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为什么要在一个说我很过分的人面前表现我的伤心呢?我已经很落魄,不可以再狼狈,不可以再可怜······然而,所有护身的伪装的围墙突然全部轰然倒塌,所有的防线全部决堤,所有的努力全部白费,只因为此刻抱着我的这个人的一句话,只因为他的一句话,然而我却毫无办法,我却毫无办法······我禁不住失声痛哭,捏起拳头来捶打他:“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你一句话就让我的努力全部白费?凭什么?”
  我没有力气,连举起拳头的力气都没有。
  帘生紧紧把我捞在怀里,下巴埋在我的头里。他的声音,像是抵着我的脖子说的:“阿薇,对不起,对不起······”
  他的话让我哭的更凶了。
  自己忍了那么久,付出了那么多努力,全不敌他的一句话,全不敌此刻紧紧将我抱在怀里的帘生的一句话:“对不起······”我多么想不原谅他,多么想同他发脾气,多么想冷冷地将他推开。可是,怎么舍得呢?他是我日思夜盼心心念念执着相思的人啊,是我心尖尖上唯一的宝贝,是我此生最珍贵的向往······
  眼泪无休无歇地往外流,打湿了他的衣衫。良久,他捧着我的脸,一遍又一遍帮我擦去眼泪。我不住地摇头,躲开他的手,眼泪就像决堤的河,静静地无声流淌:“没用的,没用的,没有用的······”
  他带着哭腔吻上我的眼睛:“阿薇,我知道,我知道······你可以尽情的哭,我不擦了,不擦了,等你哭够了,不再觉得委屈了,我弹琴给你听。我们好不容易见一次面,怎么可以这样浪费光阴?”
  序言
  更新时间2012-3-7 15:07:11 字数:1286
  很久很久以前,我有一个属于胡思乱想级别的念头——写一本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小说。我知道,这略微有些难度,因此一直未开始动笔。这一耽搁,时光已然过去十载,我也悠悠然长大了好些,然而很久很久以前的念想依然驻守在脑海里。我慨然一叹,预备将这个小时的想法糊弄出一些邹形来。
  我坐在一张只有三只脚的凳子上,凭着胸中的一口气竭力平衡着不让它倾倒。气息平喘,我再次打量了一下周围的境况,有些略略的忧郁。
  茅草和枯树枝搭就的破屋里,纷乱的茅草相当具有颓然气质地东倒西歪。在我面前的这张积满灰尘的桌子上,正有一支以美人横卧的睡姿静静然地躺着。它的末端,抵着一把剑的剑柄。它的正面,正对着一沓只有白纸的书本,将将翻到第一页,上面只有凌然的三个字,录鬼簿。
  是的,在这个破屋里,旧桌上,我预备开始这个念想。有阴冷的风从茅草的缝隙里灌进来,吹动了一下我的衣角。我看了一眼风来的方向,喔,天公有些不作美,外面正下着略略有些急迫的小雨。
  我的心情略微有些忧郁。好吧,这个环境多少来讲,有些凄凉。或许可以重新来下个定义。阴冷的小雨天,有一些让人戚戚然的忧伤,因此也让这个很有些凄惨的时节有了一种忧伤的高雅格调。这个破屋,暂且算它有一种被风雨摧残过的凌乱气质吧,毕竟,在这个不知道到底以什么为美的朝代里,凌乱也勉强算作是一种美。这张桌子,略略有些破旧古董的怆然。
  在这样一种具有颓败诗意氛围的破屋里,我开始思考自己过往简短而清淡的十载以及未来的二十载。这对普通人,是一个残忍而血腥的过程。但是,作为一个未来成功的小说家,则是一个充满梦幻而美好的体会。
  十年之前,我误闯深山,被一个神仙级别的美女掳去,作了他的徒弟。他要教我如何成为一个杀手。我本人对杀人这件事并无有太大的兴趣,但因着他乃是一个绝世的美女,也就勉为其难地拜他为师,修习杀人之术。
  未想到,他的样貌竟是一日一变。不论是老气而酸腐的教书先生,还是潇洒漂亮的俊美男子,不论是有些傻气的倔强孩子,还是尖利狡猾的客栈小二,他都能够扮演的很是活灵活现。我觉得很是有些新鲜,对他的真实相貌很是好奇。我渐渐觉得,跟着这样一个师父,抛开是否会有一个美好前程这一想头,只就和他学艺这件事本身便是其乐无穷的,便非常欢喜,觉得这一趟被掳,掳得很不错,很是划算。
  我十六岁生日那天,他变作了一个俊美非凡的佳人公子,陪着我在街上溜达了一圈。从此,我便认为他根本不是女人,乃是一个绝顶美妙的英俊男子。这个发现让我刚刚荡漾春情的心跳得很是剧烈。
  在下山之前的两日,我不小心偷看了一篇他的日记,把我惊得不小。我的娘哎,他竟是一个已经一百零八岁的老太婆。幸好没过几日,他便赶我下山。
