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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后衍集合形态罢了。不理解“抽象”就无从理解“感性”(或“感觉”),而在不理解“感性”的情况下居然大谈“理性的抽象”(或“抽象的理性”),岂能不谬?(另论见于第八十九章)】
  b.只有在所抽取的物性业已成为一个多因素系列之际,物性才有可能被加工处理成物象(即“表象”),而且,要把物性处理成物象必有一个即使不能被意识所觉察的逻辑程序先在,这就表明:(1)从感应到感性必是一个“感”及其“可感要素”共同分化扩展的过程;(2)所谓“逻辑”一定也发生在能够形成直观表象的感性阶段上或感性阶段以前;【可见,“逻辑之花”自有一个从“无意识”到“潜意识”再到“显意识”的绽放过程,只在“显意识”之中摘取和欣赏它的芬芳,不免使“逻辑学”成为无本之木,这是既往的逻辑学迄今未能完整而统一地揭示出逻辑的本性及其运动规律之原因所在。(详见第九十四章前后的系统论述)】
  c.可见,“对象”最初并不是后来那种捉摸不定的物象式的东西,而直接就是可以称之为“对应物”(更确切地说是“对应物性”)的东西,这一方面表明对象的本原必是物质性的,但另一方面也表明从一开始对象(或“对应物性”)就已经不再是本原意义上的、完整无遗的物自体了;【所以,“彼岸”的概念成立。但它既不是成立在“不可知论”的意义上,因为“现象之知”恰恰是建立在“彼岸存在”这个“半壁”基础之上的;也不是成立在“本质远隔”的意义上,因为“本质之知”反而是进一步扩展到“此岸属性”之中的产物(详见第八十八章)。】
  换言之,当主体的感应性将客体的对象性实现为某种非客观的可感知要素时,贯穿在感应属性中的最小作用原理实际上已使本原意义上的“客体”悄然隐退,而使简约化了的“对象”冒充顶替上来。然而,正是这种经过主观省略和改塑的“对象”成为主体与客体之间最有效的联络中介,也就是说,认知的虚拟化或对象化过程是达成认知的唯一方式。
  于是,“对象”或“对象的总和”就成了感应者或感知者的“世界体系”,而实际上这个“世界体系”原本可能并不是这种对象化或表象化的平面存在系统,因为感应者或感知者之所以要把客体对象化,乃是由于客观的存在系统如果一一被原样感知,则主体就不成其为该客观存在系统中的一个客体,也不堪成为如此重负的存在者。因此,对象后面必定有一个使对象凸显为对象的支撑架构,也就是使主体自身客体化亦即结构化在“有条件的存在系统”中的那个自然体系。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精神哲学的感应属性增益原理(28)
  这就需要对“条件”的词义给以立体解析。
  第八十六章
  条件——虽然可能是感应主体赖以依存的依存物的整体,但它总是通过对该依存物的某一或某些可感属性发生感应而实现的。由此暗示,其中的非可感属性或非可感“本在”(指存在物的“非属性基干”)实质上构成了条件的支持或潜在的条件,即一般所谓的“条件”既可能直接就是感应者当时所依托的可感的条件要素,也可能仅仅是对象化了的条件诱导属性——即它虽然呈现为条件载体的可感属性,却未必是感应者有求于该项载体的主要依赖要素。但不管怎样讲,主宰着相对依存关系的物的条件性(即物的“有条件存在性”及其“属性化代偿态”)终究是一切“客体”得以实现为“对象”的终极原因。所谓“条件诱导属性”,可以视为感应者与被感应者之间的一种最简约的自然属性耦联接点,只要被感应的诱导属性必然又牵挂着条件载体的其他非可感条件要素就行。
