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
男人可以给她一个孩子……
就在他们各怀心思的时候,身后的玉米苗突然被人拨开,一声惊呼传来,朱富贵□裸的后背赫然暴露在人前。
千金一生中从没有像这般羞耻过。尽管富贵护着她,再三安慰她并没有人看见她的脸,可她还是惊恐地落荒而逃,甚至没有连鞋子都跑掉了也顾不得,连到手的相公也来不及带走……
这件事已经过去好几天了,富贵一直等着千金能回来,他忍受着这个村庄里的人戳着他的脊梁骂他,也不敢搬家——生怕千金回来找不到他。
那个撞见他和千金的女人,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以各种方式的开场白,宣传着他的丑事,今天在一伙人里面宣传,明天又跑到另一伙儿人里面说叨,朱富贵尽量当做听不见,然而他有点担心,如果千金真的回来,和他一起,会不会被满村的人,指认为那个所谓的浪荡女。
千金是不是担心这一点,而不敢回来呢?
他很想去县衙找她,却名不正言不顺。他怕自己被老岳丈一棍子打出来!
说来也可笑,朱富贵长大后,没怕过什么人,却畏惧这个从未蒙面的岳丈。哎。
他踏月而归,到了那所谓的凶房,毫无畏惧地推门而进。这个庄子当初被他选中做落脚点,就是因为有这间空着的大房子。他杀的人比这屋子里死去的人多得多,他怎么会怕?
随便吃了点东西,他闲来无事,心中烦乱,只好拿出一把瑶琴,自弹消遣。
心乱,琴声难成曲调,零零乱乱更添烦。
他心神不宁地收了琴,洗刷了一番,刚要睡去,蓦地听见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他心头产生很不好的预感,迟疑着不敢开门,貂小鱼的声音却在门外响亮地想起:“你要还是个男人就给我出来!”
是她那边的人!难道是她出什么事了?
他匆匆忙忙去开门,突然一拳揍过来,将他狠狠地撩在了地上。
“朱富贵你这个王八蛋,千金为了你天南地北的奔波,受尽委屈,吃尽苦头,眼泪都快流干了,你还不满意?还要怎么苛责她!”貂小鱼爆发,提腿又是一脚踹在富贵身上,富贵轻巧闪过,肃容问道:“你无端发的什么牢骚,她怎么了?”
貂小鱼不依不饶地跟过去,连连踢腿,一边踢一边唾沫星四溅地骂道:“怎么了?你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还敢问她怎么了?从我第一次见你,你就将她伤得吐血,那时候我就知道,她喜欢你,绝没有好结果!可她计较过什么?一次比一次对你更好,你呢?你到底是怎么待她的?”说道后来,干脆是吼的,小鱼眦目欲裂,眼珠儿泛红,面目十分狰狞。
朱富贵感到事情不对,一把擎住他的咽喉,厉声问道:“你说,她怎么了?”
貂小鱼冷笑:“是啊,你瞎了,看不见我这一身白衣,呵呵,平生第一次传全白的衣裳,竟然是千金的丧衣……”
富贵的手蓦地松开,惊魂欲断,声音嘶哑地问道:“丧衣?你说谁的丧衣?”
貂小鱼道:“要不是你说自己是瞎子,不愿拖累她,她又怎么会跑去无量山为你采药?那清神长在万丈深渊的地方,你又不是不知道,为什么教唆她孤身犯险?她给你采到了药材,自己却跌下山去……”说道这里,貂小鱼堂堂七尺男儿忍不住抽噎起来,难以继续。
他从怀中掏出一棵样貌极普通,却对治眼睛有神效的一棵草,狠狠扔到已经完全僵化,神情呆滞的朱富贵脸上:“你拿去吧,用千金的命去还你的眼睛吧!”
