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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及到我,她们有太多的话要说、情要诉。吃了一会儿,我出溜下椅子,跑向院子里那个少年的旁边。
  他看到我过来,身子挪了挪。我站在他对面,不说话,贼溜溜地望着他。他又笑了,把手里的糖放进我的手里。我依着他的身体坐下。再依着他的胳膊,睡着了。
  那便是我和展翔的第一次见面。1989年初夏的一个深夜,有微微的凉风,有清淡的月光,有远处水田传来的蛙鸣,有草丛里昆虫啾啾的叫声,有他最动人心弦让人心安的笑容。小小的我坐着熟睡在他的旁边,那么死心塌地,那么无忧无虑,那么全心全意。
  后来,我听到一首歌,歌里唱:如果没有遇到你,我将会是在哪里。日子过得怎么样,可有生活甜如蜜……我便常常在这种伤感无奈的旋律中,泪流满面。
  展翔,如果没有遇到你,我将会是在哪里?过着怎样的日子,有着怎样的生活状态与青春的容颜?如果没有遇到我,你又会是怎样?呵!可是这世间,一切皆有定数。哪有这诸多的如果!
  我睡到第二天的中午方才醒来。张开眼睛发现自己所处的地方和家乡是那么的不同。中原人家里的青砖红瓦在这里看不到,这里的房子是用大块大块的石头堆砌而成的。一个很大的院落,并排两座二层楼房,每一座都是上下各三间房(后来才知道本来是两个院落,中间的隔断拆了,所以成了一个很大的院子)。
  我顶着睡得乱蓬蓬的两个羊角辫走出去,妈妈看到我后立即走过来拉我回房间,擦干净我的脸,头发重新梳理,又扣上我凉鞋的带子,换上另一条干净的裙子才带我出去。
  院子里已经站了很多人,我照着妈妈的吩咐喊着姑父、大娘、大爷、表哥、表姐,最后,走到那位少年的跟前,妈妈一只手拉着我,一只手抚摸着他的头顶,微笑着说:“按咱家的辈分,就叫展翔叔叔吧!”少年的脸红了又红,是害羞的样子,妈妈总说我最不害羞,不像个小妮子。看到他这样我倒有了捉弄他的想法:“叔!叔!叔!”我清晰而大声地叫着。引来众人的一阵笑声,那个少年——我的叔叔——少年展翔的脸更红了,不知所措地站在那儿,接受着我略带挑衅略带戏弄的目光。
  大姑把我拉进怀里,说:“翎羿长高了呢!”
  我说:“大姑,我都七岁了,才这么高一点儿,算矮的呢!”
  大人们又笑了,大姑问:“那你说,多高才算高呢?”
  我装作认真想了想的样子,手指旋即指向展翔说:“像他那样高!”
  姑父接口道:“小翔子都十四岁了呢!小翎子七岁就想长这么高呀?!”
  我转向大姑问:“为啥叫我小翎子?”
  大人们再笑,大姑说:“疼你呀,疼你就叫你小翎子!”
  在接下来的几天相处中我明白了,小x子是此地长者对小辈慈爱的昵称。
  吃过饭,昨晚的那些孩子都去了学校,院落顿时冷清了许多。大人们拉着家常,说着家里的老人,村里又添了哪几口人,地里的收成,养的牛羊鸡鸭。说着说着,大姑和二姑的泪又流了下来,接着又是一阵儿劝说。做饭的两位妇女即新姑父的大嫂二嫂都说道:“现在好了,知道了地方,认了门儿,以后就是亲戚了,常来常往,多走动走动,是好事,好事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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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恋君已是二十年 第一章(5)
  我不懂她们的哭泣,也不好奇她们的谈话,就在大院子里到处溜达。陌生的环境带给我巨大的新鲜感,我出入每一个房间,在门口处看墙上的画,屋里的摆设,缸里装的东西。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不曾见过的,我有足够的精力去逐个认识它们。
  傍晚的时候我又看到了那个我应该呼为叔叔的少年,他背着书包,牵着一头牛回来了。把牛拴好,书包放下,他就到厨房帮着添柴烧火,洗着碗盘,再端菜端饭。我坐在昨晚坐的位置,又看到了白白的米饭,不同的是,今天碗上放的不是筷子,而是一把小勺。菜比昨天丰盛了很多,盘盘碟碟的摆了一桌子。孩子们都没有进来。包括展翔。我是客人,所以,是唯一一个上桌吃饭的孩子。
