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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朝夕的男欢女爱:常乐未央 作者:惊鸿
  序
  那天,我们几个朋友在一个叫嘉里莱的酒吧喝酒,应该是四个人,两男两女,两男都爱着两女,两女也爱着两男,但他们只能被称为搅家或是隐家。成都话的搅家是指两人有情侣关系;隐家是我发明的,隐家虽然爱着对方,但知道对方不能与自己在一起,便将爱隐藏在心中,不能有任何实质性的发展。对面坐着的那个男的和他的搅家很配,男的够帅,女的够靓。两人很亲密的偎着,我和我的隐家坐在他们对面。男的很自豪地对我说,你是靠写字为生的,我女朋友也爱写些句子,她曾送给我四个字——“常乐未央”,人家都说我女朋友不简单。
  “常乐未央”,我没有吱声,我不敢吱声,怕说出后半句会破坏当时那个看似温馨的聚会。隐家告诉我,所谓的女朋友其实已是这个男人的前任了,是在酒吧跑场子唱歌的。男人的现任女朋友是市政府某局长的侄女,明年就会结婚,但他又舍不得前任女友,于是两人又搅在了一起,但结果肯定还是会分开。酒吧响起了动感的舞曲,这对般配的俊男美女开始热舞,看着他们默契的身姿,我一时无言,常乐未央,谁不想啊?但世事岂能尽如人意,比如坐在我身边的隐家,我需要他的鼓励,我心中其实一直非常在乎他,但我们有着完全不同的生活背景和看得见的未来,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将来可言。我只有将爱意隐藏在心中。
  我是成都的一个靠写字为生的女子,我身边有太多太多的爱情故事,太多太多的香艳传闻。写这个故事并不是毫无创意的借成都来炒作,而是因为我生长在这个城市,感受着这个城市,所以想借它来写了些东西。成都,如所有的城市一样,有其多面性,这个虚构的故事其实在每一个城市都有可能发生。不论是常乐未央还是只争朝夕,都是年轻的爱情。
  看着这对般配的搅家,想着这两人一个是只争朝夕,一个是天长地久,便想写一些身边的爱情故事。爱情的发生是需要条件的,所以我的这些爱情又掺进了豪门争斗。一边想一边写,就成了现在这部都市爱情味道的小说。
  分为上下两部的“常乐未央”分别以两个在情感世界中互为“情敌”的女人的口吻在讲述故事,从头至尾的悲剧,一个红颜早逝,一个怅然若失。写完这小说,我竟然难以抽身,在家闷了一个月才重新出门工作。所以,爱哭的人,爱过、痛过的人,别看,我怕挨骂。
  惊鸿2005年4月
  《常乐未央》 11
  五厘米的距离,一世的心动
  一丈之处,你可做我的夫
  五厘米的初识,你是我一世的心动
  五厘米的对视,你带来了内心最深处的悸动
  五厘米的距离,是一世的魂牵梦绕
  哦,我的爱在五厘米处绽放,那是怎样的心动
  哦,你的眼在五厘米处暗示,那是怎样的勾魂
  一米之处,你可做我的夫
  五厘米的一眼,你把你刻在了我的记忆处
  五厘米的呼吸,我如兰的吐气被你点滴吸走
  五厘米的距离,是永生的不离不弃
  哦,我的爱在五厘米处绽放,那是怎样的心动
  哦,你的眼在五厘米处暗示,那是怎样的勾魂
  2004年8月,温江一个度假村别墅的一楼房间内,“陈姐,他们喊你打牌。”小眼睛的花样美男李凌琛一边说着一边拉我。“不打,我要休息。”我推开他,然后又是狠狠地在他手臂上一咬。
  “不行,现在还早,打一圈再回成都。”借着酒劲,他不依不饶地要拖我走。
  抓狂中,他把我推倒在我床上,我们的脸在5厘米的距离内对视着……
  勾魂摄魄的小眼睛让我心跳不已。
  我本能将双手放在胸前,浅浅地喘着气。
  我一下子没了语言,一墙之隔的客厅里就是几个公司老总,其实我没有任何担心的理由。
  “回成都,约我哈!”在我们两个足足愣了一分钟后,他先开口了,随后在我脸上轻轻亲了一下。
  “不行,你有老婆,虽然没结婚,但是住在一起。”我一下子反应过来。
