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意外的相遇

  刘易穿越前,閒暇时间除了玩游戏,就是刷短视频,所以没少在b站看那些荒野求生和赶海狩猎的视频。
  既然那些up主在饱经工业化伤害的现代海岸都能收穫大量蛋白质,自己没理由不能在这个野生海岸找到吃的。
  不过……明天吧,今天太累了。
  於是刘易捡了块石板,架在营火上。
  等石板烧热,刘易把去掉內臟的小鱼放在上面,慢慢煎熟。
  石板烤鱼和前一天的串烧烤鱼相比,少了一些烟火气,却也別有一番滋味,唯一的缺点就是量太少了些。
  第二天一早,刘易拎著肚子最大的那只鱼笼来到海边。
  大概是因为爱笑的男生运气都不会太差,来到海边时,刘易正好遇上退潮。
  虽然这个世界不是地球,但是有著和地球近似的物理规律和天体结构。
  也有太阳,有月亮,有满天星辰,自然也就有了昼夜潮汐。
  海里的小动物们隨著潮水涌上海岸游玩,却忘了回家的班车是什么时间,等到海潮退去,被困在海岸的滩涂、砂砾和巨石上回不了家,最后被刘易一一捕捉装进笼子。
  刘易是个內陆人,却有一个四海胃,並不惮於吃海鲜。
  凭藉著强悍的记忆力,刘易效仿著短视频平台上的赶海勇士们的行为,从犄角旮旯里翻出各种贝壳、海蟹、虾、以及海带,很快就攒了一笼子。
  哎,早知道这么容易搞到吃的,自己还费什么力编什么劳什子鱼笼啊……
  古人云,靠山吃山,靠海吃海,诚不我欺也。
  只不过了一个多小时,刘易就解决了一天的口粮。
  兴高采烈的回到营地,他將笼子沉进水里,免得这些海货乾死腐坏。
  然后从藏身洞里拿出自己的头盔,架到了营火上——是的,经过充分的考虑,刘易决定放弃烧制陶器的计划,直接用头盔当煮锅用。
  自己喝水可以用水晶瓶,煮汤可以用头盔,何必要那么麻烦,搞什么陶器呢?
  虽然这难免会委屈了自己的这顶史诗级头盔,让它承担自己不该承担的重任。
  对此刘易只能饱含歉意地表示,真的对不起,从出生地挑选要带走的装备时,忘记从那堆用不上的装备里挑一个造型圆润的头盔来当锅具用,只能委屈你了。
  吃掉这一锅鲜美的海鲜汤,刘易把剩下没吃完的肉捞出来,放在特意挑选出来的一块扁平石头上搁在太阳下暴晒,留作未来的备用粮食。
  接下来的日子,刘易都是一大早醒来之后,先取水洗漱,然后拎著篓子去到海边,趁著早潮退去的时候把一天的食物带回营地。
  剩下的时间,无事可做,他就留在沙滩上,一边期盼著海平线上有路过的船只可以把自己带走,一边练习武器技能巩固战斗技巧,同时也儘可能將原本记忆中那些需要使用到日光之力的部分技巧从战斗习惯中剔除。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悠悠哉哉的新生活过到第十一天中午,正全副武装地练习著剑盾术的刘易,突然看见在遥远的天际线,乌云覆盖了天空,一道水墙在远处升起,笼罩了整个海面,並逐渐向海岸这边延伸。
  这壮观的景象让刘易原地楞了片刻:完蛋,大暴雨!
  他立刻转身往营地跑去。
  回到河滩上的营地,他从木棍搭建成的简易置物架上,取下这几天准备的应急食物和装饮用水的水晶瓶,把散落在地上的工具稍一收拾后,就钻进藏身洞躲了起来。
  此时洞穴外已经响起了如爆豆一般的雨水声,风雨夹杂著雷电,把他困在了洞里。
  刚开始的时候,他透过土墙上的小孔,看著渐渐升起的河面还有些后悔,忧心忡忡地想著,如果之前选一个地势再高一些的地方开凿洞穴就好了,这要是不小心半夜睡著的时候被水淹了可咋办啊。
  不过因为这里是入海口,所以水面上涨终有一定的限度,远到不了能把他的这个藏身处也淹掉的程度。
  虽然有一些雨水穿过用树枝编织的门,落在洞穴里,但是因为断崖背风,洞穴里还是保持基本的乾燥。
  於是刘易就这样吃著应急的肉乾,欣赏著雨景,度过了无聊又閒適的两天后,终於在第二天凌晨,等到雨势舒缓下来。
  待到天明以后,风雨尽去,刘易推开洞穴的门,上涨的河面已然淹没了整个河滩,之前在河滩上劳作的痕跡尽数被暴雨洗去。
  趟著河水半走半游地来到对岸,刘易扶起已经倒塌的架子,又清理了平时做饭的石头灶台后,拎著硕果仅存的唯一一个鱼篓往海边走去。
  在洞穴里的整整一天时间,刘易完全靠前几日积累下来烤鱼乾过活,如果再不补充食物,就又要面对缺粮的窘境。
  而且大雨过后,说不定会有一些大傢伙搁浅在岸上,比如皇带鱼啊,金枪鱼啊,鯨鱼啊这类的。
  趁它们还新鲜的时候切块带回去,再用小火烤熟烘乾,又能支撑他很长一段时间的消耗。
  怀著微妙的憧憬,刘易晃晃悠悠来到海边,开始在沙滩上寻摸合適的目標。
  生蚝,嗯,算了,天天吃。
  死掉的螃蟹,咦,噁心,一脚踹开。
  搁浅的水母,可以,晒乾一点用盐和野菜拌著吃。
  一个橡木圆桶,嗯,可以用来……嗯?!
  橡木圆桶?!
  刘易扔下鱼笼快步跑过去,扒著半埋在沙里圆桶,往桶里看去,发现圆桶里的东西已经全部流光,只有小半桶海水存在里面。
  有海船遇难!虽然有些抱歉,刘易心里还是非常兴奋。
  这起海难验证了,他所在的这个世界,不仅有人类存在,而且还具备了一定的技术水平,而不是一片莽荒的土地。
  只要有文明存在,自己总能找到去处,不至於像个野人一样孤独终老。
  而且即便是遭遇海难,海船上一些包装良好的物资多多少少也会隨著海潮漂流过来。
  说不定能找到一些真正有用的东西……比如一套铁锅和餐具!
