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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淡淡一牵,她将手放在这两个丫头掌心,任由她们搀扶自己进轿。
  因是妾室,拜堂行礼自然免了,上面又没有正妃,又省了敬茶这道工序,晨光直接被嬷嬷搀扶回房静坐。
  “小姐,要不要用些点心?”青柳属于温柔体贴那一类的。
  等了半天,肚子自然饿了,反正她是妾室用不着太讲究,便顶着盖头喝了两口梅子酒,酸甜酸甜的,度数很低,嚼了几口和果子。
  等到新郎来了,丫头递上秤杆,挑开盖头,朝默平静的打量这个即将成为他生命里最重要的女人,薛晨光,说不上多喜欢也说不上多讨厌。两人喝交杯酒,丫头们纷纷退下,关好门。
  晨光微微抬眸,仰视着命定的丈夫,和上次罗府的样子差不多,瘦瘦的,个子也不高,怎么看都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他不开口说话的样子很安静,晶亮晶亮的黑眸仿佛璀璨的夜空,很秀美很稚气,还没有长出男人的坚毅轮廓。
  “你先进去把被窝捂热,我得洗个澡,累死了。”朝默伸了伸懒腰推门而出。
  他没有急着洗澡,而是坐在宾客散尽的阶梯上望着一轮明月,眼眸如光。
  命厨子端来一些饭菜,嬷嬷披着棉袄心疼道,“小命根子,你怎么能吃这剩菜剩饭,让厨子给你做些新鲜的。”
  “不用,热乎了吃又不会死人,再说这可是山珍海味。”他吃的香,笑起来眼周围的肌肤会呈现淡淡的粉色,典型的桃花眼。
  嬷嬷急的往地上吐口水,呸呸呸,天皇爷在上,童言无忌,别当真,什么死不死的!
  被皇兄和一群官员灌了些酒,他已经半天没吃东西了,现在只吃了半饱便去洗澡,池水温度刚刚好,撒了一层最寻常的血荆棘花瓣,他特别喜欢这种花,妙萏也喜欢,而且从不看轻他,经常陪他说话,还为他种了满园的荆棘花。
  年迈的嬷嬷将平整的换洗衣服放在架子上,叹息一声,“殿下,嬷嬷跟你说的话还记得么?”
  “记得。”
  池水的热气氤氲在少年垂下的长睫上,犹如清晨雨露。
  “她是罗府出来的人,别交心,但也别亏了,还有她带来的两个丫头也要小心。如果可以的话,就跟她们圆房,女人一旦有了肚子,做事都瞻前顾后了,女人都这样……”嬷嬷絮絮叨叨,去年还挺直的背,今年有些驼了,蹒跚的离开。
  晨光缩在被窝里半睡半醒,确实累了,下人不给她吃太多东西,又闷在房间一整天,她向来嗜睡,又不敢先于新郎梦周公,只能强打精神忍着。直到朝默回来。
  望了眼开始tuo衣服的男孩,晨光道,“捂热了。”
  “嗯,我要睡了,你回自己被窝吧。”
  “是。”
  晨光小心翼翼掀开那个染满她体温的被窝,来到自己的,由于只穿了肚兜,被那冰凉的被子一沾,顿时汗毛直立,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忙缩成一团。按照规矩,妾须睡在床沿,以备随时伺候夫君喝水起夜。朝默穿着单薄的里衣从她身上爬过,一声不吭的钻进被子里,很温暖,也好香,让人心莫名安逸,却分辨不出哪种香料。
  “殿下,妾叫听雪。”不能这么睡了,她要他在嗅着自己体香的时候牢记她的名字。
  “听雪,以后你跟我过日子,要听话。”
  “听雪一切都听殿下的。”他知道她的名字便好。
  因是妾,她不能喊他夫君。
  新娘大概是真的累了,没多久便缩在自己的被窝沉沉睡去,房间还亮着大红蜡烛,晕黄晕黄的洒在她露出一半的额头上,一枚朱砂痣格外醒目,看得他不禁伸着手指摸了摸,是真的。
  夜深了,翻个身拥着被子,身为男人,他并不在意有多少女人,更不在意喜不喜欢,只要她安分守己,他会养着她到老……
  ……
  有位读者介绍我听《偏爱》,听了好几次,越听越喜欢o(∩_∩)o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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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7夫妻生活
  朝默是个生活极简单的人,即便娶了妾,也没有投壶、狩猎、游船、喝花酒等一系列纨绔活动,大部分时间都待在默王府,穿梭各个花园,偶尔出门也是为了给他的肥翠鸟找食、放风。( 花 季 言 情 网 .60215. 最大最多的言情小说网 )
  听说去年,还专门南下,拜访山野养鸟师傅,学习经验,收集翠鸟最爱的南方大青虫,还特意带回来一些,听说繁殖不错。
  贤妃慈眉善目搭话:此番出去定长了不少见识吧?南方的官员还有能人异士对默儿印象肯定很好……
  她这话自然引起轩然小波,当人人以为朝默上进时,他养的肥翠鸟下蛋了,此事不了了之。
  眨眼,晨光嫁进王府半个月,侧妃的生活使一双手嫩俏了不少,还剩淡淡的冻疮,很快就会消失,就连脸上风吹的红晕也开始变浅,在这点上她确实下了些功夫,从前家里养颜宝典不少,凭着记忆,抓了两把桃花干,配上几味寻常药材,每日泡水敷面,加诸底子上好,肌肤竟神奇的容光焕发起来,连经常不离左右的青柳青桐都惊讶的发现了,赞叹不止。
  不管生在何种环境,美貌永远都是女人最便捷的通行证,晨光认定这是新的开始,不管这具身体的潜力如何,她都要尽可能的改善。
  朝默习惯早起跑步,她便也不吭声跟着,起初朝默还纳闷的看着她:一身布衣布裤,头发简单的挽了髻,明明是娇柔浅媚的模样,却做了英气的打扮,倒也有种别致的美,令男人赏心悦目。
  他跑她也跑,他走她也走,他停她也停。
  “你干什么?”
