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抓住他们!”
作者有话要说:刚去看了一眼新晋榜,33名了,啊哭,还有3天了,不知道能不能混到23名!大家留言吧,多谢
还有晋江今天又抽了,我发了5次了。。
☆、可怕的狂犬病
叶缓沙任由那个老妇人抓住自己的衣襟,高声说道:“难道你们就不清楚他为什么会变成那样吗?”
原本吵闹的人,渐渐沉默下来了,似乎也在默认那个事实。经时冷然环顾四周,冷冷道:“迟早都是死,我让他们少受点痛苦,错了吗?”最后一句,近乎叹息。
“本来他们还可以多活几天的!”一个人咆哮着说出口!
“多活一天是一天啊!”
“你凭什么杀死他们!”
“你们怎么知道他们的想法?”叶缓沙缓缓扳开老妇人的手,握着,给她力量,“那个病我清楚的很,只要一发作,大约六日必死无疑!多活一天,只是让他们更加痛苦而已!失去神智的还好,没有失去神智的人,一定忍受不了自己同动物一般低下!”她并非贬低动物,只是有必要的用强烈的语气,惊醒这些自欺欺人的人而已。
老妇人哇的一声,哭的更大声了,她跌坐到地上,一瞬间好像又老了许多,“我的儿啊,你叫娘以后怎么办啊?”
叶缓沙蹲下来,搂住老妇人颤抖着的肩膀。“人死不能复生,以后的路还长,况且你的儿子也希望你好好活着的。”叶缓沙拉住她的手触摸着心口,“你的儿子没有死,他永远活在你的心中,陪着你。”
沉默了半响,群众之一,看来是村长之类的人物,开口说道:“刚才公子说对这个病很了解,不知公子可否帮我们一个忙?”
“不妨,请说。”
“村子里还有几个……”
村长的话还没说完,就听一个声音从远方传来,越来越近。
“不好了!不好了!”那个男人气喘吁吁的说道,“被阿山——阿山,伤到的人,都,都变得和阿山一样了。”
村长的神色一凛,急忙对经时和叶缓沙两人说道:“能不能随我们一起回村子去看看?”
经时刚想说好,就见叶缓沙摇头说道:“不去了,那些人也是必死无疑的。我,不想再看到那些惨状了。记得把咬了人的疯狗或者病狗焚烧,深埋。”
村长疑惑的说:“村内并无疯狗病狗啊,而阿山也不是被狗所咬的,他出事的前一天,我看他都还好好的。”
“不,他定是被疯狗所伤,当然,不仅仅被狗所咬会得此症,染病的猫,狼、狐狸、猪、牛、羊、马等等,伤了人的话,也都会传染此症。伤口好了,可能觉得没事。但是这个病,在少则十五天多则六年以上的时间内,都有可能病发致死。”
“多谢公子。”村长朝他们道谢了之后,就带着村民一同回村了。
叶缓沙和经时也离开这个地方,要去哪里呢?还是妓院吧,哎。两个穷光蛋还能去哪里?况且八重就在那里。
“哎。”经时一边走一边叹息,“怎么这么恐怖啊。”
“生命是脆弱的。”
“要看是谁的生命。”经时打着哈欠,“我就顽强的很。”
鄙视的一眼扫过:“小强。”杀不死的蟑螂——小强。
这时,经时脸色突然一变,紧张兮兮的说道:“完蛋了。”
“怎么了?”
“你刚刚不是说,狂犬病刚开始发作的时候,手脚四肢向有蚂蚁爬过一样吗?”经时不自然的抓了抓手臂。
“嗯是啊。”
“完蛋了,我不会也是得了狂犬病吧!”经时哭丧着脸,“现在我就这个感觉啊。”
“你有被咬么?”叶缓沙咬着牙,狠狠的敲经时的头,“白痴!”
“身上若是有伤口,被溅上那些人的血也可能会……”经时一惊一乍的说,“说不准我身上有伤口,当时不小心就溅上了污血。”孩子,你忘了你就算有伤口,也会快速的自动愈合。
学的倒是很快啊!叶缓沙翻了一个白眼,快步离开:“就算那么回事,病发也在十多天后,我靠!”
“但是真的有蚂蚁在爬啊!”经时追了上去。
“啊啊!我要疯了!你个白痴!这是心理作用心理作用!”叶缓沙抓狂了,“你自己想多了,导致肌体模仿病发!不要胡思乱想。”是了,在现代也是,很多人听到谣传,特别恐惧,导致肌体模仿病发。
“……”
百里经时没有说话,沉默了许久,忽然问道:“沙子,你说你有可能会病发吗?”
