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而我,幸运,抑或不幸?正在一点点的看清笼罩在他身上的烟雾,了解一个真正的、真实的他。
  他很讲求生活品味与质量,却不迷信名牌。他可以穿贵到几万块的一件衣服,也可以穿超市里那种不过二三十块的棉质t恤衫在家里看书。他可以穿意大利手工制的皮鞋,也可以穿那种塑料拖鞋在花园里散步。
  但他又对一些穿着细节格外计较,比方说袖扣的颜色和形状必须是黑色和长方形的;领带夹的位置一定要夹在衬衫的第三颗扣子处;他随身带的手帕必须是事前熨烫过的,而且必须是那种条纹格的类型等等。
  诸如此类的要求多得让人简直头皮发麻,一看就是一个不好伺候的主儿,为此,我不得不佩服家里的佣人们,居然可以容忍他这么多年,容忍他提出的这么多“非人”的条件!
  他和大多数男人一样,对花草的兴趣仅限于参观和欣赏。他不喜欢香气浓郁的花朵,但凡是发出甜腻香味的鲜花品种,尤其是香水百合,他基本上只要在几米之外看到就会远远躲开;他不喜欢花瓣富丽荣华的花,看着越是喜庆吉祥的花朵,诸如牡丹、芍药、琼花之类,他都会露出嫌恶的表情。
  他只喜欢那种小小的,毫不起眼的,长在路边、灌木丛和树丛下的朵朵小花。每次花园里长出这样的小花,常常能一个人静静的站在一边看上许久。如此奇怪的喜好,倒是与他向来讲究低调,不好张扬的个性有着几分相似。
  他不喜欢喝咖啡,只喜欢喝功夫茶,而且格外讲究品茶的必需程序。只要在家不出去应酬,他总要兴致极好的泡上一壶茶,边喝茶边看书,能安静的在书房里呆上一整个晚上。只是,每次看他喝一次茶都要兴师动众的搬出一整套家伙事儿出来,来回折腾上大半天才能品到一小杯茶时,我便是忍不住要一阵恶寒,深感这个男人有些“鸡婆”。
  我受不了他这般“精致”的喝茶,同样,他在这个问题上也从来看不顺眼我的粗旷,每每那些几千块钱一两的特级好茶被我灌个水饱的时候,他都会非常恶毒的攻击我是“暴殄天物”,被他恶评为“牛嚼牡丹”。
  他虽好静不好动,但他的运动细胞却比我这个常常爱往外跑,到处溜达的人好上许多。但凡是球类运动他都能应付自如,哪怕他有些近视,却依然无法阻拦他在篮球架下准确地投出三分球。我大跌眼镜死不服气之余,屡屡打赌挑战,却屡屡成为他的手下败将。
  打赌失败的结果自然是愿赌服输。在被他身体力行的惩罚了几次“床上运动”之后,我终于悲催的知道,原来我那老爸除了没把我的脑袋瓜子生的聪敏一些外,同样没有赐予我一副善于运动的好身板。
  他不喜欢看欧美商业大片,也相当霸道的见不得我在家里用他那套价值昂贵的影音设备看,他说那些影片纯粹就是为了赚钱而拍的“垃圾”,他只喜欢看那些太过阳春白雪的、大部分象我这样的下里巴人都看不懂的,但只有文艺评论家们拍手叫好的文艺片,即使那些古怪的画面镜头可以十分钟内都没有任何变化,他也能看得津津有味。
  难得我在家里看看多年前的经典老片《泰坦尼克》,看到jack和rose在情意绵绵的说着“你跳我也跳”的经典名句,被感动的眼泪哗哗时,他会在一旁冷眼看我,然后用非常不屑的用鼻音跟我说话,那表情桀骜的简直让人想抓狂。
  只要他不出去,就常常在家拉着我一起看文艺片,想要努力培养我身上多些艺术细胞,可是冗长迟滞的画面经常看得我瞌睡连连,最后醒来的时候才发现,他正在我身上努力的“攻城掠地”,最后的“城池”也已经被他成功的“登堂入室”。
  他不浪漫,超实际,根本比叶管家说的“爱你在心口难开”还要不懂得表白。他从来不屑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当然也包括我身上花时间动脑筋搞出那些浪漫的惊喜来。他认为一切所谓的浪漫都是商人们为了赚女人们的钱而想出来的无谓花头,真正的浪漫是在平凡生活中日积月累产生出来的默契与共鸣,只消一个眼神和一个微笑就能知道对方的心思,光是做到这一点,就足以让两个人的心醉倒在一起。而那种用金钱堆砌出来的浪漫是低俗而令人反感的,他绝对不会做那样的事情。
  所以,我与他在一起的这些日子里,他基本上没有做出过一次让我惊喜的浪漫举动,只是很怕麻烦的也非常实在的把我带到各种特约商户里,敞开了怀的任我挑选自己想要的各种奢侈品。美丽的浪漫念头被他这样煞风景的举动搞得兴味全无,惊喜泡汤,哪里还会有买东西的好心情!
