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_79

  姜新禹家教良好,温柔妥贴的特质是刻在骨子里的,为别人着想的时候比替自己考虑的还多,即便是伤心难过,也做不出太激烈太疯狂的举动。
  他没办法像泰京魔王一样成天憋着股劲,瞧谁都不顺眼,更没办法像jeremy似的,撒娇耍赖又哭又闹,花招百出不讲道理,不达目的绝不罢手。
  这些人是队友,是朋友,同甘共苦了四年,怎么也算半个家人,他没办法揪着人家领口,咬着牙恶狠狠的说“离美男远点。”
  高美男是个独立自主的人,被人爱,他管不了。
  五分钟时间过的奇慢无比匪夷所思,马室长东张四望抓耳挠腮,穿着件短袖衬衫,却把热汗闷了一身又一身。
  可最终美男还是没回来。新禹站起身拎了东西往登机口走,一言不发没笑容,脸僵的像块石雕,马室长缩头缩脑跟他打商量“再等等吧,不行就改签下一班飞机嘛,反正时间也不是很赶…等等吧,就一会儿,一分钟也行啊!……”
  新禹身形高瘦,根本不是肌肉纠结的身材,这会儿力气却大的骇人,他一把把马室长甩开,头也没回,侧脸线条很硬,像是用尽全身力气恶狠狠咬着牙。
  他梗梗脖颈,最后挤了几个字出来“等?有用吗?”
  作者有话要说:。。。真不让人活了。。我刚从老家晕死晕活的赶回来。。。爬上网不到三分钟。。。连q都还没上线。。。就停电了··!!!某牛看看窗外一片漆黑的小区。。。感觉悲凉。
  第九十六章
  东京下了很大的雨,窗上都是朦朦胧胧一层淡淡的水气,街窗被淋了个尽湿,迷迷离离根本瞧不清楚,回到宾馆新禹就在窗前坐着没动,手里捧着茶杯,里面一滴水都没有,空的人心里发凉。
  马室长在外头躲了一个下午,等雨势小了才敢推门进来,期期艾艾的劝“那个…雨小多了,外面空气肯定很好,要不…出去转转?”
  天色很沉,抬头瞧瞧映了满眼的铅灰云朵,雨下的大,整条街都像被彻彻底底洗了一遍,被霓虹灯牌一照,水光相折四处闪闪发亮。空气确实很好,是种透着亮的凉,雨势小了却还没停,新禹没撑伞,只把风衣帽子扣过来。雨滴稀稀落落打滴肩头,他垂着头一步步慢慢走,怎么看都像欠了气力。
  街上行人少的可怜,偶尔有几辆车从街角转过弯来,一切都太安静,太冷,一个人落落寞寞走也走不完的世间。
  这次住的宾馆还是上次和美男一起过来时住的那家,顺着街边走走,远远便看见那家音像店。窗子上贴着a.n.jell六辑的巨幅海报,店里干干净净一个人影都没有。
  新禹在里面转了两圈,最后选了两张和上次一模一样的专辑过去结帐。收银员小姐看到他很是惊喜,掩着口轻轻尖叫了一声,一面手忙脚乱的结帐,一面递了个硬皮本子过来“请问能不能在上面签名留言?拜托拜托了!上次您走的匆忙,我都没来的及说,只要到了美男哥哥的留言,也算很好啦!你们…这次没有一起过来么?新专辑太好听啦…”
  美男的留言?新禹目光沉沉,把本子接过来慢慢往后翻。
  偶像艺人的签名其实是可以由经济公司专门设计的,要求辨识度高,最好跟形象比较贴近。
  泰京魔王有一手帅气的硬笔字体,独有力度姿态狂放,根本不用请人专门设计,本身就很能拿的出手了;新禹签名用英文,是很漂亮的花体字,写起来行云流水潇潇洒洒,签名下面往往简单的缀一朵五瓣玫瑰,处处透着精致优雅;jeremy小孩儿心性,签名就跟简笔画似的,又圈又点几笔勾个蘑菇出来,签名时候还能添上不同的表情,很有收藏价值。
  美男加入乐队的时候,签名请公司专人设计过,挺华丽,可是太复杂,他嫌烦学不来,于是都坚持用自己的方法签名。抬起手来永远是简单直接的斜斜几笔,几根小钢丝似的,瞧着都扎人。
  说他低调淡漠没有棱角,恐怕根本没人相信。
  美男的签名在最后一页,用了很粗的签字笔,名字下面还有行字。新禹眯眯眼睛默声去读——最近的心愿是,想要尝试和一个人走很远。