  “哪存在呢。”这小子,脸皮还真厚。
  说完,他在我的屁股上抓了一把,随后,非常霸道地拉起我上楼看他们打牌。
  我本来在另外一桌打麻将,但想起刚才那轻轻的一吻,鬼使神差地,来到了他的身边。
  他斗地主,我晕乎乎地坐在了他边上,桌下,我悄悄地将脚与他的脚靠在了一起。桌子上,我们两人还是那样神态自若,可双脚已经开始缠绵……
  他叫李凌琛,不能称之为帅哥,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一个有着勾魂小眼睛的花样美男。但我一看他就莫名地有一阵好感。在温江的那个度假村,公司邀请了一帮客户说是开一个秋季新品推介会,其实就是勾兑各个客户单位主管进货渠道的负责人,大家一起吃吃饭,打打牌,唱唱歌,明年的订单就有了。我们公司是一家科技贸易公司,其实就是老板在全国各地搜罗一系列的电话、电脑、u盘等品牌的独家代理,然后再通过自己的关系网找几家有实力的单位或公司签下长年单子,这样子就可以耍起挣钱了。而我呢,仗着从小在街边长大的嘴皮子、还算过得去的长相和一张川大的法学硕士文凭荣登销售部经理宝座,其实也就是指挥一帮漂亮养眼的小伙子到处勾兑而已,是个看起来好耍,实则费神的累心差使。
  在那天的座谈会上,李凌琛一直懒心无肠地坐在一边,吃完饭打牌的时候他也独自坐在别墅的一楼看电视、吃零食,嫩嫩的样子让我怀疑他是不是客户中间的一个司机或是小职员。我们这家还算高级公司的客户可都是些房管局、房地产开发公司之类在市里叫得上名号的单位。在那一帮子掌握着我们单位一年“粮食”的大爷们面前,我作为销售经理,笑脸已经赔得脸部肌肉都有些僵硬了。趁着三分酒劲,我绕到沙发后面,捏李凌琛的耳朵,我想既然是个不起眼的角色,我大可以装疯卖傻地整一下他。遭到他的反击后,我还是要使劲整他,将他的手臂掐得青一块紫一块的。我就是想出气,他妈的有钱的大爷公司,我整不了你们大爷,整一下小弟也算过点干瘾吧。他一脸坏笑地看着我,一边抚摸着手臂一边说,“陈姐,你那样子要不得哦,我回去给老婆咋个交差嘛。”
  “你顶多不过二十四五岁,啥子老婆不老婆的嘛,麻鬼嗦。”看着自己的杰作,我也一脸的坏笑。他的样子细看还挺有棱角,特别是那双小眼睛,有些勾魂的魅力,让人忍不住有些心动,地道的小眼睛迷死人。捉弄了他大概二十来分钟,直到老板命令我打业务牌我才想起自己是来做正事的。
  相安无事地过了一晚,第二天告别午餐,销售部的美女帅哥开始和桌子上的客户拼起了酒劲。这种酒喝起来很烦,纯粹是为了应酬,与酒吧里喝酒放松是两码子事。李凌琛就坐在我边上,我一连拒绝了几个人喝酒,我是销售部的老大,又是美女,当然可以找很多机会耍赖,实在不行,还有手下帮我撑着。
  “陈姐,我敬你,你应该喝哈。”李凌琛端起了酒杯,是满满一大杯白酒,那种大大的玻璃酒杯,至少有三两,他一边说一边给我倒了同样多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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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乐未央》 12
  看着他那勾魂摄魄的小眼睛,我眉头一皱,“要喝可以,但我要跟你喝交杯酒。”我出起了馊主意。
  “这个我要留到那个时候(指举行婚礼),换一下要得不,陈姐。”李凌琛有些为难。
  “不行,要不然我就不喝。”我的语气有些霸道。
  犹豫了几秒钟,我们俩最终喝了交杯酒,当时我只是想着开玩笑,捉弄他一下,没想到这交杯酒还真不能随便喝……
  由于回成都的几辆车子需要加油,在临走之前,醉醺醺的我回到别墅一楼的房间休息。公司的几个老总醉得太厉害了,一进别墅就倒在了沙发上。我也倒在了客厅旁的房间里,没想到那个李凌琛也大着胆子混了进来,成了这一年多来第一个在离我5厘米处的男人……
