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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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子
  我有明珠一颗,久被尘劳关锁。
  一日尘尽光生,照破山河万朵。
  呜呜呜。
  一阵哭声,夜,从四川成都(益州)华阳的一个小山村附近的林中传出……
  现在是北宋太宗时期,开宝六年(公元974年)。
  “嗨!”
  一个声音打断了那哭泣,哭泣的小女孩抬起头,眼前不知何时站了个比她大不了多少的男孩,一张漂亮的脸,一身好闻的香味,衣着华丽,他不知何时,正站在她面前,温柔又好听的声音,如有魔力一样,瞬间流到她心中,一阵温暖。
  “给你!”他往她手里塞了样东西,“记住!女孩子无论怎么样,都一定要意志很坚强!”
  说完,他象风一样不见了。
  女孩低头看手里的东西——镶着好看银链的一颗珍珠坠子!散发着柔和的光芒,让她的心一下子感觉好温馨,还有——那句她怎么也忘不了的话——
  女孩子无论怎么样,都一定要意志很坚强!
  作者有话要说:喜欢历史,但光有历史展不开手脚。
  于是喜欢传奇,带点真实,带点架空。
  不再选清代这个被编无数次的朝代,这次选了大宋。狸猫换太子的背景下一代天后的故事。敬请欣赏~
  ☆、一、有缘自会相见
  十年后。
  热闹非凡的蜀中成都中心。
  城最大最豪华的迎风酒楼上。
  “王爷,快来看这里!!”侍童张耆招呼身边衣着华丽的公子。
  公子顺着他指的望去——是一帮在逛街的女孩子。
  “不是告诉你,我们微服出来,不要直接称我王爷。我现在只是个从京城来的公子,叫赵德昌。”华丽的公子,韩王赵元侃皱皱眉。
  侍童马上一吐舌,“公子!”纠正称呼,“快看啊!”
  “你是不是长这么大第一次逛街,第一次看见女孩啊!”赵元侃不屑,“大惊小怪!”
  ——要不是今年比较空闲,要不是听说蜀多美女,他才不会轻易离开京城,和侍童微服乱逛呢。
  听说这益州(成都)整个地区,什么酒楼、客栈、赌场、风月,上至官场,下至绿林全在一个姓龚老板的势力范围之内。所谓强龙不斗地头蛇,既然来到这里,什么最好玩的,最美丽的美女也只有拜访这里的龚老板才最清楚。
  好在侍童张耆最擅长交际,他已经暗中联系好那个龚老板,约好在这最大的迎风酒楼,由那个龚老板招呼他们。
  “好耀眼的红色啊!”侍童兴奋起来。
  耀眼?——赵元侃望过去,确实很醒目,大街有个女孩穿一身红色,行色匆匆,何止醒目,简直是眩目!连他也为之眼一亮。
  “哎~~那个红衣服的!”侍童在高楼就直接喊起来。
  楼下那女孩子听见后,看过来——
  天!侍童太大胆了,让年轻的王爷倒有一阵尴尬。但虽然感觉一阵窘,但还是硬着头皮笑了一下,“我侍童没有恶意!请问姑娘是否能赏光一聚呢?”
  那个红衣女孩一楞,随即笑了:“若是有缘,月光辉中相见!”说完,离开了。
  ——若是有缘,月光辉中相见!什么意思呢?赵元侃低思。
  “月光辉中相见。哈哈哈~谁敢自比天仙?!”
  边上有个爽朗的声音传来,赵元侃和小童好奇地回身看,一个衣着富丽的公子在一众高大威猛的打手模样的簇拥下,走近。
  看样子,他大概就是那个传说中的龚老板了。
  只是,赵元侃没想到,这个龚老板会这么年轻,不比他大多少,而且竟没有想象中的市侩,竟然是那么贵气。
  “想必这位就是从京城来的赵公子!”来者目光锐利,声音爽朗,“在下龚美,字世倾,欢迎公子大驾光临。”
  来者确实是益州(成都)的巨头,龚老板。
  郊外的一间小茅房。
  “娘!我回来了!”刘明珠,那个红衣女孩走进门。
  那是间小得不能再小,破地不能再破的房子,四壁空空,地上铺些稻草当床,只有一张缺了脚的小桌子和几个木桩当椅子。那个女孩口中的娘——正病在“床”上,一副凄凉的景象。
  “我买药回来了!”明珠开始熬药,“吃了就好了!”
  “药——”刘母疑惑,“我们已经三天没吃什么东西了,你哪里来钱买药啊?”