  走,很远?…新禹把那行字又看一遍,突然抬手捂了捂眼睛。不是想哭,我还没那么脆弱,可就是眼睛发涩,说不出话来。
  美男最近烟抽的太多觉睡的太少,自己半夜里醒过来,床的那半边总是空的,摸上去一手冰凉触感,只有烟草香味缭绕不去。
  大半夜不睡闲的发慌,把书柜抽屉通通整理一遍,翻看我很早以前写的东西,突然对夏威夷很向往“咱们以后去夏威夷沙滩上租个草棚子住住吧,白天去水里泡泡,晚上听着海浪声音钓鱼,整天摇摇晃晃过日子,到处都是身材爆好的帅哥可以看。”
  他一边说一边笑,把手软软搭过来“我是没什么出息了,新禹王子多挣点钱吧,养老。”
  美男最近心情持继低落,不用刻意去看,我也都知道。
  有时候半夜睡不着,他就起身蹲坐在床上,哪也不去,手臂环着膝盖,肩膀线条十分柔软。拿根烟在指间掐着,却不点燃,有时候扬扬脸,面部线条勾出比夜更黑的一片剪影。
  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或许很困扰,内心纠结十分难过,又或许什么都没想,只是安静坐坐,守在自己身边,也很踏实。天蒙蒙亮的时候,他会爬下床去找水喝,手里捧个玻璃杯再坐回来,把我的手笼在掌心,从手腕到指骨一点点缓缓细细的摸过去,指尖凉的透骨。
  我虽然不说话,偶尔才睁开眼偷偷瞧他一眼,可我什么都知道。
  美男,你让我时常软弱,敏感的连自己都受不了,想很多美好的事,不切实际患得患失,本以为是种温柔而无害的病,却不知不觉把心肝都磨化了。
  面对着你的时候,坚强就好像跟我没关系。
  新禹站了一会儿又慢慢把手放下来,天光很暗音像店里亮着灯,雨势好像又大了点,模模糊糊都听见细碎的雨声,他勾起唇角笑笑,转头跟收银台的姑娘商量“不好意思,能不能把美男这张签名送给我?”
  从音像店出来顺着街边往前走,雨点不大却实在细密的很,朦胧之中织起了无边水气,更像浅浅起了层雾。偶尔有几个路人一晃而过,俱是行色匆匆,新禹却走的越来越慢,像是拖不动步子。
  是不是把所有回忆走完,就能继续笑起来,说声没关系?
  自欺其人罢了。
  上次和美男一起逛过的衣服店子换了新的招牌,差点认不出来,因为大雨的关系店里十分冷清,完全没有顾客,新禹走进去一抬眼,就见自己和美男的合照挂在正面墙上。
  店员小姐当然还记得他,笑盈盈的走过来跟他打招呼“托了您的福,这张照片挂在店里效果真的很好呢!很多小姐看了照片都说非常好看,衣服和人十分相衬,都在我们店里选了衣服送给恋人或者先生。”
  照片就是在店里拍的,没特意化妆,没有专业的灯光和摄影设备,就是再普通不过的一张生活照。美男坐在椅子里,新禹就站在他身后,手搭着肩膀,脸上的笑容舒展又真实。
  明星艺人照片拍的好看,除了妆容精致拍摄技术高超之外,本身的姿势和镜头感也很重要。这其中有个很普便的规律,姿势越难看越别扭,拍出来的照片才越有感觉。于是一众女星侧腰弯腿,恨不得在镜头面前把自己扭成蛇妖。
  美男可不管这些,他就随随便便坐下来,一手支着下巴微微侧个脸,身子往镜头前欠欠,极漂亮的眼形,怎么看都很妖。
  他周身气息迷幻,异样精致,谁也没办法移开眼。
  照片不大,新禹伸手把美男那一半遮起来,视线里就只剩了自己。
  宽肩窄腰腿很长,照片上的男人把一身简单的西装撑出异常漂亮的线条,皮肤不是很白,面目英俊,可是在圈子里也不能算是太出彩,只是总有稳定安然的书卷气。
  看看,即便是没了高美男,他的样子还是不会变。
  或许,就算是没了高美男,他还能镇定安然温柔体贴,能够坚持,不会被什么打倒。
  掌心触在相片镜柜上一团凉,新禹垂下头想要深吸口气,却听店员小姐在身后问“先生,上次您买的那个西装系列又出了新款,要试试么?”
