的手开始回忆大学时代,和当年我送她出嫁时一样,像个娘家人,对要出嫁的我恋恋不舍。直到新郎在门口由摩拳擦掌转为磨刀霍霍准备抢人,悦悦才含着泪将我交给安良。
  我的初夜,疼得直哭,血多得让安良无所适从。然后他一个大老爷们,居然感动得抱着我又哭又笑。大约他怎么也没想到,我还是处女,我在兵荒马乱的青春岁月里,在叛逆开放的思想带动下,居然依旧保留着自己完好无缺的初夜。其实这只是个意外,我思想并不保守,也不是刻意要为自己的丈夫留守童贞到新婚之夜,我曾一心要将自己的身子献给alawn。当然,这将是我心底永远不会破土而出的秘密。
  但安良不那么想,他拥着我,泪眼婆娑的发誓会好好疼惜我一辈子。
  悦悦说,她早就知道安良是好男人,我必定会和安良成的,早听她的,我何必饶这么大个弯。
  但是人生,就是在走这些大大小小的弯路中,学会,感悟,懂得,发现的。
  搬家收拾屋子里,一个我找了好久也记不得放什么地方的学生时代用来装一些小首饰的盒子掉落了出来,我秉着呼吸打开,手微微发抖,我知道里面静静的躺着两件东西,那是开启两段记忆的钥匙,陈列着两段古老而陈旧的光辉岁月,等待着当我年迈时再去慢慢拣拾。那些回忆,像花朵一样,在脑海里最清晰的地方绽放,或明媚绚烂,或暗地妖娆,永远都不曾褪色凋谢。
  一颗木质纽扣。一颗钻石耳钉。
  尽管回忆已经零碎不堪,而这两件东西却能轻易的激起我每个思念的碰撞。
  我可以将和leo同居的那段不光彩的日子彻底遗忘,也可以将进出纸醉金迷的酒吧的堕落彻底忘记,也可以将在深沉的夜里彷徨迷失的日子彻底遗忘。但是,我将永远记得,十八岁那天的午睡后,我为leo缝上木质纽扣时的脸,和当时洒进窗来的阳光一样纯净。而与其说我怀念金发碧眼的混血儿leo,不如说我是怀念有leo的那个衣袂飘飘追寻浪漫的明媚的青春,还有那个张着茫然的眼睛,懵懂而矜持的去试探一切未知的自己。
  钻石耳钉依旧闪烁着夺目逼人的光。alawn那时将这个耳钉抛弃时说过,“哪有什么永恒,钻石也不会永恒。”我到此时都没机会告诉他,你的钻石耳钉我找到了,它依然还在闪闪光光,并永远都会通透明亮,就像我和他的友谊一样。无论多少年以后,当我老将死去时,闭上眼,那片橙红色的画面依旧能清晰的从我脑海低低掠过——他站在夕阳温柔的余辉下,浑身洋溢着青春的神气,一只脚自作潇洒的踏在足球上,年轻而活力的脸,有淡黑色的汗水流下,于是他扯着衣角胡乱的抹,太阳将他的影子拉长,拉长。而他的钻石耳钉,则在左耳上闪烁着张扬的光……
  而无论什么时候,无论我是白衣飘飘的少女,还是白发苍苍的老妪,在我心里都有一方温暖的净土,用来沉淀那个蓝天白云像柠檬水般纯净的过往,是甜蜜,是诗意,是心疼,是一想到就能流泪的。只是,过了很久以后,还会有人叫我格格巫吗?
  那是很多年很多年以前了,仿若前世,那时候的天高高的,云远远的。那时候他一喊我格格巫,我就喊他王八蛋。后来,在凌晨清冷的机场,那个男孩,歪戴着白色鸭舌帽,遮盖着亚麻色的乱发,明亮漂亮的双眼皮儿,左耳的钻石耳钉闪啊闪,他用刚开始变成磁性的嗓音,小心翼翼的给我下了一世的蛊:格格巫,我们白头到老,好不好。
  格格巫说,好的。
  18
  18、关于求婚 ...