说罢把足狂奔,一溜烟消失不见。
徒留一个失魂落魄的瞎子,在月光里,一坐一整夜,第二日早上,竟生生白了头。
三日后的金瓦县城。
谁都知道县衙在办丧事,一水儿的白色,都快把衙门的正大光明盖上了,县城的百姓们议论纷纷。
县太爷的千金曾经也是个惊才绝艳的人儿,只是十八岁还没嫁出去,后来皇上亲自指婚给了王府的小王爷,那也该是富贵已极,谁料这个贪婪的女人还不满足,闹出一桩和皇子私奔的丑闻,挑起宝王府和皇家的战争,真真假假地当了回红颜祸水,无人不唾骂。后来前朝监国的六皇子下诏说她死了,人心大快,也不免感叹,谁料五年后,这个死了的人又风风光光的回来了——当朝天子称郑千金为他成就霸业起了东风的作用,封为金珠公主。县里的人以为这个金珠公主这回该安分了,年纪也不小了,干脆嫁个人吧,没想到红事没盼来,到盼来了白事,看县太爷这三日不理政事的样子,恨不得举国为他闺女哀丧了。
郑千金一人就够传奇、够有话题的了,今天又出了个爆炸性的新闻——从天色灰蒙蒙的时候开始,就有一个身穿大红喜服、满头白发的瞎子在县衙门口跪着,一直到现在,日当中午了,里面也没出来半个人理他,只有闲着没事的男女老少将他为了个里三层外三层。
眼看连观众都回家吃午饭去了,县衙才出来一个不怎么像样的小衙役,做贼似的走到那瞎子身边,小声地说:“殿下,您别跪了,老爷说,小姐生前跟着你没享到什么福,死后不能再在你家宗庙里受罪,他是断断不会把小姐嫁给你的。”
瞎子面无表情地说:“我只要你家小姐的牌位,请你家老爷成全。”说着深深叩了个头,把从前那股子文人傲气、皇子的尊贵,彻底抛之。
小衙役知趣地闪开,回去禀告了。
如此一磨噌,又是一下午,日头偏西了,那瞎子还笔直地跪着。
冷漠的表情,不知怎的,看起来有些决绝的意味在里头。
人们纷纷猜测,这人就是那带着郑家千金私奔的皇子,对他又好奇又害怕,像看猴似的看着。
县衙开始掌灯了,人们都已经退去,空旷的门前,只跪着那么一个红衣白发的瞎子,万分刺目。一个七八岁大小的男孩跑了出来,站在瞎子面前,仇恨地盯着他,半晌,忽而大喊一声:“你抢走了我姑姑,我恨你!!”
里面叫了一声‘尹昊’,那孩子转身而去,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走了出来。
这个明明只有五十岁,却显得像七十老翁的男人就是千金的父亲——郑恒,五年前,他是多么丰神俊朗,丝毫不显老态,然而短短五年就彻底摧残了他的青春——三儿子和五儿子在战争中牺牲了,如今连唯一的宝贝女儿也离他而去,他怎能不老!
那老者看着朱富贵半晌,叹了口气,将一个木牌交到他手里,说道:“孩子,你要好好照顾她。”
朱富贵溘然泪流,伏在地面上长久不起来。
郑恒又道:“我知道,你对她有心,可远不如她对你,你不能只想着自己有多在乎她,要在行动上体现出来。她是个感于言语和行动的人,你什么都放在心里,她是感觉不出来的……”
他说的是自己的闺女,却又像是再说另外一个,自己爱了一辈子,却从未得到过她的爱的女人。
可斯人已去,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呢。
“今天的事情是你自作自受,日后你不要怨我们,更不可以怨千金,知道么?”郑恒细心交代。
富贵苍凉一笑:自然是我自作自受,我若早早回来找她,和她成亲,断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自作主张,为她的幸福着想,却不想,这五年却是她最痛苦的时侯,我这么笨,连老天都不愿意让我幸福了。
我当然是自作自受。
他如愿抱着千金的牌位往回走,在罗家村外的一桩清幽的小院前停下来,扶着那木牌,幽幽说道:“这是我为咱们买的新房,你看看喜不喜欢?”