  我是一个在成都算得上高收入的女子,但我不愿人家说我啥子白领或是小资。那是写小说写杂文换稿费的那些无病呻吟的群体整的,其实私底下不晓得收了那些洋品牌多少红包。那个叫啥子新潮的烂周刊,发布一些自命新潮的服装、化妆品,内行一看就知道是品牌给的广告费提供的东东。新潮是骨子里的东西,不是几个拿一两千元的伪小资能够带领的。的确,哈根达斯是不错,但是麦当劳两块钱一个的脆皮甜筒也不见得孬得了哪儿去。我一个月大概拿得到七八千元,但还是愿意去吃串串,要去吃钵钵鸡,管球他的,啥子高雅的外表,下班以后我想咋个整就咋个整,白天挣钱已经够累的了,再以后何必要装呢。每次在“中华园”的嘉里莱喝芝华士下萝卜干这种绝配,总是在想,大概只有成都人才会在酒吧里整的出来。
  我不相信爱情,因为曾经被爱情伤得支离破碎,东拣西拾的才把自己收拼好,但爱情这个东西说来就来,挡都莫法挡。我经常和闺中密友石兰摆“龙门阵”,不相信爱情,但爱情要是再一次来呢?上、还是不上?这是个问题。但有些东西,自己确实没有办法控制,稀里糊涂地就钻进去了。这一次,仅仅一次客户招待会,我就莫名其妙地又爱上了。
  回成都后,酒已经醒了大半,想起了那个小眼睛的花样美男,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酒后失态,唉,以后还是少沾点酒吧。
  但是,莫名地还是想给他打个电话。我给了他我的名片,他说他没名片,他在我的电话本上留了电话。我打过两次,但很快就挂了。我不敢打,因为那只是酒后失态而已,我不能跟一个有同居女友的小帅哥搅在一起,那样子对我没有什么好处的。
  但是,还是莫名地有些想他,每当手机响起时,总有一阵莫名地激动,希望是他打来的。
  “陈姐,我是李凌琛,我在你单位楼下,下班没有,我请你喝酒。”
  回成都后的第三天,电话响了,是他,仅仅一个电话,我就激动莫名,原来这几天我一直在想他。他咋个晓得我在加班,而且算到我要加到八点左右?太奇怪了,难道人与人之间真的有缘分可言?
  下楼后,我对停在单位门口的几个拓拓车和小福打量了半天,都没有他的影子。
  “过来噻,511,没看到嗦。”他给四处张望的我打了个电话,511是一辆“azda 6”,这个叫李凌琛的小弟到底是啥子来头。我满腹狐疑地上了车。
  “你以为我开拓拓来接你?”他的口气中满是张狂和自信。
  凭我的经验,这小子背后一定有故事。车肯定是他的车,车上的摆饰,用品,一看就是他的东西,虽然我没车,但我经常坐车,这点判断能力还是有的。这个李凌琛到底啥子来头,难道我这个销售部经理还有看走眼的时候?
  《常乐未央》 21
  如扑火的飞蛾
  爱情来时
  明知有毒,明知会痛
  还是因为一个吻
  抑或一个眼神而情不自禁
  不知为什么,坐上车后,我一阵脸红心跳。车上只有我们两个,刚下班的我没有喝酒。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的手和脚都不知道往何处放才合适。两双手紧紧抓着提包,眼睛假意望着远处。那天对他的捉弄,往好处想,是酒后失态,往坏处想则是女人不够自重,调戏他。“陈姐,我们去中华园的嘉里莱吧,我不喜欢ix和空瓶子,嘉里莱要清静一些。”他主动打破了僵局。我机械地点点头,心想,两个人隔得如此近,气氛太过尴尬,进了酒吧就好了。
  从我公司所在一环路科技一条街附近,我们很快就拐到了中华园。车刚停稳,我就飞快地跳了下去,想尽快结束那尴尬的气氛。“你那么想喝酒嗦,走那么快”,他轻轻地扶住差点在上台阶时踩空的我,就如我们是多年的恋人一般。
  都说一吻定情,但我们那酒后的一吻算得上定情吗?
  酒吧里,红男绿女早已把大厅坐满,我们坐在了离大厅不远的玻璃墙后边。外面的音乐轻柔地传过来,我们坐在情侣座上亲密地摆着龙门阵。
  “老婆出去散心去了,我也来散一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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