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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出它不是一个根本的要素,而是一个因变量。
而且,“代偿效价”的递增量一定等于“存在效价”的递减量,亦即二者之和恰好保持在“存在阈”所规定的基准线上,低于此线则使代偿之存续落于失存,高于此线则使代偿之过程早告中止,须知圆满的存在自无代偿之必要。
自然哲学的递弱代偿衍存原理(14)
进一步说,也正是由于这项理由,“代偿效价”在本质上一定又全然不能等同于“存在效价”,即代偿的作用既要有效于将弱存者维持在存在阈的规定限度上,又丝毫无助于补偿存在效价之所失,否则上述“代偿落于失存”或“代偿告于中止”的悖逆之局照例不能避免。
简言之,代偿既是有效的,又是无效的,有效于补助衍存者的弱化续存,无效于补助衍存者的弱化本性。正是由于代偿效价的这种两重性,才有了自然万物的勃勃生机。
由此达成递弱代偿的自然原理。
第二十章
代偿过程虽然无效于追补必趋流失的存在效价,却表达着下位层次对上位层次的派生关系,即是说,下位层次代偿要求的内涵就构成它对上位层次的基本规定。
所谓“代偿要求的内涵”,在物体的残态上现象为有待补合的结构位点,在物体的弱质上现象为有待伸展的功能配置。
愈残者,结构整合的要求愈高,亦即结构愈为复杂,相应地,为了达成结构内部的依存联系,各残体之间内在的相互感应性能也就必须愈为完备,是为实体结构与功能属性互为表里的本质关系。
也就是说,假如没有下位存在的缺憾,上位存在就无由发生。反之,表达着下位层次之残弱性态的具体缺憾正是上位层次的存在基础。补足之,则上位存在得以成立,亦即一切后衍性存在均建构在对其前体存在的代偿关系上,由以形成层层规定的宇宙统一物演体系。
当然,所谓“补足”只是针对下位存在的固有性态而言。但下位存在一旦获得补益就同时发生了层位的跃迁,而跃迁者又在新的层位上展现出自身特有的新的缺憾,因此,所有的存在者终于都进行性地继续暴露着各自的残态,由以形成于事无补的代偿衍运进程。
属性与结构并行代偿的路径示意图
(此图与第十七章之图示重叠,表明分化乃是属性发生和结构整合的前提)
总之,若欲了然任何事物的本质规定性,都不可忘记这样一个关键:它正绽放于下位存在或前体存在的失稳因素之中。
而对于上位存在或本体存在来说,这个有关自身本质规定的关键位点恰恰处于被完全遮蔽的状态。
第二十一章
另一方面,上位层次自身更为彰显的失圆满性亦须要求其他形式的代偿,否则即活跃异常,动荡不安,是为本层存在的属性规定和现象形态。
可见,“活跃”一词所形容的状态,原本是指失稳的状态,或强烈期待代偿的状态。活跃程度愈高,表明存在态势愈弱,亦即活跃程度是存在程度的反向指标。
同样,“动荡”一词所形容的状态,已是临近于失存的状态,或存在效价剧减的状态。动荡程度愈烈,表明代偿危机愈重,亦即动荡程度是代偿程度的同向指标。
在自然界中,如果以存在物从自在性被动状态到自为性主动状态的演化序列为尺度,则活跃程度可以直接用能动性的进化程度来确定,而动荡程度又可以直接用活跃性的进化程度来确定。
也就是说,继物理存在以及化学存在之后,生物存在无疑是整个宇宙进化系列上最为薄弱的存在方式。
而薄弱的生物存在如何运用其积重难返的代偿“招数”来延续宇宙系列的艰远进程,正是自然界充分显示自身存在性即递弱代偿法则的生动舞台。在这个舞台上,生物进化——严格地讲是宇宙进化——终于把物理感应性转化为生物感知性、把理化运动性转化为生物能动性、还把死物的聚合结构转化为活物的社会组织。
自然哲学的递弱代偿衍存原理(15)
总之,任何事物特有的属性规定,均发祥于其对下位存在代偿所得的“自圆”成果之上,尽管它恰恰由此构成自身越发活跃的残化要素和失稳存态也罢。
