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第三章 瑾明生辰
月光皎洁,天上繁星密布。
我背对着顾凯,眼睛死盯着湖面上月亮晃动的倒影。“也就是说你是灵魂穿越,我是肉体穿越?”
“应该是吧。”
“那那个颜瑾明去哪儿了?”
“或许是摔死了吧,听说他从房顶上掉下来,昏迷了3天。”
我冷笑,他穿越过来,害死了一个人,还当上了二少爷。而我穿越过来没有害死任何一个人,帮人端茶送水,还当上了□□。
“为什么你一穿越就是二少爷,我就穿成了□□啊?!”,我突然愤怒地向他吼道。
“你淡定……我当这个少爷也花了好长时间才适应……”
“你是在得瑟吗?其实□□挺好适应的,我们重来一次,你当□□,我当少爷。”
“……”
沉默了,我无话可说,望着湖面出神。突然一条鱼跳起来又掉了下去,打破了宁静的湖面。顾凯随着说,“我大哥不错,思想不古板,人也不固执,他说我跟以前不一样了,但也没深究。他对妓院那种地方来的女子也不会太过在意。你这个身份其实也没什么。”
“为什么你大哥不在意,我这个身份就没大碍了?”我就像吃错药了一样,听到他这么说,非条件反射般地丢出了这句话。或许他的话里有没有这层意思,我怎么感觉自己有些不同寻常。
“啊?没有啊,我大哥不在意和你的身份没有直接联系…”
好吧,是我敏感了。那个颜瑾义的磁场好大,把我进入我耳里的每一句话都吸了过去。
“那你爹呢?他知道我了吗?我在你家住着算什么?”
“呃,大哥以为我想娶你,就这么跟爹说了。所以……”
“好吧,没关系,清者自清。”我愣了一下,突然有想起了什么,“那我们岂不是要结婚?!”
“你放心,我们短时间内不会被安排结婚的。”顾凯苦笑着说。
“那就是过几天我们就结婚?!是不是还要圆房?!不要啊!!!”
“你别激动啊亲……结婚要按长幼顺序。我大哥结婚之前我是不会结婚的。”
我大悟,这是古代。还好在古代。要不是它给我带来了好处,我真想张口大骂古人的封建思想。
“古代条条款款真多。”
“对了,你有没有想过回去?”
“回哪去?21世纪?”
“对啊。”
我忍不住笑了出来。
“我倒想,怎么可能回去?你做一个时光机啊?”
“我们穿越过来不也没用时光机吗?我觉得这跟宇宙中的某样东西有关。”
顾凯神色严肃,可我又笑了。我又何尝不想回去?还有漫长的暑假等着我,我还有好多事情要做。
“那就靠你了,伟大的顾凯同学。回去时别忘了带上我。”
顾凯斜看了我一眼,突然像想起什么似的,接着说,“我大哥虽然人好,不过,有一点我确实不大喜欢。他到处沾花惹草,没个正经。你是女孩,最好不要跟他深交。”
“人家都是你的人了,难道你还不放心人家吗?”我对他眨了眨眼,“嗯?相公?”
顾凯略作呕。
我笑得直不起腰来。
一个院子的奴仆也许是知道了我是他们二少爷的女人,都对我低头弯腰。我在这个朝代没有亲人,嫁了顾凯,也就白得了一个爹。
古代女子不用工作不用读书,刺绣什么的我又不喜欢,每天就在这花园般的颜府上闲逛,心血来潮了就找老爷子和缇墨聊聊天。家中大多数事情都是颜瑾义在处理,于是顾凯这个绝世好友也能陪我玩。做顾凯的未婚妻的日子也实在是安逸至极。
这几日我也大概了解了些时代背景。现在是明洪武二十七年,关于这个,我只知道朱元璋没几年就死了。他孙子朱允炆继位,只过了四年,他儿子,也就是朱允炆的叔叔,朱棣篡位。
不过我可管不了那么多,说不定没到朱允炆继位我就回到现代了。
至于颜家,颜老爷是个做进出口贸易的商人,常常要与金发碧眼的老外打交道。老爷颜重文,看似表面慈祥,实则城府颇深。前两天老爷特批我出门溜街。表面上答应得很爽快,很温柔,但还是被我发现了跟踪我的家丁,弄得我想去绮红楼看看海叶都不敢。
院子里的桃花开了,一切充满生机,春和景明,全府上下都忙得不亦乐乎,因为再过几日便是颜家二少爷颜瑾明的生日了。只是,这样的好事算是落在顾凯头上了,害死了别人儿子不说,还捞着这么一隆重的生日。北国的春天本就不长,顾凯能摊上个春天出生真是幸运!借为他买生日礼物的理由,我再次申请出去逛街。
也许是大家太忙了,也可能是老爷子对我放松了警惕,这次似乎没有人跟踪我。我先去绮红楼看了海叶,我问她要不要跟我一起到颜府,她拒绝了。本以为她会说她很安于妓院的生活,结果她的观念竟然改变了!