  他赶我出山时,说的话很是凌厉:“阿薇,你天生薄情寡性,淡漠之极,最适合做杀手。现在,你已经学了我所有的杀人之术,可以滚了。”
  我略微做了些依依不舍之态,同他哭得不能言语。他斜睨了我一眼,拂袖而去。我便欣欣然下山而来,身上只带了一把他送给我的破剑。
  这是我过往的十年,相当平淡无奇而又简短的十年。
  至于我的未来的年头,都在这本《录鬼簿》里,大凡有识之士都会读一读,至于无识之士,我还不甚知道他们的思维,因此也就不得而知了。
  第一章
  更新时间2012-3-7 15:07:38 字数:2428
  我是一个杀手。
  我有一个很诗意的名字,顾采薇。
  别人一般不唤我的全名,都称我为阿薇。其实,这个别人,也只我师父一人。但我通常都把他当作别人,从不把他当作自己人。
  在我下山的第二天,我接到师父的飞鸽传书。他已经为我接下了我杀手生涯的第一单生意。这意味着,我的小说创作生涯也即将开始。因此,我坐在这间破旧的茅草棚里,花费了一天时间,给我的小说取了个雅致且实用的名字,录鬼簿。
  这是一项艰辛的工作,此刻大功告成,我很是欣然。接下来,我就要为我的第一单生意而准备。要去杀一个人,首当其冲需要银子。于是,接下来的几天,我的主要工作就是赚钱。至于怎么赚,我还没有想好,预备明天再说。
  第二日天刚刚亮,我便被一大阵凶猛的寒意惊醒,结结实实地打了一个喷嚏。这间破屋子连挡个把寒都有些微吃力,委实够破。我感叹一声,将桌上将将取了名字的小说揣进怀里,提着剑,预备到街上找些事做,赚些银子来作杀人的本钱。
  街上已经是初具人来攘往的热闹了。我用仅存的一文钱买了一个热包子,边走边吃,边趋着眼找活计。这是一项难度相当大的工作,不比杀人轻松。我走了半天,手里的包子已然解决完,赚银子的活计却还没有着落。
  正在一个人担忧不已,突然看见一群人围成一堆,不知在凑什么热闹。我连忙挤过去,看见正中的台子上,正有一个小姑娘样样的女孩在弹琴。弹得正是现下最流行的《同心同德流水落花曲》,乃是一个郎无意妾有情的虐恋段数,功力虽敌不过我的师父,然而能够到这个程度,已经很不错了。人们被那曲子引着,不仅潸然泪下,也纷纷往那小姑娘面前的钵碗里扔铜钱。
  我美目一扬,计上心来。师父说过,完美的杀手,应该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天文地理无所不知,因此,也狠狠地教过我弹琴。
  对于没有本钱买琴,我略微有些气恼。那个小姑娘样样的琴,虽看着是个平常货色,但却可以弹得。我预备和他借着一用,便坐在那群人后面等着。将将一曲终了,人群散去,那个小姑娘样样的抱着琴预备离去。
  我连忙一把将他拉住:“这位妹妹,能否将你的琴借我一用?”
  他很警惕:“做什么?”说着将怀里的琴紧了一紧,身体也跟着缩了一缩。
  我看把他吓坏了,连忙柔声道:“姐姐没有钱用,想借你的琴赚点银子。”说罢很是诚恳地拉了拉他的衣裳,和他套套近乎。未想到,他抱着琴狠狠地嗤了我一眼:“姐姐说的这样凄苦,却穿的这样齐整,可不像是没有钱用的人。”说罢抱着琴转身离去。
  我瞪着半天眼,不知他为何理由不借我琴一用。旁边一个卖烧饼的指点道:“姑娘你借了人家的琴,岂不是把人家的生意抢走了。人家怎么会借给你呢?”
  我这才了然,原来却是为着这层意思。我抱剑思了半晌,也只能作罢。一看天色,已然过了午时,今日却连一个活计都未找到,我很忧愁,肚子更是不胜其烦地敲锣打鼓。我温柔地将它抚摸了一遍,柔声安慰道:“莫急莫急,一会儿就让你和烧饼幽会。”
  将将在地上画了一个烧饼,骗过了肚皮,一个穿着华衣彩服的女人走了过来,风韵犹存的腰身扭得有些变形。我正看得有趣,不防他忽然在我面前停住,一张堆满面粉的脸凑近我:“姑娘在这儿做什么呢?该不是迷路了吧。”
  我有些颓意地点点头:“在赚钱的道路上迷失了甚久。”
  他一拍两只厚厚白白的巴掌:“哎呀,那敢情好,我这里正有一个极易赚钱的机会,姑娘和我一起去吧。”说着就将两只猪蹄样肥胖的手来拉我。
  我随着起身,心里正喜着有地方赚银子,只见方才同我搭话的那个卖烧饼的大叔用唇语同我说:“他要将你卖到青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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