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你们家还真是幸福,一个赛一个的漂亮,多赏心悦目。”小小凑得更近,色眯眯的模样在她面上显得极为逗趣,这样亲近反而不会让人不舒服:“啧啧啧,我要是有个这样的妹妹就幸福了,看着也是享受,可算有人把唐兰比下去了。”
“唐兰?”美女对这个总是特别敏感,鸣凤好奇地询问。
“唐兰呀是我中学的死党,出落得水当当地,那十几岁追的人就是车载斗量,只可惜我认识她的时候就已经有男朋友了,不然非得在她身上海捞一把。”
“洛姐姐——”
小小自来熟地挽上鸣凤的胳膊:“叫我小小,洛小小,一听姐姐我就觉得自己老了,不要用年龄来打击一个过了二十五的女人。”
“我刚来q市,都不知道有什么好玩的,我哥从来就不懂这些,你会带我的吧?”
小小一愣,再遇上陈孟宇就是意外,会回到这里,是为还人情,更是因为觉得需要回来面对。但对于感情,她是清晰而坚决的,心底明白陈孟宇对她有心,就不愿有暧昧的牵扯,最为明智的就是保持安全的距离,只是对着鸣凤那双忽闪的眼,拒绝的话实在是说不出口,正皱着眉头犹豫,手已经被鸣凤拉着晃。
“小小,你不会忍心扔下我不管吧?”
看着鸣凤可怜兮兮的眼,小小不由自主点头,鸣凤已经开始欢呼:“耶!这样你就是答应了,小小,你真是个好人!”也不等小小回神,鸣凤拉着她就往前走,边走边回头给了孟宇一个得意的笑脸。
孟宇无奈地摸摸额头,凝望着小小的背影,清瘦的肩,高高扎起的马尾恣意甩成弧线,两人这么挽手走,鸣凤倒似姐姐般。
这样也好,否则他也真不知如何去留她久一点。
9、第 9 章 ...
不过半日光景,鸣凤与小小已经熟络,陈孟宇伴着两名曼妙女孩,一路惹来无数艳羡目光,当然这目光多数是因为鸣凤。
二十岁的女生,鲜亮明媚如画,一颦一笑都是风景,略观望便知家世优渥,如玻璃罩中精心保护的玫瑰,矜贵自信源自天生,待人没心防的好,玩足大半日仍旧容光焕发,尚要拖着小小去逛街,小小告饶地拉住她的手,以眼神向孟宇求救。
“好了,鸣凤,你当人人都似你做购物狂?”
“趁你在,不赶紧搜刮,如何对得起我的机票?”
“要去你自己走,我累了,要找个地方坐。”
“哥,你是自己累,还是看小小累了?真是体贴呀!”鸣凤假装去扫手臂的鸡皮疙瘩,瞅着小小笑得暧昧:“得,我也不做坏人,找个地方喝下午茶吧。”
呵,下午茶,当真是大小姐过的生活,小小脑海不禁浮现阳光、玻璃房,考究橱椅、精致西点、还有鸣凤端着咖啡优雅的模样。她不是嘲讪的人,只是一路游玩下来,即使鸣凤并无甚要求,细节处也可知她平日里所过优渥生活,报纸上所得信息远不及此直接,陈孟宇,的的确确是金光闪闪的大少爷,她现在是真想不明白,如何会在西藏颠簸客车上与他相遇。
这样一想,忽然有些失神。她的家境已算上佳,与陈孟宇比起来却是天上地下,就如当年她与叶喜一般,她一直认为自己表现平常,不懂叶喜为何跟钱有关时再三拗住,如今想来或许是她已悄然自显而不知。
孟宇早就领教过小小恍神的习惯,就是与她说着话,她眼神也能飘忽起来,见她忽然低垂头脚步放慢,就猜她心思已去了别去,鸣凤却大大咧咧迈着脚朝前走,他连忙跟紧上去,恰好小小追不上速度,脚下一个趔趄,孟宇伸手扶住了她,微瞪了鸣凤一眼。
小小这才回了神,却不明所以,只傻乎乎对着孟宇笑:“抱歉,没走得稳。”
“小小,你也是厉害,平地都能左脚绊右脚。”
鸣凤调侃,看的却是自家大哥一脸的紧张关切。她与孟宇虽不是一母所出,但上辈的纠葛另有隐情绝不似报章上的蜚短流长,他们打小就认识的,也极为友爱,因她最小又尤其得疼爱,在孟宇面前更放肆几分。这个哥哥自小就讨女孩欢心,他待女生又从来是和气,年幼之时她唯恐哥哥被抢了去,也不知耍了多少性子,但凡与孟宇走得近些的女孩都在她手里吃了苦头,他也不过宠着由她去。成年后陈孟宇也凉凉淡淡地谈了三两次恋爱,聚聚散散都随意得很,她反而急了,总觉得是自己小时不懂事,误了他的情缘,后来才渐渐发现,孟宇看似对人人都好,那只是因性情温和习惯地善待旁人,却不上心,从未见过他如此着紧一个人,说笑来讲,她今日可是头一回因别的女子遭了他瞪。
这回是当真了呢!鸣凤心想,这洛小小到底有什么魔力?
