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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地主家的千金,家财万贯,富可敌国,天使面孔,魔鬼身材,婊子心肠,薄情寡义,毒如蛇蝎,专门调戏玩弄各种型男帅哥。
  “你约了人?”我用眼神示意他对面的座位,巧笑倩兮。
  曹嘉树掏出手机,当着我的面关机,“今晚就是约了布什女儿我都不理……”
  话说这只孽畜的还真是让人发昏,奸邪,带着三分暧昧,两分妖娆,一分,若不了解他的为人,还真的会乖乖束手就禽,总之,就是专门为勾搭灵长类动物准备的,老少咸宜,童叟不忌,男女通吃。
  幸亏我来时做了充分准备,金钟罩铁布衫都使上了。内心不禁感慨,这年头,做小白脸也需要天份。
  我笑着坐下,调侃道:“你今晚有自由了?上次的事,尊夫人没有生我的气吧?听说她是个女强人,还有自己的公司,叫什么来着?”
  曹嘉树尴尬地一笑,“达能贸易……她就是那样,我们不要提她,扫兴……今晚只属于你和我。”
  我们说起些闲话,关于儿时的记忆,时而大笑,乐得直拍桌子。聊起现状,我的笑容忽然飞去了十万八千里,神色黯然,叹息道:“看你多幸福啊,可我现在还是孤家寡人一个……长这么大,连个正经的恋爱都没谈过,到现在还是处女……我是不是很失败?”
  我告诉曹嘉树我暗恋一个男人,今晚表白失败,他直言不讳地拒绝了我,曹嘉树的眼中露出裸的,像饿极了的公狼。我知道是处女这两个字令他激动得血压升到了二百五。
  王已阅教我的果然没错,任何男人都不能抵挡女人一娇二媚三纯洁,我不禁为自己的演技暗中叫好。能取得初步成果,也不枉费我在网上翻阅各种专业知识,《不战而胜与情报》、《东西方间谍战》、《触目惊心情报战》,甚至还复习了《史密斯夫妇》、《偷天陷阱》和《十一罗汉》的重要桥段。
  曹嘉树开始付诸行动,他频频举杯劝酒,我一杯杯地喝着。从酒杯边缘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他那猥亵下作的眼神。
  他想灌醉我的企图简直是个笑话,本姑娘恰好生在一个嗜酒如狂的家庭,我妈妈我姥姥我太姥姥,那个顶个是女中豪杰酒中仙女,从来未逢对手,就这么告诉你把,我家连母耗子都特能喝。遗传基因的强大作用,让我生就一副千杯不醉的好体格,只是身为姑娘家,不能让人知晓罢了。
  大学毕业全年级会餐时,我一时轻狂,不小心暴露了酒量,结果被人往死里灌,先不论醉不醉,肚子也承受不了。我只得装醉,抱着每个人痛哭流涕,感动得别人一塌糊涂。其实我是真伤心了,那么多男生,居然没一个人追求过我,当我借醉质问他们时,听到的回答却是——“啊?原来你没有男朋友啊?!”
  靠!这是谁他奶奶的给我造的谣啊!
  酒桌上有三种人不能小觑——红脸蛋的,梳小辫的,怀里揣着小药片的,曹嘉树显然轻敌了。
  酒至半酣,他的脑袋使劲往我跟前儿凑,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手指手掌不怀好意地来回摩挲着,眼看就要向胸部袭来。我心想机会来了,我现在必须马上吐出来,那样剧情才能延续。
  我吐不出,又看了一眼曹嘉树的脸,有呕吐欲望了,还差一把火候,于是脑子里迅速闪回一些弱智电视剧们——《流星花园》、《还珠格格》、《笑傲江湖》……当我想到《福星高照猪八戒》时,“哇”地一口,给曹嘉树的俏脸蛋和名牌t恤厚厚喷了一层雪花酪,当下恶气弥漫,臭不可闻。
  曹嘉树一下子跳起来,我眼神无辜地看着他,“对,对不起,我醉了……”,说完脑袋歪在桌子上,枕着自己胳膊直翻白眼,一口接一口地倒气儿。
  一切都在计划之中,曹嘉树去卫生间擦洗,他本来拎着手包,想了想,又随手扔在桌子上,里面放着他的手机。
  我迫不及待地等着他消失在视线内,迅速坐起身,把手伸向那只i男士皮包。
  突然,我发觉身边有个人正目光炯炯地盯着我,我被吓得魂飞魄散!
