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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倚在靠背上,伸出大脚碰了碰看着窗外发呆的千金。
  一别五年吗?不,五年中,他已经去过蒙古好多次了,在那个沙漠边缘的小镇上,只有在打雷下雨的时候,陪在她身边,三五天,或者七八天,很奇怪,每一次他去,那里总是天气不好,她住的小棚子,再风沙中摇摇欲坠,所幸,身边还有个他。
  所以,隔阂嘛,早就消除了,现在两人早就恢复到从前那般熟稔,熟稔到公然放屁都不会不好意思。
  “还不错,混球。”千金依然撩着帘子看窗外的风景,看那些熟悉的街道,熟悉的店铺,熟悉的脸面。和五年前相比,她的脾气真的好了很多。从前貂小鱼胆敢用脚‘调戏’她的话,她会拿鞭子抽着他跑上一整天,跑到他腿脚发软,几欲断掉,或者用滚烫的开水服侍他洗脚,再不然就是把毛毛虫塞到袜子里,让他穿一整天,活活蛰得他一个月下不了床。
  说实话,她现在如果不和貂小鱼在一起的话,可以称得上娴静,梳着简单的发髻,穿着素色的衣服,步伐沉稳,呼吸平缓,很有良家妇女的范儿。
  只是,一句混球,赫然暴露了她的本性。
  “嘿嘿嘿嘿。”貂小鱼贼笑几声,伸出胳膊勾住她的肩膀,在她耳畔阴测测地说道:“你是小煤球,我是混球,咱俩都是球,是不是天生一对呀?”
  小煤球是貂小鱼给千金新起的外号,她原本白皙的脸和手,现在都黑得跟那煤炭似的,晚上不点灯,都找不着她!
  五年前,千金被沙人背着逃出生天之后,就在朱富贵说的那个小镇,等着他去,他当时说,你在前方的城镇等着我,天亮前,我会去找你。可是无数个黎明,她连眼睛都不敢闭,巴巴地看着沙漠的方向,苦苦等候,而他仍然杳无音讯,于是她每天都回到沙漠里那个激战的地方,去找他,虽然哪里除了满目的黄沙,连一把刀都没有留下。
  长年累月,皮肤就晒成现在这幅样子。
  “这也不错,看起来像个货真价实的村妇了!”和貂小鱼一起去蒙古接她的林洛如是说。
  朱旋影自三年前登基之后,林洛和朱青青总算守得云开见日出了。
  林洛身上的蛊虫,后来被蛊王萨伊亲自解了,他现在除了面皮有些伤疤,整个人已经完全恢复到二十岁时,意气风发,才华横溢的状态了,当然,他也不再厌恶官场,做了翰林学士,领导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修撰、编修、检讨等几十人,还得以进入内阁,参与机密,深得当今皇上的青睐。
  一年前,朱青青生下一子,这对苦难鸳鸯,终于圆满了。
  林洛被朱旋影派去蒙古几次,和千金竟然成了莫逆之交,现在两人开开无伤大雅的玩笑,相互捧逗或者讽刺几句,都是常有的事情。只是,每次林洛提到皇上,千金总会毫不客气地打断他,然后赶他走。
  朱旋影却从未亲自去找过千金,但是他却让林洛把千金当年送给他的小金猪,还给了她。
  附带的还有一段话:我永远不催你,不逼你,但我此生都在等你。不管何时,只要你等累了,就回到我身边。
  影帝后宫充盈,独悬后位。
  哎,想多了。
  千金抬腿,一脚踹在貂小鱼胸口,把他踹的翻着白眼口托白沫,自己却淡定地说道:“给你点颜色,你就开染坊。三天不揍你,你就翘尾巴!”
  “最毒妇人心啊最毒妇人心!!”小鱼捂着胸口,泪花闪动,“看来女人的暴力是天性,怎么改都改不掉哇!!”
  千金震了震,抬起手,欲拍打之,却蓦然停在半空中,脸上带着怆然和悲伤:“最毒妇人心,黄蜂尾上针。我第一次听这话话,是从朱富贵口中。”
  貂小鱼也黯然了,此时的他已经二十四岁,又身居高官,如果不是刻意搞笑的话,整个人的感觉是很威严,甚至严肃的,脸色一沉,更给人肃穆的感觉,车里的气氛因此显得很压抑。
  五年前,千金遗失在沙漠里的时候,郑家和宝王府都没有精力管她,是他陪她再沙漠里漫无目的的寻找,在小镇里绝望地等待,后来战争结束,姚静姝的尸体在蒙古边境被发现,那些打扮成蒙古武士的宝王府死士的尸体也都陆陆续续被发现,这世间再也没有人能说出朱富贵的生死,所有人,除了千金,都相信,朱富贵其实早就死了。
  没想到,三个月前,他竟然又出现在金瓦县!!
