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最是喜欢把我逼到绝地,看着我难受的在他身下扭动、哭求,逼着我亲口对他说出我想要什么,把向来被动的我逼得主动像只八爪章鱼一样缠上他的身体,他才会粗鲁的放开自己,心满意足的抱着我,在我的身体里攫取一波波的快感浪潮。
有时候,我会比他更早的在他的怀抱里醒来,总会看到他紧紧地抱着我,与我四肢交缠在一起,甚至最让我感到羞涩的是,他那软化下来的血肉之刃都还深埋在我的身体里,不曾退出。我若是稍稍的想要移动身体,他很快就会惊醒,死缠着我不许离开,直到我惊觉他又在我的身体里苏醒过来,被他直接扯入了又一场抵死缠绵之中。
尽管人类的生活中,性是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与吃饭穿衣等同地位,性带给人类的快乐也的确是无与伦比的,这个问题本也不算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情。但是,面对他在婚后带给我的如此重欲的肉欲生活,说实话,我虽在做的时候很投入,也乐在其中,但还是不太适应。
每回做后的身体就好像是被大车压过一样,酸软的没有半分力气,若是做得激烈些了,连走路都会觉得疼痛不已。这些身体上的不适应倒是其次,最主要的是我总是很难将生活中那个斯文有礼的何绍群与床上那个狂放不羁的何绍群联系在一起。因为他们两个形象之间的差别实在太大,让我很有恍惚感,怎么也对不上号。有时我看着在我身上狂野动作着的男人,甚至会有种错觉,他不是何绍群,我在和另外一个长得和何绍群很像的男人□。
何绍群的星座是双子座,所以我常常在幻想,他的个性与他的星座之间是不是也有着某些千丝万缕的联系。他的内心其实一直住着两个人,就好像是双生子一样,白天是温文的哥哥主宰身体,而深夜,又是不羁的弟弟占据了他的灵魂,所以,他才会在行动上有这样巨大的反差?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轻声的笑了起来。都说女人天生爱做梦,大概我这也是在做胡思乱想的梦吧。正低头笑着,忽然何绍群醒了过来,从毯子下面伸出手来,将我的手捉在了他的手中,把我吓了一大跳:
“啊,你醒了啊,吓我一跳!”
他扭头看了我一眼,又转过头去,闭着眼睛,一副闭目养神的模样,轻声说道:
“你的体力还不错嘛,能有精神看了我这么久也不睡觉。看来昨天晚上倒也没累着你。”
他这么轻描淡写的一说,我却做不到若无其事,立刻想到了昨天晚上他是怎么诱着我主动的xxx,所以脸上立刻噌地一下子飞起了红晕,轻啐他道:
“哎,公共场合,不要胡说啊,多难为情啊!”
他执起我的手,放在唇边轻吻着,低笑了起来:
“那你在公众场合老盯着我看,分明就是在勾引我,你这就不难为情了?”
我一听,眼珠子都快要瞪得飞出来了。什么!难道他一直都没睡么?不然他怎么知道我在看他呢?说我勾引他,这简直就是“含血喷人”的污蔑啊!那我还说他在使诈呢,装睡,摆明了就是故意的嘛!我恨不过的朝他胸口轻捶去,低声怨道:
“你若是做了官,被你冤枉的百姓一定罄竹难书!”
他一下子睁开了眼睛,抓住了我在他胸口轻捶的手,转过头看着我,呵呵的低笑了起来,道:
“干什么,谋杀亲夫么?要准备替被冤枉的百姓伸张正义?”
“切,你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啊,我多看你两眼就要被你冤枉是勾引你,岂不是很无辜?那我以后再不看你好了,反正你又不帅,也没什么值得我多看的。现在满世界都是帅哥,我何必要看你一个?我还不稀罕呢!”
说话间,我就准备要扭过高傲的头去,作势不理他。我只听见他轻笑了一声,然后伸手捏住了我的下巴,将我的头又转了过去,与他对视。他飞快的低头在我唇上轻啄了一口,面带微笑的在我耳边低语道:
“真不稀罕么?那昨天晚上……”
他嘀嘀咕咕的在我耳边说着,我被他说得浑身发热,面红耳赤起来,忍不住伸手要推开这个不知羞的男人。他是越说越不像话了,居然把那些床笫间的私房话都拿到大庭广众下来调侃我,还说得那么起劲,丝毫不觉得难为情。现在飞机正好在跨时区飞行,所以我还真不知道现在主宰他身体的,到底是白天的哥哥,还是晚上的弟弟,又或者是两者一体的综合体?
