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隐身来得如此怪异
初夏的天空飘过浓郁的云层,把一丝丝凉雨晒向人间。
失学后的罗金站在街头仰望天空,任由雨水和泪水混合着流淌,这时的心情一是为齐慧贞,二是为自己。他后悔自己的鲁莽,他无数次冲动的要去看齐慧贞,又无数次的忍住了。
他知道,齐慧贞看见自己只会加重她的病情。
这真是完全没料到的事,他对齐慧贞的观察算是很仔细了,认为她是个承受力很强的女孩。可以接受自己那莫名其妙的特殊能力,如果不是这能力把他折磨得难以忍受他也不会轻易向齐慧贞透露自己的天大秘密。
他来到一家饭馆,点了几样菜,要了六支啤酒,他要刻意灌醉自己。他见服务员疑惑的看自己,便叫服务员多摆两套餐具,说自己边喝边等人。喝到第三瓶时他又哭了,边喝边哭,默默的流泪,低着头,心碎的回忆和齐慧贞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这个时候不是吃饭高峰,细心和责任心都很好的服务员叫来里面一个上了年纪的师傅,那师傅轻轻拍了拍罗金的肩膀。罗金抬起头,透气的脸上全是泪。那神情可怜兮兮。
那师傅见桌子上的六个瓶子已经空了,示意那服务员不要再给酒了。这个文明的醉酒者极少见,估计是失恋了。那就让他哭吧,不闹事就行。
罗金从来没喝过这么多酒,最多喝过两瓶,这六瓶酒几乎把他变成一滩泥,他勉强控制自己进到卫生间便倒在地上大吐特吐了。
那服务员暗自庆幸,还好,吐在卫生间好处理,要是吐在餐厅里啊,那就麻烦大了。现在的年轻人失个恋就喝得烂醉,这有什么呐?换个人再谈不就行了?哪里没有好姑娘呐?如果不是我老了点,我,嗯好像也挺合适的嘛。
罗金躺在卫生间两个小时后醒了过来,便能站起来清理自己了。他默默的把卫生间被自己弄脏了的地方冲洗干净,回到餐厅结帐,背起背包和一大堆行李大步离开这家餐馆。
那个师傅和服务员默默的看着这个年轻人做这一切直到他离开,那师傅说:
“这年轻人了不起,今后必定是做大事的人。”
“怎么说呢?”服务员不解。
师傅矜持的说:
“你看他醉得像滩泥,醒了就没事人一般,还把自己清理得干干净净,甚至还帮冲洗卫生间。这种人做事有始有终,心里有他人。你看他,迈步离开这里时,脚步很稳了。态度非常坚决,肯定拿好主意去做什么事去了。”
“你会看相啊?师傅?他去干什么事呢?”服务员一向喜欢听师傅说事。
“你以为我是神仙啊?他要干什么事我能知道么?知道了还会在这里闻油烟炒菜?”
罗金拿定主意干什么了吗?他不知道自己接下来干什么,但知道自己应该扔掉什么,那就是身边那一堆零碎大袋小袋的东西,这些东西本来可以寄回家,但这便等于暴露自己没书读的事,最好扔掉。
他清理了一遍之后,什么该要什么可以丢掉,简省为一个袋子,其余的放在垃圾桶上,谁爱要谁要去。
他来到火车站,买了一张南下的票,离开这个城市远一点,要不然控制不住会一次又一次要去看齐慧贞的。那样自己尽早会被折磨疯掉。
今后所做的一切至少一半是为齐慧贞的,他想。
特区,站在街头的罗金茫然张望,这个十九岁的努力读书的好青年,几乎没有什么社会经验,又没获得任何技术专长,加上莽撞的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只好先漫无目的的走走看看,特别吸引他的注意力的是街边那些各类广告。
本能告诉他,这类广告很可疑,还是进网吧上网查查哪里需要人干活吧。虽然在这个城市有他的高中同学,但他完全不想见他们。他和他们不同,不同仅仅在他丢不起这个脸,谁不知道他是名牌大学的学生呀,跑来这里混?书读不下了吧?
他没技术,也不知道自己的特长是什么,就凭那一年多的医学知识能算得上特长吗?哼!