  刘易沿著水桶的方向往上又走了一会儿,陆续发现一些破烂的木板,断裂的桅杆。
  最后,在两个保存相对较好的圆木桶中间,他捡到一个將身体和圆桶用绳子绑在一起,昏迷不醒的褐发少年。
  ——————————————————————————————————
  凯文·特纳,十四岁,来自五指半岛上的一个骑士家族,特纳家族。
  自从在黑火叛乱中立下功劳受封骑士之后,特纳家族就誓言效忠於五指半岛上冷水城的寇瓦特家族,而寇瓦特家族效忠於符石城的罗伊斯家族,罗伊斯家族效忠於鹰巢城的艾林家族,艾林家族效忠於君临城的劳勃国王。
  凯文的父亲,特纳家族的当代家主约翰·特纳,作为寇瓦特家族的封臣,为自己的封君管理著一个叫做分水村的一百多人的小村庄。
  约翰·特纳在这个闭塞的村庄里出生,伴隨著咸湿的海风长大,二十五岁时受封骑士,三十七岁以长子的身份继承了父亲的采邑,成为分水村的守护骑士。
  而他的两个弟弟,一个成了水手,死在一场暴风雨之中;而另一个弟弟,则远赴厄斯索斯大陆,成为一名僱佣兵。
  这就是骑士家族子嗣们的命运:长子继承家业与责任,次子拿著父亲的资助自己想办法外出谋生。
  到了凯文这一代也不例外。
  凯文·特纳是约翰·特纳的第三个孩子,也是第二个儿子。
  特纳家的长子叫做兰诺德,比他的弟弟大五岁。
  在凯文的小小世界里,守护著整个村子的父亲,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而他的哥哥,就是第二大英雄。
  而他自己则是除以上两者之外的第三个大英雄。
  凯文还没桌子高时,总像个跟屁虫,时时刻刻都跟著自己的哥哥,学著哥哥的样子,挥舞著父亲用木头给他削的圆头长剑,高喊著“为了冷水城!”的口號,向著村里的草垛衝锋。
  在和村里的小孩玩战爭游戏时,他也一定要和自己的哥哥分在一队。哥哥冲,他也冲;哥哥退,他也退;哥哥喊口號,他也喊。
  直到有一天,他的哥哥喊出,“我是分水村的守护骑士兰诺德·特纳”,他也跟著喊出“我是分水村的守护骑士凯文·特纳”。
  然后他就被暴怒的哥哥打了一顿,等他哭著跑回家向自己的父亲告状后,又被自己的父亲打了一顿。
  那天晚饭过后,约翰·特纳把他们兄弟俩叫到一起,当著家里所有人的面,一字一顿地告诉他,“凯文,分水村只有一个守护骑士,那就是我。而我死后,会是你的哥哥,兰诺德·特纳。而你,我会给你一把剑,一匹马,让你可以去追求自己的荣誉。”
  既委屈又懵懂的凯文很想问,为什么?
  自己不也是他的儿子么,自己不也是在分水村出生和长大的么?
  但是看著父亲严肃的神情,他没问出口。
  那一年他八岁,他的哥哥十三岁。
  等到凯文十三岁那年,约翰·特纳了十个金龙將他的哥哥送到另外一个村庄。
  那个村庄的守护骑士,是约翰·特纳的战友。
  於是兰诺德成为了一名守护骑士的侍从,而凯文也知道了自己永远没机会成为分水村的守护骑士。
  又过了一年,在他十四岁命名日那天,父亲给了他一把剑,一面木盾,和一匹瘦马,把他交给从厄斯索斯回来探亲的叔叔。
  在叔叔探亲结束那天,叔侄二人骑著马,走在村外的路上,他的叔叔问到,“你恨你父亲么?”
  凯文反问道,“你呢?你恨爷爷么?”
  叔叔大声笑骂道,“臭小子!我恨所有人,但不会恨你爷爷!你以为一个破烂村子的守护骑士很了不得么?我告诉你,我在战场杀掉的骑士,比你的手指和脚趾加在一起还多!你爸爸在村里收的税钱,还不够我在自由城邦最差的酒馆里痛快喝一晚上!”
  叔叔脸上的伤疤隨著他粗狂的笑声扭曲起来,像一条扭曲的蚯蚓。
  凯文的叔叔叫做托马斯·特纳,是次子团的战士,已经在次子团里服役了二十一年。
  次子团是成立於厄斯索斯大陆自由城邦的一支佣兵团,歷史悠久、声名显赫,主要成员由维斯特洛大陆上,贵族家庭里不能继承爵位和领地的次子们组成,因此得名次子团。
  听托马斯吹嘘,现任多恩领的亲王红毒蛇就曾经是他们的成员,“那傢伙儿成天和女人混在一起,长枪用得特別好!”
  这次他从东陆回来,是奉命护送一个大人物回君临城。由於旅程顺利,完成任务之后,离团里给他的任务期限还有一个月时间。
  离家二十年,不曾回去过一次。思虑良久之后,他打算回一趟分水村,看看自己家的那个倔老头还活著没有。
  搭乘著来往南北方的顺风船,辗转一个多星期,托马斯终於从君临城赶回了自己的家乡。
  回到家里,正巧遇到他哥哥为凯文的前途发愁:约翰特纳正在纠结,不知道应该是送凯文去当裁缝做手套,还是为他向自己的封君討一份冷水城城卫兵的差事。
  晚上,两兄弟一边吃著烤羊肉,一边喝著今年的新酿酒,一边商量著凯文的未来。
  托马斯对自己的哥哥说到,“小傢伙挺壮实。”
  “嗯。”
  “比他哥哥更壮实。”
  约翰特纳抬起头看了自己的弟弟一眼,又低下头喝了一口酒,“你也比我壮实。”
  沉默了一会儿,托马斯对他说到,“让他跟我去自由城邦吧,总比留在这里,被海风吹成肉乾好。”
  “你现在在哪个战团?”
  “次子团。”
  从分水村到白港的这一路上,托马斯一直在向自己这个一路都冷著脸的侄儿描述著成为僱佣兵以后的美好未来。
  “像你这样的好小伙儿,绝对会成为战团的主力,到时候好好干,要不了多久就能成为正式成员。到时候,不仅有饭吃,还有军餉拿。不过军餉可不能乱,到时候叔叔帮你存起来,等存够了,带你找自由城邦里最好的铁匠打一套最结实的鎧甲。”
  托马斯拍拍胸口,“比我这套还好,比你哥哥那套更好。”
  “那才不是兰尼的,那是爸爸的。”
  “都一样。还不是你爷爷传下来的?”
  比家里那套祖传链甲还好的盔甲,会是什么样呢?
  陷入想像中的凯文渐渐忘记了离家的忧愁,脸上也出现了一些笑容,而此时,家乡已经远远落在身后,再也看不见。
  ——————————————————————————————————
  凯文·特纳,十四岁,来自五指半岛上的一个骑士家族,特纳家族。
  自从在黑火叛乱中立下功劳受封骑士之后,特纳家族就誓言效忠於五指半岛上冷水城的寇瓦特家族,而寇瓦特家族效忠於符石城的罗伊斯家族,罗伊斯家族效忠於鹰巢城的艾林家族,艾林家族效忠於君临城的劳勃国王。
  凯文的父亲,特纳家族的当代家主约翰·特纳,作为寇瓦特家族的封臣,为自己的封君管理著一个叫做分水村的一百多人的小村庄。
  约翰·特纳在这个闭塞的村庄里出生,伴隨著咸湿的海风长大,二十五岁时受封骑士,三十七岁以长子的身份继承了父亲的采邑,成为分水村的守护骑士。
  而他的两个弟弟,一个成了水手,死在一场暴风雨之中;而另一个弟弟,则远赴厄斯索斯大陆,成为一名僱佣兵。
  这就是骑士家族子嗣们的命运:长子继承家业与责任,次子拿著父亲的资助自己想办法外出谋生。
  到了凯文这一代也不例外。
  凯文·特纳是约翰·特纳的第三个孩子,也是第二个儿子。
  特纳家的长子叫做兰诺德,比他的弟弟大五岁。
  在凯文的小小世界里,守护著整个村子的父亲,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而他的哥哥,就是第二大英雄。
  而他自己则是除以上两者之外的第三个大英雄。
  凯文还没桌子高时,总像个跟屁虫,时时刻刻都跟著自己的哥哥,学著哥哥的样子,挥舞著父亲用木头给他削的圆头长剑,高喊著“为了冷水城!”的口號,向著村里的草垛衝锋。
  在和村里的小孩玩战爭游戏时,他也一定要和自己的哥哥分在一队。哥哥冲,他也冲;哥哥退,他也退;哥哥喊口號,他也喊。
  直到有一天,他的哥哥喊出,“我是分水村的守护骑士兰诺德·特纳”,他也跟著喊出“我是分水村的守护骑士凯文·特纳”。
  然后他就被暴怒的哥哥打了一顿,等他哭著跑回家向自己的父亲告状后,又被自己的父亲打了一顿。
  那天晚饭过后,约翰·特纳把他们兄弟俩叫到一起,当著家里所有人的面,一字一顿地告诉他,“凯文,分水村只有一个守护骑士,那就是我。而我死后,会是你的哥哥,兰诺德·特纳。而你,我会给你一把剑,一匹马,让你可以去追求自己的荣誉。”
  既委屈又懵懂的凯文很想问,为什么?
