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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教授是小潘的导师,年逾五旬,离婚四次,平均十年就要折腾一下,搞家庭内部资产重组,促进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因此得了个美名“秦十年”。
  昨晚秦十年和弟子们去聚餐,喝到微醺,忽然拉住身边的小潘,大声表白,“陶婧,我喜欢你!喜欢你很久了!”
  “啊?”我们惊呼。
  梅表姐无奈地摇头,“吓得小潘一直哭到现在……”
  “八成是她又冲人家飞媚眼来着,她那眼神发挥五成功力,就能电死一头河马。”加菲在打游戏,愣是没耽误听八卦。
  “别这么说人家,小潘同学挺不错的,还是秦十年人品太凹,难道真应了那句——‘白天是教授,晚上是野兽’?”我连连叹息。
  “距他上次结婚,也快十年了吧,该换人了,养精蓄锐踢好下半场!一人就解决了五位女性的就业问题,省妇联该给他颁个奖。”加菲说完,颇为自得地频频点头。
  话说这个秦教授的情事也真叫一个不堪回首。传说中有一种倒霉蛋走夜路不小心总掉茅坑惹一身骚,秦十年就是这样的倒霉蛋,只不过他掉进的都是桃花坑,貌似这更要命。
  坊间盛传秦教授在多年前曾爱上一个女弟子,后来那女生要毕业,他不惜花费人力物力财力精力帮她安排到某出版社工作,一心想博取美人心。他还自作主张地回家和黄脸婆摊牌,接下来自然是中国式的离婚大战。秦十年为求良心安稳,舍去了房子孩子和存款,净身出户,带着自由和爱情这两个大惊喜向小情人求婚。不料,还没等他开口,小情人一边落泪一边嗟叹“秦老师,我觉得咱们俩没有感情,还是悬崖勒马吧,省得我枉担第三者的骂名。”
  秦教授彻底晕菜,故事的结尾特别具有戏剧性。大家都说,秦十年被老牛赶出了家门,小牛也跑了。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虽然秦十年剩下的四段情史,我们不得而知,但仅凭我们听来的皮毛,也略略明白他真的是情商太低而荷尔蒙指数太高,小潘遭遇表白,发生在秦教授身上骤然间变得合情合理,只是我们担心有一天她会变成我们的师娘。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十三章 请为我留一粒毒药(2)
  忽然想到了天真妹的导师,姓崔,集无情、铁手、追命、冷血于一身,乃四大名捕捆绑转世之灵童。他对学生高标准严要求,简直是恨铁不成钢。做他的学生期间,一不能结婚,二不能生育,天真妹每次去见他的前一晚肯定失眠,后一晚肯定哭湿枕头。崔教授曾经严厉地对天真妹说,“是人就能写出像样的论文来,可你就不能。”
  天真妹骇得三魂七魄都要散去,委屈得泪如泉涌,但是她还是掩埋好无辜枉死的元神分身的尸体,擦干眼泪,搬出砖头一样的古书继续啃下去。
  崔教授的口头禅应该是——“做导师,就要对学生狠一点!”当然,这都是我们的臆断,也许有妖魔化老崔的嫌疑,他并没有说过这样的话。但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都对崔教授肃然起了敬,因为他是真正做学问的人。就这一点来说,秦十年连给他提鞋都不配。如果说崔教授是波澜壮阔的大江,那秦十年只不过是被童子尿激出的一条泥沟。
  在学校里,师生关系比中美关系更变幻莫测,谁也不知道哪朵云彩里有雨。大风吹倒梧桐树,自有旁人论短长。当老师的就得有被背地里评头论足的心理素质。不知道我的学生们怎么评价我?艾哈迈德又怎么看我呢?