  大部队浩浩荡荡向上攀爬,快到山顶的时候都已经累到极限了,已经没人说话,大家保留体力,都喘着粗气,奋力向前走,鼓励自己坚持到最后。
  alawn被前面的同学挡了道,不知不觉退到我左边与我并排走了。而我右边就是安良。
  我被夹在中间,安良牵着我的手尽可能的将我往他身边拉拢。潮湿的森林里,我脚步一滑,“哎哟”一声差点摔倒,alawn顺势牵住我的左手,使我站稳。
  只轻轻的握了一下,我已经感受到他温热的手掌,厚实而宽大,我低声说了句谢谢。
  他假装没听到,放开了我继续走。
  安良说:“落落,山路太难走了,我背你走吧。”
  还没等我说话,我就又在安良背上了。
  这时就听alawn冷哼一声,快步跑到队伍最前面去了。
  我问安良,你是故意在alawn面前这样对我的吗。
  尽管安良人高马大,但背着我走那么久,又是崎岖的山路,总有筋疲力尽的时候,却不放我下去,喘着气回答:“我只是怕你累,没考虑其他的。”
  趴在安良宽阔的背上,我感动安良为我所做的一切,却不能塌实放松,控制不住自己那追随alawn的身影的目光,控制不住那因alawn而激荡不止的心。
  下午的时候,终于到了山顶。
  一个女孩早早的就在山风中等待着,她有着纯净的眼眸和浅浅的酒窝,头发很长很柔顺,风将她的一屡发丝吹进她微笑的嘴里。一如去年在相片里见到的一样动人。那就是alawn的女友,alawn叫她婷儿,他迎上去,将她拥在怀里,脱了他的外套为女孩披上,说为什么这么冷不多穿衣服站在这里做什么。
  女孩扬着一张清秀的脸,嘟着嘴说等你嘛。然后他们对视,抛弃天地万物,柔情万种,情深意笃,眼中只有彼此。
  我第一次见到alawn对女人那么温柔,以前虽说对我好,言语中却经常夹带着捉弄,何曾如此柔情似水过。我只感到一阵阵酸涩感,缓慢却源源不绝的涌上胸口,堵得我喘不过气。
  本不忍去看,却撇不开视线。
  安良站在我的身边,安良抚平我握得紧紧的拳头,轻声说:“冷吗?”
  我毫无意识的摇摇头。然后安良就拉着我走掉了。
  我们包下的独栋别墅,矗立在山的顶峰。
  站在观景台上,深吸一口干净清新的空气,觉得肺腑立即被洗了个通透。
  看刚才来时的山路,蜿蜒成丝,一位背着柴的老者缓缓在丝带上移动,仿佛隐居山林间的仙人。郁郁葱葱的树梢在似云非雾中隐约可见,我们都至身云端。远处山峦间,倒挂着一轮通红的夕阳,将一半的天空染成紫红色。更远的地方,触击视线的尽头才是城市的边缘,参次不齐的高楼林立着。大家都被这一缆众山小的壮丽气魄吸引,顿时忘却了一路的疲劳。
  一个柔软的声音响起,正是alawn的女友,她幽幽的念:“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我看她一眼,见alawn也在微笑着凝视着她。盈盈不得语之间,一个气宇轩昂,一个清丽脱俗,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顿时,天下再是如何赏心悦目的景色也入不了我的眼目,满脑只剩下alawn和他女友给我带来的阴霾心情,挥散不去。
  晚饭过后,有唱歌的包房。大家都到那里高歌畅饮。
  alawn的女友很好,她总是笑着。不停的为大家倒饮料茶酒,也为我倒。年纪轻轻谈吐却大方得体,她的社交能力让我自愧不如,每一句话每一个笑都恰倒好处,举手投足都有去处。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她的声音,嗲嗲的娃娃音很重,娇娇嫩嫩,又甜又软,连生气的说“你怎么这样嘛”时都像在撒着娇赞美,还有她扭着楚楚可怜的细腰,细声细气的喊“alawn哥哥”,百转千回,又娇又绵,就像小时候吃腻了的棉花糖。
  她更有着小荷才露尖尖角的干净,不沾一丝尘埃的清灵。我看着她生动的酒窝,一边嫉妒她的玲珑可人,一边憎恨自己的沉闷庸俗。
  当听说她只有十九岁时,大家都纷纷取笑alawn老牛吃嫩草。我更是自卑不已,自觉已是老牛。虽然我也有过十八九岁,有过芬芳明媚的豆蔻年华,但如今那些都于我远去,如同我和alawn的情,曾经就在手中,此刻只剩下凄凉的回忆,永远不可能再来一次。于是,越回忆就越觉得开始孤老。
  alawn招呼他的小女朋友过去,说别累着了。然后体贴的揽着她的腰,一如曾经对我那般爱护。
  他还带她唱那些以前跟我都喜欢的歌。气氛很欢快,丝毫不因为我的沉默而受影响。
  “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越不安,也不得不看梦想的翅膀被折断……也突然间明白未来的路不平坦,难道说这改变是必然……”他们唱,alawn唱一句,就将话筒递给女孩,她再唱一句,还是用她那嗲声嗲气的调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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