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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敢,对他,叶筝似乎像个犯错的小孩面对老师那样敢怒不敢言,咬了咬唇,继续好言好语的问道:“为何?”
勿月只是看着她,似乎想要把她看穿般,“我说不准就是不准!”
闻言叶筝握了又松,反复几遍,她怕自己忍不住一拳打过去,凭什么,他是她的谁,凭什么说不准,眼睛里带上一丝火意:“请问勿月公子为何不准,我跟我夫郎与公子似乎毫无关系,我们要走,只是来跟公子道别一声而已!”
叶筝朝他拱了拱手道;“那么公子后会有期!”,说完便转身离去,鬼才要和他会有期,最好这辈子都不要相见,如果不是当初求了他哪有如今这般麻烦。
看到叶筝强硬的态度,勿月一怔,这个女子似乎从开始便一直以弱的姿态面对他,如今强更的语气,倒让他不有些惊讶。不过,谁准她离开的,他说了不准便是不准,似乎还没有人能如此与他说话。
眸子微暗,不知道为什么,听到她说要离开,他便有些不愿,看着她的背影开口:“如果你要离去,那就把你夫郎的命留下!”,果然那个女子蓦的转身过来,眼睛因怒火而发亮,双拳也紧握,快速的朝他走来。
叶筝几乎忍不住想要揪起他的衣领,这世上怎么还有如此蛮不讲理的人,明明是他先要杀了他,结果害得卿儿中毒,不过后来他也确实帮卿儿解毒,她也就原谅他了,现在她们要走了,他又不准,他到底是什么怪僻。
“为什么?”叶筝压低声音,“我与我夫郎似乎毫无关系!”既然如此她也不需要要客气,她们再次重复了一遍方才的话。
勿月看了他一眼,语气阴森道:“如果你们走了的话,我会杀了他!”,说完便便离去。
叶筝在后头不得死死的瞪着他的离去,身体几乎僵硬,她怎么忘了,勿月可不是什么慈善人士,凭他一个男子能当诺大的药宫,虽说不是杀人如麻,但是人命在他眼里应该是不值钱的,刚才那冰冷的话语似乎还在眼边回响,叶筝茫然的走回房子,她知道他不是在开玩笑,就算是玩笑她也赌不起,那是卿儿的命!
“怎么了妻主?”看到叶筝失魂落魄的走了进来,白卿连忙上前问道。
“没事!”叶筝摇摇头,这件事还是不要与卿儿说的好,免得他担心,想了想道:“卿儿,我们再住几日吧!你的身体还未全好,如此坐着马车回去我不放心!”
“可是……”白卿有些不解,刚才不是说的好好的吗?再说他的身体也没事了,只要往后注意点便行,难道!难道是有人对妻主说了什么吗?想到这,便有些担忧的看了看妻主。最后还是点了点头“好吧!那就再住几日!”
“嗯!”叶筝一笑,幸好卿儿没有追问,不然她也不知道该如何说起。
又过了一日,叶筝忍无可忍,打算再次去找勿月说清,到底为何如此不放她们离去。
结果刚想出门,便看到他进来了,想来每次想要去找他,都会碰上他,叶筝有些郁闷,幸好卿儿去午睡了,这些事还是不要让他知道的好。
叶筝礼貌的请他坐下,再为他倒了杯茶,想着坐下与他好好谈谈,到底是为何不放她们离去,“公子,我与我夫郎在这恐怕会打扰到你,不如放我们离去!”
勿月想了想道:“放你们离开也不是不可以……”,如愿的看到眼前的女子眸子发亮,继续开口:“先把这次的药钱付掉!”用了一个最不像理由的理由,却刚刚能制住她。
“……”叶筝这些确实无语了,谁曾想到他竟然要药钱,不是免费的吗?也不是她想要赖帐,如果他真的想要,她也会想法子拼凑上给他,只是药钱这两字从他嘴里吐出却让人不敢置作。
“大约是一百两黄金!”勿月继续说道。
一百两,还是黄金,叶筝几乎昏过去,这怎么可能,别说是一百两黄金,她就是一百两银子也拿不出来,一百两银子足够一家三口舒舒服服的过完一辈子。
半晌叶筝才颇有些咬牙切齿的说道:“我现在身上没有……”
没等她说完,勿月便抢先开口道:“那就留在这做侍女,来还债!”
