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而现在,当我再次踏上美国的土地时,那些深藏在心底里的记忆,全都像是说好了一样,汹涌而出,让我感慨万分。
  当年,我并不知道在美国,还会有与我血脉相连的人存在;曾经被我看做旅途的地方,会在今天成为我生命中一个重要的停驻点,因为在这里,有了我的新家,有了我的父亲,我的母亲与兄弟。同时,也因为有他们在,我终于能够享受到一度从我生命中消失了许多年的家庭温暖。那种能与家人在一起的感觉,一起欢笑,一起感动的时光,真是美好的让人难以抗拒。
  我站在纽约上西区的河边公园里,环视着周围熟悉而又陌生的环境,有些发怔,连何绍群喊我都没有听见,直到他用手指捅了捅我的腰眼,怕痒的我这才反应过来。我回头,就见他的手里抱着璐璐,挑高了眉毛,好奇的问我:
  “你怎么了?在想什么?我们璐璐叫你好几声你都没反应。”
  我笑了起来,踮起脚尖,扶着何绍群的胳膊,凑到璐璐面前,亲了亲她的小脸,回答说:
  “大约是离开的时间太久了,现在故地重游,看到眼前这些景象,有些感慨吧。”
  何绍群伸手拨了拨我的头发,又在我的脸上轻轻一抚,笑说:
  “这么多愁善感?搞了半天,我现在才知道你是文艺青年,以前怎么就没看出来呢?”
  我哈得一声笑了出来,对着他得意的抬着下巴,骄傲的回答:
  “哼!那当然了,我是谁?我是周望晴嘛,要是什么都被你看出来,我那么多年岂不是白混了?”
  他嘿嘿的非常配合的陪着我干笑了几声,然后捏着我的下巴,用格外强调的语气郑重的说道:
  “是程望晴!程望晴!”
  我挥了挥手,像是要挥去萦绕在自己身边的苍蝇蚊子一般,满脸堆笑的敷衍着他:
  “知道,知道,是程望晴,程望晴!我记着呢,记着呢!”
  “记着你还说错?”
  “哎呀,我叫周望晴这个名字叫了四十年,现在才改了没几年,总归有点不习惯,你要再多给我一点时间适应啊!”
  “我是怕你老记不住,成天‘周望晴’、‘周望晴’的自称,把我们璐璐给弄糊涂了,她说不定会在心里好奇,到底她的妈妈是叫程望晴,还是叫周望晴!”
  何绍群嘴里半是数落,半是嗔怨的怪着我,把我说的非常之不好意思,于是连忙从他手里接过了这些年长得越来越重的女儿,使劲的抱在怀里,亲吻着她的头发,笑说:
  “我女儿多聪明啊,她才不会混乱呢!是不是啊,我的宝贝?”
  何绍群嗤笑一声,没再继续和我抬杠下去,搭着我的肩膀,慢慢地与我一起在公园里散步。时不时的有在公园里跑步的和遛狗的人从我们身边走过,或迎面而来,大家虽然素不相识,可却依然非常友好的对对方露出和善的微笑。说实话,这样平和的感觉,我很喜欢。
  璐璐在我怀里只安静的呆了一会儿,便不停的扭着身子要下去,嘴里还说着半是国语,半是英语的短句子,大约的意思就是要去和前面的狗狗玩。我终于拗不过她的坚持,刚把她放下地,她就跌跌撞撞的朝着前面不远处的一条大大的拉布拉多犬跑了过去,欢乐的叫着,显得很开心。
  我看着女儿快乐的背影,不禁想到了自己的童年时光,轻叹了一声,伸手挽住了何绍群的胳膊,倚在他的身旁,感慨道:
  “绍群,你说,幸福的人生究竟是什么样的?”
  他的眼睛望着女儿与大狗玩乐的场面,悠然回答道:
  “幸福的定义很宽泛,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答案。对我们的璐璐来说,她现在能和自己喜欢的狗狗一起玩,能有爸爸妈妈陪着她一起逛公园,就是一种幸福。”
  “那你的呢?”
  “我的?你说呢?”
  他微笑着收回目光,偏头看着我,眼睛里全然是我熟悉的温柔光芒。我看着他,看着我的何绍群,我的丈夫,我读懂了他藏在眼睛里的话。我们之间,或许真的已经有了那种“心有灵犀”的默契。是几十年来时间的磨砺,是许多年里深藏在心底的感情,让我们这对才刚走过五年多婚姻历史的夫妻,变得如此了解对方,好像已经经过了天长地久。
  他今年四十岁,成熟稳重,相貌堂堂。当年那个青葱的毛头小子的身影,在他身上是再也再也看不到了,取而代之的是让我更加沉迷的“熟男”气息。他也许从来都不知道,当他抱着女儿,哄着女儿在他臂弯里睡去时的模样,简直性感的要命,那样的他,比他对着我说情话时柔情脉脉更有魅力。
  我看着他,又发起了呆。他低沉的笑声在我的耳边响起,他揪着我的耳垂,轻轻地拽了拽,笑语:
  “我的大作家,你又在想什么?是在想幸福的定义么?还是我帅得让你傻了眼?”