他想送外卖,继而一想自己对环境不熟悉,放弃,他想进工厂,一看那些工种,好像距离自己太远,完全不沾边。
虽然他不是富二代不是官二代,但他的父母由于能干外加勤劳,日子一向过得欣欣向荣,有房子有小车,从小到大,对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
“你只管读好自己的书,家里的事不用你操心。”
连地都不用扫,衣服不用洗,菜不洗,饭不用煮,因为还有一个大他三岁的好心的姐姐。
其实,他这人除了用功读书,和同学游玩,其他事一概不做也不会。所以,
在网吧折腾了半天,得不出所以然,只好又回到街头,背着那个包。这里的气温比他读书的那个城市暖和得多,他脱下衣服硬塞进他唯一的背包里,整个人越走越傻。
别看他自小娇生惯养,大学一年多的“跑酷”也就是被齐慧贞称为“被警察追”的训练使他的体能超过一般的年轻人,在街头走还不算太累,只是口渴肚子饿了。
口袋里有钱,虽然不多,照这样折腾下去,至少还可以撑一个星期。可不知道干什么好的他故意惩罚自己,认为找不到工作这样受折磨活该!
他见到年龄和他差不多的人有摆摊卖衣服的,也想卖,他看到有人卖小吃的,也想卖,看到有人买书的,也想卖,看到有人推着一辆水果车跑来跑去躲着城管的也想推一辆。
就这样,他从这条街走到那条街,差不多把所有行业都想过了,还是没拿定主意:
谋生真难啊!
他靠在墙壁上叹息。
这时,某种隐约的痒麻感从右脚后跟传来,使他忍不住连着鞋子搓了搓地面,以减轻那种痒。嗯,好受些了。
嗯,谁说我没有特长?我的特长就是见不得人的特长。
唉,可惜我的特长见不得人,谁见谁疯狂。
可怜的齐慧贞啊,我亲爱的齐慧贞!
靠在墙壁上的他闭上眼睛,回想自己这见不得人的特长的来历:
一年前,还是大一的他,独自沿着学校的围墙散步,一般饭后他喜欢一个人走走,不是他不喜欢和别人呆在一起,而是这个时候,他想一个人呆着,不必说话,若是这个时候多个伴,又得你一句我一句了。
经过一段长草的路时,他犹豫了一下,是不是该绕过去还是直接过去呢?直接过去就会沾上草叶,这时他看见他想绕着走的那路有一张白色的纸,他猜可能是谁在那里大便过,讨厌,他选择了从草地经过的路线。
好吧,过去,他走得很快,怕草丛里有什么不明白的虫子钻进自己的衣服呐。
突然,右脚后跟传来一阵刺痛,痛得要命,痛进骨头里了!他蹲下脱掉鞋子,脚后跟被一小枚紫色的扎进肉里了,他的指甲捏住那根刺,试探了一下,便一咬牙拔了出来。
血,慢慢渗出来一点点,这时候,他真希望姐姐或者妈妈就在身边,为他着急,为他包扎,可四处张望,没有一个人。
还是自己来吧。
他摸索了一下地面,看看是不是还有什么能刺到自己的,看看安全可靠便一屁股坐下,这么蹲着实在太累。
不愧是学医的,他佩服了自己一下,便忍痛用力挤出血,以防这根刺有毒,或者带有什么病菌。一个人力气再大,能从脚底厚厚的肉里挤什么血呢?
他两只手指捏着那根紫色的刺举到上方端详,它弯弯的,细细的,像初三的月亮,弧度优美,这么一根刺也能刺进鞋底,再从鞋底刺进脚底?要是直的还有道理,它弯得像是轻轻一捏就可以弄断的样子。
弄断它吧,怀着一股小小的仇恨,罗金随手摸来两块小石头,把那根小刺放在中间挤压,谁知它坚硬无比,一点都不屈服在罗金的力量下。
好的,你赢,你赢了,把你扔掉了还不行么?罗金还是有一点公德心的,他把那根刺塞进围墙缝里,以防下次有人又被刺中。
咦,不对,有什么东西是紫色而又弯曲得如此美观的呢?这是什么女人的装饰品?不对,这锐利的东西容易伤人,那是什么机器的配件了?这倒有可能,这会是什么机器的配件呢?
他想了一会,想不出,就不想了。
他重新穿上鞋子,垫着脚尖一拐一拐的离开了这个倒霉的地点。可是,才不走到十步,右脚后跟传来难以忍受的麻痒,他不得不停下脚步,一手扶着树,一手去脱右脚的鞋。
奇迹发生了,就在他的手碰到右脚时,他什么也看不见了,不,他看不见自己的一切了,他的手,他的脚消失了。他慌张的缩回手,他的脚和手又出现了!
他惊骇得想逃跑,可右脚一落地,便痛得重新抬起来,另一只后不自主的从后面去摸那可怜的右脚跟,这一摸,自己眼睛能看到自己的部分又是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吓得浑身发软,瘫倒在地,大口大口的出气,这太离奇了!不,这不是真的,是我的幻觉,我是学医的,我尸体都不怕,还怕这点怪事?
