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潘哲又坐在沙发上发呆。她已经持续这种状态很长时间了。自从在医院得知孩子流产之后,她就像是一具没有思想的木偶,不会说话,也不会笑。她醒着的时候就坐在沙发上发呆,困了躺下便睡,有时睡沙发,有时睡地上。为此英重特意去订做了一种特别厚实暖和的地毯,上面有长长的绒毛。潘哲在地上睡着后,英重会悄悄地走过去,把她从地毯上抱起来,当他的脚踩过她睡的位置,那里总是有一片水迹。可只用眼睛却是看不见的,它被长长的绒毛覆盖住,只能触摸才能感受得到。
  就像潘哲的悲伤,就像他的心痛。
  英重通常把饭菜做好,摆好碗筷喊她吃饭,潘哲会端端正正坐好,微笑着说,谢谢你,阿重。英重为她盖被子时,她也会突然睁开眼睛微笑着说,谢谢你,阿重。整整三个月的时间,潘哲只会说一句话。
  三个月后的一天早上,英重喊她起床吃早饭,她摇摇头,很快又睡了过去。她后来是饿醒的。起床之后就直奔厨房找吃的,她路过英重房门的时候,脚步停顿了一会。英重的房门半开着,他正背对房门坐在书桌前。潘哲轻手轻脚走进去,看到了令她悚然心惊的一幕。
  英重正拿着刀划开自己手臂的皮肤,鲜血迅速从伤口蔓延出来,一滴一滴落在书桌上。那把刀的刀刃上也沾染了血珠,一滴一滴向下滚落,潘哲认得那把刀,是她有一次去法国出差特意给他带的军刀。
  “阿重,你在做什么?”潘哲轻声地问,似怕惊扰到他。
  英重蓦地僵直了身体,迅速放下衣袖,收起小刀,转过身来已经带上了柔和的微笑,语气温柔地像是在哄小孩子:
  “你醒了?饿不饿?走吧,我们下去吃饭。”
  潘哲蛮横地捋起他的衣袖,狠狠按住他的伤口,眼泪扑欶扑欶往下掉,“不疼吗?”
  英重摇头,深切地看着她,“不会比你更疼。”
  潘哲怒吼:“你神经病!”
  英重突然抱住她,颤抖着说,“你不要再压抑自己。我…会心疼。”
  潘哲眼泪滚滚往下落。这一哭,就哭了大半天,哭尽了三个月蓄积的泪水。她搂住他的腰,把脸埋在他怀里,“阿重,我答应你,我会好起来的。你也不许再伤害自己。”
  英重抚摸她的头发,“好。只要你好起来,我什么都听你的。”
  潘哲渐渐恢复了生气。她在一家杂志社找到一份新工作,主要做些笔译,闲时翻译些文学作品,她很少再去想从前的事情,偶尔想起来会觉得似乎已经过了一辈子那么长。
  有一天晚上下班,潘哲在前面走着,忽然后面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她回头,看到一个浓装艳抹的女人,黑色整齐的刘海,鲜亮明艳的红唇,潘哲皱了皱眉继续向前走。后面的女人出声喊她,“嗨,姑娘!”
  只有一个人会这样叫她。潘哲又回头看她,这才认出丽莎来,她急忙道歉:
  “对不起,你换了造型,我没认出来。”
  “那有什么!”丽莎无所谓地耸耸肩,“一起去喝一杯?”
  潘哲摇头,“我的胃不好。已经不能喝酒了。”
  “哦,是吗?”丽莎嗤笑,“真是金贵!我天天把酒当水喝,身体也没出过毛病。”
  潘哲有点无措。她是在一种消沉的放纵的情形下结识丽莎,她与她可以在黑暗中一边喝酒一边讨论男人、欲望,可却从没有尝试过在光明的场合像友人一样交谈。这时候的她没有办法招架丽莎那种矛盾的个性。
  “我们一起去吃饭好吗?你喝酒,我喝水。”潘哲说。
  丽莎摆手,“我吃不下。我们去那边的酒吧坐坐,我喝酒,你随意。你来请客。”
  “没问题。”
  两人进了旁边一家小酒吧。天色刚刚暗下来,酒吧里人还不是很多。她们一进门,就有服务员对丽莎打招呼:“莎姐。”
  丽莎点点头,找了个位子坐下道:“我最近常来这里。”
  “跳舞还是喝酒?”