  自己不也是他的儿子么,自己不也是在分水村出生和长大的么?
  但是看著父亲严肃的神情,他没问出口。
  那一年他八岁,他的哥哥十三岁。
  等到凯文十三岁那年,约翰·特纳了十个金龙將他的哥哥送到另外一个村庄。
  那个村庄的守护骑士,是约翰·特纳的战友。
  於是兰诺德成为了一名守护骑士的侍从,而凯文也知道了自己永远没机会成为分水村的守护骑士。
  又过了一年,在他十四岁命名日那天,父亲给了他一把剑,一面木盾,和一匹瘦马,把他交给从厄斯索斯回来探亲的叔叔。
  在叔叔探亲结束那天,叔侄二人骑著马,走在村外的路上,他的叔叔问到,“你恨你父亲么?”
  凯文反问道,“你呢?你恨爷爷么?”
  叔叔大声笑骂道,“臭小子!我恨所有人,但不会恨你爷爷!你以为一个破烂村子的守护骑士很了不得么?我告诉你,我在战场杀掉的骑士,比你的手指和脚趾加在一起还多!你爸爸在村里收的税钱,还不够我在自由城邦最差的酒馆里痛快喝一晚上!”
  叔叔脸上的伤疤隨著他粗狂的笑声扭曲起来,像一条扭曲的蚯蚓。
  凯文的叔叔叫做托马斯·特纳,是次子团的战士,已经在次子团里服役了二十一年。
  次子团是成立於厄斯索斯大陆自由城邦的一支佣兵团,歷史悠久、声名显赫,主要成员由维斯特洛大陆上,贵族家庭里不能继承爵位和领地的次子们组成,因此得名次子团。
  听托马斯吹嘘,现任多恩领的亲王红毒蛇就曾经是他们的成员,“那傢伙儿成天和女人混在一起,长枪用得特別好!”
  这次他从东陆回来,是奉命护送一个大人物回君临城。由於旅程顺利,完成任务之后,离团里给他的任务期限还有一个月时间。
  离家二十年,不曾回去过一次。思虑良久之后,他打算回一趟分水村,看看自己家的那个倔老头还活著没有。
  搭乘著来往南北方的顺风船,辗转一个多星期,托马斯终於从君临城赶回了自己的家乡。
  回到家里,正巧遇到他哥哥为凯文的前途发愁:约翰特纳正在纠结,不知道应该是送凯文去当裁缝做手套,还是为他向自己的封君討一份冷水城城卫兵的差事。
  晚上,两兄弟一边吃著烤羊肉,一边喝著今年的新酿酒,一边商量著凯文的未来。
  托马斯对自己的哥哥说到,“小傢伙挺壮实。”
  “嗯。”
  “比他哥哥更壮实。”
  约翰特纳抬起头看了自己的弟弟一眼,又低下头喝了一口酒,“你也比我壮实。”
  沉默了一会儿,托马斯对他说到,“让他跟我去自由城邦吧,总比留在这里,被海风吹成肉乾好。”
  “你现在在哪个战团?”
  “次子团。”
  从分水村到白港的这一路上,托马斯一直在向自己这个一路都冷著脸的侄儿描述著成为僱佣兵以后的美好未来。
  “像你这样的好小伙儿,绝对会成为战团的主力,到时候好好干,要不了多久就能成为正式成员。到时候,不仅有饭吃,还有军餉拿。不过军餉可不能乱,到时候叔叔帮你存起来,等存够了,带你找自由城邦里最好的铁匠打一套最结实的鎧甲。”
  托马斯拍拍胸口,“比我这套还好,比你哥哥那套更好。”
  “那才不是兰尼的,那是爸爸的。”
  “都一样。还不是你爷爷传下来的?”
  比家里那套祖传链甲还好的盔甲,会是什么样呢?
  陷入想像中的凯文渐渐忘记了离家的忧愁,脸上也出现了一些笑容,而此时,家乡已经远远落在身后,再也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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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文·特纳,十四岁,来自五指半岛上的一个骑士家族,特纳家族。
  自从在黑火叛乱中立下功劳受封骑士之后,特纳家族就誓言效忠於五指半岛上冷水城的寇瓦特家族,而寇瓦特家族效忠於符石城的罗伊斯家族,罗伊斯家族效忠於鹰巢城的艾林家族,艾林家族效忠於君临城的劳勃国王。
  凯文的父亲,特纳家族的当代家主约翰·特纳,作为寇瓦特家族的封臣,为自己的封君管理著一个叫做分水村的一百多人的小村庄。
  约翰·特纳在这个闭塞的村庄里出生,伴隨著咸湿的海风长大,二十五岁时受封骑士,三十七岁以长子的身份继承了父亲的采邑,成为分水村的守护骑士。
  而他的两个弟弟,一个成了水手,死在一场暴风雨之中;而另一个弟弟,则远赴厄斯索斯大陆,成为一名僱佣兵。
  这就是骑士家族子嗣们的命运:长子继承家业与责任,次子拿著父亲的资助自己想办法外出谋生。
  到了凯文这一代也不例外。
  凯文·特纳是约翰·特纳的第三个孩子,也是第二个儿子。
  特纳家的长子叫做兰诺德,比他的弟弟大五岁。
  在凯文的小小世界里,守护著整个村子的父亲,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而他的哥哥,就是第二大英雄。
  而他自己则是除以上两者之外的第三个大英雄。
  凯文还没桌子高时,总像个跟屁虫,时时刻刻都跟著自己的哥哥,学著哥哥的样子,挥舞著父亲用木头给他削的圆头长剑,高喊著“为了冷水城!”的口號,向著村里的草垛衝锋。
  在和村里的小孩玩战爭游戏时,他也一定要和自己的哥哥分在一队。哥哥冲,他也冲;哥哥退,他也退;哥哥喊口號,他也喊。
  直到有一天,他的哥哥喊出,“我是分水村的守护骑士兰诺德·特纳”,他也跟著喊出“我是分水村的守护骑士凯文·特纳”。
  然后他就被暴怒的哥哥打了一顿,等他哭著跑回家向自己的父亲告状后,又被自己的父亲打了一顿。
  那天晚饭过后,约翰·特纳把他们兄弟俩叫到一起,当著家里所有人的面,一字一顿地告诉他,“凯文,分水村只有一个守护骑士,那就是我。而我死后,会是你的哥哥,兰诺德·特纳。而你,我会给你一把剑,一匹马,让你可以去追求自己的荣誉。”
  既委屈又懵懂的凯文很想问,为什么?