乐薇姐,那个女孩是怎样的?昨夜她还缠着在问。
不好说,年轻,看起来比你还要小,可你才觉得她是个女孩吧,有时那双眼又太沉静了点,我说不上那味道,但决不是她面上那么简单,怕你哥吃不消,到最后是要吃苦头的。
她看着小小原地蹦了两下,示意自己脚没事,孟宇才放下心来,笑着拍拍小小的肩,将她的包取下来背了,眉眼分分明明都是怜爱,只可惜那个单顾着歪头和他抢包的女孩没看见。
鸣凤抿抿嘴,管她什么简单复杂,难得老哥喜欢,她就得帮忙。
“好啦,小小,你就让他背包吧,找男的一道走本来就是为了赚苦力嘛。”鸣凤上前搂住了小小:“听乐薇姐说,你介绍了一家店,菜好吃得不得了,晚上也会带我去吧?”
“你说成家老店?可以呀,我就住那儿,搭了你们的便车,刚好还可以省我的路费。”
“那就这么说定了,我们去东方广场,喝茶,然后shopping,完了吃晚饭。”
“还逛?”小小哀嚎,还挣扎:“那个东方广场我不熟,这几年才开——”
鸣凤拖着小小往车那里走,很是得意:“我熟,我到哪里都是先熟商场,跟我走就是了。”
一桌的人仍然在热切地“讨论”甚至到了争吵的境界,廖洋烦躁地揉揉太阳穴,不抱什么希望地望向叶喜,企盼他或许今天会良心发现,能出声制止这种类似于菜市的局面。
这一看,廖洋的眼珠子差点掉了下来,叶喜,那个工作狂老大,那个把公事当做生命全部的人居然走神了,即使他坐姿端正,笑容温文,连神色都是专注的——至少在外人看来是专注的,可是叶喜下意识转动戒指的行为却瞒不过他,廖洋敢断言老大的心思绝对已经飘远。
于是廖洋继续敲起键盘履行他助手的职责,一边装出认真的姿态做他的“会议记录”,一边斜眼观察这十年难得一见的奇观。
最好的时候,有最喜欢的人在身边,这就是圆满,有什么能比这更好?
她微笑着如是说,她说圆满。
那为什么他心中张皇?下意识握紧左手,却是空茫一片?
“啪”地一声,文件夹合上了,叶喜站了起来环顾了一圈,现场立刻安静下来。
叶喜向来是温和的,大家也都知道他并不很在意这种喧闹的争执,正因为如此,若不加以控制,往往就会导致众人“激烈”地各抒己见。但熟悉叶喜作风的人都知道,当桌上的文件夹和上,也就代表他至少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决定。
“抱歉,我有点事需要解决,会议到此为止,大家都回去吧。”扔下这么一句无关痛痒的话,无视一屋子翘首以盼等待结论的下属,叶喜自个儿先走了出去。
一室的呆鹅。
安静。
死寂。
良久,有人出声:“这么急,是公事,还是私事?”
马上有人呲笑:“叶总什么时候有过私事了?一定是公事,而且肯定是大事。”
嗯——众人点头,表示赞同。
廖洋合上笔记本,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老大刚才离开的脚步显得有点慌乱,恩,有急事,重大的事!那忠心的助手自然要跟上,向还在讨论是不是有了新决策的同僚们略为点头欠身,他急匆匆地跟了上去,在停车场追上了叶喜。
可是站在车边的叶喜,廖洋并不熟悉。
印象中的叶喜是平稳而镇定的,仿佛天大的事都在他掌控之中,现在的他却一脸的烦躁,不耐地扯着领带,手无意义地不断拉着未开锁的车门。
“老大?”廖洋试探叫他。
“我去浩子那里,这边的事你先处理。”
开了车门,叶喜才系好安全带,廖洋也坐了进来:“我好久没去老店了,带我一块吧。”
叶喜想拒绝,可望着廖洋嬉皮笑脸的样子,忽然觉得,带他去或许并不是个坏主意,就点点头。
开车后,廖洋往椅背上一靠,眼珠子转溜一圈,忽然笑得很谄媚:“老大,你这车也开这么久,款都旧了,该考虑换车了吧?”到时候他就便宜点把车盘到手,不管怎样,也是宝马呀!
见叶喜不准备搭理自己的样子,廖洋伸手去开音响,一听歌又苦着脸关了:“我说老大,你也把歌换了吧?哪个老板会听这种十年前的流行歌曲,很破坏形象!真没见过你这么怀旧的人,什么都不肯换,样样旧得要发霉,都不知道留着做什么?”
车内很安静,廖洋也习惯了自说自话,过了一阵,他都被空调吹得迷迷糊糊有些发困,忽然听到有人低声说:
“留着,才证明她曾经到过我这里。”
廖洋猛地清醒,看到的是叶喜平静侧脸,一如往常,就如同那句话是自己似梦非梦间幻听罢了。