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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无量山上有雪,不适合攀登,尤其一个瞎子独自攀登更危险,他才等了几个月,一个月前,罗桂枝找到她,说千金在蒙古等了自己五年,马上就要回来了,他又舍不得走了。于是搬了个比夏令县离罗家村更近的地方,也就是他现在所安家的大柳村,磨磨蹭蹭地住着。
他心里盼着千金找到自己,可又希望先别,等他找到了清神,治好了眼睛,再见面,在这样矛盾的心理中,他连侍弄庄稼都没了心情,每天都在村口逛来逛去。
果然,前几天等到了心心念念的人。
那天是艳阳高照,阳光灿烂的天气,在绿油油的玉米地边上,一辆四驾的豪华马车停了下来。
朱富贵看不见,但是他听的出千金的声音。
千金是被貂小鱼送来的,但是貂小鱼没有下车,五年未见,朱富贵那时候心头像揣了无数只兔子,折腾地厉害,可他又必须假装听不出她和小鱼故作轻松的交谈,假装认不出她,故意压低了草帽,摆弄那棵快要断掉的玉米苗。
千金在他背后三四步的地方停了一刻之久,好像在埋怨他不理睬他,而他却是不敢回头。
不想暴露自己涣散的眼珠,和不由自主表现出的不安。他的手都在抖。
他很怕千金会掉头而去,虽然他很了解,她不是那样的性格。对于喜欢的,想得到的东西,她是不会轻易放手的。相恋之初,他就体会到了这一点。
可他又怕千金一直跟他耗着,那他就不得不回头,不得不面对她,让已经破败不堪的自己,伤了她的一腔热情。有人说,相见不如怀念,如果她对自己失望了才转头离去,那么还不若不见,留着当初的美好记忆来得好。
他完全没料到千金会突然扑上来,勾着他的脖子,霸道地宣称:“你这个逃婚的胆小鬼,现在必须勇敢地和我成亲了!”
然后不顾一切的热吻铺天盖地地落下来,同时车轱辘声响起,貂小鱼和那架马车,缓缓离去。
五年的时光好像不曾在千金心里留下芥蒂,她什么都不问,说话动作完全就和去年前最甜蜜的时候,一模一样。
蛮横霸道又带着小温柔,会撒娇,时不时用柔软的嘴唇封上他拒绝承认的残忍的话。
他心神荡漾。
“相公,你说我们住在哪里好呢?是县城还是罗家村?”她和他并肩坐在地头上,声音甜美地肖想着美好的未来。
他坐在柔软的青草上,却如坐针毡,被她挽住的胳膊,也僵硬不自在:“姑娘,请自重。”
他试着想抽回去,她却猛地咬住他的手,用了很大很大的力气,疼得他倒抽冷气,她却温柔地说:“相公,你不要岔开话题嘛,你说,你想住在哪里呢?”
他噌无数次想象,如果没有五年前姚静姝带的哪知蒙古武士队伍,他和千金顺利地回到金瓦,成亲,然后生活在一起,会是怎样的场景,他也想过,他要买两所房子,一所在县衙附近,好让她可以随时回娘家,一所在乡下,那里比较清净,他们可以不受旁人打扰。
可是抚摸着自己的眼睛,这些幻想又会很快破灭。
他冷冷说道:“姑娘何必戏弄一个瞎子。”
想必她已经看到了,他的眼睛无法聚焦,根本是个睁眼瞎。
千金却道:“相公,我朋友都说想见见你呢!你不知道,我十八岁之前,心高气傲,自以为谁都配不上我,只有传说中的那些神仙才有幸娶我,她们都说我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与其等到二十多三十多还嫁不出去,成为整个县里的笑话,不如赶紧找个差不多的男人嫁了。我说不,我偏要等我姻缘里的真命天子。嘻嘻,现在我找到了,那些以为我嫁不出去的人,都想看看降服我这个眼高于顶的家伙的男人,到底是何方神圣呢!”
朱富贵心中一痛,二十多嫁不出去,成为县里的笑话。她为了等自己,已经过了嫁人的最好年华,现在都还是孤女一个,岂不是人人都笑话她?
而她,承受了那么多,却还开朗如常,他再狠心排据她,是不是太残忍了呢?
朱富贵犹豫了。对于千金的各种攻术,他从来就没有招架之力。千金自然知道怎么打动他。
于是抽了抽鼻子,却装作欢快地说:“相公,等我们成了亲,就没人笑话我了!”