  自己不也是他的儿子么,自己不也是在分水村出生和长大的么?
  但是看著父亲严肃的神情,他没问出口。
  那一年他八岁,他的哥哥十三岁。
  等到凯文十三岁那年,约翰·特纳了十个金龙將他的哥哥送到另外一个村庄。
  那个村庄的守护骑士,是约翰·特纳的战友。
  於是兰诺德成为了一名守护骑士的侍从,而凯文也知道了自己永远没机会成为分水村的守护骑士。
  又过了一年,在他十四岁命名日那天,父亲给了他一把剑,一面木盾,和一匹瘦马,把他交给从厄斯索斯回来探亲的叔叔。
  在叔叔探亲结束那天,叔侄二人骑著马,走在村外的路上,他的叔叔问到,“你恨你父亲么?”
  凯文反问道,“你呢?你恨爷爷么?”
  叔叔大声笑骂道,“臭小子!我恨所有人,但不会恨你爷爷!你以为一个破烂村子的守护骑士很了不得么?我告诉你,我在战场杀掉的骑士,比你的手指和脚趾加在一起还多!你爸爸在村里收的税钱,还不够我在自由城邦最差的酒馆里痛快喝一晚上!”
  叔叔脸上的伤疤隨著他粗狂的笑声扭曲起来,像一条扭曲的蚯蚓。
  凯文的叔叔叫做托马斯·特纳,是次子团的战士,已经在次子团里服役了二十一年。
  次子团是成立於厄斯索斯大陆自由城邦的一支佣兵团,歷史悠久、声名显赫,主要成员由维斯特洛大陆上,贵族家庭里不能继承爵位和领地的次子们组成,因此得名次子团。
  听托马斯吹嘘,现任多恩领的亲王红毒蛇就曾经是他们的成员,“那傢伙儿成天和女人混在一起,长枪用得特別好!”
  这次他从东陆回来,是奉命护送一个大人物回君临城。由於旅程顺利,完成任务之后,离团里给他的任务期限还有一个月时间。
  离家二十年,不曾回去过一次。思虑良久之后,他打算回一趟分水村,看看自己家的那个倔老头还活著没有。
  搭乘著来往南北方的顺风船,辗转一个多星期,托马斯终於从君临城赶回了自己的家乡。
  回到家里,正巧遇到他哥哥为凯文的前途发愁:约翰特纳正在纠结,不知道应该是送凯文去当裁缝做手套,还是为他向自己的封君討一份冷水城城卫兵的差事。
  晚上,两兄弟一边吃著烤羊肉,一边喝著今年的新酿酒,一边商量著凯文的未来。
  托马斯对自己的哥哥说到,“小傢伙挺壮实。”
  “嗯。”
  “比他哥哥更壮实。”
  约翰特纳抬起头看了自己的弟弟一眼,又低下头喝了一口酒,“你也比我壮实。”
  沉默了一会儿,托马斯对他说到,“让他跟我去自由城邦吧,总比留在这里,被海风吹成肉乾好。”
  “你现在在哪个战团?”
  “次子团。”
  从分水村到白港的这一路上,托马斯一直在向自己这个一路都冷著脸的侄儿描述著成为僱佣兵以后的美好未来。
  “像你这样的好小伙儿,绝对会成为战团的主力,到时候好好干,要不了多久就能成为正式成员。到时候,不仅有饭吃,还有军餉拿。不过军餉可不能乱,到时候叔叔帮你存起来,等存够了,带你找自由城邦里最好的铁匠打一套最结实的鎧甲。”
  托马斯拍拍胸口,“比我这套还好,比你哥哥那套更好。”
  “那才不是兰尼的,那是爸爸的。”
  “都一样。还不是你爷爷传下来的?”
  比家里那套祖传链甲还好的盔甲,会是什么样呢?
  陷入想像中的凯文渐渐忘记了离家的忧愁,脸上也出现了一些笑容,而此时,家乡已经远远落在身后,再也看不见。
  ——————————————————————————————————
  凯文·特纳,十四岁,来自五指半岛上的一个骑士家族,特纳家族。
  自从在黑火叛乱中立下功劳受封骑士之后,特纳家族就誓言效忠於五指半岛上冷水城的寇瓦特家族,而寇瓦特家族效忠於符石城的罗伊斯家族,罗伊斯家族效忠於鹰巢城的艾林家族,艾林家族效忠於君临城的劳勃国王。
  凯文的父亲,特纳家族的当代家主约翰·特纳,作为寇瓦特家族的封臣,为自己的封君管理著一个叫做分水村的一百多人的小村庄。
  约翰·特纳在这个闭塞的村庄里出生,伴隨著咸湿的海风长大,二十五岁时受封骑士,三十七岁以长子的身份继承了父亲的采邑,成为分水村的守护骑士。
  而他的两个弟弟,一个成了水手,死在一场暴风雨之中;而另一个弟弟,则远赴厄斯索斯大陆,成为一名僱佣兵。
  这就是骑士家族子嗣们的命运:长子继承家业与责任,次子拿著父亲的资助自己想办法外出谋生。
  到了凯文这一代也不例外。
  凯文·特纳是约翰·特纳的第三个孩子,也是第二个儿子。
  特纳家的长子叫做兰诺德,比他的弟弟大五岁。
  在凯文的小小世界里,守护著整个村子的父亲,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而他的哥哥,就是第二大英雄。
  而他自己则是除以上两者之外的第三个大英雄。
  凯文还没桌子高时,总像个跟屁虫,时时刻刻都跟著自己的哥哥,学著哥哥的样子,挥舞著父亲用木头给他削的圆头长剑,高喊著“为了冷水城!”的口號,向著村里的草垛衝锋。
  在和村里的小孩玩战爭游戏时,他也一定要和自己的哥哥分在一队。哥哥冲,他也冲;哥哥退,他也退;哥哥喊口號,他也喊。
  直到有一天,他的哥哥喊出,“我是分水村的守护骑士兰诺德·特纳”,他也跟著喊出“我是分水村的守护骑士凯文·特纳”。
  然后他就被暴怒的哥哥打了一顿,等他哭著跑回家向自己的父亲告状后,又被自己的父亲打了一顿。
  那天晚饭过后,约翰·特纳把他们兄弟俩叫到一起,当著家里所有人的面,一字一顿地告诉他,“凯文,分水村只有一个守护骑士,那就是我。而我死后,会是你的哥哥,兰诺德·特纳。而你,我会给你一把剑,一匹马,让你可以去追求自己的荣誉。”
  既委屈又懵懂的凯文很想问,为什么?
  自己不也是他的儿子么,自己不也是在分水村出生和长大的么?
  但是看著父亲严肃的神情,他没问出口。
  那一年他八岁,他的哥哥十三岁。
  等到凯文十三岁那年,约翰·特纳了十个金龙將他的哥哥送到另外一个村庄。
  那个村庄的守护骑士,是约翰·特纳的战友。
  於是兰诺德成为了一名守护骑士的侍从,而凯文也知道了自己永远没机会成为分水村的守护骑士。
  又过了一年,在他十四岁命名日那天,父亲给了他一把剑,一面木盾,和一匹瘦马,把他交给从厄斯索斯回来探亲的叔叔。
  在叔叔探亲结束那天,叔侄二人骑著马,走在村外的路上,他的叔叔问到,“你恨你父亲么?”