  第三十四章 我无须对你负责
  是章之行!
  此刻他正像个巨大的黑影,黑影子的鬼站在我面前,用难以捉摸的眼神盯着我,“你在干什么?”
  没想到,在这个节骨眼儿上被他撞见,真够背的。他这个人古怪暴躁,不晓得会不会破坏我的计划,我没好声气,“不用你管,走开!”
  粗声粗气地说着话,同时用眼神驱赶章之行,手却没有停下来,麻利地拉开包,从里面拽出曹嘉树的手机。
  章之行按住我的手,“我看你半天了,你到底在干什么?!”
  我气得三尸神暴跳,拿出吃奶的劲儿往外拔手,章之行不依不饶地与我纠缠,眼看曹嘉树就要回来了,情急之下,我突然低下头去咬章之行的手,剧烈的疼痛终于让他松了手,我猛地把手机丢进自己的大包里。喘口气才发现,自己的双手生疼,指尖因血液流通不畅而变形,我怒视章之行,他被我咬过的手垂在身体一侧,灯光闪过,我看到手背边缘渗透着红色的颗粒,不知道是血珠还是我的唇膏。
  我们彼此仇敌似的对视着,眼里,气喘吁吁。
  曹嘉树看到这一幕,诧异万分地看看我和章之行。
  我惶恐不安,脑子里一片混乱,原定计划不是这样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办。章之行黑着脸,一把攥住我细弱的胳膊,凶道:“你再敢背着我出来鬼混,打断你的腿,跟我走!”
  轻而易举地把我从座位上拽起来,不费吹灰之力,他抬起手轻轻拍拍曹嘉树的脸蛋,残忍地一笑,“小子,出来混记得规矩,有主儿的白菜别下嘴!”
  在章之行高大结实的躯干面前,曹嘉树简直像棵温室里养出的茄秧子,他看看章之行的黑脸以及气鼓鼓的胸膛,黢黑有力线条分明的手臂和拳头,尴尬地一笑,“误会,她只是我的小学同学……我们没什么,误会,误会……”
  边说话,人边往小里缩,连蹦带跳地窜出门去。
  章之行哼一声,扯着我出了酒吧,在这过程中,我完全失语,木偶一样任由他摆弄。
  “我不知道你在干什么?也许你有你的道理,但是你为什么跟那种人在一起?”看得出,章之行强压怒火,他的眉头紧紧皱着。
  “我愿意,关你什么事!”我淡淡地说道。
  “我不允许你这么堕落!”
  “你是我什么人?我无须对你负责……”
  “我想听你的解释……”
  “我用不着对你解释,别以为你追求我,就可以左右我。”
  脑子里刹那间盘旋出丁丁和章之行在西线酒吧停车场彼此纠缠的身影,我知道这事不赖章之行,但是脑子里的执念那么强大,那么可怕,狠狠地伤了我,让我心疼,就好像自己最喜欢的一双白色球鞋,被粗鲁的路人踩了一脚,怨不得鞋子,但我就是不肯承认。
  “他是个混蛋,我经常看见他在酒吧和不同的女人厮混!”
  “我喜欢和谁来往是我的事,你还是管好自己吧,丁丁还等着你呢。”我报复似的笑了。
  “我要你和我有关!”
  章之行不说话,突然抱住了我,把他的身体紧紧贴在我身上,有力的胳膊紧紧箍着我的脖颈,让我难以呼吸。汹涌的男性气息扑面而来,发酸的汗味和说不清的体味侵占了我全部的嗅觉。他的脸烫而且硬,像刚刚及淬火的铁戟。他的嘴唇在寻找我脸上的温柔,断断续续,胡言乱语,低声呢喃,“怎么这么……狠心呢,我,为你痛苦,你……知道不知道……”
  我把脸狠狠地扭到一边,试图躲开他野兽般的嘴唇,冷冰冰地说:“你最好放开我,逼急了我还会咬人……咬了你的脸,你就没法见人了……”
  瞬间,他的肢体像枯死的大树,颓然倒塌,低着头,一言不发地转身离去。
  “章之行,站住!”