  艾哈迈德总是很尊敬我,人前人后,姜老师长姜老师短,其实我更愿意他叫我小姜。只是这种话,我一个女孩子,羞于启齿啊。那个小个子的西班牙人卡洛斯倒是跟我自来熟,从来不拿自己当外人,缠着我帮他纠正发音。为了讨好我,非要请我吃饭,还拉着艾哈迈德作陪。
  那顿饭吃得很难受,如鲠在喉。我活了二十几年,终于知道了食不甘味是怎么回事。面对热情如火的斗牛士和彬彬有礼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胡须美男,我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酸甜苦辣咸,真想抱着谁大哭一场。
  饭后,卡洛斯邀我们去喝咖啡,我坐在宽大的沙发座里,觉得自己神情落寞,俨然一副失败者的嘴脸,这让我对自己很不满。
  说来,我和艾哈迈德见面的机会并不少,还隔三差五在qq上聊些闲话,为什么他就无视我的存在呢?他对我的礼貌与客气,徘徊在友谊线上下,不越雷池一步,连个暧昧的眼神都不曾有过,我心里的失败感与日俱增。
  情事颓败,会让女人完全丧失自信,我甚至趁着没人在的时候,偷偷在穿衣镜里打量自己,深刻怀疑自己是否具备恋爱的资格。王小波的遗孀李银河写过的一段话让我中毒很深,她说,“两个不美的人的恋爱会是美的吗?……两个人的心在一起可以是美的。”
  这段话曾经无数次鼓励了姿色平平的我,让我相信我的梦中情人,是个盖世英雄,总有一天他会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但我猜中花痴这个开头,却没有猜到剩女这个结局。
  虽然没有真正恋爱过,但从无数经典爱情诗篇中我也领略过爱情的滋味。那应该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看着狗熊也标致,那眼神应该如电光火石迸发出耀眼的光芒,绝不是艾哈迈德对我这样客套的敷衍。
  神女有意,襄王无情。
  我的失败如此懦弱,像夭折的私生子,偷偷摸摸,见不得光。
  本能告诉我,应该可以试着表白一下,但是这对我来说太困难了。我可以在宿舍里肆无忌惮地装女六毛,大叫——“日日思裸男,夜夜流鼻血”,但真刀真枪地把自己扔到爱情的角斗场上,我一准当场毙命,八成死后还要被拖出来鞭尸。
  加菲说我这种人是“老鼠扛枪——窝里横”。
  越想心事越重,跟喝了二百斤铅似的。嘴里的咖啡,连苦味都不曾感到。
  卡洛斯喋喋不休地说着什么,我疲于应付,干脆就不开口,频频点头,彷佛变身磕头虫。
  艾哈迈德笑着说:“姜老师,你是不是困了?”
  我抱歉地一笑,强打精神,“有点……”
  “那给你看个小帅哥,你应该就不瞌睡了。”
  说着,艾哈迈德掏出了手机,熟练地按了几个键,递给我。
  “啊哈!看看艾哈迈德家的小帅哥!”卡洛斯眼里放着光,凑过来,一股香水味粘到我的身体每个毛孔上。
  屏幕上有个白胖的小婴儿,深深的眼窝里两个晶亮黝黑的眸子,眼睫毛浓密纤长,像挂着两个纯黑棉门帘。看到这样的孩子,你会由衷地赞叹——天使在人间。
  “我的儿子!”艾哈迈德自豪地说。
  五雷轰顶!
  原来艾哈迈德早就名草有主了,这年头,单身女子没法混了,是个爷们,身边就已经有娘们了。特别是像艾哈迈德这样品质上乘的男人,都是全球限量版,早就被抢购一空,我辈剩女还在痴痴地等待什么呢?等待的也许只有失败而已,等待的也许只有对自身的怀疑和否定而已。
  好男人,既是补药,也是毒药。但不管是什么药,好歹给我们剩女们留一粒啊,你们怎么全给吃光了?!女人啊女人,你们的名字叫做贪婪!
  这么看来,艾哈迈德对我的冷落回避确实事出有因,假若他还是王老五,那我有没有机会呢?起码有百分之五十吧。就凭小娘子我花样年华,锦心绣口,腹黑其中,彪悍不改,难道不能将区区一个男人拉下马来推倒在床?