  凯文反问道,“你呢?你恨爷爷么?”
  叔叔大声笑骂道,“臭小子!我恨所有人,但不会恨你爷爷!你以为一个破烂村子的守护骑士很了不得么?我告诉你,我在战场杀掉的骑士,比你的手指和脚趾加在一起还多!你爸爸在村里收的税钱,还不够我在自由城邦最差的酒馆里痛快喝一晚上!”
  叔叔脸上的伤疤隨著他粗狂的笑声扭曲起来,像一条扭曲的蚯蚓。
  凯文的叔叔叫做托马斯·特纳,是次子团的战士,已经在次子团里服役了二十一年。
  次子团是成立於厄斯索斯大陆自由城邦的一支佣兵团,歷史悠久、声名显赫,主要成员由维斯特洛大陆上,贵族家庭里不能继承爵位和领地的次子们组成,因此得名次子团。
  听托马斯吹嘘,现任多恩领的亲王红毒蛇就曾经是他们的成员,“那傢伙儿成天和女人混在一起,长枪用得特別好!”
  这次他从东陆回来,是奉命护送一个大人物回君临城。由於旅程顺利,完成任务之后,离团里给他的任务期限还有一个月时间。
  离家二十年,不曾回去过一次。思虑良久之后,他打算回一趟分水村,看看自己家的那个倔老头还活著没有。
  搭乘著来往南北方的顺风船,辗转一个多星期,托马斯终於从君临城赶回了自己的家乡。
  回到家里,正巧遇到他哥哥为凯文的前途发愁:约翰特纳正在纠结,不知道应该是送凯文去当裁缝做手套,还是为他向自己的封君討一份冷水城城卫兵的差事。
  晚上,两兄弟一边吃著烤羊肉,一边喝著今年的新酿酒,一边商量著凯文的未来。
  托马斯对自己的哥哥说到,“小傢伙挺壮实。”
  “嗯。”
  “比他哥哥更壮实。”
  约翰特纳抬起头看了自己的弟弟一眼,又低下头喝了一口酒,“你也比我壮实。”
  沉默了一会儿,托马斯对他说到,“让他跟我去自由城邦吧,总比留在这里,被海风吹成肉乾好。”
  “你现在在哪个战团?”
  “次子团。”
  从分水村到白港的这一路上,托马斯一直在向自己这个一路都冷著脸的侄儿描述著成为僱佣兵以后的美好未来。
  “像你这样的好小伙儿,绝对会成为战团的主力,到时候好好干,要不了多久就能成为正式成员。到时候,不仅有饭吃,还有军餉拿。不过军餉可不能乱,到时候叔叔帮你存起来,等存够了,带你找自由城邦里最好的铁匠打一套最结实的鎧甲。”
  托马斯拍拍胸口,“比我这套还好,比你哥哥那套更好。”
  “那才不是兰尼的,那是爸爸的。”
  “都一样。还不是你爷爷传下来的?”
  比家里那套祖传链甲还好的盔甲,会是什么样呢?
  陷入想像中的凯文渐渐忘记了离家的忧愁,脸上也出现了一些笑容,而此时,家乡已经远远落在身后,再也看不见。
  ——————————————————————————————————
  凯文·特纳,十四岁,来自五指半岛上的一个骑士家族,特纳家族。
  自从在黑火叛乱中立下功劳受封骑士之后,特纳家族就誓言效忠於五指半岛上冷水城的寇瓦特家族,而寇瓦特家族效忠於符石城的罗伊斯家族,罗伊斯家族效忠於鹰巢城的艾林家族,艾林家族效忠於君临城的劳勃国王。
  凯文的父亲,特纳家族的当代家主约翰·特纳,作为寇瓦特家族的封臣,为自己的封君管理著一个叫做分水村的一百多人的小村庄。
  约翰·特纳在这个闭塞的村庄里出生,伴隨著咸湿的海风长大,二十五岁时受封骑士,三十七岁以长子的身份继承了父亲的采邑,成为分水村的守护骑士。
  而他的两个弟弟,一个成了水手,死在一场暴风雨之中;而另一个弟弟,则远赴厄斯索斯大陆,成为一名僱佣兵。
  这就是骑士家族子嗣们的命运:长子继承家业与责任,次子拿著父亲的资助自己想办法外出谋生。
  到了凯文这一代也不例外。
  凯文·特纳是约翰·特纳的第三个孩子,也是第二个儿子。
  特纳家的长子叫做兰诺德,比他的弟弟大五岁。
  在凯文的小小世界里,守护著整个村子的父亲,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而他的哥哥,就是第二大英雄。
  而他自己则是除以上两者之外的第三个大英雄。
  凯文还没桌子高时,总像个跟屁虫,时时刻刻都跟著自己的哥哥,学著哥哥的样子,挥舞著父亲用木头给他削的圆头长剑,高喊著“为了冷水城!”的口號,向著村里的草垛衝锋。
  在和村里的小孩玩战爭游戏时,他也一定要和自己的哥哥分在一队。哥哥冲,他也冲;哥哥退,他也退;哥哥喊口號,他也喊。
  直到有一天,他的哥哥喊出,“我是分水村的守护骑士兰诺德·特纳”,他也跟著喊出“我是分水村的守护骑士凯文·特纳”。
  然后他就被暴怒的哥哥打了一顿,等他哭著跑回家向自己的父亲告状后,又被自己的父亲打了一顿。
  那天晚饭过后,约翰·特纳把他们兄弟俩叫到一起,当著家里所有人的面,一字一顿地告诉他,“凯文,分水村只有一个守护骑士,那就是我。而我死后,会是你的哥哥,兰诺德·特纳。而你,我会给你一把剑,一匹马,让你可以去追求自己的荣誉。”
  既委屈又懵懂的凯文很想问,为什么?
  自己不也是他的儿子么,自己不也是在分水村出生和长大的么?
  但是看著父亲严肃的神情,他没问出口。
  那一年他八岁,他的哥哥十三岁。
  等到凯文十三岁那年,约翰·特纳了十个金龙將他的哥哥送到另外一个村庄。
  那个村庄的守护骑士,是约翰·特纳的战友。
  於是兰诺德成为了一名守护骑士的侍从,而凯文也知道了自己永远没机会成为分水村的守护骑士。
  又过了一年,在他十四岁命名日那天,父亲给了他一把剑,一面木盾,和一匹瘦马,把他交给从厄斯索斯回来探亲的叔叔。
  在叔叔探亲结束那天,叔侄二人骑著马,走在村外的路上,他的叔叔问到,“你恨你父亲么?”
  凯文反问道,“你呢?你恨爷爷么?”
  叔叔大声笑骂道,“臭小子!我恨所有人,但不会恨你爷爷!你以为一个破烂村子的守护骑士很了不得么?我告诉你,我在战场杀掉的骑士,比你的手指和脚趾加在一起还多!你爸爸在村里收的税钱,还不够我在自由城邦最差的酒馆里痛快喝一晚上!”
