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纪晗的眼神漫无目的地晃了一圈,落在手里的茶杯上,她手指抚着杯口,不知道在想什么。
周志飞常有这种疑问,怎么能让她更快乐一些,让她的笑容更明艳一点儿?他轻轻把手搭在她的膝盖上说:“如果找到了,我们把培训费还回去。”
抚摸着杯子的手指停顿下来,纪晗恍然醒来般地望向他。
一点儿淡金色的阳光洒在周志飞脸上,能看清他眼角的纹路和鬓角上浅淡的几根白发。
都有……白头发了?
她心里一跳,搁下杯子,伸手在他的黑发里捻着,拔下来放在手心里给他看,“后半段儿还是黑的呢。”
周志飞捏着那根头发把玩着,莫名的有些失落。
十一长假里,邢海燕打来电话找纪晗聊天,尽管她从不提及有关启华的一丝一毫,可这种刻意还是让纪晗意识到,离她不远的地方有过去,有另一个世界。
这一次,燕子告诉她:《陌路》复更,完结。
「抬起头,淡淡的暮色落在窗口,跟开文的那天几乎没有区别。哪怕距离上一更已经隔了几个春秋,哪怕只是寥寥几页的泛泛之谈,我想,我总该把这个故事讲完。
那年六月,我娶了我的新人。
黄历上写当天宜嫁娶,但天是阴的,厚厚的云层掩去日光,到了中午开始下雨。我站在饭馆门口迎着四方宾客,无谓地伸手遮在眉骨上方朝远处看。这是个没有期待的眺望,我知道,不会雨停云散。
偶尔,我仍然能想起那个让泪水模糊了视线的晚上,但是我已经想不起来那种痛心和不舍了。最初,夜半更深时总会有些轻车熟路的想念,梦境里总会留着些□无边。那时候的我以为“得到”才叫完整,后来想想,为了一个“得到”乱了彼此的阵脚,那又何必?
梦醒以后,一捧凉水泼在脸上,什么样的梦都了无痕迹了。
得失随缘,心无增减,拒绝未必是辜负,离开未必是疏忽,如果能早点儿明白这些,那句我在医院走廊里说出来的话,就不会那么轻易地出口了。c
“罩你一辈子”,我只能兑现给别人了。
婚后,我顺理成章地接掌了家里的小饭馆。进来饭馆的大门,左手边的墙上供着关二爷,每天我都会去上香,没多虔诚,习惯罢了。妻子同我一起兢兢业业地打理,她常常神情妩媚地与熟客调笑,但从不出格。
我向来不是胸怀大志的人,这种生活,似乎正是我想要的。
夏末秋初的时候,我带着妻子回乡下看我奶奶的院子,有葡萄架和丝瓜藤。
丝瓜种在西墙根,绿意盎然的叶子铺散开来,细长条的丝瓜掩在其中。葡萄熟了,一串串挂着白霜,细细的藤条一副不堪重负的样子。我妻子随手摘了颗葡萄珠,放在嘴里细细地品,说甜里有酸,还裹着微微的涩。
这形容,多像人间甘苦?
可能花花草草远比我们懂得要多,看年景、看时令、看造化、看命数,让你甜,让你酸;让你来,让你走;让你回忆,让你忘记;让你一夕之间懂了一个道理,也让你看透道理是这个世界上最苍白无力的东西。
我轻轻地对我妻子笑,笑声很快就被恼人的蝉鸣压过了。
吃了晚饭,我们在院子里乘凉。
我扇着扇子,轰着蚊子……呵,现在想起来,我说过的也并非都是梦话。
佛说,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日子都是人在过,苦乐就看你怎么选了。
妻子靠在我怀里的时候,一样会提些小要求,让我讲个笑话、讲个故事之类的。我知道的故事并不多,每次都想得搜肠刮肚,可就算认罚我也没再讲过“欢喜天”。
不知道我的纪老师过得好不好,不知道她是否还记得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还那么喜欢跟自己过不去,不知道那串手钏合不合她,有没有替她消灾避难……
那一次,我仍旧没有讲出故事。
妻子就说,我们春节再回来吧,还有明年夏天,明年冬天,后年夏天,后年冬天……
我答应她,说,好。」
纪晗的睫毛微微颤着,死死抿住嘴角,在眼泪快要掉下来的时候,一只手搭在她肩上。
“看什么呢,看成这样?”周志飞问。
“一个熟人写的小说,”纪晗盯着屏幕,低声补充,“讲旧事新人,移情别恋,讲心如草木,荣枯自守。”
“故事而已,哪儿用这么难过。”周志飞晃了晃手里的车钥匙,“一起去接景瞻?”
