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周六晚上有一门选修课考试结束后,同班几个同学商议后决定去酒吧放松放松,潘哲拗不过蓝青,也随着他们一起去了。
这是间叫做“藏爱”的酒吧,位于学校北大门外,是艺术学院几个学生合伙开的,浓郁的艺术情调之外,处处透着学生们关于人生,关于未来的狂想。它很受欢迎,除了本校学生,周边许多职业学院的学生也常常在此流连。
潘哲随着他们也叫了杯啤酒,时不时抿一小口做做样子,并不真喝。她听着蓝青他们说话,时不时接上一句,既不活络,也不至太过离群。而她的眼睛却一直随着一个穿着侍者衣服的男生在人群中穿梭。
英重。
就算潘哲对男生的样貌并不敏感,她也很轻易地判断出他确实拥有一副极其出色的外表和身材。同样的白衬衫黑西裤穿在他身上尤为俊秀出众。当他端着托盘经过潘哲身边时,潘哲叫住他,微眯着眼睛,似笑非笑:
“帅哥,帮我拿杯啤酒。”
英重面无表情地看她一眼,微低了低头,音调虽冰冷却有礼:
“好的,请您稍等。”
他回转身,嘴角便扯出一个嘲讽的弧度。早在她随着人群进门的时候,他就已经注意到她了,他一直等待甚至是期待着她的发作。他到吧台拿了杯啤酒递给她:“您的啤酒。”
她接过啤酒,淡淡地看他一眼道:“谢谢。”
他有点惊讶。原本以为至少会遭遇泼头盖脸一杯啤酒呢。
他在吧台的角落里打量这个女人,厚厚的乌黑的头发,发尾微打着卷,小巧的脸庞,不会比他的巴掌更大。他想像着把手盖到她脸上,她玲珑的鼻尖抵住他的掌心,呼吸轻柔湿热,纤长浓密的睫毛会扫过他的手指,又痒又麻,水嫩鲜艳的红唇触着他的掌根,温润柔软。这种想像让他有些冲动。
楼上一个包厢喊着要啤酒,他提着几瓶酒送上去,再下来时那个女人和朋友们已经离开了。
潘哲洗漱上床时已经十一点半了,准备关机的时候才发现手机不见了。这才想起,竟然把包忘在了酒吧,手机正放在包里。她借了蓝青的手机打自己的电话,打了两遍都没有人接听,料想在那嘈杂的环境中大概没有人听得到。
她披了衣服,下床便往门外冲去。
“哲哲,等等我,我陪你去!”蓝青在后面喊。
“不用了…”
到楼下的时候,迎面撞上宿管员,胖胖的阿姨关心地问:
“这么晚了还出去啊?!”
潘哲摆了摆手,来不急答话就冲了出去。
酒吧里比先前更热闹了,她的包果然还在原先的位子上,她拿起包,又环顾了一圈酒吧里穿梭的侍者,没有找到英重的身影,她不禁有些失望。
走出酒吧时,外面竟下起了小雨。深秋的雨水落到脸上,冰冷无比。“这鬼天气!”潘哲咒骂着,裹紧外套向学校跑去。
前面街角处有人在打群架。因为学校周边有许多三流职业技术学院,打群架已经是司空见惯了,潘哲并没有停下脚步。
有学生高喊:“警察来了!”
人群一哄而散,被打的年轻人从地上爬起来,大冷的天,他却只穿着白衬衫和牛仔裤。潘哲几乎一眼就认出了他。一个月前,他也是穿着这样一身,被人围攻。潘哲几乎要笑出声来了。
就在这时,散去的小混混中的一个被路边一块砖头绊倒,他咒骂着爬起来,又往前跑了两步却突然停下了。他回头恶狠狠地瞪了英重一眼,又奔回去拿起砖头。巨大的惊慌袭上潘哲心头,她想也没想就扑过去抱住了英重。
英重的表情瞬间变得狠厉。他抱着潘哲快速旋身,堪堪避过了砖头。那小混混愤恨地跺跺脚,拐进路旁一条小巷不见了踪影。
英重狠狠地推开潘哲,紧盯着她,面目阴沉,一言不发。
潘哲颤抖地抓住他的胳膊:“阿重,你有没有伤到?”