  “是好心人给的!镇上正好有大富人家义务送药啊!”明珠笑了。
  真的?刘母不信——不止一次了,她总有借口,上次是当掉了她父亲唯一留给她的那块玉佩,还有上次卖掉了唯一一件漂亮的衣服,还有上次,偷偷去做工……这次——“啊?”刘母叫起来,“你的头发……”
  是的——那头她唯一自豪的头发。
  “头发啊!可以再长的!可你的身体一定要健康啊!”明珠把药端给她。
  健康!——都什么时候了~~~~~~刘母无奈地摇摇头,望向她——可怜的孩子,为什么会出生在这样的环境下啊!
  她们祖籍太原,孩子的祖父刘延庆算来还是五代十国的后晋、后汉时任右骁卫大将军,父亲刘通是宋太祖时的虎捷都指挥使,领嘉州(今四川乐山)刺史,因此刘家举家迁至成都华阳。生女儿之时,刘母曾梦到明月入怀,醒来后便生下一女,取名刘娥。可女儿出生不久,刘父便奉命出征,谁料牺牲于战场上,因刘通无子,家道中落,刘母只好带着襁褓中的幼女寄居娘家庞家。
  娘家现在只有个哥哥掌家,但他整天闲在外面滥赌,输光了所有家产,输了就大醉,醒了就向孩子大打出手,打累了就又去赌,再加上庞家本就不富有,而且刘父生前又未敛财产,虽说女儿也算刺史千金出生,除了刘母平时还能教几个字,也就什么都没有。
  终于家道成了这般天地。
  她虽然年纪不大,也为了这个家累了一身病。记得最深的是那一年,女儿生日,可自己靠帮人洗衣没几个钱,她舅舅又输又醉的回来,什么也没有,只是有打她出顿气,然后把她夜里赶了出去,一个几岁的孩子,能去哪里啊~~她又病在床上,只有担心而已。奇迹的是,那孩子回来了,而且好象变了个人一样,变得很坚强也很懂事,从那以后,她俨然成了家的支柱。
  还有,就是她从此把自己原本刘娥的名字,改成了刘明珠。
  ——因为那颗明珠吗?
  那是她的宝贝——家里再艰难,她也决不会卖的。
  “娘!”明珠叹口起,“为什么,我们会那么穷呢?”
  “那是命啊!”
  命?!明珠不甘心——她突然想起了街上高楼遇见的那个公子!衣着华丽,相貌非凡,不知道为什么,她对他有种说不出的好感,“也可以改变的啊!”
  “怎么了?! ”刘母细心地看出来了,因为明珠在想的时候不知不觉脸都红了,还嘴角挂着笑,“一定遇到喜欢的人了?”
  “哪有!”明珠喊起来,“人家非富即贵,怎么会!”
  ☆、二、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龚老板果然是成都第一能人。
  介绍给赵元侃的吃的喝的玩的都是最顶尖的,就算他贵为王爷,在京城也未必有如此的享受。
  更何况,这个龚老板最好交朋友,还说两人一见投缘,硬要把他认作兄弟,虽然他勉强,但盛情难却,再说,虽然自己兄弟姐妹不缺,上头又有两个哥哥,可赵元侃从没感受过大哥的感觉。倒是那个龚老板的热情和豪爽,让他第一次体会到有哥哥的好。所以也乐得让这个龚老板为自己一尽地主之谊了。
  现在,龚老板把他们安排在成都第一风月场的万花楼。
  据说这里汇集了四川甚至全国的顶尖美女,确实,赵元侃觉得无论是美女、布置还是规模,这里比京城那最大的红袖坊还要更胜一筹。
  只不过美女虽好,可赵元侃的心里还是会想起那天高楼上看见的红衣女孩。
  虽然只是个衣着普通的女子,但就是那个颜色,红得那么醒目,让他一时深入眼中,无法忘怀。
  还有她说的,月光辉中相见。
  什么意思?
  莫非真的是天人不成?
  让赵元侃好奇之极。
  “赵兄还在想那个女孩?”
  说话的是龚世倾。此刻他们就在万花楼的最高级的包厢中,满桌佳肴,还有一屋的美女——良辰、美景、如意、吉祥,万花楼的四大美人都云集在此。
  可是,看得出来,这个赵元侃还是心不在焉。
  不就一个平民小丫头嘛,竟然会让他有所牵挂,龚世倾好奇,笑,“如果赵兄弟真想要,为兄就算挖地三尺也把那个丫头找到。”
  赵元侃忙摇头,他知道这对龚世倾来说亦非难事,但这样就少了猜测的乐事了。
  他,赵元侃,当今皇上宋太宗的三儿子,身家外貌不论,最自豪的就是自己还算乐于学识,喜好文雅之道。他总觉得,综观整个社会,只要大家都好文学经,勤于读书,常随圣贤之学,奉行孔孟大乘之道,则天下人心归善,拱手而治可矣。
  所以,虽然他对那个女孩很好奇,但是倒不想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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