  叔叔脸上的伤疤隨著他粗狂的笑声扭曲起来,像一条扭曲的蚯蚓。
  凯文的叔叔叫做托马斯·特纳,是次子团的战士,已经在次子团里服役了二十一年。
  次子团是成立於厄斯索斯大陆自由城邦的一支佣兵团,歷史悠久、声名显赫,主要成员由维斯特洛大陆上,贵族家庭里不能继承爵位和领地的次子们组成,因此得名次子团。
  听托马斯吹嘘,现任多恩领的亲王红毒蛇就曾经是他们的成员,“那傢伙儿成天和女人混在一起,长枪用得特別好!”
  这次他从东陆回来,是奉命护送一个大人物回君临城。由於旅程顺利,完成任务之后,离团里给他的任务期限还有一个月时间。
  离家二十年,不曾回去过一次。思虑良久之后,他打算回一趟分水村,看看自己家的那个倔老头还活著没有。
  搭乘著来往南北方的顺风船,辗转一个多星期,托马斯终於从君临城赶回了自己的家乡。
  回到家里,正巧遇到他哥哥为凯文的前途发愁:约翰特纳正在纠结,不知道应该是送凯文去当裁缝做手套,还是为他向自己的封君討一份冷水城城卫兵的差事。
  晚上,两兄弟一边吃著烤羊肉,一边喝著今年的新酿酒,一边商量著凯文的未来。
  托马斯对自己的哥哥说到,“小傢伙挺壮实。”
  “嗯。”
  “比他哥哥更壮实。”
  约翰特纳抬起头看了自己的弟弟一眼,又低下头喝了一口酒,“你也比我壮实。”
  沉默了一会儿,托马斯对他说到,“让他跟我去自由城邦吧,总比留在这里,被海风吹成肉乾好。”
  “你现在在哪个战团?”
  “次子团。”
  从分水村到白港的这一路上,托马斯一直在向自己这个一路都冷著脸的侄儿描述著成为僱佣兵以后的美好未来。
  “像你这样的好小伙儿,绝对会成为战团的主力,到时候好好干,要不了多久就能成为正式成员。到时候,不仅有饭吃,还有军餉拿。不过军餉可不能乱,到时候叔叔帮你存起来,等存够了,带你找自由城邦里最好的铁匠打一套最结实的鎧甲。”
  托马斯拍拍胸口,“比我这套还好,比你哥哥那套更好。”
  “那才不是兰尼的,那是爸爸的。”
  “都一样。还不是你爷爷传下来的?”
  比家里那套祖传链甲还好的盔甲,会是什么样呢?
  陷入想像中的凯文渐渐忘记了离家的忧愁,脸上也出现了一些笑容,而此时,家乡已经远远落在身后,再也看不见。
  ——————————————————————————————————
  凯文·特纳,十四岁,来自五指半岛上的一个骑士家族,特纳家族。
  自从在黑火叛乱中立下功劳受封骑士之后,特纳家族就誓言效忠於五指半岛上冷水城的寇瓦特家族,而寇瓦特家族效忠於符石城的罗伊斯家族,罗伊斯家族效忠於鹰巢城的艾林家族,艾林家族效忠於君临城的劳勃国王。
  凯文的父亲,特纳家族的当代家主约翰·特纳,作为寇瓦特家族的封臣,为自己的封君管理著一个叫做分水村的一百多人的小村庄。
  约翰·特纳在这个闭塞的村庄里出生,伴隨著咸湿的海风长大,二十五岁时受封骑士,三十七岁以长子的身份继承了父亲的采邑,成为分水村的守护骑士。
  而他的两个弟弟,一个成了水手,死在一场暴风雨之中;而另一个弟弟,则远赴厄斯索斯大陆,成为一名僱佣兵。
  这就是骑士家族子嗣们的命运:长子继承家业与责任,次子拿著父亲的资助自己想办法外出谋生。
  到了凯文这一代也不例外。
  凯文·特纳是约翰·特纳的第三个孩子,也是第二个儿子。
  特纳家的长子叫做兰诺德,比他的弟弟大五岁。
  在凯文的小小世界里,守护著整个村子的父亲,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而他的哥哥,就是第二大英雄。
  而他自己则是除以上两者之外的第三个大英雄。
  凯文还没桌子高时,总像个跟屁虫,时时刻刻都跟著自己的哥哥,学著哥哥的样子,挥舞著父亲用木头给他削的圆头长剑,高喊著“为了冷水城!”的口號,向著村里的草垛衝锋。
  在和村里的小孩玩战爭游戏时,他也一定要和自己的哥哥分在一队。哥哥冲,他也冲;哥哥退,他也退;哥哥喊口號,他也喊。
  直到有一天,他的哥哥喊出,“我是分水村的守护骑士兰诺德·特纳”,他也跟著喊出“我是分水村的守护骑士凯文·特纳”。
  然后他就被暴怒的哥哥打了一顿,等他哭著跑回家向自己的父亲告状后,又被自己的父亲打了一顿。
  那天晚饭过后,约翰·特纳把他们兄弟俩叫到一起,当著家里所有人的面,一字一顿地告诉他,“凯文,分水村只有一个守护骑士,那就是我。而我死后,会是你的哥哥,兰诺德·特纳。而你,我会给你一把剑,一匹马,让你可以去追求自己的荣誉。”
  既委屈又懵懂的凯文很想问,为什么?
  自己不也是他的儿子么,自己不也是在分水村出生和长大的么?
  但是看著父亲严肃的神情,他没问出口。
  那一年他八岁,他的哥哥十三岁。
  等到凯文十三岁那年,约翰·特纳了十个金龙將他的哥哥送到另外一个村庄。
  那个村庄的守护骑士,是约翰·特纳的战友。
  於是兰诺德成为了一名守护骑士的侍从,而凯文也知道了自己永远没机会成为分水村的守护骑士。
  又过了一年,在他十四岁命名日那天,父亲给了他一把剑,一面木盾,和一匹瘦马,把他交给从厄斯索斯回来探亲的叔叔。
  在叔叔探亲结束那天,叔侄二人骑著马,走在村外的路上,他的叔叔问到,“你恨你父亲么?”
  凯文反问道,“你呢?你恨爷爷么?”
  叔叔大声笑骂道,“臭小子!我恨所有人,但不会恨你爷爷!你以为一个破烂村子的守护骑士很了不得么?我告诉你,我在战场杀掉的骑士,比你的手指和脚趾加在一起还多!你爸爸在村里收的税钱,还不够我在自由城邦最差的酒馆里痛快喝一晚上!”
  叔叔脸上的伤疤隨著他粗狂的笑声扭曲起来,像一条扭曲的蚯蚓。
  凯文的叔叔叫做托马斯·特纳,是次子团的战士,已经在次子团里服役了二十一年。
  次子团是成立於厄斯索斯大陆自由城邦的一支佣兵团,歷史悠久、声名显赫,主要成员由维斯特洛大陆上,贵族家庭里不能继承爵位和领地的次子们组成,因此得名次子团。
  听托马斯吹嘘,现任多恩领的亲王红毒蛇就曾经是他们的成员,“那傢伙儿成天和女人混在一起,长枪用得特別好!”