听到他还是要她们留下,叶筝不由得急了“公子你先放我们离去,我会去借的,保证会还上!”
“我要你三日内还上!”
“三日?”叶筝惊叫出声,就算她再怎么赶回去,回家后便立刻有银子拿也来不及还上啊,想到这,“一定要三日吗?只要一个月,一个月我保证还上!”不管是借还是什么的,一定要把这个人的钱还上,欠他钱比欠谁都要可怕,欠他钱不还那可就是要命的。
勿月没有一句废话,直接扔下一句“三日后见不到钱,就替你夫郎收尸,不然就留在药宫当侍从!”便离去。
叶筝在后头气得直咬牙,亏他还是苏七的朋友,怎么两人相差如此之大。
最后还是留了下来,她可不敢拿卿儿的命来赌此人是否还有一点良心。可一想到书院,王慕,再加上夫子们和学子,叶筝便觉得如生无望,一百两黄金,她得在这当多少年的侍从啊!恐怕这辈子都得交待在这了!算了还是好好想想怎么与卿儿说吧!
莫涂番外
“大哥,她爱的是我,”自己唯一的弟弟笑的明媚灿烂,他的眼眶湿润了,他自以为是被那笑容晃了眼睛,可是心里究竟恨不恨,难不难过,只有他自己知道。
“莫涂,以你的身份威望,完全可以找到更好的,不如成全了我们,”她没有一丝的愧疚,说的理直气壮。
身份威望?他苦笑,他的身份又何尝不是他弟弟的身份,他的威望却是女子们不喜的,谁愿意找个比自己更强势的夫郎,什么可以找到更好的,不过是嫌弃他丑罢了。
没错,他没有他的弟弟长得娇艳动人,他是丑无盐,所以就算是青梅竹马的妻主都要送上一纸休书,既然不喜欢,当初又为何要娶他?既然娶了,又为何还要恋上他的弟弟?纵然不过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些事情也实在是太过荒唐,他看着两人你侬我侬渐行渐远,又摇了摇头,也罢也罢,或许真的会有更值得他喜欢的,总不会每个女子都嫌弃他丑无盐。
若是大醉一场,或许可以忘却自己多年以来受到的嘲笑,可是酒醒以后呢?
莫涂提着一把剑,出了山庄,直奔山下,这段时间,或许逃离最好,逃离娘的责怪,爹的疼惜,逃离他们的大婚,他们的大婚是对他的嘲讽。
恨,但是不能像平时一样对那些勾引妻主的狐狸精打打骂骂,因为实施勾引的是他的亲生弟弟,他不是怜爱亲情,只是谁又肯站在他这一边说话?
