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自那天之后,潘哲再没有去过汇中百货。可她没想到竟还会见到向御景。那天她和领导陪同一个法国客人参加一个商务宴会,那是一个大型的商务宴会,人很多,她总感觉有人的目光跟着她,趁着翻译的空当,她环视了一圈大厅,然后就远远地撞到了向御景的视线。他似乎对她点了点头,然后便收回视线,和身边人交谈。潘哲却因他的身影乱了思绪,而后的翻译中频频出错,领导好几次对她皱眉,她羞惭得红了脸,好不容易才调整好状态。直到宴会结束,她都没再去看向御景所在的方向。
  宴会结束后,领导没有批评她,反倒安慰她几句。客人离去后,潘哲走出酒店,从右边的通道下台阶,刚走几步就看到台阶下向御景倚在车旁,似是在等人。她犹豫了一瞬,回转身准备从左边的通道下去。却不想走到一半就看到向御景站在台阶下正对她微笑。
  她避无可避,只得摆出僵硬的笑容向他打招呼:
  “向先生。”
  “潘小姐一个人吗?我送你回去。”
  潘哲尽量维持着僵硬的微笑,摇头拒绝,“不麻烦向先生了,我打车回去。”她指指酒店门口等着载客的出租车,“今天很好打车。”
  向御景低低地笑了,笑声低沉愉悦。
  潘哲觉得自己没办法承受他的笑声。他的笑声和他的人一样,让她不由自主想要靠近。每次见到他,她都会变得不像自己。她想她一定要快点离开。
  “向先生,我还有些事情要办,再见。”
  她走得惊慌而又急切,高跟鞋踩在大理石上的咔哒声与她的心跳相呼应,她的脑中只有一个声音,我要离他远远地,我再也不想见到他。
  “潘哲。”向御景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明明是很淡淡的声音,却像是带着蛊惑,像是一句定身咒。
  潘哲停下身,慢慢回转头。
  向御景走到她身边,“陪我去吃顿饭吧。”
  潘哲抬头盯着他的眼睛,
  “你是特意等我,是吗?”
  向御景微笑点头。
  “为什么?”她问,声音里带着孤勇。
  向御景没有答话。
  “如果是因为永恒,我的答案仍然没有变。”
  “你知道的,和手表没关系。”
  “那是为什么?你明知道我喜欢你。”潘哲的声音哽咽起来,“从第一次见面我就喜欢上你了,我几乎每天都在想你。每次见到你,我都忍不住想靠近你。但是无论喜欢也好,想念也好,这都是我自己的事情。我不会给你造成任何困扰。所以也请你不要给我任何让我误会的信息,我会有…非份之想。”
  “如果我说,”他的声音很柔和,带着蛊惑,“我对你早已经有了非份之想呢?”
  潘哲靠近他,她能闻到他身上的气息,带着些涩涩的烟草味,
  “向御景,收起你的非份之想。我在汇中百货见到过你和一个女人在一起。既然你有其它女人,就不要再来招惹我。”她退离他身边,“我不会去打扰你,也请你不要打扰到我。只要时间足够长,我一定会把你忘掉的。我会把你忘掉的。”
  她说完后转身离开。
  “潘哲!”向御景伸手拉住他,声音里带了一丝急切。
  潘哲回转头,眼睛里已隐约含了泪水,“你知道我想要什么。我要你和她分手,和我在一起。如果你做不到,请不要再叫住我。否则,你就再也摆脱不了我。”
  潘哲打开出租车门,正要坐进去。向御景突然冲上来,从后面把她抱住。温热有力的怀抱,带着涩涩的烟草香。潘哲的泪水终于落下来。
  向御景把她的身子转过来,捧起她的脸,认真的看着她的眼睛,“以后不会有别人了,只有你。”
  潘哲紧紧抱住他的腰,把脸埋在他的怀里。
  向御景拿出手绢轻轻拭去她脸上的泪水,“好了,傻丫头,别哭了,都哭成大花脸了。”
  潘哲抽噎着,“很丑是不是?”
  向御景轻吻她的额头,“很可爱。”
  潘哲破涕为笑。
  向御景带着潘哲去了家普通小饭馆,叫了几样简单的小菜。潘哲吃饭的时候,露出腕上戴的手表,她今天戴的是英重送给她的天空之城。向御景问她,“手表给我看一看好吗?”
  潘哲把手表脱下来递给他。
  向御景赞叹,“真是精致。”
  潘哲点点头,“嗯,我也很喜欢。我十八岁生日的时候,我的母亲曾经专门为我去法国抢拍这块手表,可惜没拍到。她一直都特别遗憾。没想到它最终还是到了我手上。”
  “那你是怎么得到它的?”