  这次他从东陆回来,是奉命护送一个大人物回君临城。由於旅程顺利,完成任务之后,离团里给他的任务期限还有一个月时间。
  离家二十年,不曾回去过一次。思虑良久之后,他打算回一趟分水村,看看自己家的那个倔老头还活著没有。
  搭乘著来往南北方的顺风船,辗转一个多星期,托马斯终於从君临城赶回了自己的家乡。
  回到家里,正巧遇到他哥哥为凯文的前途发愁:约翰特纳正在纠结,不知道应该是送凯文去当裁缝做手套,还是为他向自己的封君討一份冷水城城卫兵的差事。
  晚上,两兄弟一边吃著烤羊肉,一边喝著今年的新酿酒,一边商量著凯文的未来。
  托马斯对自己的哥哥说到,“小傢伙挺壮实。”
  “嗯。”
  “比他哥哥更壮实。”
  约翰特纳抬起头看了自己的弟弟一眼,又低下头喝了一口酒,“你也比我壮实。”
  沉默了一会儿,托马斯对他说到,“让他跟我去自由城邦吧,总比留在这里,被海风吹成肉乾好。”
  “你现在在哪个战团?”
  “次子团。”
  从分水村到白港的这一路上,托马斯一直在向自己这个一路都冷著脸的侄儿描述著成为僱佣兵以后的美好未来。
  “像你这样的好小伙儿,绝对会成为战团的主力,到时候好好干,要不了多久就能成为正式成员。到时候,不仅有饭吃,还有军餉拿。不过军餉可不能乱,到时候叔叔帮你存起来,等存够了,带你找自由城邦里最好的铁匠打一套最结实的鎧甲。”
  托马斯拍拍胸口,“比我这套还好,比你哥哥那套更好。”
  “那才不是兰尼的,那是爸爸的。”
  “都一样。还不是你爷爷传下来的?”
  比家里那套祖传链甲还好的盔甲,会是什么样呢?
  陷入想像中的凯文渐渐忘记了离家的忧愁,脸上也出现了一些笑容,而此时,家乡已经远远落在身后,再也看不见。
  ——————————————————————————————————
  凯文·特纳,十四岁,来自五指半岛上的一个骑士家族,特纳家族。
  自从在黑火叛乱中立下功劳受封骑士之后,特纳家族就誓言效忠於五指半岛上冷水城的寇瓦特家族,而寇瓦特家族效忠於符石城的罗伊斯家族,罗伊斯家族效忠於鹰巢城的艾林家族,艾林家族效忠於君临城的劳勃国王。
  凯文的父亲,特纳家族的当代家主约翰·特纳,作为寇瓦特家族的封臣,为自己的封君管理著一个叫做分水村的一百多人的小村庄。
  约翰·特纳在这个闭塞的村庄里出生,伴隨著咸湿的海风长大,二十五岁时受封骑士,三十七岁以长子的身份继承了父亲的采邑,成为分水村的守护骑士。
  而他的两个弟弟,一个成了水手,死在一场暴风雨之中;而另一个弟弟,则远赴厄斯索斯大陆,成为一名僱佣兵。
  这就是骑士家族子嗣们的命运:长子继承家业与责任,次子拿著父亲的资助自己想办法外出谋生。
  到了凯文这一代也不例外。
  凯文·特纳是约翰·特纳的第三个孩子,也是第二个儿子。
  特纳家的长子叫做兰诺德,比他的弟弟大五岁。
  在凯文的小小世界里,守护著整个村子的父亲,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而他的哥哥,就是第二大英雄。
  而他自己则是除以上两者之外的第三个大英雄。
  凯文还没桌子高时,总像个跟屁虫,时时刻刻都跟著自己的哥哥,学著哥哥的样子,挥舞著父亲用木头给他削的圆头长剑,高喊著“为了冷水城!”的口號,向著村里的草垛衝锋。
  在和村里的小孩玩战爭游戏时,他也一定要和自己的哥哥分在一队。哥哥冲,他也冲;哥哥退,他也退;哥哥喊口號,他也喊。
  直到有一天,他的哥哥喊出,“我是分水村的守护骑士兰诺德·特纳”,他也跟著喊出“我是分水村的守护骑士凯文·特纳”。
  然后他就被暴怒的哥哥打了一顿,等他哭著跑回家向自己的父亲告状后,又被自己的父亲打了一顿。
  那天晚饭过后,约翰·特纳把他们兄弟俩叫到一起,当著家里所有人的面,一字一顿地告诉他,“凯文,分水村只有一个守护骑士,那就是我。而我死后,会是你的哥哥,兰诺德·特纳。而你,我会给你一把剑,一匹马,让你可以去追求自己的荣誉。”
  既委屈又懵懂的凯文很想问,为什么?
  自己不也是他的儿子么,自己不也是在分水村出生和长大的么?
  但是看著父亲严肃的神情,他没问出口。
  那一年他八岁,他的哥哥十三岁。
  等到凯文十三岁那年,约翰·特纳了十个金龙將他的哥哥送到另外一个村庄。
  那个村庄的守护骑士,是约翰·特纳的战友。
  於是兰诺德成为了一名守护骑士的侍从,而凯文也知道了自己永远没机会成为分水村的守护骑士。
  又过了一年,在他十四岁命名日那天,父亲给了他一把剑,一面木盾,和一匹瘦马,把他交给从厄斯索斯回来探亲的叔叔。
  在叔叔探亲结束那天,叔侄二人骑著马,走在村外的路上,他的叔叔问到,“你恨你父亲么?”
  凯文反问道,“你呢?你恨爷爷么?”
  叔叔大声笑骂道,“臭小子!我恨所有人,但不会恨你爷爷!你以为一个破烂村子的守护骑士很了不得么?我告诉你,我在战场杀掉的骑士,比你的手指和脚趾加在一起还多!你爸爸在村里收的税钱,还不够我在自由城邦最差的酒馆里痛快喝一晚上!”
  叔叔脸上的伤疤隨著他粗狂的笑声扭曲起来,像一条扭曲的蚯蚓。
  凯文的叔叔叫做托马斯·特纳,是次子团的战士,已经在次子团里服役了二十一年。
  次子团是成立於厄斯索斯大陆自由城邦的一支佣兵团,歷史悠久、声名显赫,主要成员由维斯特洛大陆上,贵族家庭里不能继承爵位和领地的次子们组成,因此得名次子团。
  听托马斯吹嘘,现任多恩领的亲王红毒蛇就曾经是他们的成员,“那傢伙儿成天和女人混在一起,长枪用得特別好!”
  这次他从东陆回来,是奉命护送一个大人物回君临城。由於旅程顺利,完成任务之后,离团里给他的任务期限还有一个月时间。
  离家二十年,不曾回去过一次。思虑良久之后,他打算回一趟分水村,看看自己家的那个倔老头还活著没有。
  搭乘著来往南北方的顺风船,辗转一个多星期,托马斯终於从君临城赶回了自己的家乡。
  回到家里,正巧遇到他哥哥为凯文的前途发愁:约翰特纳正在纠结,不知道应该是送凯文去当裁缝做手套,还是为他向自己的封君討一份冷水城城卫兵的差事。
  晚上,两兄弟一边吃著烤羊肉,一边喝著今年的新酿酒,一边商量著凯文的未来。
  托马斯对自己的哥哥说到,“小傢伙挺壮实。”
  “嗯。”
  “比他哥哥更壮实。”
  约翰特纳抬起头看了自己的弟弟一眼,又低下头喝了一口酒,“你也比我壮实。”
  沉默了一会儿,托马斯对他说到,“让他跟我去自由城邦吧,总比留在这里,被海风吹成肉乾好。”
  “你现在在哪个战团?”