此时此刻,一张桌子,几坛子酒,一个碗,还有一窗的风景,才是他的全部,没有巴结讨好他的人,也没有嫌弃他丑陋的人,他一碗一碗地喝着酒,第一次恨自己是千杯不醉。
“叶姐姐,他们都嫌弃我丑,说我以后一定嫁不出去……”迷迷糊糊之间,他听到有个孩子的声音,侧头看向窗外,便看到了一张美丽的面孔,带着柔和的笑意,她的面前是个孩子,可是那个孩子却背对着他,看的不甚清楚。
“怎么会,”那青衣女子拍了拍孩子的肩膀,“我们小琴长得最英俊了,怎么会嫁不出去。”
仿佛想起了小的时候,他在和娘亲诉说这样的话语的时候,娘亲淡淡地看了他一眼,“既然知道自己长得丑,那便多学些东西,也好有些能力,天生的既然无法补救,你便后天努力吧。”记得当时还大哭了一场,愈发的坚定了要比女子更强的念头。
“英俊……”那孩子仿佛要哭出来了,“英俊不是说女子的么……女子英俊了便招人喜欢,男子生了女相便要遭人嫌弃,姐姐,我不要嫁不出去……”
莫涂心里一动,放下了酒坛子,准备看那女子究竟还如何答话。
“小琴不会嫁不出去的,姐姐反倒是觉得男生女相是别有风情,”叶筝只是觉得这个孩子的这个长相,放在男尊社会绝对是一等一的相貌,可惜生在女尊了。
“那……如果是叶姐姐,会娶小琴么?”那孩子睁着一双小鹿般湿漉漉的眼睛,看着叶筝,满是期待。
“唔,”叶筝扯了扯那孩子的小脸蛋,“如果叶姐姐再年轻上个十多岁,或许会娶小琴。”
莫涂看着那青衣女子拉着孩子的手沿着街道一直走,直至消失在了人海之中,他才收回了实现,看着桌子上的酒,没有了再喝的欲望,“或许,就是她了,”他喃喃自语,然后露出一抹欣慰的笑容。
三天,他打探清了那女子的全部,叶筝,湘山书院的夫子,家里……未有夫郎……若要叫他堂堂武林盟主之子嫁与一个穷夫子,他是不大在意的,她是第一个说男生女相的男子很英俊,并且不嫌弃的,他大约是芳心暗许,更不要说就此放弃,还有些侥幸心理,若是,她不厌恶他的容颜呢?也许,他还有机会。
莫涂打点好了庄内的一切,换了一身行头,一身女子的行头,准备男扮女装,接近那个他很想要接近的女子。
“叶美人……”一声轻唤,惹得他抬起了头,果然,在不远的前方看到了两名女子,其中一个女子一口一个‘叶美人’地叫着叶筝,的确,她很美,是女生男相的美丽,那副容颜怕是许多男子见了都要自惭形秽的,更不要说他这个丑无盐了,突然之间,他踟蹰了,自己这般丑,又有什么资格站在她的身边?她的夫郎,大约也很美丽吧。
他的脚下虽是犹豫了,但是信念却突然坚定了,他没有美貌,可是他能够帮她做许多事情,许多别的男子做不了的事情。
第一次细细的观察她,是她与王慕偷偷的来看他时,她似乎很喜爱穿青衣,每一次见到她,都是青衫,但是每一次的又明显不一样,这样的青翠,也的确最适合她,像幽幽碧水,缓缓而流,温雅又清净。
“莫涂,”站在她面前,他紧张的只说了自己的名字,她却是淡然一笑,并未多说什么,似乎有些心事。
越来越多的接触,越来越多的了解,他见到了她许多面,也越来越难以自拔。
来到书院不久,他便知道了她有了夫郎,那一日,他伤心欲绝,原来他不是来迟了一步吗?为什么,又是谁如此幸运得到了她,他不甘心,明明就是他先发现她的美好,他要看一看,到底是谁,如此完美的她,到底是谁能配得上?
她请了他的还有另一个夫子到她家,苏七,第一眼看见她便知道是与他一样的,江湖中人,或许是直觉吧,又或许像他们这种人都带着独特的气息,可是?为什么她的身边会有江湖中人,而且看为武功还不低,她到底有什么阴谋?
于是他看到了那个穿白衣的男子,没有想象之中的美貌,说起来,似乎只能算是清秀,但是,他绝对配得上她,因为他的那双眼睛,那双眼睛很是清澈,似乎是容不得半点污垢的,没有被这尘世所染,那样干净的人,是配得起她的。可是,他依旧不甘,凭什么,她要如此的爱他,那一顿饭吃的,让他心脏发紧,几次看见她们之间的互动差点夺门而出。
他失策了,他看到了两人之间的亲密无间,那一瞬间,他觉得自己是无法插入进这份感情的,可是他不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