  想到这里,我的失败感立即得到了完全的释放,整个人轻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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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飞鸟和鱼(1)
  我问加菲,如果心仪的男人无视你的存在,你如何自处?加菲说这种问题在她身上压根不存在,她说自己就像耀眼的钻石,有256个面儿,总有一面儿是秒杀技,制敌于死地。
  如果我是加菲,面对感情的挫败,我会这样想——错过我这样秀外慧中的女人,是他人生的最大遗憾。当他垂垂老矣,撒尿都会淋湿脚面的时候,他一定会无比悲怆地思念我,为他此生最大的错误决策而捶胸顿足追悔莫及……
  然而我不是加菲,我所收获的就只有失望。我不敢告诉加菲我如此花痴过一个也许根本就是虚无缥缈的男人,我怕她会嘲笑我脆弱的理想主义。
  齐豫有一首歌,叫《飞鸟和鱼》:
  我是鱼你是飞鸟
  要不是你一次失速流离
  要不是我一次张望关注
  哪来这一场不被看好的眷与恋
  你勇敢我宿命
  你是一只可以四处栖息的鸟
  我是一尾早已没了体温的鱼
  蓝的天蓝的海
  难为了难为了我和你
  什么天地啊!四季啊!昼夜啊!
  什么海天一色地狱天堂暮鼓晨钟
  always tother
  foreve rapart
  睡不着的夜
  醒不来的早晨
  春天的花如何得知秋天的果
  今天的不堪如何原谅昨日的昏盲
  飞鸟如何去爱
  怎么会爱上水里的鱼
  飞鸟和鱼
  再听这歌时,感伤得一塌糊涂,甚至不争气地挤出几滴眼泪来。丁丁说得对,我吃屎都赶不上热乎的,到底是天意弄人还是我生就孤寡运啊?
  屋漏恰逢连夜雨,行船偏遇顶头风。正在自怨自艾之际,接到章之行的短信,“傻妮儿,在干嘛?你周末有空吗?”
  原来此人尚在人间?他好像消失很久了,我几乎已经忘记了这个名字,一条短信把遥远的他拉回我的视野,无名恼火熊熊燃起,我回复,“没有。”
  “大爷有空,小妞,你想陪大爷喝杯酒吗?”
  “本姑娘卖文不卖身,请你自重。”
  发完这条短信,我邪恶地笑了。在长期与论坛上的愤青大叔左派大爷做斗争的过程中,我发现一个诀窍:人唯有能先作贱自己,才能秒杀敌人。有了这个杀手锏,简直无往而不胜,左青龙,右,上朱雀,下玄武,赤蟒在腰间,老牛在胸口,人挡杀人,佛挡杀佛,哇呀呀!
  “我猜你怕我,不敢赴约……”章之行仍不死心。
  “怕你什么?你就是三头六臂,我自有乾坤圈收你!”
  “哈哈!你怕你会爱上我。”
  章之行那带着诡笑的可恶嘴脸浮现在我的面前。一个年近三十的大男人,居然发这样的短信,轻浮,无耻!人人都是假装正经,他偏偏喜欢装不正经,以为扮出一副流氓的样子,就能令我对他刮目相看吗?他自己站在粪坑里,就觉得全世界都是蛆了?可笑之极。
  人不是鸟,鸟不是人,章之行就是鸟人。
  “你好像有点自恋吧,我即便含苞待放,也不会饥不择食。”
  发完最后一条短信,我把手机一关,狠狠地摔到床上。
  “姜美人斯基,这是跟谁发脾气啊?”
  加菲过来抱住我的肩头,边摇晃我边安慰。
  “章之行,真讨厌!”我没好声气。
  “冤家啊冤家!他好像很久没有出现了,我以为他另觅新欢了呢。”
  “坏人一般都长命,唉。”
  “你真得这么讨厌他吗?”加菲眨眨眼。
  “难道你不觉得他讨厌?”我诧异地反问。
  “我没觉得他比其他人更讨厌一些……”
  加菲也许不能体会我内心的想法,她不知道那个人脑子里面有多少恶毒多少龌龊。章之行的人生乐趣就在于激怒我,就像斗牛士一样,不断地用那块混账该死的红布我,撩拨我的怒火,让我恨不能用尖锐的角攻击他,弄到他肠穿肚烂。我觉得我和他的关系才真正地像飞鸟和鱼,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而且还是天敌,我是游鱼,他是鸬鹚,专门为对付我而来,当然我更乐意反过来说。 bookbao8
  第十四章 飞鸟和鱼(2)
  加菲说:“往往互相憎恶的人变成恋人的几率更高。”
  我对此嗤之以鼻,“如果我能爱上他,那只能说明我上辈子是女儿国里的尼姑,没见过男人。”
  “你丫最好转世做大西洋扇贝,雌雄同体,也省得你这么愤世嫉俗,对男人有偏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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