朱富贵蹙着眉头,没说话。
千金又说:“相公,你知道吗?当年你的青梅竹马苏姑娘现在不仅成了我的二嫂,还给我生了个小侄儿呢!啊,你还记得我姐姐罗桂枝么?她已经嫁给小鱼了,他们有个两岁的孩子,叫小宝,非常可爱,我很喜欢。还有朱青青和林洛,人家现在也有儿子了,青青比我还小一岁呢!哎,我好羡慕啊!”
朱富贵心头更痛了。普通人家的闺女,十八岁就当母亲了,而千金呢,十八岁的时候,就被自己拐走了一颗心,之后为自己受尽委屈和磨难,到现在还是孑然一身……
他情不自禁地握住了千金的手,千金连忙反握住他的。
“朱富贵,你怎么能这么狠心,三番五次地扔下我,就算是只猫,这么折腾,她也不愿意回来了,你难道不怕我一走了之吗?”千金这才憋不住泪水,哽咽了。
她吻着富贵的眼睛,柔声说道:“你瞎了又怎样,瞎了就可以抛弃我,让我在大漠里苦苦等候,而你守着你最爱的草木,过着悠哉的日子么?我曾对你强调过,不要以为怎么做对我好,就自作主张,或许我自己并不觉得那样好呢!我喜欢照顾你,我可以照顾你,我愿意照顾你,我十分渴望照顾你,你就算不要我照顾你,我也要死乞白赖照顾你!”
富贵听她说道自己的眼睛,猛地反应过来,立刻甩开她,站起来,冷声说道:“姑娘,瞎子虽然残废,不才还能照顾自己,不劳姑娘费心。姑娘还是,趁早嫁人罢!”说着抬腿就走。
心神慌乱之下,竟不分东西南北,猛地被一棵玉米绊倒,狼狈地仰躺在地上。
千金恶狼似的扑上去,摁着他的身子,大声说道:“我清清白白的自然好嫁人,现在我都是残花败柳了,你叫我如何嫁?”
身在上面,气势上首先占了优势,她的声音又大,富贵被她吼地一愣,他明明记得,五年前那个销魂蚀骨的夜晚,他憋得快要疯了,最后却还没能发泄——他明明还没有占了她的身子啊。
想到此,想到别的男人要对她做这样的事情,他就有股无名怨气,心更是狠狠往下一沉,他痛苦地别过头去,暗自消化着这刮骨一般的心痛。
千金见他没有顺着自己的设想反应,生气地拔了他的上衣,然后七手八脚地脱衣服,“你不要侥幸,我既然来了,就没打算空手而回,你这个相公,我要定了!!你不是想要生米煮成熟饭,怕我离开你吗,现在我就开始煮,看你怎么逃!”
说着□裸地俯身到他身上,胡乱地亲吻着他。
他的牙关根本敲不开,她只好从他敏感的地方开始攻城略地,双唇吻着他的双乳,两手颤颤巍巍地抚摸他的下 身——她的确是豁出去了,抛却了一起矜持和羞涩,把脸皮厚到底了。
反正,在来的时候,已经做好一切准备,牺牲什么,都比失去他要好。
对他那个人不能有半点退缩,必须强势地前进前进再前进。
刚刚回金瓦的时候,她曾近乡情怯,觉得自己被抛弃了,不该死乞白赖地粘着人家不放,可艰难地熬了几天,才发现,为了那薄薄的一层脸皮,自己活受罪,比死了还难受,还不如把他抢回来,一脚踢进洞房,万事等已成定局了再考虑!
于是她就豪言壮志地来了。
抱着不成功便成仁的想法。反正,得不到他,她还不如死了来的痛快。
富贵毕竟不是五年前的富贵了。遇见千金之前,他清心寡欲,和千金亲密过之后,却经常肖想她的胴体,只是每次都不得疏解,欲火就这么积攒了五年,此时一经心上人撩拨,岂还拦得住?