  “阿重给我的。他说是从一个私人收藏家那里买到的。不过具体情况没告诉我。我还有很多收藏,改天有机会带你去看。”
  “我最想要的还是那款永恒。”
  潘哲想了一想,认真道:“我不会把永恒出售。但是,我可以把它送给你,用你的一辈子来换。永恒只属于那个会陪我走完一生的人。”
  潘哲有了一个秘密,关于爱情的甜蜜的秘密。向御景工作很忙,他们只能每天晚上在一起吃顿饭,晚饭之后,他把她送回银杏苑,而他通常还要回公司加班。有天晚上向御景把她送回银杏苑,潘哲抱着他的腰,把脸埋在他的怀里,迟迟不愿分开。向御景温柔地抚摸她的头发,“傻丫头,快上去吧。早点休息。”
  潘哲耍赖,声音闷闷的,“不要,再抱一会。”
  “听话,我看着你上去。”
  潘哲跑上楼,打开灯,到阳台上对向御景挥挥手。向御景也挥了挥手,做了个打电话的动作,这才发动汽车离去。
  直到车子看不见踪影,潘哲又站在阳台上对着天空乐了半晌,才进了房间。客厅的茶几上摆着一个盒子,潘哲把盒子打开,一只栩栩如生的毛绒加菲猫正懒洋洋地躺着,用高傲的眼神看着她。她几天前她和英重一起又重看了一遍《加菲猫》,当时她说想要一个毛绒加菲猫,可商场里却买不到,英重说他能买到,没想到他竟然真的买到了。她迫不急待地抱起它在怀里狠狠蹂躏一会,然后给英重打电话。
  电话立即就接通了,好一会没人说话。潘哲猜想他是在开会,
  “阿重,你在开会?”
  “嗯,今天估计要到很晚,你先早点休息,不用等我。”
  “很累吧?又喝了很多咖啡吧?”
  英重的笑声传来,“我不累。”
  “阿重,我看到加菲猫了,很可爱。”
  “你喜欢就好。”
  “嗯,我很喜欢。不和你说了,你快去开会,忙完早点回来休息。”
  “好。”
  潘哲洗漱完上床,就接到向御景的电话。
  “睡了吗?”
  “还没有,你到公司了?”
  “嗯,你早点休息,睡个好觉。晚安。”
  “可是我脑子里老是想到你,睡不着怎么办?”
  “傻丫头,听话,快点睡觉。我明天尽早把工作处理完,一整晚都陪着你。”
  “真的?”
  “当然,快点睡吧。”
  “嗯,好吧,晚安。”
  第二天向御景公司临时有事,两人甚至连面都没有见到。向御景一连忙了好几天,直到周末才终于抽出时间。英重出差了,潘哲一个人在家里收拾收拾房间,上网。接到他的电话时,她正在洗澡。挂上电话,她草草冲洗一下,胡乱套了衣服就往楼下跑。
  向御景瞧着她还不断往下滴水的头发,不由得心底一阵感动,他摇头低笑,“真是个傻丫头!”声音低沉悦耳。
  他把空调的温度调高了些,又从后备箱里拿出条干毛巾轻柔地为她擦头发,潘哲着迷地看着他,然后鬼使神差地凑上去轻啄了下他的嘴唇,然后迅速低下头,脸颊绯红。
  向御景的眼神突然变得深黯,他就势抱住她的头低头亲吻,潘哲尝到了他嘴里烟草和咖啡的味道,带着点苦涩的香。
  半晌之后,他放开她,她的嘴唇鲜润娇艳,晶亮的眼眸似是蒙上了层迷雾,带着茫然还有沉迷,他笑问她,“有没有人这样吻过你?”
  潘哲摇头。
  “喜欢吗?”
  潘哲歪头想了想,点头,然后又皱了皱眉道,“就是有点苦。”
  向御景大笑着发动车子。
  两人在汇中百货旁的一家西餐厅吃完饭,向御景问她:“你要不要去我家看一看?”
  潘哲微微一愣神,然后点头。
  向御景的家就在离汇中百货不远的地方,是一所普通的单身公寓。装修也极简单。向御景解释,“这是秘书帮我找的房子,我工作很忙,住在这儿很方便。”
  “工作是很方便,”潘哲点头,又接着道,“可你的生活一塌糊涂。”
  客厅除了一套沙发和一张茶几外,什么都没有。
  “是啊,我除了工作,什么都没有。”
  潘哲走到他身边抱住他,“你以后有我。”
  向御景低头亲吻她,“我怕时间长了,你会感到厌倦。我又老又无趣。”
  潘哲踮起脚尖迎合他的亲吻,“那样很好,没人和我抢你。”
  那晚潘哲没回家。在向御景进入她身体的那一瞬间,疼痛几乎击穿了她,她的指甲陷进他的肩膀,她努力睁大眼睛看着他,轻声叫他的名字,“御景。”
  向御景倾下身吻住她的嘴巴。
  两人做完之后,潘哲躺在他的怀里,用手温柔地抚摸他的眉毛道:“我喜欢你的眉毛”,然后抚过他的眼睛和鼻子又说,“我喜欢你的眼睛,”“我也喜欢你的鼻子,”她的手长久地停在他的嘴唇上,向御景拉住她的手亲吻,“你不喜欢我的嘴巴吗?”
  “我喜欢你亲我,可它曾经也让我很伤心。”
  “什么时候?”
  潘哲把脸贴近他的胸膛,声音闷闷的,带着委屈,“那天下大雨,你在车里说,让我不要给自己增加不必要的困扰,你那时候对我很冷漠。”
  向御景抚摸她的头发,“傻丫头,我们差那么多,我配不上你。”
  潘哲抬起头看他,“那后来为什么改主意了?”
  向御景亲吻她的额头,“在咖啡馆和餐馆很长时间见不到你,我才发现自己一直都很想念你。”
  “为什么?”
  向御景又去吻她的眼睛,“我喜欢你看着我时的样子。你让我感觉到自己很幸福。所以我要抓住你,我想要幸福。”
  潘哲搂住他的脖子,对他说,“我从没有像今天这么快乐过,谢谢你,御景。我也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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