“代欢,其实我本不相信一见钟情的,直到你被带走的那一天。”
“什么?你看上哪家公子了?”
海叶的脸刷地红了,“所以……我要等那个来把我带走的男人……”我真不懂海叶脑子里都装了些什么,之前还像看破世事一样要在妓院里待下去,现在竟为红尘俗世给牵走了。
“那能告诉我,是哪家公子吗?”我八卦地问海叶。
“不告诉你,总有一天你会知道了!”海叶有些害羞地说道,又露出了两个小酒窝,甚是可爱。
聊了聊天,我便别过海叶,自己去街上随便逛逛,顺带寻觅顾凯的生日礼物。
我悠然自得地在北京城里没目的地散步。现在的北京叫北平,目前它不是皇城,现在的它远没有现代那样繁华,体积也小很多,说实话没什么好逛的。没有后海的酒吧,没有西单,三里屯,没有南锣鼓巷。最终只能把老北京一日游的计划掐死在襁褓中了。
逛累了,随便找了个茶馆坐下休息,边喝茶边听着旁边有人高调扯谈。“当今皇上虽是靠武力打天下,但肚子里的墨水可不少啊,而且皇上对子民就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
我听着就可笑了。向来对朱元璋无爱。虽然他有勇有谋,但毕竟是个凶残的人,滥杀无辜的事也不止一两件了,还经常不听劝言,按自己的计划做事,最终发现错了,可事情已尘埃落定。而且最关键的是,他长得很丑!真不知道为什么历史给他的评价这么高,就我本人来说并不怎么看得起他。相比之下,我比较欣赏他儿子朱棣,虽然篡位不提倡,但朱棣这个人重情重义,广泛接纳意见,尽力做最对的事而不是他本人最想做的事,同时他又没有朱允炆的优柔寡断,继承了他父亲的优点,又没有朱允炆的缺点,将国家治理得有理有条,所以才有了永乐盛世。
我冷笑了两声,用只有自己才听的见的声音说:“没文化真可怕。”恰好在这同时,听见一个声音说“胡编乱造。”寻声望去,是个30来岁的男人,他也正盯着我看,好像也听到了我说的话。对视了两秒,他拿了酒和一盘花生米走过来。“真是英雄所见略同,我能坐这儿吗?”
他带着奇怪的口音,不像是北方人,至少他不是北京人。长得很粗犷,看上去不像满腹诗书,倒像是行军打仗的,不知他又是为何知道朱元璋的事。没等我同意,他就直接坐到了我对面,不仅长得粗犷,为人也如此粗犷。说好听点就是自信大胆,难听些就是一骚货。
“在下陆远文,敢问姑娘怎么称呼?”
我没回答他,直接将一杯酒饮尽,片刻之后才道“叫我代欢吧。”他眼中飘过一丝惊色,拱手对我说:“姑娘豪爽,陆某甚为佩服。”我笑着对他也拱了拱手,没有说话。
他用手拿了颗花生,边吃边问我:“颜姑娘对当今皇上有所了解?”