他抓了我的手按在他的胸前,我本准备抗拒一下,以此表示我对他的不满,这时却听他忽然的轻声长叹道:
“很快就要回家了啊……”
听到这个词眼,我的心忽得一动,整个人都变得柔软下来。我不再和他嬉闹,而是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反手握着他的手,低声道:
“干嘛这样感慨?今后,只要有你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家。无论你去哪里,我都会跟着你去的。”
他听了,很久很久的沉默着,只有他的手,一直紧紧的握着我,再没有松开。是啊,他就要握着我的手,带我回家了。
何先生与何太太,要回家了……
☆、第 73 章
当下社会正流行着一个新名词,叫“隐婚”。这个新生词随着时代的脚步越来越快而霍然出现,是社会文明的进步还是倒退,我不得而知。不过,深究起来我还是觉得这并非什么好事,反倒是彰显了现代人的许多无奈。
虽然这些“隐婚”族各自心中都有爱,都想结婚,但出于多方面的顾虑,为工作、为家庭、为名誉、又或者为了什么人,很多人只能做贼似的悄悄结婚,做一对仿佛见不得光的“地下”夫妻。
明明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正式夫妻,却在每次相聚时都不得不像潜伏的特务接头一般,偷偷摸摸,小心翼翼,瞻前顾后,生怕被熟人发现他们极力要隐瞒的秘密。除了他们最亲近的家人与朋友,他们向身边的所有人隐瞒自己的婚史,低调的简直到了“卑微”的姿态。
当年的成龙与林凤娇,后来的刘德华与朱丽倩,再有twins里的阿sa与郑中基,这些娱乐圈里的焦点人物人前风光无限,粉丝千万,可人后却也有诸多的难言之隐,只能无奈的加入了隐婚大军,更不用说许多许多无名的普通人为了各种各样的目的也纷纷参与其中了。
不过,相对来说,普通人隐婚可能要容易些,但作为一个名人想要隐婚的话,确实要困难许多。因为名人的隐私生活,始终是普通百姓好奇的对象,也是许多“狗仔队”记者们最爱关注与追踪的焦点新闻。想要在这些有着专业乃至高尖端设备配备的记者面前深藏不露,保住自己的隐私与秘密,对很多名人来说,不谛是门技术难度非常高深的功夫。
而何绍群与我,也在新婚后的不久,同样加入了隐婚一族的大军。当然,我们也是有着无奈而难言的原因。尽管不知道究竟能隐多久,但还是努力的、小心的维系着这个并没有多少人知道的秘密。
严格来说,何绍群与我,不能算是非常出名的名人,要隐婚起来,应该不是太困难。毕竟我们不是娱乐圈人士,只在商界中因着中天的关系比较有名,普通人对我们的兴趣自然比不得娱乐圈里的熠熠明星。
当然,当初我之所以能在娱乐版的头条频频出现,在坊间的小道消息传得沸沸扬扬,形形色色,也只是因为我年轻时精力充沛,又爱泡夜店,常和娱乐圈里的人混在一起,这才引得那些好奇的记者到处打探我的背景。一番挖掘之后,他们得知我的出身是富家千金,又是中天的“皇太女”,身份如此被人侧目,这才逐渐的小有名气,成为娱乐版经常出现的新闻人物。
但,随着这些年来我逐渐的淡出中天的管理层,直到去年我彻底离开中天,专心做起了高资熟女,不再涉足夜店与娱乐场所,所以,关于我的新闻也已经销声匿迹,被大多数的人们遗忘在无数条各种搏人眼球的信息之中。我已经不再是“名人”了,至少目前不是。所以,我与何绍群的隐婚难度系数,算起来不会很高。
不过,尽管我们身体力行的在实践着隐婚的约定,但记得那天我向他提出要隐婚的要求时,他是极为抵触与反对的,为此还和我闹了别扭,很是不悦。
那是我深思熟虑了几天后,在何绍群结束休假回公司上班的前一天晚上提出的。那天,临睡前,何绍群正靠在床架上在灯下看着公司的业绩报告,因为第二天他就要召开全体中高层管理人员会议。他喜欢事先做一番充足的准备,然后才有资本与资格去向下属提问,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这是他工作的习惯,从不打无准备的仗。我最喜欢看他工作时候的模样,很认真,微微蹙着眉的样子,又显得很沉着冷静,简直帅得要死。我在心里暗暗地赞叹了一会儿,这才一边涂着护手霜一边爬到大床上,状似无意的对他说,哎,明天上班前别忘记把手上的戒指摘下来,放在家里,不要戴到公司去。
我话音刚落呢,身边这位立刻放下手里的资料,眉头大皱,面色狐疑的转头过来看我,略显不悦的瞪着我问,你什么意思,准备玩隐婚?
哈哈,原来他也是知道当下社会流行的这个趋势的。我知道不悦是他的正常反应,也在我的预料之内,于是立刻将早就准备好的话拿出来,对他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我说,我们结婚本就低调,也没打算要张扬。你不拿了戒指下来,难道准备明天就这么戴着回公司里,就此高调宣布你和我结婚了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