  王已阅大喊道。
  “章之行,站住,你听我说……”王已阅急得喉咙沙哑,她拼命喊,却喊不回章之行倔强的背影。
  我强颜欢笑,捂住王已阅的嘴,“不要说。”
  王已阅嘴角抽搐,眼睛里带着酸楚,“亲爱的,不要傻,他很爱你,你忍心隐瞒吗?我去解释……他值得信赖……”
  我依旧倔强地摇头,“不,越少的人知道越好,我答应过你的话,守口如瓶。”
  王已阅骤然间泪如雨下,使劲揪着自己的头发,“我作孽啊,作孽……”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我的强硬再也坚守不住,和王已阅在街头抱头痛哭。
  李毅接到消息,第一时间在曹嘉树的电脑里种上了最恶毒的永远不可逆转不可还原的木马,在他的电脑硬盘里驰骋纵横,放肆地繁殖,直到完全攻占。我原本打算再给曹嘉树一个教训,让李毅在电脑上写上“人至贱则无敌,天打雷劈!”,被他制止了。想想李毅说的也对,要把此次事件做得天衣无缝完全像数以千万计的黑客所为,这样才能不引起曹嘉树的怀疑。
  今天晚上,曹嘉树一定会诧异自己电脑无法开机,至于那些照片,也许他梦中才能再次见到了。
  手机里存着一部分不堪入目的照片,除了王已阅的,还有曹嘉树和其他身份不明的女人鬼混的,他们摆着可笑的姿势搔首弄姿。我捡了几张曹嘉树面对镜头的,在女人们的脸上打了马赛克,只留下身体姿态,打印出来后,放入事先准备好的大信封里,寄到曹嘉树太太的公司。
  信封里除了这些,还另有一张医学诊断证明,上面端端正正地写着曹嘉树身患尖锐湿疣,这是我托章之行的朋友宋健弄来的。
  本来我可以找丁丁,可是事到如今,我们两个好像再也无法相处,她回避着我,我不愿理她。说不上恨,只是难以形容的尴尬。我面对丁丁时,就像一个不美的人被迫要面对自己残缺的容颜,是残忍的事。
  这一票干得真漂亮,我不知道曹嘉树的家里掀起了怎样的腥风血雨,这样的人活该命里有此一报,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威胁到王已阅了,她开心极了,请我和李毅出去胡吃海塞,我们毫不客气地宰她。
  王已阅亲切地喊李毅大哥,我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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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章 为我取暖
  我以为痛苦就像某种身体残疾一样,时间长了,就会慢慢被人漠视,可是为什么我的痛苦与日俱增?
  我在想章之行,是的,我很想他,想他到疯狂。白天昏昏沉沉,黑夜里彻夜不眠,耿耿星河欲曙天,思念像魔爪撕扯着我的脑袋,让我的身体像钟摆一样在痛苦与焦虑中来来回回,不能自已。
  爸爸妈妈终于回来了,他们说我瘦了。妈妈给我炖肉,还是原来的红烧肉,火候颜色分毫不差,嚼在嘴里却索然无味。我像个失去味觉的人,飘荡在鼻孔处的就只有章之行的体味,
  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如此渴望一个男人的身体,轮廓、形状、触觉、味道、温度、力量……好像某种动物分泌的粘液牢牢地粘附在我所有的感觉神经上。他变成空气飘荡在我的周围,无声无息地拥抱我;他变成某种声音充盈在我的耳鼓,无时无刻不在对我浅吟低唱。
  我渴望被再次拥抱,用他的身体蛮横无理亲近我。多么的女青年啊,这些想法总教我在无人处脸红心跳。
  我把自己qq签名改成了——“壮士成亲否?小女子尚待字闺中。”
  我喜欢这种喃喃自语式的安慰,我很擅长在某些时刻在某些场合缓缓吐出这样有点睿智又有点孩子气的句子,像熟练地吐出一根根埋藏很深的鲫鱼刺。其实更喜欢总结这个过程,像揭去未愈的疮痂那样连连。
  梅表姐的头像闪动,一个狂笑的表情窜到对话框里,“姜美人斯基,做上广告了?你最好再来这么一段:1米62,34b,眼睛大大,皮肤白白,年龄不大,又是单身,声音甜美,擅长撒娇,我就是人见人爱,车见车载,男人仰慕,女人嫉妒,美貌与智慧相结合,天生丽质难自弃的神仙姐姐!”
  “晕,人家把我当成芙蓉姐姐怎么办?兀得不闷煞人也么哥!”
  梅表姐迅速打出两字,“哈哈!”
  “说起来真伤感……白马啊,你死去哪里啦?是不是把我的王子弄丢了不敢来见我了!”
  “别怨妇了……以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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