  新禹选了件纯白色的西装,他这个人的气质比较适合偏冷的单纯色调,款式很正式,亮银色双排纽扣,肩膀设计的很挺,要是美男看到,又会说这是标准的王子服。
  试衣间重新布置过了,面积是以前的两倍大,墙壁上悬着窄窄一条穿衣镜。新禹在镜子前站定,慢慢把衬衣扣子解开。他最近瘦了,身形线条比以前还要利落,腹部肌肉并不明显,倒是一枚吻痕扎眼的紧。
  美男看上去淡漠疏离,难得说句话,总是清清冷冷一股神色,目光晃晃荡荡像盛着冰,能把别人一腔迤逦心思都冻的碎了。太冷淡,好像总不热切,好像从不激烈。
  可实际上,他在床上爆发力惊人的很,根本不是普通人类所能承受的。
  美男这人有时候很懒,迷迷糊糊眯着眼睛笑,脖颈纤长皮肤细滑的好像锻子似的,出很多汗,胸膛额角都是细碎的折光。把手拽过来,一根根手指顺着骨节舔过去,唇角微微弯着,不紧不慢,唇里钻心的烫。
  有时候很凶,扑过来把人往墙上顶,肩背肌肉绷的很紧,外套一把扯开,衬衫扣子从来都保不住。咬着下唇,偶尔也笑,一边唇角吊起来,眼睛逼的太近,里面明晃晃的光芒比刀刃还亮,让人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法想。
  他仍然话很少,却在床上从来不委屈自己,呻吟时非要贴到耳边来,又是热又是痒,令人没处逃,仿佛从里到外都随他融了。
  看上去不是欲望强烈的类型,瘦到单薄的程度,体力却真是好,折腾一夜累到不想动也不去睡,睁着眼睛躺了,喉结轻微颤动,有时轻声呢喃,听不清楚。
  拥抱的太紧太热烈,难免会在身体上留下些痕迹,新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抬手把那吻痕遮住。美男皮肤太白又实在很细,留一块青紫颜色就十分明显,十天半月才能褪的干净,我呢?大约…三五天就够了吧…
  然后呢?然后呢。
  没办法不难受,那些情绪庞杂的过分,哽住喉咙,根本咽不下去。新禹缓缓蹲下身去,举起双手把脸往掌心里埋。我受够了坚强,受够了淡定,受够了那所谓的从容,我怎么就不能坦实直白的劝自己一句,姜新禹,算了吧,你跟本就没有办法在缺了他的世界里好好活了。
  你用了太大力气,先把自己捏了个粉碎。
  作者有话要说:。。。如果没有意外的。。。明天继续更新。。好想用五个字把这个文结局掉啊——————————————————————————又怕你们骂我烂尾。
  第九十七章
  这时候,试衣间外头却有人不轻不重敲了敲门,用似笑非笑的语气说话“新禹哥?还没换好?你到底是有多慢…”
  不真实。比幻觉还幻觉。他姜新禹不信教,跟上帝没情份,一路走来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摸爬滚打全凭自己,没有亲身体验过奇迹这种东西的存在。可这声音懒洋洋调子拖的长,尾音很软,好像带着点笑,是微微沙哑很有质感的音色,自己听了太多次,就算梦里也能清楚分辨出来,它根本就是…
  是高美男。新禹猛的站起身,呼的一声拉开门,那人真就在门外站着,穿很薄的银色小外套,肩头俱是细雨打湿的痕迹。
  他侧抬着脸瞧过来,狭长双目微微眯了,脸上飘悠悠一抹笑,顺着新禹的胸膛往下瞧,竟然还有闲情调笑“身材不错,不过,你就打算这么出去啊?”
  高美男永远是个言不由衷的家伙,热衷于避重就轻,有关负面情绪的问题,永远别想在他嘴里听到一句明白话。
  饱受折磨的失眠症发作起来有如涌水猛兽,三天只睡两个小时,头痛的翻天搅地,恨不得自我了断,美男却只是在沙发里软着,喝很多咖啡,还能笑。
  没别的毛病,就是胃不好,在他看来根本不算什么事。吃饭有一顿没一顿,心情好时半夜烤批萨,忙起来整天水米不打牙,胃疼了才想起自己灵魂寄宿的不过是个普通人类的身体。一边找药一边自嘲“我这就是个贵族病,习惯习惯就好了。”
  现在,急吼吼搭下一班飞机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