  貂小鱼没有亲自去看过,但是据岳父和桂枝说,那人确是朱富贵无疑。
  虽然,他瞎了双眼。
  貂小鱼并没有把这事告诉千金。
  “他还活着,可我却不知道该高兴,还是悲哀。”千金颓然放下手,撑起额头,蹲坐在马车的角落里,“他知道我在等他,却一直不来找我。他其实早就不想要我了吧,五年前,姚静姝说的那番话,他其实是很在意的。”
  “傻瓜,怎么会呢!”貂小鱼一把将她拉起来,揽在怀里,“他为了你放弃了身份地位,为了你不顾生死,怎么会不要你呢?”
  千金摇了摇头,苦涩地说道:“你不了解他那个人。身份地位对他而言不过是粪土,他当初隐居金瓦,甘为农夫,就是不愿意被身份地位所束缚,至于他当初舍命救我,其实就是不愿意和我同生共死。哎,我真不知道,该不该死皮赖脸地跑去他身边,既然他不想见我,我又何必硬贴上去呢?”
  她猛地从貂小鱼怀里钻出来,打开车门,对车夫说道:“转头,不去罗家村了,回县城!”
  大结局2 终章
  月上枝头了,农家小院外坐满了吃完晚饭,悠闲地在外乘凉的人,他们男男女女,说说笑笑,东家长西家短,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能引起纷纷附和,在这种热闹的氛围中,炎热的天气和烦人的蚊蝇也可以忽略不计,天大的事情也可以抛掷脑后,暂图一乐。
  正在大家聊的热火朝天的时候,一个青衣挽白袖的青年人扛着锄头从村口的那条羊肠小道走来,他的步伐很慢,但是稳健,他的衣衫保守,绝不像普通的农家汉子图个清凉打赤膊,但是又轻又薄,像纱衣一般顺着微风扬起一角,给人一种风很大,天气很凉爽的错觉。他昂着头,并不看路,却也没有因为夜色深沉而摔跤。
  他一点点走近,挂在树上的马灯将他的脸映亮了,不少年轻的女子失声惊呼,一些夸夸其谈的男人则闭紧了嘴巴,他们半是嫉妒半是恭敬地看着他,暗自为自己的鄙俗和丑陋感到难堪——这个男人,美得不像话,浑身上下还散发着威严和冷傲,便如那传说中的谪仙神子一般,叫人心生向往,偏又不敢接近。
  年轻人痴痴盯着他看,那些半老徐娘却叽叽咕咕,谈论不停。
  “张嫂,你瞧,这男人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瞎子,长得是一表人才,可惜是个外地客,不知根不知底的,一穷二白,还是个瞎子。”
  “哦,那天忠伯家的二妮儿哭着喊着要嫁的人就是他啊,我看行啊,二妮是个傻女可是忠伯有钱,他是个瞎子,说不定还是个哑巴,都有缺陷,互相配对,刚刚好,这媒你要是做成了,可少不了好处!”
  “我就只这么寻思的啊,可他住那屋也忒邪门,你不知不知道,那是老村长一家被毒死后留下的凶房,白天都没人敢去,何况是晚上!可这人白天又不在,整天也不知在哪里飘着,我可逮不着他的影!”
  这时候,第三个老娘们的声音插进来:“哼,说什么媒,我们家二妮可不能要那样的人,搬来几天就调戏妇女,在玉米地里就和人野合,动静那个大,隔壁地头上的都能听见。这么不要脸的人,人才再好,我们也不要!”
  原来是忠伯的老婆,傻女二妮的娘。
  这话一散开,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了,全都围过来,好奇地追问:“这瞎子调戏谁了?和谁勾搭在一块儿了?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人都喜欢往那些比自己强的人身上泼粪,恨不能他们比自己更不如。所以这些村民积极地寻找这个孤高的瞎子的污点,以证明,他也不过是个烂货。
  所以说,人的本质这很贱的,现在心里塑造一个偶像,再亲手毁掉。
  忠伯的老婆故作清高地转了个身,不屑地冷哼一声,说道:“谁知道瞎子能调戏个什么样的丑八怪,反正不是什么正经玩意儿,反正我和我们家老头子在地里给玉米除虫的时候,正巧看见他压着一个女人行那苟且之事!”