“不知道啊,看运气了,”叶缓沙表情凝沉了下来,“不过如果我真的病发的话,你就一刀把我杀了。”
“不不不,我要让你多活几天,我舍不得你!”
“噗——”叶缓沙扑哧一笑,如果从别人口中说出,她会感动,但是从经时的口中说出来,不知为何就那么的搞笑。
“沙子,你也挺有趣的,不如就来陪我吧。”经时轻轻一笑,声音在微风中显得有些蛊惑,“成为血族怎么样?”
叶缓沙身子一僵,不敢置信的抬头看着经时:“开玩笑,你在说什么?”
“我说,”经时张开双臂,在深蓝色的天空下转了一个圈,大声说,“成为血族,如何?这下听清楚了吧。”
迟疑了半响,叶缓沙才回过神来:“骗我的吧,这世界上还真有吸血鬼了?”
经时冲她一笑,很难得的露出了两颗微尖的牙齿,如果不仔细看是看不出来。“我可是关心你呢,不然变成那样我看着也会难过的。”
“血族不是不能再阳光下么?为何你……”
“那些是低级的血族嘛,”深蓝色的眼眸中闪过了一丝狡黠,“你对血族的误解很深啊,还有高级血族是不喝人血的。”
叶缓沙没有说话,还在犹豫。
“不过,我咬了你,我会得狂犬病吗?”
蓦地,叶缓沙极其夸张的大笑,捧着肚子前俯后仰,一发不可收拾,眼中都笑出了泪花。这并非经时让她觉得好笑,只是她想起来了以前看到的一个网页。
在百度上面,一个人提问:人被狗咬了会得狂犬病,那如果我咬了狗狗,它会得什么病?
有一个回答者很有趣,他说:哦呀,你咬它的时候,要不是在餐桌上的话,那你就快去神经科检查检查。你很有可能得了神经短路综合症。
良久,在经时郁闷的表情下,叶缓沙轻轻说道——
“好啊。”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上个月我被猫抓了四条一分米长的口子,所以想到了写这个情节。大家要小心动物哟,如果被猫狗等伤了,用肥皂水冲洗30分钟,24小时内去打狂犬育苗。还有就是,肌体模仿病发,我也有过。不过我不是这种,我是感到特别兴奋,汗。当时吓死我了。
上学的筒子们,明天我尽力早一些更新哦。尽力尽力,我码字速度一向不快的,所以如果到时候没有更新,就谅解一下。呜……
努力上学吧!
☆、打劫
一切就像做梦一般的,叶缓沙成为了血族。被吸血的时候,她以为自己就快死掉了,痛,除了痛还是痛,接下来她被喂了经时的血,身体缓缓的被寒冷席卷包围,冷,好冷,就像置身于一片冰封雪地上,天地浩淼,万物死寂,只有她一个人,走不出跑不出,也逃出去那冰做的世界。然后渐渐的,她就如那终年不化的冰雪一般,沉寂了……
叶缓沙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三天后了,全身上下除了冰冷没有其他异样,经时笑眯眯的拿着镜子对着她:“更漂亮了。”
镜子中的叶缓沙,蓝色的眼眸,苍白的肌肤好像水做的一般,红唇妖艳欲滴,整个人更加的妖娆多姿了。无意识的,叶缓沙舔了舔嘴唇。见状,经时递上了一杯冰魂汁,一边给叶缓沙讲关于血族的事。
“好几年不喝冰魂汁也没有关系?”叶缓沙惊讶的说道。
“嗯,我有几百年没喝过,不过那时我在睡觉。蓝色眼眸的血族大概可以几年不喝,平日和人类一般吃普通食物就可以了。”
“这里是哪里?”叶缓沙扫了一眼四周,“还在胭脂明月楼?”
“没有。苏浓妆不收留我们两可怜虫。”
“那你哪来的银子?住这么好的地方?”
闻言,经时微微挑起眉梢,颇有一些得意的味道:“打劫来的。”经时把那日自己如何在黑灯瞎火的时候,“正大光明”的扒了一个富豪的钱袋的事迹,告诉了叶缓沙。
叶缓沙沉思了一下,一本正经道:“你那不是打劫,是偷!”
“不管如何,我总归是弄到银子了,不然你哪来的客栈住?”经时不屑道,“切,我把你扔大街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