他霎那间失去了一切顾虑,一翻身将千金压在身下,低喘着亲抚她的身体——那朝思夜想的身体是如此的诱人,他身体里的热流狂躁地喧嚣着,几乎要穿透身体,从每一片肌肤里迸射出来。
他的唇舌戏弄她胸前的红梅,软软的两点慢慢硬起来,两个人都热血沸腾,千金更是忍不住呻吟起来。这迷醉的呻吟无疑是猛烈的催情剂,让男人忍无可忍。
而糊里糊涂就从主动方变成被东方的千金,一边无意识地呻吟,一边警惕着四肢将富贾缠得紧紧的,生怕他突然离去。
富贵用手疏解着自己,千金却一挺身子,将自己对着那高昂坚硬的某物毫不客气地迎了上去,硬生生撕裂的疼痛清晰的传到脑子里,眼角一下子就流出泪水,千金百感交集却一声未吭,只是紧紧抓着朱富贵,感受他的存在。
富贵的感觉则是从未体验过的快感瞬间弥漫全身,他浑身一震,感到自己又胀大了几分,有一股特别强烈的冲动想要抽 送,然而身下那个人微微的颤抖,却更震撼他的心。
为了自己,她牺牲到何种地步了?
在乡野里,玉米丛间,就交出了女人最宝贵的东西——贞操。
这到底是迟来的结合,还是孽缘的沦陷?
他爱怜地想要吻去她的泪水,眼前却是黢黑一片,连她的唇都找不到。
懊恼沮丧间,猛然怔住,残缺的自己,怎么能这么冲动,竟然已经要了她!!
这样的她,要嫁人岂不是更难?
他百般痛悔,然而身体的欲望却不容他多做思想检讨,那闹心的热流激得他不由自主地抽 动起来,千金瘫软在他怀里,任由他动作着,伴着细细碎碎的呻吟。
从没想过,时隔五年,两个人的身体比感情更先融合。
富贵拥着千金的腰身,越动越快,在那简单的动作里,找到了无尽的快感。除了肉体,还有精神上,如释重负的满足。
潜意识里,他其实早就盼望这件事情的发生,那么无论千金是不是嫌弃他,都不能不嫁他,不能离开他了。可这个自私的想法被他深深压抑着,他始终不愿意承认。
痛感慢慢消失,愉悦慢慢清晰,千金情不自禁地迎合他,两个人的呼吸交织缠绵,身体做最亲密的接触,彼此需要,彼此渴望,彼此珍惜,这简单的运动,似乎永远也没有尽头了……
一滴晶莹的汗水从富贵下颌滑落到喉结,带着致命的诱惑和说不出的迷离,千金挺了挺身子,吻了上去,吻得富贵又是一颤,这一次却有一股温热射进了她身体深处。
朱富贵却没有时间来瘫软,他的欲望被千金彻底勾起了,抬着她那不安分的唇就凑过去,辗转深入,甜蜜地让人飘飘然。
唇舌纠缠了一会子,他一路向下,湿湿的痕迹从她的脖颈一直连绵到下 身,事实证明,闷骚的男人在这件事上,比一般人更热情、更有激情。
更何况是朱富贵这种想而不得,生生压抑了五年的热血男人!!
千金的呻吟已经变成了哀婉、连绵的抽泣,仿佛在求饶,又仿佛是享受至极,喜极而泣。
朱富贵再次膨胀,这一次主动地将自己埋入她的身体,完全遵从身体的欲望,疯狂地抽 送……
就这样过了不知多久,好像来的时候还是微风送凉的清晨,现在太阳已经偏西,柔和的阳光斜斜照在田间,鸟雀都往回飞,要回巢了。
富贵附在千金身上,两人的身体还连在一起,那里湿润粘稠,很不舒服,可两人都没有动。
千金保持着四肢缠绕的姿势,紧紧扒着富贵,将脑袋藏在他的颈间。
平息下来,连呼吸被他听见都觉得羞涩。那双眼睛看不见,却让千金庆幸不已。
如果让他看见此时的自己,那岂不是要羞死人?
不要不要!
瞎了也好,日后就找根绳牵着他,看他还往哪里去!
富贵也是羞涩而惭愧。羞涩的是,方才的他,实在太过勇猛,像一个饿了很久的狼,突然看见了肉一样,完全顾不得优雅的吃相!惭愧的是,自己一番推拒,一番躲避,最终还是让她毁在自己这个瞎子手里。
但无论怎样,有一个念头却是最强烈的,那就是,无论怎样,都不能让别的男人对她做同样的事情,光是想一想,他就嫉恨地想死!所以,他要定她了!
至少,瞎子现在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不会给她带来过多麻烦;至少,几年前做玉石生意攒下的钱足够她下半生消耗挥霍;至少他还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