  他喜欢和聪明人一起工作,尤其是聪明的美女们。他和她们在一起的时候,除了谈工作之外,也喜欢与美女们一起喝茶聊天,他对美女非常绅士、非常儒雅、非常体贴,只要和她们在一起共事或者说话,基本上脸上的表情简直如沐春风,温暖和煦。他很大方的和她们一起出双入对,在众目睽睽之下进出各种高级餐馆与公共场合,甚至在碰到记者照相时,也会非常配合的揽着美女的肩膀,为记者的照片摆造型。
  因此,我常能在报纸和杂志的各种大幅版面上看到他与某某千金、与某某名媛、与某某名主持人等等,总之,就是与各种各样美丽与智慧并存的女人的合影。他在外面对着那些美丽的女人多了,回家看到我这样“货色”的,自然对比就太过强烈了。所以,在家里,他基本上对我的态度不温不火,鲜少再有我常见的那种满面春风的笑容。
  他是个业余生活相当枯燥的男人,除了上班、应酬,基本上就是呆在家里,用现在时髦的话说,可以称之为“宅男”一枚。他可以一整天都呆在书房里,要么对着电脑做事,要么捧着厚厚的能砸死人的资料或书籍阅读,家里几乎听不到他的声音,一天下来,惜言如金,安静的让人察觉不到他的存在,好像浮游在空气里的生物。
  也正因他是这样无趣的男人,很少有兴趣参加各种娱乐活动,加之他把家看成是自己业余生活中最重要的私密空间,讨厌家里有很多外人,基本上从来不在家里搞一些party和宴会什么的招待宾朋。即便是象大卫这样的好朋友,他也不喜欢让他呆的时间过长,留他吃一顿中饭已经算是格外的“恩荣”,因此弄得家里冷清异常,人气不旺。
  他不喜欢吃甜食,也不喜欢吃辣的,只对那种清淡口味的菜色青眼有加。他不太喜欢吃肉,尤其是羊肉,基本不碰。其他肉类,即使吃,也只是礼貌性质的动一两下筷子。他偏好吃鱼类与海鲜,若是餐桌上有新鲜运到本地的上等三文鱼,他会高兴的象个孩子一样,连吃好几筷。
  他抽烟,但不喝酒,因为他对酒精过敏,如果一喝酒,哪怕是碰上一点点酒精度不高的酒酿,他全身都会起红疹,瘙痒难耐。所以出去应酬,他只喝茶或者果汁代替或冒充,从不例外,他执行起来相当的坚决,即便冒着可能得罪客人的风险,他也毫不动摇。
  也正因此,他每每在各种酒桌上的表现,不论为公为私,都永远那样斯文清醒,头脑敏捷。这时我才知道,原来我期盼中的想要看到他大发酒疯的画面,碰上这么个心思缜密,生活态度严谨的男人,这辈子恐怕都不太可能有机会看到了。
  他爱干净,对各种生活物品的洁净要求高到我怀疑他有严重的洁癖。他爱整洁,房间里的一切摆设都必须整齐划一,条理有序,他绝对不能容忍有人随意的移动他房间里的任何一样物品,一经发现,表情立刻多云转阴。
  而我个性大而化之,与他如此精细的性格简直背道而驰。就为这个,他不知道给过我多少脸色看,甚至被他严厉的训斥过,但我还是听过就忘,本性难移,我行我素。
  最后,忍无可忍的他,再次动用了残酷的“肉体惩罚”,我娇嫩的肉体在经历过几次严重“摧残”后,不堪承受,几欲濒死。如此的血泪史殷鉴在前,我哪里还敢在轻易触怒“天颜”,只能尽量的配合他古怪的生活习性,以免自己再次成为他“迫害”的对象。
  从面相上看,他应该不是个重欲的人,因为象他这样性子恬淡且自制能力好的人,是不可能有太强烈的性欲的,否则他也不会在我面前标榜自己从头到尾只有我一个女人。但是,从我与他这么多日子相处下来的性生活频率来看,他的表现与我的想象完全不同。
  我这个年纪说的难听些,正好是开始“如狼似虎”的年纪,对性的要求日益高涨,身体非常容易动情,碰到他频频求欢的时候,基本上无法抵挡,次次都会半推半就的屈从,并且乐在其中。为此,我不免要为自己居然能在过去八年里没有找男人而感到万分自豪,同样,看他对女色的饥渴程度,让我实在很难想象,一个如此重欲并且贪恋女人身体的男人,如何能在身体机能最卓越、性欲最旺盛的年龄里,足足八年没有过女人?
  我几次拐弯抹角、隐隐约约的想从他口中套出些真相来,都被他要么冷眼刺得讪讪作罢,要么就被他怒目而瞪,吓得落荒而逃。就算我去问最了解和熟悉何绍群生活的吴大卫,常常被大卫打着哈哈的请出他的办公室。这种事情我又不好意思直接去问叶管家,所以,直到现在,这个问题还是一个未解的谜。有时,我在无聊的时候,也会暗暗的胡思乱想,他会不会常用传说中的“左手”为自己解决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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