  “臣妾想跟着殿下,臣妾想要一副好身体。”
  “……”从没听说过女人也会晨练?
  “可以嘛,殿下?”
  “……”
  若是提前问,他自然不准,现在见她这般模样十分有趣,朝默便好心情的一甩头,提前跑了,晨光暗笑,拔足追去。
  这个时候她与他身高相仿,腿也一样长,他甩不掉她。除非加快步伐,可那样不如慢跑养身。
  最后一场雪化的差不多了,有初春的嫩芽味道弥漫四周,朝默抹了把额头上的汗,“你怎么这么能跑?”
  “臣妾不止能跑还能跳,翻一座山都没问题。”
  “女人不都该是娇喘吁吁的么?”
  “那是养在深闺的大小姐,从不锻炼,骨头不好使。”
  “你锻炼过?”
  “嗯,臣妾自幼贫寒,什么苦都吃过。”
  “现在跟着我,你不用吃苦了,每天等着吃饭就好。”
  “饭也分苦味和甜味,臣妾怕吃苦饭。”
  “何为苦饭?”朝默好奇。
  晨光顿时没了先前的口齿伶俐,浅浅一笑,粉腮竟比桃花还艳,垂眸道,“殿下不在身边即为苦……”
  朝默沉默。
  “走吧,我们去吃甜饭。”他转而一笑,艳若明日,拉起她的手,这是他第一次牵她的手,晨光不由得想起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心中暗叹,但愿与他少年夫妻,白首也相伴。
  回去净了面,擦干手时,热腾腾的饭菜已经摆好,青柳青桐不愧是罗府出来的人,做事从来都极尽好处的让人无从挑错,任何主子都会毫无理由的喜欢她们。
  朝默拿起玉箸,晨光跟着拿起,他喝了一口粥,她也跟着喝一口,当朝默以为她会模仿自己夹菜时却见她将面前的鱼眼夹出,轻轻放在他的碗里。
  朝默一愣,眼底颇为温柔的望着她。
  青柳青桐掩嘴偷笑,悄悄退出,在外人眼里,主子自然是新婚燕尔,眉目传情。
  “你为什么不把最好那块肉夹给我?”朝默慢条斯理嚼着鱼眼。
  “臣妾小时候,颇得父亲疼爱,每每吃鱼,父亲首先都要取鱼眼放在臣妾碗中,看着臣妾吃完才会笑呵呵的饮酒下饭。就这样,臣妾喜欢鱼,只要有条件一定摆上一盘,只等父亲取了鱼眼给我。在臣妾心里,鱼眼是一份很重的……情意……”
  朝默笑而不语,夹了一块鱼肉给她。
  晨光微微一笑,吃的津津有味。很享受这种带着一丝甜还有一丝暖的相处方式,不管彼此到底有几分真心,表面能这般情意绵绵也是不错。
  凭良心说朝默对她很好,每逢帝君赐下珠宝绸缎,朝默总会第一时间送给她,挑剩下了,才命人拿回库房。但凡分到御赐的皇家果品,总要分一半给她,她留着,却不舍得吃,总是再分出一半,等朝默吃完,然后笑眯眯的拿出来,每逢此时,嬷嬷就会满意的点点头。
  尽管他的“好”有一部分原因是迫于罗长卿,但好就是好,晨光不曾受委屈,既然得了实惠就该理所当然的享受,何必自己给自己找别扭,计较太多的人永远不快乐。
  默王府也有一间藏书阁,远不及父亲大人的,晨光翻了翻,多是些当世的阿谀谄媚之作,没什么大用,幸好朝默不爱读书,就算爱,恐怕也没甚收益。
  倒是他的书房摆了几本不错的古人文集,崭新如故,可见它们的主人很少翻动。
  朝默正蹲在后花园挖蚯蚓,每挖一条就扔进笼子里,打盹的肥翠鸟立刻活蹦乱跳,雍容典雅的细嚼慢咽。晨光走过去,摇了摇手绢,肥翠鸟立刻怒目而视,她微微吃惊,还从未见过这么有灵性的鸟儿。
  “阿绿不喜欢女人。”
  “它是母的?”
  “嗯。”
  这肥鸟,晨光没好气的看了它一眼,便挨着朝默蹲下,“殿下干嘛老是喂它蚯蚓?”
  肥翠鸟大约能听懂人语,以为晨光要阻挠它进餐,怪叫了几声。
  “它从小就吃这个,偶尔也会吃些昆虫,现在天冷,伙食自然单调。”
  “我们家乡都给这种鸟喂鱼虾,要新鲜的,不出几日羽毛丰盈亮泽,弹跳如鹰,眼神也像鹰一般犀利,产蛋快。”
  “真的?”
  “那当然。北方都是从南方贩来的,老是喂鲜活鱼虾不方便,便改成杂粮昆虫,这反而使得鸟痴肥,少了从前的野性。”
  “那么……去年我遇到的老头是个推销大青虫的骗子。”
  晨光拉着他的手走出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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