  “都有。以前那家酒吧倒闭后,我就来这里了。”
  “倒闭?为什么?”潘哲问。
  “这就是我想问你的。你那朋友到底是什么人?那天晚上你走后,酒吧被他们砸光了,还搜出了几大包毒品,告到警察局,酒吧就只得关门了。”
  潘哲摇摇头,“这些事情我不知道。不过既然搜出了证据,那酒吧倒闭也没什么可奇怪的。”
  “老陈…就是我那死男人,在警局也算有很硬的后台,以前比这更严重的都有过,还不是平安无事?如果不是你那朋友插手,酒吧会倒闭?”
  潘哲皱眉,“我确实不清楚怎么回事。”
  丽莎笑,“我也就随便问问。反正事情过去那么久了。我去叫两杯喝的东西。”她说完就起身去了吧台。
  潘哲看到她和调酒师说了几句话,期间还指了指这边,大概是让服务生把酒水送到这一桌。那调酒师随着丽莎的目光看一眼潘哲,点了点头。
  不一会服务生把酒水送到桌上。丽莎把其中一杯亮红色的液体递给她,“这杯是石榴汁,我曾经喝过的,味道不错,你尝尝。我呢,喝酒。”
  潘哲接过来尝了一口,点点头,“嗯,很好喝。”
  “当然,我是常客嘛!”
  潘哲的手机突然响起来,她看了一眼,是英重的电话,她接起来,“喂,阿重。”
  “下班了吗?”
  “嗯,我一会就回去,你不用担心。”最近这段时间以来,英重每天都会打几个电话问问她的情况,就怕她又有闪失。
  “我去接你好吗?”
  “不用,我打车就好。我大概半小时左右到家。”
  “好,我等你。”
  潘哲挂了电话,瞧见丽莎正对着她笑,潘哲收起电话道:“对不起,我要回去了。我们改天再聊。”
  丽莎嗤笑,“那当然,有男人在家等你嘛!”
  “别胡说。”
  “好吧,你先走。不过你得给点面子把果汁喝完再走。”丽莎指指桌上的石榴汁。
  潘哲端起杯子与丽莎的酒杯碰了碰,仰头一饮而尽。
  “再见。”潘哲对她告别。
  “bye,亲爱的,别忘了结帐。”丽莎对她做了个飞吻的动作。
  潘哲笑了笑,结帐离去。
  丽莎对着她的背影冷笑,招手叫来调酒师问,“你给她加的哪种料?”
  “放心吧,莎姐,您的交待我明白。是那种最纯的,绝对保证药效。”
  “多长时间会起作用?”
  “每个人体质不同,但最多不超过一小时。”
  丽莎点头道:“记在我帐上。”
  服务生嘻笑,“哪敢让莎姐付帐,被老板知道非炒了我不可。我刚刚算到那位小姐帐上了。”
  丽莎拍拍他的头,“行啊,越来越聪明了。”
  丽莎是恨潘哲的。
  她看着对面的空杯子,那里面还有一层薄薄的红色液体,就像是欲望的颜色。她曾经有个毁灭性的想法,她想把潘哲变成和她一样的女人。就在她即将要成功的时候,有人打破了这一切。潘哲被带走了,而她呢,没有人拯救她。酒吧倒闭了,那个老板抛弃了她,她不得不重操旧业,然后又遇上一个更小的酒吧老板。年龄和生活逼迫着她一步步走下坡路。每天晚上从酒吧回家的路上,看到街头站着的午夜女郎,就像看到几年后的自己。
  可潘哲不会。她想放纵的时候可以放纵,有人疼她爱她保护她,等着她回家。她终于放纵够了的时候,她还是可以重新穿起职业装,做个受人尊敬的,清白的好女人。
  凭什么?凭什么?这就是丽莎痛恨潘哲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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