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虽然这句古诗与现在所处的环境不甚相合,但还是让我觉得有几分极美的诗情画意感。
  我向着夜空伸出手,甜蜜不已的看着在夜色下泛着清亮光芒的东西,左看右看,越看越欢喜,脸上都已藏不住深深的笑意,对着那个小东西抿嘴甜笑不已。因为,我左手修长的手指上,已是多了一样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东西——戒指,结婚戒指。
  这是一枚花色极素的白金婚戒,表面并没有多少复杂的花纹,只有一些绞丝一般的水纹。在细细的戒圈内侧,刻着极复杂的德式花纹字母:q&q。婚戒的式样是何绍群选的,就连这个有趣的刻字内容,也是他设计的。他的左手上,与我戴着同一款戒指,只是比我的稍微宽些,大气些。
  当他今天上午将一个非常漂亮的粉蓝色小盒子递到我眼前的时候,看着那个方方正正的小盒子,里面会装着一个什么东西,我自然是心知肚明。他笑而不语的看着我,等着我从他手里接过那个小盒子,那一刻,我的心顿时飞快的跳了起来,脸上也开始发烫。我知道,我期盼了多年的婚姻生活,从这一刻就要正式开始了。
  一个女人一生中感到最幸福的时刻,不就是从爱人的手中接过代表婚姻与爱情的求婚戒指,并且在爱人温柔的笑容相伴下,由最爱的人为自己亲手戴上么?我等到了这一天的来临,我戴上了那枚代表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最隆重承诺的结婚戒指。
  蒂凡妮的做工,代表着无上的精致与优雅。也许全天下的女人都希望能在结婚的时候,收到一只粉蓝色的小盒子。但是,我在接过这只粉蓝色小盒子的时候,更多的却是被何绍群的那份细心所感动。我竟不知道,他在英国留学的时候,就已经设计好了这款婚戒的花样,一直藏在他的心里。
  直到我回国后与他情定,他在出车祸前不久,才特意在蒂凡妮的店中定做了这么一对戒指。我想,如果没有那起车祸,也许,我在一年前,就已经戴上了它,就已经成为了何太太。好事,多磨啊!
  我问过何绍群,为什么会选这样一款水波纹样的戒指。他微笑着握着我的手,摩挲着被我戴在无名指上的戒指,看着我,意味深长的解释着他的用意。
  他说,水,是生命之泉,汤汤而不止,没有人能离开水的滋养,一个人没有水的滋润,就会逐渐失去生命力,干枯、衰败,直至死亡。就好象人的生命中,除了亲情、友情之外,最不能缺少的就是爱情的滋润。没有爱情的人生,是孤单而寂寞的,是不完整的。
  而我和他,用深厚而绵延不绝的爱意,浸润着对方,让各自的生命中不能缺少对方的存在;古语有云: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与我们两个人而言,犹如是在这汤汤不止的水中,各自取到了最甘甜的一瓢。饮在口中,甜在心中。
  他的缜密心思与独特的看法,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他学商业管理出身,对于数字的敏感程度远高于普通人,我一直都以为他的头脑只是精于算计,却不知道,原来,他对文学的修养也如此精进。
  我又问他,这内侧的字母为什么要刻成德文的花式字体。他又是那样轻声的笑了起来,得意中带着些悠然的自得。他捏着我的手指,调侃着说,谁让你是移民到德语区国家了,若是你移民到拉丁语区国家,他就会刻成拉丁语字母。他说,之所以要在婚戒上刻了德文字母,就是为了警告那些看得懂德文的老外,少打你的主意,因为这个来自中国的华裔女人已经名花有主了。
  我被他的解释逗得大笑,天底下哪里有这样自大的男人嘛!两个q型字母的意思,我当然是明白的。一个q代表着我,周望晴的晴字,第一个拼音字母。另一个q代表着他,何绍群的群字,同样也是第一个拼音字母。这样有趣的巧合,真不知道是不是天意。
  只是,当时,我看着戒圈上的这个花纹,看着看着,忽然看出了一些不一样的感觉来。我指着那两个q,一本正经的问何绍群,我说,该不会有人把我们这两个代表名字的q,看成是腾讯网qq的粉丝或者是奇瑞qq车的爱好者吧。
  他听了,先是一楞,倒是没有责怪我这样低级的想法污蔑了他的设计初衷,过了片刻反而仰头大笑,抓着我戴着戒指的那只手,放在唇边猛亲,然后面露宠色的长叹了一声,莫可奈何的看着我,连连摇头的说,你这个女人啊,真会煞风景。本来以为你会被我的设计理念感动的落泪,然后对我投怀送抱,顺便送上热吻一个。哪里知道,你居然会冒出来这么几句搞笑的话。真是败给你了,周望晴!
