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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半晌,他谦虚道,“师傅谬赞了。”
  绕了一圈下来,已近黄昏。我肚子饿了,同楼西月道,“今日晚饭,为师想吃野山菇炖鸡。”
  楼西月抬首望着我,有些犹豫道,“师傅,药王谷中其实并未有鸡。”
  我奇道,“可是你入谷那日,我明明吃着了山药鸡汤啊。”
  楼西月垂头道,“那是我让南雁出谷买的。”
  南雁是楼西月的小厮,楼西月便是当今富家公子的典型代表。日日过着衣来伸手,食来张口的生活。楼西月来药王谷拜师,南雁左手拎着一只包袱装着他楼七公子的锦衣华服,右肩背着只锦盒里头装着四方祥玉和一干金银珠宝,怀里抱着一只淮阴暖玉笛同一把木琴,让我不得不叹为观止,扼腕感慨:楼西月,垮了的一代。
  药王谷虽然长了许多奇花异草,却怪便怪在生畜难活,谷中鲜有虫鱼鸟兽。我初来药王谷之时,不懂行情。经常出谷在集市上带回来些小鸭小鸡小鸟小猫,回来养着,但不足几日,这些牲口一个个要么口吐白沫、要么浑身抽搐、要么郁郁寡欢而死。荼毒了许多生灵之后,我痛心疾首,我悲天悯人,我觉得寂寞如雪,我含泪望着师傅。师傅转身回屋,七天之后,我便发现谷中池内多了一尾生龙活虎的小鱼。
  师傅写了张药方与我,“小香,你将这些药草混在鱼食中,这鱼便不会死了。”
  我就知道,我的师傅,是万能的。
  在楼西月入谷之前,我已经足足有二十三日不知肉味。他入谷的第一日,我便体味到了久旱逢甘露的美好,并且在心中再一次对我收了这么个弟子的行为给予了高度肯定。
  我蹙了蹙眉心,迎风叹道,“西月啊,为师近来在琢磨那起死还魂丹,有些心力交瘁。所以想喝鸡汤补一补。”
  楼西月为难道,“师傅,出谷要耽搁些时候,眼下已经要入夜了。南雁若是现在去,怕是明日才能回来。”
  我托腮呢喃道,“我原先听说过一句话‘楼七扇,持袂踏流云。’西月你是不是轻功上好啊?”
  “啪——”楼西月的扇子掉到了地上。
  如此说来,自打第一日入谷看到楼西月风情万千地展开那桃花扇之后,再没有幸欣赏那枝开得夭夭灼灼的桃花。连日来,楼西月再没“摇扇笑过桃花”,倒是这桃花扇,已经数次掉到了地上。我委实担心:这么一把有风骨的扇子,可千万别摔坏了去啊。
  “师傅,西月这便出谷去买些鸡鸭,你且稍待。”
  我满意道,“嗯,快去快回。”末了,望着楼西月的背影,我再加了一句,“西月,昨日的饭菜稍淡了些。今日你多加些盐。”
  转身之际,我好像又听到了扇子落地的声音。
  回到屋中,我算了一算,这次师傅出谷已经去了七七四十九天,是他走得最久的一次。往日里,都是别人登门造访,师傅轻易不会出谷,即便出去,也不过数日便鸟倦知返。可是这次,他走了这么多天,杳无音信。我不免有些担心,提笔写了封很长很长的信,大意是:
  师傅不在的日子里,我每日挑灯夜战,头悬梁,锥刺股,认真地抄写医书,并且将谷中的杂草拔得一干二净;且因为解了一个疑难之症,又一次提升了药王谷的名声;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会再接再厉,将药王谷发扬光大;在师傅回谷之日,必定能见到一个井然有序、蒸蒸日上的药王谷;之前师傅交给我清扫药池的任务,我那时候说完成不了,但现在发现“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敬请师傅放心,我一定会将药池清理干净;周三公一切尚好,我也一切尚好,不知道师傅何日当归?