  周围人两眼放光,围得更紧了,眼巴巴望着这半老徐娘,连新嫁的小媳妇也顾不得羞涩,竖着耳朵听,二妮他娘因此更加起劲,唾沫四溅地说着,比那茶馆里的说书人有过之而无不及。
  “你们当时没见啊,那狗男女实在大胆。现在才七月,那玉米还不及六七岁的孩子高,两人就敢在里头胡来。那女的还叫得很浪荡,巴不得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她和瞎子相好似的,啧啧。”
  “二妮娘,那女的怎么叫的啊,你学学给大伙儿听听呗!”人群里有个粗犷的汉子开起来玩笑,众人一片哄笑,二妮娘啐了他一口,却并不真恼,说道:“浪女人叫床有什么稀罕的,那女的不仅浪,还死皮赖脸呢!哎哟,她手脚并用像个章鱼似的扒在这瞎子身上,口口声声喊什么,你要了我却不为我负责,不是男人,不是男人也就算了,我要了你却不能不为你负责,反正你得跟我成亲!啧啧,瞧瞧,死皮赖脸吧!”
  最先发起八卦的老女人吐了口唾沫,鄙夷地说道:“什么烂货这么下贱!跟人家私通就够不要脸了,还妄想人家娶她,哪个正经男人要这样随随便便的骚货啊!”
  张嫂也说:“就没叫我看见,我要是看见,先把这两人拉起来给两耳刮子,再把他们赶出咱村去!自从一个月前,这不明不白的瞎子来了,住了老村长的屋子,我就觉得眼皮直跳,要出事,果不其然,这档子丑事传出去,咱村里的人,还不叫人戳脊梁骨啊!”
  一个壮实的汉子冷哼一声:“人家住老村长的屋连村长儿子都不管,咱管什么呀。多管闲事,少不得要多吃屁!”
  人群又哄笑起来。大家似乎对现实中村长的压迫颇为忌惮,不约而同的把话题从村长身上饶了过去,专门讨论那看似清高孤傲瞎子和不知身份的野女人在玉米地里干那事被捉奸当场的细节问题,绵绵不休。
  而不论他们的目光或话题跟那瞎子是否有关,他依旧抬头挺胸,如谪仙一般高贵而儒雅地路过了他们,忽视了他们。
  那顺清亮如宝珠般的眼睛涣散无焦,却全然不影响他的步伐,对于黑暗,他比正常人更能适应。
  毕竟,都瞎了五年了。
  瞎子走过人群的时候,脸上波澜不惊,甚至还有一丝丝悠哉安然,一副你们这些凡夫俗子爱咋说咋说的潇洒样子,真把自己当谪仙,然而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心里其实气得冒烟!
  那帮八婆贱男说他也就罢了,竟然那么侮辱千金!他们怎么知道他和她只见发生过什么,凭什么张着一张肮脏的臭嘴,说三道四?
  他们怎么知道当时所谓的销魂,其实透着血泪?
  五年了,再一次见,他却看不见她的容颜,看不见就看不见吧,更痛苦的是,明明很想拥她入怀,再不放开,却不得不强硬地推开,决绝地拒绝,即便她再怎么死乞白赖地要和自己成亲,也要冷言冷语地拒绝,甚至冷嘲热讽……
  五个月前,他回到金瓦县,连他都不知道是为了心底深处和千金相逢的渺茫的愿望还是为了去大理无量山找寻能治疗自己眼睛的药材——据说那种叫清神的草只长在无量山山巅。
  啊,清神,名目清毒,啊,情深,生死相许……
  连这药材的名字都起得这么断肠……
  两个月前,他见了原来在罗家村的邻居罗老头,那人现在已经一改往日的穷酸,穿的体面板正,说话也比从前有底气,横了很多,见面就扔了三十两银子,让他离开这里,越远越好,理由是,‘你这个穷瞎子,不要痴心妄想,连累了好女人’。
  他想想也是,自己当年侥幸从沙漠了捡了一条命,眼睛瞎了,还弄得遍体鳞伤,不知哪儿就残了缺了,后来他又在沙漠中迷了路,不知道什么时候,兴许就能倒在沙漠里,再也起不来,这样的他,宁愿自己死了,也不愿意去找千金,耽误她一辈子,连累她照顾他,最最想不开的是,他在她面前从来都是大男人的姿态,无论如何也不肯沦落成依赖女人的人。
  于是直到五年后才回来,料想她早已嫁人甚至生子,怕自己承受不了,其实也不敢相见,因此一躲再躲。
  早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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