摸索着进了院子,摸索着点上红烛,就在院子里,和那牌位一起,拜了天地。
“皇天在上,厚土在下,我朱颐白今日和郑千金结为连理,生不能比翼,愿死后相守,来生,生生世世再不分离!”大声宣誓完毕,他嘴角挂着笑,举起早就预备好的酒杯,将两杯酒都喝了。
自语道:“娘子,我们已经成亲了。活着的时候,没能迎娶你,是为夫的罪过,但为夫愿用下辈子,下下辈子,永生永世来恕罪,永远不再抛下你,永远不再自作主张,就算死也不能把我们分开。”
一行清泪缓缓滑下,富贵从怀中掏出一把匕首,拔出来,对准心脏,正要刺入,忽听身后一声撕心裂肺的呼叫:“相公,不要!!”
‘啪’富贵一惊,手里的匕首落地,他猛地转过身,旋风一般转到来者身边,抓着她的身子,不确定地唤了一声:“千金?”
那人可不正是温热气足,活蹦乱跳的郑千金。
她一头扎进富贵怀中,哭道:“你吓死我了,为什么要自尽啊,我要是晚来一步该怎么办啊?”
富贵怔怔地抱着她,艰难出声:“千金,真的是你吧?是真的你吧?还是我已经死了?”
千金抽噎道:“是我是我,就是我,活生生的我!还有这个,你看!”她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瓶,献宝似的放在富贵手里:“我从无量山采来的清神,可以治好你的眼睛呢!”
富贵一把扔掉,将千金抱紧:“不,不要。只要你活着,在我身边,就算我瞎一辈子,我也愿意……千金,你不能去那万丈深渊的边沿上犯险,决不能!”
千金沉默了一会子,最终决定隐瞒,这清神实际上是貂小鱼亲自采来的,她其实根本没有出过金瓦县的事情。
但她必须坦白另一件。
她靠在朱富贵的肩头,连连点头,然后说道:“相公,今夜你娶了我,还发了誓,虽然没有见证人,但是有天地和月亮为鉴,你不会反悔吧?”
富贵还在失而复得的惊喜中,说道:“我早该和你成亲的。娘子。”
这声娘子把千金叫的心花怒放,她搂着朱富贵还一阵噌,然后撒娇地亲吻着他,一番缠绵过后,才说道:“那相公,我们都已经拜过天地,也……也……已经有了……有了夫妻之实,就算是夫妻了哈。”
富贵点头。
千金道:“那夫妻只见要坦诚,我告诉你一件事情,你千万不可以生气。”
富贵有不好的预感,但他不动声色,仍旧点头。
千金抚摸这他的白发,愧疚至极地说道:“其实,我是假死!我知道你不想娶我,所以耍了这个手段,让小鱼去告诉你我死了,那你说不定念在过去的情分上,娶了我的牌位过门,这样,我至少也是你的妻了……”
“好了,不要说了。都怪我。”富贵封住了她的唇,“你点了灯,我们一起看看这院子如何?从此,我们就住在这里了。”
千金见他一点都不计较,自己的心愿也达成,高高兴兴地依言照做,夫妻两个欢欢喜喜地将新家打量一番,过了半夜,才相拥而眠。
只是,朱富贵毕竟不是个大方的男人,被老婆一番戏耍,伤心欲绝不说,还差点自尽,怎么想,都觉得这女人太大胆,竟能想出这样的损招死乞白赖来嫁他,要是惯着,日后指不定做出什么大事来,遂决定狠狠惩罚一顿。
惩罚的方式不是那么冷酷,也不是那么暧昧,就是很简单——禁足在家,专心侍奉夫君,直到生出孩儿!!
这项伟大的决定,直接造成了一个新生儿的提早降生,成亲不过一年,这二人世界就便成了三口之家,着实迅速!
用富贵的话说,娘子,你相公比苏尔和罗桂枝的相公都厉害吧,仅仅一年就送给你白白胖胖的儿子。
彼时,他的眼睛,当然已经复明了。
至于头发么,有神医老友调理,也渐渐长出了黑发。
据说,某年已经三十多岁的郑千金带着老公和四个孩子去逛庙会,巧遇自己年轻时候的女友,无不感叹已入中年的朱富贵是个绝无仅有的美男子,将郑千金大大艳羡了一番。
可惜,那时候千金已经是个死了的人用的名字,她不得不拉着夫君和孩子匆匆离去,嫁妆不识,否则,她一定要细数极品夫君的其他优点。
他的极品,绝不仅仅在于相貌哦。
(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