而且尤为不幸的是,它赖以维系自稳的手段又偏偏只剩下这些体现为失稳的自残要素本身。
这才使本来无可指望的代偿步骤继续成为不得不指望的唯一前途。
第二十二章
这种层层要求代偿的驱力就此延展为层层转化的演变过程和向上配位的自发倾向。
值得特别予以注意的是,所谓“进化”或“发展”,在其修辞学后面的自然意蕴中实际上深藏着一个逐层递弱的内在趋势,这与“进化论”的固有概念大相径庭。【一言以蔽之,物态或物种演变自始至终都是朝着存在力度愈来愈弱化的方向递进,而不是朝着生存力度愈来愈增强的方向发展,尽管从表面上看,进化的历程的确导致后衍高等物种的生存能力或适应能力不断上升。显然,这里存在着一个深层次的盲区:在大尺度的自然史上,生物种系的外在“生存能力”与其内在“生存效力”呈反比相关。也就是说,生物进化的适应性选择,其实反而造成生物生存的不适应性结果,或者说,目前所谓的高等“优势”物种,其实反而被逐步推向自然衍存的“劣势”境遇之中(参阅本卷第十二章)。于是,我们必须对“生存效力”与“生存能力”这两个概念分别另行予以注解。或者,我们还得就“适者生存”的所谓“适应”一词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并重新排列宇宙物演进化序列的优劣层级。】
即一般化地直观这个世界的有序性的话,代偿转化的递进过程固然导致整个自然存在展开为一个变局紧迫的加速系列,不过活力日增的存在态势却反而使存在度或生存度的渐次减损外化为某种倾向“自强”的假象。
此乃出于对属性之性质的无知,即无知于物质属性的扩张态势正是存在度弱化的代偿产物;亦是出于对代偿之原理的无知,即无知于递弱代偿的演化过程正是对物存本性的层层掩蔽过程;一句话,是出于对存在之所以存在的无知,即无知于存在效价的必然流失正需要代偿效价的相应强化来递补,由以支撑或实现趋于失存的存续。【不妨这样讲,所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适者”,说到底其实不过是“弱者”的代名词,须知“适应”无非是弱者不得已而采取的生存方式,强者无需屈尊去适应谁。因此,无机界大可不必玩弄“适应”的花招,到是生物界不得不表演“适者生存”的闹剧,所谓“适应性越强的物种”其实就是指“生存度越弱的物种”,所谓“适应性是进化的指针”其实就是说“递弱化是物演的方向”——这就是“自然选择”的内在本质。】
所以,作为进化论之缔造者的达尔文,分外朴实地坦承他对造成遗传和变异的内在原因一无所知。
所以,纵然当代的分子生物学业已探明,主导生命存在的“基因”皆源于某些化学上的分子编码,然而,何以分子存在非得进而编码为生命形态不可,其更深一层的“基本原因”,却断不是生物学可以解答的底层疑难。
也所以,一切科学的、或前科学的、甚至后科学的认知基点或终极标的,终于都要落实为某种哲学(亦即广义上的“形而上学”)的纠缠。【其实,除了前科学时代和科学时代初期的哲思真与“形而上学”的旧义名实相符外,成熟科学时代的哲思自应落实到“存在”下面的深潜机制中,故此,将本卷所论之“自然哲学”命题为“形而下学”,亦无不可。】
自然哲学的递弱代偿衍存原理(16)
而且,无论哲学如何傲慢,它迄今照例不过是迷失于相对代偿途中的有限追究者而已。
这倒应了“无知便是美德”的东方古训,因为无知大抵就是安然无惑的稳存之表征,故曰“智者多忧”(老庄语义),何“忧”之有?忧能否存在耳。
第二十三章
由于各个层次的物态存在实际上是一个因弱化而代偿、又因代偿而弱化的衍运过程,甚至可以将某一层位存在之内的点滴变化,都视为无数代偿的“量变”积累,或不同分层方式的“质变”跃迁,因此在任何孤立系统内,代偿过程的逐步贯彻就呈现为递进不止的“过度代偿”或“失代偿”状态。