英重不答,甩开她的手大踏步往前走。他走到学校门口的路灯下,找到张椅子躺下便不动了。学生们急匆匆往校园里跑去,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他。
潘哲心有余悸地跟上他,站在躺椅旁静静地看着这个年轻男生。他闭着眼睛,面目已经平静下来,沉静如水。他和她的弟弟差不多年龄,人也帅气,可性格似乎大为不同。她弟弟桀骜不驯,性情暴烈,别人给他一拳,他会踹人家两脚。可这个男生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让人看不出任何情绪。
“阿重。”她轻声叫他。
英重微皱了皱眉,张开眼睛,他的眼睛里没有丝毫波澜起伏。潘哲慢慢蹲下身子,温柔道:
“不冷吗?跟我回家吧。”
房间还是一个月前的样子,乱七八糟,钥匙、银行卡和便利贴仍静静躺在地上,那个笑脸今天看起来倒是笑容可掬。
潘哲指指房间道:“阿重,你先去洗澡。”英重不置可否,打开门走进去,一会儿里面便传出“哗哗”水声。
潘哲看了看表,已经过了十二点,宿舍大门已经落锁了。她无奈地简单收拾收拾客厅便回到自己房间洗漱。整理衣服时突然想起床头柜下放着医药箱。她把它找出来,挑出消毒水和消炎药。
英重已经洗好澡,倒在沙发上便睡了过去。潘哲走过去,叫他:“阿重,去房里睡。”连叫了几声,英重都没反任何反应。潘哲有些着恼。她用棉签沾了药水狠狠点在他手臂上的伤口处。
“嘶…”英重痛嘶一声,张开眼睛。
他的眼中第一次显露出情绪,是被打扰到的恼怒,这怒气点亮了他的眼眸。原来他竟有一双如此漂亮的眼睛。
潘哲心里好笑,恼怒总比面无表情好。
“喏,消毒水,擦在伤口上。”说着又把消炎药递给他,“消炎药,一次两粒,一天两次。”
英重皱着眉头接过。
潘哲接了半杯水放到茶几上,“等会喝了药去房间睡。”说完便自顾自回了房间。
英重坐在沙发上犹豫了好一会才擦了药水,吃了两粒消炎药回房。躺到床上却睡意全无。脑中不停闪过她奋力挡在他身前的画面,她颤抖的手指,还有温柔的声音。
第二天早上,潘哲是被连绵不绝的闹铃声吵醒的。她闭着眼睛迷迷糊糊在枕头下摸索着,却怎么也摸不到手机。无奈地张开眼睛,发现竟是在学府雅苑的房间,手机闹铃似乎是从客厅传来的。她这才隐约想起,昨晚把手机放在客厅里了。
她无奈地下床,打开门就惊愣住了。英重右手高举起她的手机,狠狠掷到地板上,“嘣”地一声,手机四分五裂,闹铃声戛然而止。
“你…”
潘哲目瞪口呆地看着地上粉身碎骨的手机,说不出话来。
英重这才看到站在卧室门口的潘哲,他皱着眉头道:
“它太吵了。”
然后头也不回地回了自己房间。
潘哲眨眨眼睛,困意不断上涌,眼皮还在不停打架。她甩甩头发,反正碎也碎了,干脆回房补觉吧。
房间很快恢复了平静,双方当事人又都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潘哲终于睡醒起床已经快到中午了。再次看到那支离破碎的手机,她在心里为它稍稍默哀了两秒钟,抽出sim卡,把手机残骸扔进了垃圾筒,拿起钱包出了门。
她狼吞虎咽地吃了饭,到新都会买了许多东西,又为英重叫了份快餐。当她回到家时,快餐也正好送到。
英重刚起床,身上还穿着皱皱巴巴的白衬衫牛仔裤。潘哲挑了几个袋子递给他:“去换衣服,穿厚些,今天外面很冷。”
英重再出来时已经换好了衣服,淡灰色的开衫毛衣,蓝色牛仔裤,不晓得是否穿得温暖了些,他整个人看起来柔和许多。
潘哲点头,“嗯,不错,很合身。”她又把纸盒里的大衣展开披到他身上。这是一件黑色羊绒大衣,最经典的英伦款式,简约的样式,做工却很精致。
“不错,很帅,比橱窗里模特好看多了!”她毫不吝惜地称赞他,然后又将声音放低了些道:“就是这张木偶脸看起来不大顺眼…”
英重的眉头立即皱了起来,潘哲吐吐舌头:“好啦,我不说了…”她指指桌上那款男式手机,“那部手机是你的。”
英重看向茶几,那上面放着两部手机,一部男款,一部女款,显然是潘哲刚刚出去买的。
“我不需要手机。还有,”他顿了一顿,似乎不耐地挑了挑眉,“你的手机也别让它乱叫。”
言下之意,如果它再乱叫,我还是会摔了它。
“脾气真坏!”潘哲忙收起自己的手机,调成振动,又把那部男款手机塞到他大衣口袋里,“拿着,我的号码已经输进去了。嗯,”看到英重想要拒绝,她眯着眼睛笑了,“万一再被人打的话,报警方便些。你知道报警电话吧?”
英重被噎住,手机顺利地滑进他的口袋。
潘哲捂住嘴巴大笑起来。笑完之后,拿起沙发上的包包,“饿了吧,快点吃饭,一会就凉了。我先走了。钥匙、银行卡在门口的鞋柜抽屉里,好好照顾自己。”
潘哲说着便走到门口换了鞋要回学校。
“喂。”英重突然在身后叫她。
潘哲回头,英重斜斜倚在墙边,挑着眉,眼睛微弯,似笑非笑,“你不怕,我会把你的房子卖了吗?”
想起上次英重走后房里被洗劫一空的惨状,潘哲无奈地耸耸肩:“随你。”
她拉开门,又回过头,静静看着他,“阿重,卖房子挺麻烦的,也卖不了多少钱。这里,”她指指鞋柜的抽屉,“银行卡里有很多,足够你用。如果你还有其它要求,只要我能做到,我会全部满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