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呵呵,多可爱的要求,真是说到我们双方的心眼里去了,我立刻拍板同意。其实我心里何尝希望何绍群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若不是应广大人民的急切要求,我也不好意思长期霸着某人不放他回去,现在有了大卫这句话,我想,我总算可以正大光明的霸着他,让他也好多陪陪我们母女俩。
  都说养育孩子是件极为辛苦的事情,尤其在孩子还小的时候。从前听说小孩子半夜里最爱哭闹,不是饿了,就是尿了,再不然就是病了,诸如此类的小麻烦,常常会让年轻而又没有育儿经验的父母们累得苦不堪言。
  可我却发现,我家的宝贝似乎并没有那么爱闹,晚上很少有大哭大闹把我们夫妻俩吵醒的时刻,她总是能一觉睡到大天亮。白天若是醒着,她便会睁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好奇的看着这个五彩斑斓的世界,偶尔还会发出一些奇奇怪怪的声音,象是自己在和自己说话。这么安静而乖巧,难道是因为女儿多肖父的关系?
  维也纳郊外静谧而悠闲的时光,给了何绍群充分的时间与孩子在一起,越发的培养出了他早就泛滥到不行的父爱。只要我不喂奶的时候,只要他在家,他的手几乎就没有放下过孩子。
  他是那样小心翼翼的抱着她,表情温柔的连我从来都没有见到过。他用充满慈爱的目光看着她,轻声的在她耳边低语、呢喃,甚至在她熟睡时哼着低柔的歌曲,轻手轻脚的生怕自己的大手弄痛了娇柔的小宝贝。我想,他心里现在最在意,最爱的人不是我,而是他的女儿。曾经我在何绍群心里不可动摇的第一地位,如今绝对是毫无悬念的让位给了我们的女儿。
  自从何绍群与孩子生活在一起之后,他每天早上最是认真去做的事情,就是刮胡子。他总是那样一丝不苟的站在镜箱面前,把隔夜刚长出来的胡茬刮得干干净净,不留半点残余,然后请我来检验。直到我确定自己的手摸上去,摸到的只是光滑的皮肤,触手没有刺痛的感觉,他才会满意的放下那把“尚方宝剑”似的刮胡刀。
  对于伺候这么一个小东西,他的热情与耐心绝对远超于我。他喜欢亲自替孩子换尿片,穿衣服、鞋子,喜欢自己动手给孩子洗澡,喜欢抱她出去晒太阳……
  就算我们有请专门的保姆照顾孩子,他也还是喜欢自己来。尽管技术一看就不纯熟,尚有极大的需要改进的地方,但只要是和孩子有关的一切事情,他都想要亲力亲为。用“超级奶爸”来形容他,一点都不过分。
  最让我觉得夸张的是,每次我抱着孩子喂奶的时候,他都要睁着一双眼睛在旁边死死的看着,那种目光仿佛是充满了愤懑一般,就如同我抢了他心爱的珍玩。幸亏上天注定了男人的生理结构里是没有喂奶的功能的,不然,我看,就连给孩子哺乳这样的事情,恐怕他都恨不得能自己亲身上阵。
  小小的婴儿身上总是充满了奶香,肌肤又软又嫩,粗粗胖胖又短短的小手小脚,越看越可爱,抱着她的时候,连我都会觉得爱不释手。只要看到孩子,哪怕是睡着时的模样,我的心头都会难以遏止的冒出汹涌的母爱,想要用自己全部的爱来保护她,爱她,希望她能快乐的成长,希望一切厄运与苦难都会远离她。连我这个心性粗放的妈妈都有这样的感触,更不用说本就比我更感性的何绍群了。
  他喜欢亲吻她的额头,亲吻她的小手,亲吻她的小脸蛋,乃至每一寸肌肤,哪怕是她红扑扑的、刚刚才拉完臭臭的小屁股,他也能亲得格外热烈。
  我还清楚的记得,有一天,当孩子睁开还没有焦距的眼睛看着他,她的小手下意识的握住了他伸到孩子手里的手指时,何绍群激动的无以复加,眼泪一下子就从眼眶里落了下来。那时,我就在想,大卫告诉我的话,果然没有错。这是一个多么爱孩子的男人啊!宝贝,将来你会知道自己有一个多么疼爱你的爸爸啊!
  孩子的中文名字,早在她还在我肚子里是个“半成品”的时候,何绍群就想好了——何心璐。用他的话来解释,就是心爱的美玉。这个小小的人儿,就是我们全家心尖上的宝贝。
  很美的名字,也是很美的诠释,让我不由得想到了婆婆送给我们的那块美玉。他的提议,我完全同意。
  虽然我和何绍群都已入了外籍,但终究也是炎黄子孙。按照中国人的传统,孩子的大名让爸爸起,那么给孩子取小名的权利也就归了我——我决定叫她“璐璐”。虽然这个小名的诞生毫无悬念,但每每我在嘴里轻轻念着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满心的欢悦,忍不住会在脑海中想象,将来这个小名叫“璐璐”的女孩,会长成什么样的姑娘呢?又会有一个什么样的好小伙骑着白马来迎娶她呢?