  我回过神来,看着他镜片后的那双睿智而犀利的黑眼睛,看着他眼角处的鱼尾纹,几乎忘记了要和正在自负的某人斗斗嘴,不禁伸出双臂,大大的给了他一个熊抱,我仰头对着他大笑:
  “何绍群!我的幸福就是能嫁给你,能和你一直一直在一起!”
  他的眼睛里尽是无边的笑意,脸上也洋溢着喜色,双手紧紧地回抱着我,很明显他对我的回答感到相当的满意。可他的嘴上还是不饶人的翻起了我的老账:
  “是么?是真的么?这是你的真心话么?那为什么当年有个人还忙不迭的要离开我,要从我身边逃走呢?好像我要吃了她一样!若是你早点有今天这样的觉悟,我们的孩子说不定都要上中学了!”
  哈哈,这个小心眼的男人啊!还在为当年我拒绝他而耿耿于怀么?我埋首在他胸前,大笑,等再抬起头来看他的时候,我很认真的对着他轻轻地哼起了一首歌,一首属于我们那个年代的老歌:
  “把握生命里的每一分钟,全力以赴我们心中的梦。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他听着我哼的歌,眯起眼睛,微微歪着头,嘴角处挂着恬淡的笑容,仿佛也在回忆着属于我们的那个年代,然后他轻轻地和着我的拍子,与我一起哼唱起了这首歌。
  “时光荏苒啊,没想到,我也已经到了开始怀旧的年纪了啊!”
  “喂!你不是在提醒我,我也老了吧!我可不觉得自己老啊,将来我还要和我的宝贝女儿一起当‘姐妹花’呢!”
  “但愿你这朵花不要搞得太惊悚就好!那时我的心脏可要受不了的!”
  何绍群开着我的玩笑,见我就要对着他横眉怒目,便呵呵地笑了起来,与我十指紧扣,拉着我慢慢地朝前走去。这种感觉真的很好,让我一下子想起了当年我与他谈地下情的时候,也是这样走在那条梧桐小街上。而今,十多年后,我们依然还是手拉着手,在一条布满绿树的林荫道上走着。都说历史会重演,人生就是在不断的重复历史。这句话,果然没有说错。
  到今天为止,我的网络故事还在连载,长长、长长的,似乎没有尽头。总有新加入的网友在看了前面长长的故事之后,不停的问我,什么时候才能看到故事里的男女主人公能有一个美满的结局,什么时候这个连载了好几年的故事能圆满落幕,至少可以让她们能够在读完这个故事的那一天,美美的回味一番,美美的、没有焦虑的睡上一觉。
  过去,我总觉得自己似乎没有把所有想说的话写出来,似乎还有很多被我忽略的、遗忘的事情与心情没有写出来,我觉得自己的生活里还有很多很多的东西可以写,可以与大家分享。所以,我无法回答热心而热情的可爱的网友们。
  可是,现在,我想,我可以回答她们了。是的,是到了该结束的时刻了,这个众人期盼已久的结局,该在什么时候出现呢?也许,就在最近,也许就在今天。
  是的,人生的故事太长了,人生中的故事也太多了,没有人,没有一个人,哪怕是再著名的作家,再能写的写手,都不一定能把自己心里想要写的东西全部写完。我唯一可以做到的,就是在自己感到幸福的时刻,也给我笔下的男女主人公一个美满的结局,让他们在我的故事里,得到与我一样的幸福人生。
  “时候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今天下午我们还要带璐璐和爸妈一起去看爱德华的表演赛,迟到就不好了。走吧。”
  何绍群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打断了我的思绪。我笑着点点头,对着不远处还在和狗狗玩耍着的女儿叫道:
  “宝贝,我们回家了!”
  女儿恋恋不舍的与大狗挥手道别,然后,咯咯笑着,朝我们这里奔来。我蹲□体,朝她伸出双臂,微笑着看着她像只小鸟儿一般投进了我的怀抱。我环抱着她柔软而香喷喷的身体,走在何绍群的身边,他的大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我们三个人,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听见他说:
  “我们回家去。”
  接着,我听见自己在说,对他,也对女儿:
  “我们回家了……”
  心在哪里,家就在哪里。家在哪里,心也在哪里。
  我们的心,会永远和我们的家在一起,永不分离。
  ☆、后记
  又到了写后记的时候了。写这些字的时候,抬头看了一眼办公室外的天气,依旧阴沉,不过雨应该是不下了,至少路人没有撑伞。明天就是农历二月初二,是传说中“龙抬头”的日子,下雨,也就成了理所应当的事情吧。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