“略知一二。”我不是很想跟这个带着《爱情公寓》中的关谷的腔调的人说太多的话。
“姑娘心思细腻,博学多识。若是男子,必将为国家效力。我很欣赏你。”
“过奖了,我只是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我无心于朝野,无心于名声。只是对别人的底细有种特殊的爱好。”
“人世间烦恼无数,人生苦短,抱负却颇多,很多人花了一生的时间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却无心去享受,恨不能长生。代姑娘何以做到悠然自得,为所欲为?”他当我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主编吗?丢了这么大一个问题给我,不过,神经质故我所爱。既然他诚心诚意得发问了,那我就大发慈悲地告诉他。
“生老病死乃不可避免的苦恼。死亡,疾病其实都是自然变化罢了,不值得为之忧伤。正如庄子在《至乐》中说的‘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排除了这些引人忧伤之事,大可以顺应自然而生活,顺应自己的心去追求。”
他听得入了神,过了好长时间才如梦初醒。“姑娘一席话,陆某感触颇深。我对庄子的思想也有很多感触,看来姑娘与我比较投缘,择日不如撞日,不如今晚我们就在此深入探讨。”
我略有些得意,中国古代的哲学家们也就庄子我还比较佩服,如果跟这个陆远文还有再见面的机会,我也许会给他介绍一下叔本华,笛卡尔什么的。不过,我估计回去晚了老爷子不会放过我。没办法,“真是遗憾了,我家老爷管得严。希望下次能听听陆公子的思想,后会有期。”
陆远文眼神黯然,“那期待下一次会面。告辞。”
“告辞。”
离开茶楼,我看着旁边的一家卖布料的店很养眼,便走了进去。突然想到了个创意,买了几匹各种颜色的布料,打道回府。
顾凯的生日,我为他准备了一个这个朝代绝对独一无二的东西——一件t恤。
用了纯棉的白布裁好形状,再把该缝的地方缝上,还不忘用线缝了一个曲里拐弯的“made in china”。又把别的颜色的布剪成小块,拼成一个大大的英文字母“k”,缝在t恤的背面。我拿着它细细欣赏,虽然没有外面做的那么精致,有立体感,但这纯手工制作还是很带感的,就是放在现代那也是一件潮物。又写了一张贺卡:
to我亲爱的人生中最后一任同桌:
前世一百次回眸,换得今生一次擦肩。
前世定为未婚夫妻,换得今生三年的同学,三个月的同桌!
礼物虽小,但它饱含了我这600年来对你的情义!
happy birthday!
永远爱你的,
代欢
用了木盒装好,捆上丝带,还绑了个蝴蝶结。习惯性地掏了掏口袋,想拿出手机来拍一张。突然发现好像没有手机。苦笑了一下,只好作罢。我的杰作就要消失在历史长河中了,它轻轻地走了,不留下痕迹。
很快就到了顾凯生日当天。本来想把他叫出来,单独给他,可我忽略了他是二少爷。全府上下张灯结彩,来宾络绎不绝,晚宴上歌舞升平,好是热闹。顾凯被围在中间,根本无法靠近他,更别说叫他出来了。
我沮丧地走开了,把礼物放到他桌子上,独自来到湖心亭。我喜欢这个地方,因为三面环水,平静的水面能够抚平我浮躁的心。
望着月亮的倒影,叹了口气。
突然身后一个低沉的响起:“二弟的生日这样喜庆的日子,你为何叹气?”
我转身面对着他,是颜瑾义。我没有回答,反而问:“你怎么不去给他过生日?”
颜瑾义面无表情地说:“不喜欢热闹。”
顾凯本就是个喜欢装镇定的人,没想到他这个无中生有的哥哥竟跟他一样,他们今生当兄弟一对,真不知道是几百年修来的缘分!我真想把他的脸摘了,看看内心是什么样的。
“你喜欢桃花吗?”
我被他这突如其来的问题吓了一跳,生硬的说了句“还行。”半秒后反应过来,接了一句“不过更喜欢梅花。怎么突然问这个?”
“看着院子里的桃花突然想到了而已。”
“哦?这么说你喜欢桃花?”
“不,我也喜欢梅花,雪虐风号愈凛然,花中气节最高坚。总觉得梅花骨子里有种不认输的气质。”
“大少爷说的是。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我很是欣赏它这样乐观人生态度呢!”我说着就笑了出来。
“这……看似乐观,实则阴险。短短一句话却内含文章一摞啊。你真是才思敏捷。”他有些惊讶,有些崇拜,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我,盯了一下子,才慢慢说道。
我愣了一秒,回忆了一下,才发觉刚才那首词是伟大的主席□□写的,好像这明朝还没这个人吧?
“呃,呵呵,大少爷过奖了,这只是……噢,是我昨晚做梦梦见的一句话罢了,哈哈。”
颜瑾义有些高兴,微微一笑,嘴角就上扬地厉害,像极了马戏团的小丑,“为什么不直接叫我瑾义?反正今后都是一家人。”
我也笑了,好豪爽的一个小伙子,“那,瑾义,我问问你啊,你跟洋人打交道,你可会说洋话?”
“那是必然。”
“那说两句来听听……”
“hello,how are you……”
我听了他生硬的英式发音,笑了笑,没有作评论。
今天是神经病遇上了古怪的人。我们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一个话题换另一个话题地聊了一晚上,直到生日宴会结束,四下都安静了才各自回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