“好。”
周景瞻去老师家学画,要到十点多才下课。周志飞特意走了城里,把车在景山前街停了片刻,拉着纪晗在筒子河边散步。
“我上大学的时候,老是自己一个人过来,骑那么远的车,一点儿也不觉得累。”隐约间好像有琳琅之声从故宫飘飘荡荡地传过来,伴着夜风悄悄穿过周志飞的耳孔,卷起一些细碎的记忆。
“干嘛非上这儿来?这皇城底下的冤魂,筒子河里的水鬼,还能比别地儿的温柔?”纪晗盯着故宫角楼,这幢让射灯映亮的建筑像是深谙人间的吉凶祸福。
“不知道,就觉得到了这儿就能心平气和,我也好多年没来过了。人老了,不像年轻的时候那么不顾一切了,可是老了以后也知道什么是给得起的,担得住的了。”周志飞无声地笑笑,人老了,也就明白什么是值得珍惜的,什么是不能的割舍的了。
大概是因为彼此没有对视的缘故,一个此前从未提起过的话题也就自自然然地开始了。
“你想没想过,我们或许可以再有一个孩子,”周志飞轻轻握住纪晗的手,指肚摩挲着她的掌心,“趁我还不算太老的时候。”
“我们当初不是这么说的。”
他顺势把她拉到了怀里,“我们当初也没说不领证的。”
纪晗怔了一下,靠在周志飞身上。
人抱在怀里,还是瘦得皮包骨头,这么久都不见长肉。
过了好一会儿,他缓缓开口:“有些东西、有些人,错过了就让他走吧,不是所有人都能等到他再出现,就算等到了,也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怎么把握。”
她本来半扬着的脸低了下去,凝着一团雾气的眼瞳也被额前的头发遮住了。
“纪晗,我一直没告诉你。那张存单,你母亲早就还给我了,咱们喜宴当天就还给我了。”
她笑笑,没有太大的意外。
“你……”周志飞的喉结上下滚动了几下,像是含着什么滚烫的东西,“……愿意嫁给我吗?”
她沉默不语。
“你可以考虑,随便考虑到什么时候,活到我这个岁数,该有的都有了,不该有的也强求不来。这些,我明白。”
和徐靖远的设想不同,经过这一遭,丁冉竟然开始修身养性了。
能推的应酬他一概推了,下了班不是回父母那儿就是回自己家,看看闲书,听听音乐,闲下来约徐靖远、耿霖川打个球,吃个饭。可就算丁总心里能装下沧海桑田了,徐靖远也再不敢给他牵红线了。丁冉的爹妈像是也死了心,再不催他谈婚论嫁。三十五六的男人,他要是铁了心的孤独终老,谁又拦得住?
中午和耿霖川一起吃过饭,徐靖远开车把丁冉送回家,被他屋里散养的一只小灰兔吓了一跳,“你,你,你……”的半天没说出话来。
宠物兔子是一位叔伯送给丁冉母亲的,浑身淡灰色绒毛的一对儿,可才养了三个月就死了只公的。原本丁妈妈想把剩下的那只送到宠物店去,丁冉却来了兴致,把它带回家,有事没事的就拿新鲜蔬菜逗它。
“可粘人了,每天不陪它玩儿都不行。你别看才这么点儿大,除了兔子粮还能吃半斤菜,一饿了就闹情绪,蹬后腿。”
“你确定你养的是兔子?”
“诶,别踩那根棍!”丁冉不跟他辩解,不是兔子是什么?他直接把徐靖远扒拉开,“那是它磨牙的,找不着又该咬我手了。”
“你晚上不是还抱着它睡吧?”
丁总指指阳台上的兔子窝,“就拿眼神儿和言语调戏。”
“不能换个别的养?养个猫,养个狗的?”
“猫爱祸害东西,狗还得天天遛。”丁冉答得振振有词。
徐靖远抓起小兔子,翻来覆去地仔细瞧。
“轻点儿,再捏吧死它。”
“我是看看有没有开关!看打哪儿能变出个大姑娘来!”徐靖远想不通,为什么丁冉的爱情总是这样余音袅袅,留着遗憾,“你弄只兔子,是觉纪晗能回来找你私奔?她要是能私奔的人,还用得着找个人把自个儿嫁了?”
“她没嫁。”丁冉把兔子抱回来,放在沙发上心疼地揉着。
“没嫁你养这只?!”
“没登记,我这几天才知道,她家里人都未必知道。”
“那……?”徐靖远瞪着丁冉和小灰兔,心里一遍一遍地骂:冤家,真是冤家!
“嫁不嫁的,她也不会回来了。”如果她回来,他就把她摁在怀里打一顿屁股,再从头吻到脚,然后把她藏好,再也不让别人发现。
丁冉想着,叹了口气——如果,她回来。
徐靖远听着他的叹息,显得如此力不从心,那感觉就像鲁迅笔下的中年闰土,“大约只是觉得苦,却又形容不出”。
“你不准备找她?”
“我不知道。”
以前,他被姚蘅放弃,以为丢掉的不是一段感情,而是一辈子;等到他被纪晗放弃,他才知道,那丢掉的不过是一段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