  他们说的话有很多我听不懂,因为和我所熟悉的语言不同,还因为那些话很深奥。但还是听了个大概,知道了对面的两个男人是姑父的大哥和二哥,做饭的妇女是姑父的大嫂和二嫂,展翔是他们的弟弟,他们的父母皆已不在。所以,我应该叫展翔叔叔。所以,我不是他的表妹。
  第三天是星期六,下午不用上学,大姑让孩子们陪我玩耍,可他们却不愿为了照顾我而说生硬的普通话。他们玩着我看不懂的游戏,我寂寞地站在远处。大人们热切地讨论着什么,连妈妈都没有注意我。我偷偷地走出大门,大门外是一个水塘,水里漂着一些植物,塘边种植着树木,有一两个妇女坐在树荫下乘凉,我经过的时候她们会停止扇手中的毛巾,打量着我。
  我一直向前走,向着水中植物最多的地方。我的家乡只有一条河,河岸两边疯长的水草,被放羊的人割过一茬又长一茬,那些水草对我是没有吸引力的。可是,这个水塘里,却不是水草,它一定是一种可以吃又好玩的东西。我心里这样想着,无比坚定地趴下身来,找到一个容易站稳的地方,伸手去捞那些红茎绿叶的东西。手臂太短,够不到。张望了一下四周,无人,我撩起裙子就向一棵树上爬去。本想折一根细点的树枝,但这树的韧性超乎想象的好,无论如何就是折不断,我有点泄气地爬下树,坐在池塘边看着那些鲜艳的黄色小花发呆。不忍就此放弃,于是再次伸长手臂,伸向那些诱惑着我也吸引着蜻蜓的小花。
  然后我就掉进了水里,“扑通”一声响,连我自己都听到了。我手脚并用地乱扑腾,可是,身体没有浮起来,反而被那些藤蔓缠住了。喊不出来,一张嘴就有水涌进来,我大口大口地咽着脏水,脑袋里想的全是妈妈。很短的时间,已经耗掉了我的全部力气。那时候还不知道死是何物,只想着被妈妈发现会被打。再接着,我被一只手拎了起来。
  展翔救了我。他按着我的肚子,我吐出了很多水。脚踝和手腕处有被藤蔓纠缠的擦伤,我可怜巴巴地望着他。他撕下本子上的一页纸,擦那些伤痕与血丝。
  那一天,我直到裙子干透才被展翔拉着回去。我求他不要告诉妈妈,他说可以,但不许我以后再下水。我说我本来就没有准备下水,只是想摘那些小花。他说那些花是要结菱角的,摘了就不结了。菱角。我在心里默念,它能吃吗?它好吃吗?
  大姑在门口迎了上来,妈妈还是发现了我的伤痕,把我叫到一边询问,我说叔叔拉我跑得太快摔倒了。妈妈说:“叫叔叔叫得挺亲,不知道还以为真是你叔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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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恋君已是二十年 第一章(6)
  我回屋拿出自己的包袱,翻开找到那两枚铜钱,攥在手心里,溜到展翔的房间,他正在削铅笔,我走到他的身边,手中紧握着一枚铜钱,说:“给。”
  他接过来,念上面的字:“乾隆通宝。”
  展翔,在我七岁的时候,你救了我的命,成为我的救命恩人。可是,你告诉我,当我坠入这犹如雨后水草般不可抑制蓬勃生长的爱情漩涡时,你是否还会救我?
  第一次去安徽我们待了一个月。
  妈妈和爷爷奶奶的意见严重不统一:来时奶奶交代一定要带大姑回家,但来到这里之后,看了大姑如今的生活,妈妈觉得大姑在这里过得很好,家里那个暴虐的丈夫也已经再娶,何况大姑满足于现状,死都不肯回去,倒不如就在这儿生活。新姑父说不生育也没啥,咱抱一个照样养。
  妈妈写信回家,告诉奶奶具体情况以及她的意见。寄信、等信、收到信,奶奶认了这个亲戚。只是大姑仍不放行,说一年没见,无论如何要多住几天。于是就这样住着。我满心欢喜。
  暑假里,展翔是我唯一的玩伴。总带我玩,我终于吃到了菱角,又甜又粉,一颗一颗,很多角,扎得我的手生疼。所以总是展翔拿着,我要吃的时候只管开口。他会先用牙轻咬一下菱角,再用手掰开,取出里面的菱肉放进我的嘴里。往往我吃得比他剥得还快,我眼巴巴地看着他的手被菱角尖刺出一个一个血色的小点,生怕他会停下来。他就笑说:“你叫小菱角好了!”