  这种情形俨如某一动物看见了(即可“感”)草莓的红色折光属性和外形广延属性,随即采而食之(即以其为“条件诱导属性”而“应”之),然而它真正所需依赖的条件要素却是草莓的另外一些当时不可感甚或终究不可感(此处特指感官之“感”)的属性,如其中含有的碳水化合物、蛋白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等。现实条件的这种区分既是感应性得以简化的基础,也是感知性得以进化的必须,即是说,上述区分暗含着如下可能性:当某物弱化到所需依赖的条件更趋繁复,以至于单凭简约化的“感性”已不能在可感属性与不可感条件之间作出适当的反应之时,“知性”乃至“理性”的代偿即成必然。这是自然界在进行性结构分化的过程中解决分化物依存关系的唯一平衡手段。【此处还提示,“建立在武断基础上的误知”(即“感”)一般并不引发“错误”的行为(即“应”),而只引起与该感应者的“存在形势”(即维特根斯坦所谓的“生活形式”)相一致的反应效果。也就是说,“实践”过程非但不能打破虚拟感应的统一性(此乃一般人所谓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之失误所在),反而成为掩蔽“感”与“应”共享一个虚拟基础的障眼法(此乃黑格尔所谓的“真理的唯一尺度就是真理”之虚妄所在),结果鼓励武断者越发自信于其武断,直至造成该感应者的“存在形势”(即存在度与代偿度之间的固有内在关系)发生崩溃和跃迁而不止(此乃我要说的“物演进度是真理得以成立或遭致废弃的唯一根据”之基础所在),是为“形而上学的不可检验原则”(即“伪在”情状)与“形而上存态的代偿递进法则”(即“危在”情状)之连锁关系。(参阅卷一第二十七章)】
  再之,所谓“条件”是相对于依赖物而存在的被依赖物——即从根本上讲,二者都同样是自然一体存在的分化物——而依赖物对条件加以依赖的唯一方式就是感应。所以,如果感应者的存在状态是一个演化递进结构的话,那么,条件的存在状态也就自然被排列成一个对应的层级结构。按照分化程序,这个层级结构只能以倒金字塔形的扇面展开,愈晚近的条件愈庞杂,愈原始的条件愈本质,因为原始条件必是后续所有条件的条件。于是,就感应者而言,它的感应性或感知性需要这样建立才最为有效:
  精神哲学的感应属性增益原理(29)
  a.对于较切近的条件,在感受上应保持最大限度的鲜明性和普遍性,且须保持二者之间表面上的统一,否则,面对诸多依存对象的感应主体就会由于缺乏明确的针对性而使自身的感应过程陷于无所适从的混乱境地;【故此,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虽然看起来不过是一系列至为浅显的同语反复,却最真切地(尽管是不自觉地)揭示了感知性渊源于感应性的演化关系。出于同理,浮浅而平庸的人总是正常而平衡的人,反而是追逐深刻者常常失之于颠三倒四,是为“庸人不自扰”的道理。】
  b.然而,对于较原始的条件,感应者又应该将其作为感受切近条件的媒介条件加以利用,只有这样才能达成感受的普遍性;【故此,一切生物的视觉均建立在各种物体对原始光粒子的激发或反射的基础上,其听觉又以原始波粒子所奠定的万物基本运动形式之一的振动为刺激源,而组成味觉的基本要素之一“酸”亦同样来自于原子核物质中的质子(即氢离子)对味蕾感受器的生理作用等等,由以达成生物感觉的高度效能。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暗示着“生物感觉”与“非生物感应”之间的某种很难验证的同源关系。(参阅卷一第四十一章)】
  c.若然,则由于一般总是将原始条件混淆在切近条件的可感属性之中(或混淆为切近条件的可感属性之一)加以感受,所以对于原始条件本身的感受不免失去鲜明性;【故此,感性的效能终于暴露出经不起深究的混乱和短视,理智的代偿由以发生,并随之展现出某种深层整理的增益效应。(注意:“深层整理”未必是“深层真理”,所谓“深层”之类的层次之分,是指非感应意义上的自然演化序列,对于已经感应和即将感应的条件或对象而言,它仅仅表现为信息量的增加,而不能理解为新旧信息之间发生了孰“真”孰“假”的质的分别。)值得一提的是,从柏拉图到笛卡尔,哲人们早已发现感觉的不可靠,却一直未能弄清其原因:即感应性对层次性条件的简化叠加利用原理。】
  可见,条件的层次性结构决定着感应属性的代偿结构,反过来看,感应属性又把层次性条件转化为与感应者的存在形势相适应的对象系统,从而建立起主客交融的依存格局。不过,主体与客体的具体关系实际上并不完全是相互对等的,它也同样受到代偿性层次结构的规定,正是由于此种层次化的推演,主体才得以从客体中逐渐崭露头角,尔后居然反客为主,尽显*。