换言之,每一步代偿其实都是对原有存在度的一次丢失或亏蚀,它使得任一演进步骤都不免面临着代偿终极的逐渐逼近或突然抵达,是谓“衰竭”或“灭亡”。
就个类存态而言,“衰竭”是存在度趋向于“失度”(即过度代偿或失代偿)的表现;就整体存续而言,“衰竭”是存在效价趋近于0的指征。
“灭亡”就是代偿效价发挥到个类存在度或整体存在度所限定的极致的结局。
在宇宙演化的初期阶段,由于存在效价相对饱满,代偿增量比较单薄,因而物理物态和化学物态的兴衰过程就表现出本质性的平滑过渡的直线动势;及至宇宙演化的后期阶段,由于存在效价流失久远,代偿增量逐渐厚重,因而生命物态的生死轮回随之呈现为非本质性的起伏跌荡的波状曲线;而且,愈晚近的物种,愈显示生死关头的大喜大悲。【反之,回顾原始形态的单细胞生物,几呈无生无死的平直延续,其分裂增殖的方式,简直是将“生死交替”化为“生死同一”。】
可见,直观上较为切近的盛衰波动型衍存曲线,其实仅仅表现了代偿属性的浅层形象,并借以掩盖了存在本性的深层动势:即自然存在效价一往无前的直线下倾规律。
质言之,从存在到失存,是物质演化运动不可逆转的唯一走向。
这就产生了有关“失存”概念的内涵问题:存者何所“失”? 失者何所“存”?
第二十四章
严格地讲,“灭亡”一词不如“灭归”一词用义恰当,因为通常所谓的灭亡事件无非是指某一存在物向另一低级层位上还原或回归,这个归原的幅度未必一定要回落到所有存在层次最原始的基点上,它可能复归于任一中间层位,然后从那里重新“生长”。
从表面上看,“灭归”无疑是“演化”的逆动过程,然而它毕竟不是演化的另一指向,而是演化的临时告竭。
因此严格说来,自然演化运动是不可逆的,“逆”则造成演化的中止,而决不是演化的转向。换言之,灭归过程不能被视为演化过程的辩证逆转,反而只能视其为演化过程的变态继续。
诚然,灭归者到底只能失存于存在之中,或者说失存于衍存之内。因此,似乎可以认为,存在永恒不失,即存在绝对地存在着。可这不失的“存在”只是一个空洞的抽象,而具体的存在却因此反而无从衍存。【“衍存”乃是指衍化递进的动态存在;“存在”乃是指表象平面上的静态衍存。前者是具体的存在;后者是存在的抽象。】
所以才说存在是一个不间断的流程(一如柏格森所谓的“绵延的存在”),或是一个本质上具有某种无差别动势亦即同一规定性的流程(一如达尔文所谓的“自然界里没有飞跃”),而“流程的存在”或“存在的流程”无非就是代偿衍运的存续,它可能因递弱而流失,但“失”也失之于“存在之流”,于是它得以永存,或曰“实现为相对存在”。书包网
自然哲学的递弱代偿衍存原理(17)
基于此,可知任何灭归现象都是相对存在的转化形态,却不是代偿演运的转化形态,毋宁说,它只不过是某一狭隘系统的代偿终极形态。由于小至一个原子或分子,大到一个天体或星系,相对于整个宇宙或整个存在而言都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存在质点而已,因此,从整体的角度来看,所谓“存在”本身依然是丰满的、制衡的,并在前述那个有限的衍存区间内流变不止的存在着。【我们所处的这个从大爆炸中生成的“宇宙”,大抵也只是一个“存在中的质点”或“存在流的段落”亦未可知。从逻辑上讲,似乎总得有一个“终点”与“起点”相交的契机才能“自圆”(“辩证”之于“逻辑”的规定即见于此),然而妄猜是无济于事的,须知正是由于无可自圆才令人类这种妄猜者得以衍运而生。也就是说,在“我辈”尚未过渡到“非我”的失存境界之前,最好不要一味地追求圆融,尽管这实在是一种发自“前我”的情不自禁的冲动也须有所克制为宜。】
第二十五章
综上所述,一统的、简单的、坚实的本原存在或始基存在随着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