  他去陵子上割草,我穿着红色的裙子,在日落时分站在高高的草垛旁等他回来,盼望着他从陵子上又拿了新奇的东西给我。那些孩子过来拨弄我的辫子,把网来的蜻蜓绑在我束发的橡皮筋里。尽管他们的家长已经屡次教训他们要照顾我这个远方的小客人,但他们仍然会想着花样捉弄我,并且乐此不疲。他们唤来一只狗,冲着我“汪汪”地吠,看着我眩然欲滴的眼泪尖叫、大笑。我无措地站着,却听到一声呼哨,那狗就跑走了。展翔背着满满的草筐走来,那些孩子一哄而散。他蹲在我的面前,解去我发上的蜻蜓,把头发重新编好,拉着我的手回去。
  难得坐下来时,我在他面前扮演不相称的穆桂英,扯着又尖又细的嗓门,唱地方戏:“辕门外那三声炮,如同雷震。天波府里走出来我,保国臣。头戴金冠,压双鬓。当年的铁甲,我又披上了身……我的儿呐表家乡,那个泪珠滚,在校场可喜坏了,那些忠良臣……”他望着我一招一式的比划,会心地微笑,并报以热烈的掌声。
  我一个转身,再扮起豪门深闺里的小姐,唱:“周凤莲我坐轿里,喜气盈盈……”他便笑得更加好看,还不忘捉弄我:“小翎子坐花轿喽!”后来读李白的《长干行》:“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便会流泪。
  去菜园里浇菜,我总是嘴馋,生茄子、生豆角、生黄瓜总是让我流口水,他就总满足我的要求。我有时候亦会发出小大人一般的感叹:“叔叔这儿比俺们那里好!”展翔就会停止提水,把目光从满院的碧色上面收回,投向远方,低沉地说:“就算好我也不会在这里的。我以后要上大学,你也上大学吧。”我就不再说话,咬着脆生生的嫩黄瓜,那股清凉沁入心脾。他给散架的黄瓜秧固定,我给他递着绳子。有时看他额头的汗亦会自己动手帮忙,却不是手被黄瓜的刺扎了,就是腿被黄瓜的秧擦伤了。他便一只手握着我的手腕,另一只手舀来清水,为我细细冲洗。有时他会笑说:“你只会帮倒忙,越帮越忙。”眼睛里有亮晶晶的光亮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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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恋君已是二十年 第一章(7)
  他看书的时候,我就偎在他的身边装睡。有时候会真的睡着。他就一直坐在那儿,直到妈妈把我抱走。那儿有像山一样的陵子,不是很大,但对于我这个生于平原长于平原的孩子来说,那已经是最高最大的山峰。我很想上山,他说现在是夏天,山上草蔓太多,蛇也多,不好。无论我怎样求,他就是不肯答应。后来他说,等你再来的时候就带你去。我说好。
  我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展翔作为一个叔叔对我的好,给我的宠。觉得这是一个叔叔应该做的。甚至想,如果这个叔叔在自己的家里那该多美呀,我想一直一直和他在一起。
  终于有一天,妈妈告诉我明天就要回家了。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却有种最喜爱的东西丢了似的疼痛。那天晚饭后我和小翔子坐在院落里,我依然偎着他的胳膊装睡。很晚很晚。大人们的话终于说完,妈妈出来抱我。他也跟着站了起来,透过妈妈的胳膊,我看到他漆黑如墨般的眼睛。
  第二天,我还在迷糊中被妈妈摇醒,她催促着我赶快起床。然后,我们就回到了那个没有山没有水没有菱角没有展翔的家乡。走出院落的时候,我四处张望了一下,但没有找到展翔。
  展翔,你当时对我这个孩子该是一个多么不可思议的奇迹!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你。在单纯的、幼稚的、无瑕的孩童世界里,我把你当做随时来救我的英雄!我凭着七岁女孩的全部傻劲,将你切切地记在心里,永不忘记!
  1996年,我十四岁。夏家有女初长成,我不再上树下沟,不再和男孩子打闹在一起,就连女孩子们玩的跳房子、踢毽子我也极少参与。我变得端庄文雅、优娴贞静,爱上了读书,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是老师们的得意门生,准备报考县城的重点高中。村里人将赞美与艳羡的目光毫不保留地投向父母。妈妈看我的眼神很是温柔,同时也经常和父亲小声唠叨:“这小妮子是从什么时候变的呢?咋一点也不像以前的疯妮子了呢?”每当这时父亲总会回答:“变成这样总是好的。”语气中流露出无限的知足。
  从一个不知天高地厚惹是生非的疯丫头到循规蹈矩乖巧懂事的大姑娘,没有人知道我为什么转变,连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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