  除了最后一句,其他都是楼西月的活。
  但其实我真正想写的,只有最后一句话。
  写完这信,我将信折好。心里激动了一番,想了想,还夹了枚竹叶进去。我出门将信放到大风嘴里,大风是师傅养的一只白肩花雕。我前头没有把大风算到谷中的生畜里,是因为大风太通人性了,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他便能心领神会。我想大风没准是个人,或者算是只人兽,反正在我心中,他和我是同类。
  我们药王谷素来都是豪情万丈,别人送信用信鸽,我们大风比信鸽的身板要大上近百倍。
  思到这,我很自豪地拍了拍大风。看到他扑哧了一下翅膀,接着一啸入天,在半空中盘旋了片刻,旋即直上云霄。
  夜幕落,星光灿。
  我突然后悔了,这是我第一次写信给师傅,日后或许会被师傅留下来偶尔翻翻,其实我应当更直白些,这样才能有收藏价值,最后一句应当换成:师傅,我想死你了啊。
  正文 [〇二]烟花醉
  清晨微曦,晓日初悬,东方遥远的天际悄悄露出了朝晕,染红了一角烟霞。8 9 文学网
  我穿上一袭长颈外袍,将头发松松绑起,对着铜镜,将那层男人的面皮贴在脸上。再慢悠悠地踱步去寻三公。昨日夜里,我做了个梦,梦到一幅水墨画,有个着锦服的公子衣袂翩然地立在江边,风萧萧,浪滔滔,江南的三月,草长莺飞,啼血杜鹃映山红,宛若沉沉夜幕绽放的迤逦烟花。
  他对我展颜一笑,声如润玉,“小香,过来。”
  忽而他身后万丈浪起,势若腾龙,汹涌而至。天际昏暗,雷电交加,再一看,那公子已经不在了。
  这个春梦和梦魇,就在一念之差啊。
  我从梦中惊醒,仔细思忖了一番,这位公子的容貌我记不利索,但心头隐隐作痛。我这三年来,日日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男人只有两位:师傅和三公。那么,本着日思夜想的原则,我梦里的主人公要么是师傅,要么是年轻时候的三公。
  踱到三公屋前,他端坐在院中,眼前一株凤凰花,开得很娇艳。他细细地摸了摸花瓣,摸了摸茎叶,摸了摸那叶子上的砂子,陶醉其中。佛说:一花一世界,一草一天堂,一叶一如来,一砂一极乐。三公,是在思考芸芸众生的旦夕祸福。
  我坐到三公身旁,问他:“三公啊,你最近有没有托梦给我?”
  三公拈花一笑,摇了摇头。
  我放心了,昨日夜里果真梦到的是师傅。我同他大致讲了讲梦境,“你帮我解解呗,这是吉兆呢还是凶兆?”
  世人常说“周公解梦”,我一直在冥冥之中相信:周三公和周公必然有着某种不可告人的关系。
  三公缄默了一盏茶的时间,我瞌上眼睛将将要睡着的时候,他启口道,“牵肠挂肚啊牵肠挂肚。”我抬起眼皮瞥了他一眼,哼哼了一声,就着阳光,再补个回笼觉。
  很久很久以前,我也曾做过这样一个梦。那时候我大抵只有十三、四岁,是个总角女童。梦中隐约有个年轻公子,托着我的后脑,用青花瓷勺将一碗汤药缓缓渡到我口中。在此之前,我总是极冷,无论用多少棉褥裹着,都抵不住,那寒意从四面八方一分一毫侵蚀我的心。但那药浆顺着喉咙流下去,好似有一阵暖流注入我的心田。
  我幼时,有个妹妹,叫齐笑。齐笑总是会将我团团抱住,对我说:姐姐,小笑在这里陪你,要是还冷的话,我就去拾点树枝生火。我们俩就这么相依为命,浪荡在江南的大街小巷中。偶尔顺手牵羊得了只钱袋,我便会给小笑买糖人吃。饥困潦倒的时候,齐笑会番强到大户人家偷摘果子,然后我俩劫富济贫,坐地分赃。
  那时,戏班子红红火火演着一出折子戏——《霸王别姬》。我和齐笑便跨坐在院墙上,对戏台上那群红白脸进行俯瞰众生的围观。
  我捂住心口,对齐笑慷慨悲壮道,“虞姬啊虞姬~~本王没了你,可怎么活啊?!”
  齐笑乐得咯咯直笑,作娇羞无限状,“霸王啊霸王,只愿君心似我心,此生无缘,来生再见了~~”
  我满目疮痍,生不如死状,“哦~~虞美人既死,本王也不要活了。子啊,收了我去吧。”唱毕,我猛一甩袖,激情不已。只觉得眼前有物什闪过,我一摸袖管,里头空空如也。院中平地一声惊雷,“谁?!谁扔的鸡蛋?!”