  有时,看着小家伙在她爸爸的臂弯里睡得那样香甜,看着他爸爸那副“有女万事足”的满足样,我的心里溢满了柔柔的母爱与暖意,一个美丽的英文名字一下子从脑海里蹦了出来:angel。
  天使,她就是我们的小天使。这个名字也许在很多人看来实在太普通,太没创意了,也许在大街上一嚷嚷,满大街都有回头的。可是,看着我的女儿在她爸爸的臂弯里,闭着眼睛,微微皱皱小鼻子,动动小嘴巴,安静入睡的模样,我仿佛觉得自己看到了一个上天赐给我们的,长着小小翅膀的可爱小天使。
  天气好的时候,我们会带着孩子在公寓附近的花园里散步,遇到老外们和我们打招呼。若是老外们客气的赞扬几句我们的宝贝漂亮可爱,何绍群脸上的笑容,看着简直比中天赚了大钱还要高兴得意。我看啊,若是他有一根尾巴,那尾巴必然要一下子翘到天上
  去了呢!
  看他这样宝贝女儿,高兴之余,我的心里倒还是生出了几分无奈。以前刚怀上孩子的时候,总听舒苏在我耳边耳提面命,她一再的告诫我,将来千万不要光顾着照顾孩子而忽略了丈夫,忽略了自己的外表,一定要把自己装扮的象以前一样光鲜靓丽,就算是做了妈妈,也要做个时尚靓妈!绝对不能在这个时候,让任何不坏好意的女人有可趁之机!所以,势必不能要让丈夫觉得做妻子的心里只有孩子而没有他,免得让人家会有心理落差。
  那时她为了郑重的向我表明如果不这么做会有怎样可怕的后果,所以,还附带了许多真实的例子。她声情并茂的演说,除了把我说的一楞一楞,在听了那些满含着血泪史的例子之后,更是在心里给自己警了一个醒——我可不能重蹈那些女人的后辙啊!
  但是,我现在却开始感到了困惑,舒苏的说法是不是有待商榷呢?事实明明就不是如她对我说的那样嘛,摆在我眼前需要我接受的事实是,不是我因为孩子而忽略了我的丈夫,而是我的丈夫因为孩子彻底无视了我!这样的结果,真把我给不大不小的雷了一下!
  我的魅力和女儿相比,高低已现啊!年轻真好啊!我这个当妈的,显然已经被女儿给比出一大截去,现在何绍群的目光完全都在小小的人儿身上,看都懒得看我一眼。哦,不,只有在我喂奶的时候才顺带多看我两眼,那两眼还是怕我没伺候好咱们的小宝贝!
  唉!我这醋吃的实在是有些没出息,和自己女儿抢风头,没意思也没必要嘛!只是,实在是可惜了了我这一身窈窕丰润的身材,就是再美再妖娆,可也得有人欣赏啊!那么,现在,我要秀给谁去看呢?
  ☆、第 92 章
  何绍群在维也纳呆了半个月,公司里的事情虽然在大卫和一干老臣子们的协助下,正常的运转着。但是,他终究还是许多决策的拍板人,某些特定的场合里,没有他的出现,是无法做成事情的。所以,为了公司,他必须尽快回国去。
  回国的时间其实大卫好几天前就打来过电话询问与催促,但何绍群总是一拖再拖,连续延后了好几次,急得大卫在电话那头恨不得直接伸出一只手过来将他扯回去。
  何绍群其实不是一个感情用事的人,他做什么事情都有他自己的打算和底线,他很清楚工作在自己的生命里扮演的是什么样的角色。所以,就在大卫差不多要被何绍群逼得成半疯之前,他已经定好了回国的机票。
  身在维也纳的这些天里,孩子在睡觉的时候,他一得了空,还是喜欢一头扎进书房里忙碌着什么。每次经过他的书房门口,我都能见到他神情专注的在电脑上飞快的打着字,键盘轻微的敲键声很有规律,像是在奋笔疾书的写着文字。
  他的工作,无论好坏,我从来不过问。不仅仅因为我对做生意没有兴趣,同样也因为我答应过他,答应过他的那批老臣子们,我周望晴一旦退出中天,离开家族生意的圈子,就绝对不会再染指。因为我的阵地已经不在那里,而在我的家庭之中。所以,他在书房里专注的工作时,我不会进去打扰他,只会飞快的闪身而过。
  有时他恰好从电脑前抬起头的时候,会看到我经过,我们的视线会有短暂的交集,他的眸光平静而温和,常常会对着我微笑,我也会回他一个温柔的笑容。但很快,他就低下头去,继续对着电脑噼啪打字,而我,则转身离开,继续去做我要做的事情。
  在他离开前的最后一个晚上,我们吃过晚饭,我便回到房间里替他收拾整理行装。他抱着已经女儿进来,站在我身后,说:
  “明天你不用去机场送我,我自己叫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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