  以下就讨论主体与客体的共通本质及其位相关系。
  第八十七章
  主体与客体——从本原意义上讲,也就是从自然分化的源头考察,以客体的可感属性为对象的各个分立的客体就是主体,相对于彼客体而言,此客体的可感属性也就是当它被视为主体时的感应属性。即是说,主体本身就是客体的组成部分,当某一分化物作为感应者将另一分化物(也是感应者)变换成对象从而实现自身为主体之时,那个(或那些)被变换为对象的客体又以该主体的镜像式感应属性作为可感属性之素材而同时亦将该主体变换为对象,也就是令该主体立刻还原为客体,是为主体与客体的原始可换位状态。【譬如电子与质子、与原子核、甚至与分子的那种简一的电荷对偶关系】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精神哲学的感应属性增益原理(30)
  这种可以还原为客体的主体才是主体的根本质态。
  后来,随着客体(也就是主体)的继续弱化和分化,作为客体某一部分的衍存者如果还要成为可存在的客体,就必须使自身演变成能与其他日益复杂化的客体相沟通的复杂感应体,而且其自身的复杂程度——包括自身之实物状态亦即“体质状态”的复杂程度和自身之感应状态亦即“精神状态”的复杂程度——必须等于或大于此前纵向演化过程的总体复杂程度。因为,此前所有那些相对简单的存在物都是后衍性存在者须臾不可脱失的存续条件,何况这些后来者还得与跟自己一样怪诞甚至比自己更怪诞的复杂物体相沟通。于是,凡属后来的感应者,势必集如下一系列“客体性质”(或“衍存感应泛化律”)于一身,是为“主体素质”:
  a.它是从无条件的“在”流离为有条件的“在者”的失位本性的体现者,即它自身直接就是自然分化过程的弱质载体或代偿先行者;【所谓“代偿先行者”,是指由分化速度或分化程度之不同所造成的物类分化或物类差别。(参阅卷一第十七章)】
  b.它自身的分化状态首先要求将它自己造就成某种具有内在感应结构的复合体(指非生命物质),进而要求将它自己造就成某种具有更复杂的内在感应结构的有机体(指被薛定谔定义为违反热力学第二定律的所谓负熵化或高序化的生命物质);【应当指出,薛氏的说法显然是一个误谈,其实宇宙演运的结构化过程正是能量上的熵增定律在质量上的物态体现,即自然结构的演化进程表现为结构内能倾向衰减的趋势,且恰好自生命结构开始衰减为负值耗能的代谢状态,从此该项负值随着生物物种和社会结构的同步进化而日渐加剧,由以达成“热寂倾向”与“递弱存续”的自然统一。(参阅卷一第五十三章)即是说,无机结构和生物结构的能量演化关系并不是两个方向相反的动势,而是同一动向的严格承继和一脉顺延。(具体的热力学论证属于另一学术专题,故不赘言。)】
  c.它自身结构的复杂程度必与其前体物类的总体复杂化程度或总体演化复杂度相吻合,建立这种吻合关系的前提是:它的实体分化度或体质分化度(亦即“结构度”)必须等于或大于其前体物态的分化度之和;【譬如,分子的分化度及其结构度必然包含着各组成元素的原子分化结构和亚原子分化结构,而单细胞的分化度及其结构度又必然包含着各分子组份乃至前分子物态的全部分化结构,依此类推。】
  d.它的外向感应能度必与它本身的内在分化程度及内向感应程度呈正比例地发展,因为它的外向感应能度无非就是它的内向感应结构的延伸;【由此造成进一步的外向化新结构的叠加形成和演动发展,譬如继粒子结构之后(或之上)的原子结构、继原子结构之后(或之上)的分子结构、继分子结构之后(或之上)的单细胞结构、继单细胞之后(或之上)多细胞有机体结构、以及继多细胞有机体之后(或之上)的生物群落社会结构。】
  e.它自身内外的整体感应能度必与其前体物类的总体感应程度相吻合,建立这种吻合关系的前提同样是:它的非精神感应度(连带其后的精神感应度统称“感应度”)或精神感应度(特称“感知度”)必须等于或大于其前体物态的感应度之和。【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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