他不信邪,一向不信,坐在地上的他用手去摸脚跟,啊哈哈,没事吧?一切都在眼前,刚才肯定是眼花了。自己吓自己,胆小鬼!
他站了起来,心理状态已经接近正常状态,他正要迈步,右脚跟又是一阵麻痒,只好一只手扶树,一只手忍不住去抓那该死的右脚,啊!又消失了,自己能看到自己的一切又消失了!。
他吓得又是松开手,一切的自己可见的部分又重现了。
他不服,真的不服,手又去抓右脚跟,真的,那情景再次重现:自己见到的自己的所有部分重又消失。
松开手,重现。
手抓脚跟,消失。
松开手,重现。
手抓脚跟,消失。
罗金由害怕到好奇到惊喜试验了好多遍,终于确定自己获得了一种莫名其妙的能力。
“哈哈,太奇怪了,我获得了一种惊天动地的超能力!哈哈!”他想跑出去告诉所有人,把这重要的也许是人类最重要消息向全世界宣布。
当欣喜若狂的他看到人们以奇怪的,冷漠的目光看着他跑过来时,便清醒了一半:这事应该公开不得,人家超人那么强大都不敢公开自己的身份,自己算什么呢?就这么一点能力,不被别人解剖算好命了。
他对解剖极为忌讳,以前他认为那些把自己的遗体献给所谓的什么机构是伟大的,当他当了医学生后,他的想法全改变了:人们把那些尸体割来割去,其中不乏调笑的语言。这对死者是多么大的污辱啊。
在这一点上,他是不太相信别人的,特别是有权力有机会左右你的人。要是自己这么一点超能力公开出去,谁来保证自己的安全?保证自己安全的人会不会反过来拿自己来做实验?
退一万步来说,自己不怕被实验,如果有人拿自己的家人来威胁自己逼自己就范呢?
于是,狂奔的他冷静下来,出现在人们面前的是一个有点狂的人罢了。
洗澡时,他刻意把卫生间的门关了再加上一桶满满的水顶住门,他对着镜子把刚才的动作重复:
一手扶墙,肯定要扶墙了,因为这样才站得稳。另一只手去抓右脚跟,奇迹如期出现:他消失了,整个人消失了,而不是原先以为的只是眼睛看到的部分消失。
他可以看到镜子,镜子中脚没有自己,他试着说了一句话:
“你是傻瓜。”
他清楚的听到自己的声音,看来,声音是可以发出来的。
他松开手,出现。他抓住脚,消失。如此重复了好几次,他确认自己的能力是真实可信的了。此时他的心理没有什么担忧害怕。他又试了另一只手抓提起的左脚,同样有隐身功能。
他在卫生音唱起了歌,越唱越兴奋。
回到自己的床铺时,他对自己的右脚跟来个个彻底检查:
脚后跟中间,有一个小小的紫色的点,轻轻摸去,不痛,再用力,不痛,只是有点麻有点痒。
他根本没想到有什么可怕的后果,完全心安理得的接受了这一事实。
他回头去找那枚藏在墙壁里的紫色的弯弯的刺,怎么也找不到了。
从此,他更用功研读他的医学知识了。
他试过是不是能否把他的隐身能力升级,那就是不必一只手扶着墙或者树的什么东西,也不用一只脚抬起来,也不用一只手去抓脚,而能进入隐身状态。然而,这些隐身升级试验都失败了:他仍然停留在最初的隐身状态。
必须,一只扶着墙或者树甚至电线杆也可以,一只脚抬起来,然后,另一只手抓住那只抬起来的脚,于是,整个人会消失不见,当松开手,整个人重新出现。
这个隐身能力太菜了,惊喜过后的他下结论。他想方设法让这项能力有所提升:
当扶着墙的时候,单脚挪动,扶着墙的手挪动,这样也能隐身,只是移动的速度太慢了,连一只乌龟都比不上。
没办法,暂时到此为止吧。
他从此狂练奔跑,跳跃,攀爬,就是人们所说的“跑酷”。
他觉得,仅有那么一点超能力是不够的,万一以后用上时,被人发现怎么逃跑?
只好刻苦训练逃跑的能力了。
而这项能力被齐慧贞称为:
被警察追。
靠在特区的街头的墙壁上的他想起齐慧贞,泪水又要流出来。
街上人来人往,不能这样哭着让人见,他大步朝另一头没到过的街道走去。
那边也许有点什么可以谋生的办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