  呵呵,想起何绍群说话时的帅气模样,我就是要忍不住心里一阵阵的泛起甜蜜的涟漪,醉心不已。他就要成为我的丈夫了,这样优秀的男子深爱着的女人,就是我。
  哈哈,我很得意,一想到这个事实,我就又高兴又骄傲。想起以前我还笨笨的纠结于是否接受他的这份深情,还一个劲的像逃命一样的要从他身边逃开时,我真是忍不住要骂自己的确是个超级大笨蛋啊!
  看着手上的戒指,我心中快乐的就要飞起来,嘴里轻声的哼着小曲,在吊椅上轻轻摇着,仰头看着美丽的夜空,听着远处烟花与爆竹发出的零星响声,禁不住闭上眼睛,深深地呼吸着寒夜里的清冽空气。
  “这么冷的天,只穿这么一点就跑出来,到时冻出病来,我可不会心疼的。”
  身后传来了何绍群带着些微责备口气的话语声,我睁开眼睛,回头望去,就见他手里拿着一件厚厚的外套朝我走来。夜色很暗,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可我却忍不住的要笑出声来:
  “哎,这么快就打完电话啦!我以为你要打很久呢!”
  待他走近,来到我面前,他伸手将我拉起,惊觉我的手冰冷,又见我还不以为意的嘻嘻哈哈笑着,一边飞快的替我披上外套,一边搓着我的手轻声数落我道:
  “看,手都冻成什么样了!冷得象冰块一样。到时手上生了冻疮出来,看你还笑不笑得出来!”
  我呵呵的陪笑着,挣脱了他的手,整个人直接腻进他的怀里,将双手插在他的腋下,温暖的感觉顿时让我忍不住轻叹了一声。他轻笑了一声,索性伸开双臂,将我紧紧地拥在怀里,轻轻地抚着我的背,低声道:
  “刚才出来就听见你在哼歌,心情好象很不错嘛。”
  我笑盈盈的伸出那只戴着戒指的手放在他眼前,献宝似的给他看:
  “好看么?我觉得戴这个能把我的手指衬得更修长,比戴你先前送我的那个大大的钻石戒指要好看多了。你觉得呢?”
  他执起我的手,细细地看着,然后抬眼看我,点点头,温厚的笑着说:
  “那个钻戒不过只是一种宣告形式,用来满足大部分人的虚荣心而已。真实生活中怎么可能成天戴着那种华而不实的钻戒呢,不方便也没必要。所以,才会有这样简单又实用的戒指的存在空间。你喜欢就好,也不枉费我的一番心意。”
  “恩,我很喜欢,谢谢。”
  “傻瓜,跟我还用说谢谢么?”
  我歪着脑袋看他,笑而不语,只是一个劲地点头,沉醉在他温柔的笑容里。其实,他在心情平和的时候,绝对是一个极温柔的男子,体贴、深情,光是那双会放电的眼睛,不用说话,就足以把我电晕。我想,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多少女人能受得了他的这种温情。只是,我却更喜欢他略带着些醋意,和我使性子时候的模样,不动眉眼三分威,别提多有男人味了。
  尤其是他冷着脸,霸道粗蛮的命令我这辈子心里只准想他一个人,不许多想其他男人,否则就要我好看的时候,我在心里几乎要笑翻了。这可不是我有被虐倾向的神经问题吧,多可爱的男人啊,难道不比温柔的像水一样的他更令女人心折么?
  他笑着摆正我的头,环着我走到花园的深处,静静地与我一起坐在满是枯枝的紫藤架下的长椅上,一起享受着这份不一样的甜蜜时光。严格的说起来,这个新年,是我和他这么多年来,第一次能如此心无旁骛而又甜甜蜜蜜的在一起过节。
  童年与少年时,我们两个可是冤家对头,只要碰在一起,不是吵架就是冷战,成天打打闹闹,就算是过新年,大家同坐在一张桌子上吃年夜饭,也不过是为了应付家里要求的团圆气氛,暂时停战,装出一副鸣金收兵的样子来应应年景。那时,我们是人小鬼大,面和心不和。
  后来我们都大了,性格也都在叛逆期,再也不像小时侯那样心甘情愿的被大人们拘在一起过新年。尤其是我,总是变着法子想出各种各样的借口,不想在家里过年,免得大家在一起又要针尖对麦芒。可架不住老爸的严令,勒令我必须乖乖在家过完新年。因此,那时,我们是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再大些,我们各自离家求学,其中有好几年的时间他都身在国外,学业繁重,根本无暇回国过年。没了他在的新年,我倒是落个清净,再不用避着他躲新年,但心底里却隐隐的有种说不清楚的失落感。那时,我们天各一方,不得相见。
  后来,他学成归国,我们在一起相处的时间很短,未及等到过新年,我自觉难以承受他的深情、背负的家族包袱与道德观念,仓皇的连夜“出逃”,从此在他乡避世而居,八年来,未曾回国欢度过一次春节。那时,我们爱恨交织,情仇难分。
  我回国后,我们的情路走得也是异常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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