  “次子团。”
  从分水村到白港的这一路上,托马斯一直在向自己这个一路都冷著脸的侄儿描述著成为僱佣兵以后的美好未来。
  “像你这样的好小伙儿,绝对会成为战团的主力,到时候好好干,要不了多久就能成为正式成员。到时候,不仅有饭吃,还有军餉拿。不过军餉可不能乱,到时候叔叔帮你存起来,等存够了,带你找自由城邦里最好的铁匠打一套最结实的鎧甲。”
  托马斯拍拍胸口,“比我这套还好,比你哥哥那套更好。”
  “那才不是兰尼的,那是爸爸的。”
  “都一样。还不是你爷爷传下来的?”
  比家里那套祖传链甲还好的盔甲,会是什么样呢?
  陷入想像中的凯文渐渐忘记了离家的忧愁,脸上也出现了一些笑容,而此时,家乡已经远远落在身后,再也看不见。
  ——————————————————————————————————
  凯文·特纳,十四岁,来自五指半岛上的一个骑士家族,特纳家族。
  自从在黑火叛乱中立下功劳受封骑士之后,特纳家族就誓言效忠於五指半岛上冷水城的寇瓦特家族,而寇瓦特家族效忠於符石城的罗伊斯家族,罗伊斯家族效忠於鹰巢城的艾林家族,艾林家族效忠於君临城的劳勃国王。
  凯文的父亲,特纳家族的当代家主约翰·特纳,作为寇瓦特家族的封臣,为自己的封君管理著一个叫做分水村的一百多人的小村庄。
  约翰·特纳在这个闭塞的村庄里出生,伴隨著咸湿的海风长大,二十五岁时受封骑士,三十七岁以长子的身份继承了父亲的采邑,成为分水村的守护骑士。
  而他的两个弟弟,一个成了水手,死在一场暴风雨之中;而另一个弟弟,则远赴厄斯索斯大陆,成为一名僱佣兵。
  这就是骑士家族子嗣们的命运:长子继承家业与责任,次子拿著父亲的资助自己想办法外出谋生。
  到了凯文这一代也不例外。
  凯文·特纳是约翰·特纳的第三个孩子,也是第二个儿子。
  特纳家的长子叫做兰诺德,比他的弟弟大五岁。
  在凯文的小小世界里,守护著整个村子的父亲,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而他的哥哥,就是第二大英雄。
  而他自己则是除以上两者之外的第三个大英雄。
  凯文还没桌子高时,总像个跟屁虫,时时刻刻都跟著自己的哥哥,学著哥哥的样子,挥舞著父亲用木头给他削的圆头长剑,高喊著“为了冷水城!”的口號,向著村里的草垛衝锋。
  在和村里的小孩玩战爭游戏时,他也一定要和自己的哥哥分在一队。哥哥冲,他也冲;哥哥退,他也退;哥哥喊口號,他也喊。
  直到有一天,他的哥哥喊出,“我是分水村的守护骑士兰诺德·特纳”,他也跟著喊出“我是分水村的守护骑士凯文·特纳”。
  然后他就被暴怒的哥哥打了一顿,等他哭著跑回家向自己的父亲告状后,又被自己的父亲打了一顿。
  那天晚饭过后,约翰·特纳把他们兄弟俩叫到一起,当著家里所有人的面,一字一顿地告诉他,“凯文,分水村只有一个守护骑士,那就是我。而我死后,会是你的哥哥,兰诺德·特纳。而你,我会给你一把剑,一匹马,让你可以去追求自己的荣誉。”
  既委屈又懵懂的凯文很想问,为什么?
  自己不也是他的儿子么,自己不也是在分水村出生和长大的么?
  但是看著父亲严肃的神情,他没问出口。
  那一年他八岁,他的哥哥十三岁。
  等到凯文十三岁那年,约翰·特纳了十个金龙將他的哥哥送到另外一个村庄。
  那个村庄的守护骑士,是约翰·特纳的战友。
  於是兰诺德成为了一名守护骑士的侍从,而凯文也知道了自己永远没机会成为分水村的守护骑士。
  又过了一年,在他十四岁命名日那天,父亲给了他一把剑,一面木盾,和一匹瘦马,把他交给从厄斯索斯回来探亲的叔叔。
  在叔叔探亲结束那天,叔侄二人骑著马,走在村外的路上,他的叔叔问到,“你恨你父亲么?”
  凯文反问道,“你呢?你恨爷爷么?”
  叔叔大声笑骂道,“臭小子!我恨所有人,但不会恨你爷爷!你以为一个破烂村子的守护骑士很了不得么?我告诉你,我在战场杀掉的骑士,比你的手指和脚趾加在一起还多!你爸爸在村里收的税钱,还不够我在自由城邦最差的酒馆里痛快喝一晚上!”
  叔叔脸上的伤疤隨著他粗狂的笑声扭曲起来,像一条扭曲的蚯蚓。
  凯文的叔叔叫做托马斯·特纳,是次子团的战士,已经在次子团里服役了二十一年。
  次子团是成立於厄斯索斯大陆自由城邦的一支佣兵团,歷史悠久、声名显赫,主要成员由维斯特洛大陆上,贵族家庭里不能继承爵位和领地的次子们组成,因此得名次子团。
  听托马斯吹嘘,现任多恩领的亲王红毒蛇就曾经是他们的成员,“那傢伙儿成天和女人混在一起,长枪用得特別好!”
  这次他从东陆回来,是奉命护送一个大人物回君临城。由於旅程顺利,完成任务之后,离团里给他的任务期限还有一个月时间。
  离家二十年,不曾回去过一次。思虑良久之后,他打算回一趟分水村,看看自己家的那个倔老头还活著没有。
  搭乘著来往南北方的顺风船,辗转一个多星期,托马斯终於从君临城赶回了自己的家乡。
  回到家里,正巧遇到他哥哥为凯文的前途发愁:约翰特纳正在纠结,不知道应该是送凯文去当裁缝做手套,还是为他向自己的封君討一份冷水城城卫兵的差事。
  晚上,两兄弟一边吃著烤羊肉,一边喝著今年的新酿酒,一边商量著凯文的未来。
  托马斯对自己的哥哥说到,“小傢伙挺壮实。”
  “嗯。”
  “比他哥哥更壮实。”
  约翰特纳抬起头看了自己的弟弟一眼,又低下头喝了一口酒,“你也比我壮实。”
  沉默了一会儿,托马斯对他说到,“让他跟我去自由城邦吧,总比留在这里,被海风吹成肉乾好。”
  “你现在在哪个战团?”
  “次子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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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你这样的好小伙儿,绝对会成为战团的主力,到时候好好干,要不了多久就能成为正式成员。到时候,不仅有饭吃,还有军餉拿。不过军餉可不能乱,到时候叔叔帮你存起来,等存够了,带你找自由城邦里最好的铁匠打一套最结实的鎧甲。”
  托马斯拍拍胸口,“比我这套还好,比你哥哥那套更好。”
  “那才不是兰尼的,那是爸爸的。”
  “都一样。还不是你爷爷传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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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陷入想像中的凯文渐渐忘记了离家的忧愁,脸上也出现了一些笑容,而此时,家乡已经远远落在身后,再也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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