  我赶忙拉着齐笑一路飞奔,那江边的柳枝飘扬,那天上的白云飘飘。
  可是,有一日,我醒来的时候,草棚里湿湿凉凉,却没见着齐笑。我赤着脚反反复复踏遍了城中所有的青砖小道,在大户人家挂着大红灯笼的门前伸长了脖子盼来盼去。却是再没有见到她。入了夜,寒意如针椎一般扎在我四肢百骸,如百万只蛾蚁啃噬我的心肺。我在黑暗的草棚中抱膝蜷作一团,再没有齐笑替我生火取暖,苍茫大地只余了我一人。
  夜黑风高的夜晚,我昏昏沉沉堕入了梦中。华梦初醒,身旁“劈劈叭叭”有火燃声,我挑起眼皮,模模糊糊看见个人影,手执了根树枝拨着火堆。
  我张嘴唤了声,“小笑……”
  那人转头,只着了白色中衣,火光在他白皙的肌肤上打下阴影,一跃一跃。他俯首看我,眸若深潭,“你好些了么?”
  我睁眼想起来,身上的外袍滑落,是一袭绛紫色嵌金锦袍。我盯着他看,看了约莫半柱香的时候,他抿了抿唇,有些笑意,“我很好看?”
  我真诚地点了点头,“特别好看。”
  他含笑将外袍穿上,那袍子与他的气质浑然天成。他在腰间系上一条镶玉银色宽带,接着迈步要走。
  我急了,一把拖住他,“你是哪位大神?叫什么?”
  “我叫安辰。我不是神仙,方才你病了,我给你医好了。”
  我拽住他的袍角,“哥哥,你像我的亲人,你能不能带我走?”
  他摸了摸我的头,“不行。”
  我打滚,“我病没好,浑身都疼。心、肝、脾、肺、脏疼得无边无际。”
  他哈哈一笑,“我不能带你走,我不是扬州人。只是顺道路过。”
  我含泪啜泣,“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哥哥,我能上树、能爬墙、能种田、能收菜。你可不可以收了我?”
  他低低地笑,笑声如丝竹般悦耳。
  安辰偏头看我道,“你是谁家的丫头?”
  我紧张了,想到要同他说我的名字,心中莫明地抽紧,“我叫齐香,香蕉的香。齐天大圣是我老祖宗。”
  安辰抿了抿唇,笑道,“小香,过来。”
  他眼角稍弯,笑的时候眸中好似落入了星辉。窗棱处透过来一束泛金的阳光,炫目地让我睁不开眼睛。
  枝桠初绽,斜阳染草,须臾花开,谁心猿意马。
  安辰没有给我一个名份。他就是在酒楼请我吃了一顿,婉转地与我表示: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带上我非常地不方便。我宽慰他:无论他做什么,我都只会淡定地围观。
  此后我跟在他后头,十里八乡寸步不移。他吃饭,我看着;他喝水,我看着;他治病,我看着;他如厕,我在茅侧外头看着。我发现他喜欢抿唇,往往有什么事惹他开心了,他就会轻轻抿一抿,然后在唇角绽开一抹笑颜,让我以为漫天花开的三月扬州也无可比拟。
  江边赏柳,他信手拨了拨琴弦,与我道,“小香,我还有事要办,真要走了。”
  我顿时失落了,轻声道,“可是我舍不得你。”
  安辰摸了摸我的头,“很多人,你都会舍不得,但不是所有人都要留在身边。
  我在身上摸了摸,没有东西可以留给他做信物。于是我蹲下身在岸边摸了块鹅卵石,用袖口擦擦干净,在上头亲了一口。然后递给他,“你能不能留作纪念?”
  他点了点头,接过石块转身走了。
  我偷偷地跟在他后头。其实,说不跟着他,和跟着他但不告诉他,表面上看起来是一样的,但后者的效果大好。比如我可以在某个风花雪月的日子,突然出现在他面前,然后故作惊诧地同他道,“公子,我们真是有缘啊~~”我还可以将他喜爱的东西摸透,然后悄无生息地送给他。我还可以在偷窥他两三年之后,挥泪抽泣告诉他,“我其实已经注意你很久很久了。”
  但是,在一个艳阳高照的日子里,安辰终于天遂人愿地入了一家青楼。我蹲在门口痴痴地等,痴痴地等啊,七天七夜之后,我顿悟了两件事:第一,他先前说办事不方便带着我,原来是为的逛窑子;第二,我将他跟丢了。
  我后头想了想,其实安辰真的想走很容易,最有可能是碍于他风度翩翩的气质,遁走太损形象了。
  齐笑走了,安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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